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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台灣環保聯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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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台灣環境保護聯盟</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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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26第十屆全國高中職、大專小水力發電設計比賽 簡章</title>
		<link>https://tepu.org.tw/?p=22417</link>
		
		<dc:creator><![CDATA[tepu]]></dc:creator>
		<pubDate>Fri, 17 Apr 2026 08:59:2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與活動]]></category>
		<category><![CDATA[能源轉型]]></category>
		<category><![CDATA[近期活動]]></category>
		<category><![CDATA[關注議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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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為啟發年輕學子對環境教育、科技教育及能源教育議題重視與關注，培養學生解決問題能力與團隊合作精神，2026年「第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為啟發年輕學子對環境教育、科技教育及能源教育議題重視與關注，培養學生解決問題能力與團隊合作精神，2026年「第十屆全國高中職大專小水力發電設計比賽」將透過專業講師賽前說明講習會、實體比賽與獎金獎勵及參賽費用補助，鼓勵高中職及大專師生參與小水電發電設計規劃及創意競賽，培養學生解決問題能力與團隊合作精神。決賽於花蓮交通食宿免費，選出第一至三名及佳作數名並頒給獎金，所有參賽者皆獲有主、協辦單位署名之參賽證明或獎狀，歡迎全國各中學大專學校師生踴躍組隊參賽！<br>今年2026年邁入本比賽活動第10年，預計擴大舉辦第10屆比賽賽事及各項相關系列活動。包括競賽獎金額度提高，舉辦多場賽前說明暨規劃設計研習工作坊(可與台電專家或業界人士面對面諮詢，以提升設計作品的執行度與可行性)，賽後並選擇具商業價值者安排舉辦產學合作成果發表會，且今年特別新增舉辦「管流組挑戰賽」，不分高中職大專生及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並與桃園市政府合作舉辦「社區微水力發電推動工作坊」，擴大邀請桃園市各界、產業界能源與水資源相關人員參加。</p>



<p><br>主辦單位：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臺灣大學水工試驗所、花蓮縣初英山文化產業交流協會<br>贊助單位：義美環境保護基金會<br>指導單位：教育部、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經濟部水利署、台電公司東部發電廠</p>



<p>一、比賽流程：<br>(1) 比賽報名即日起至2026年6月13日止，請連結<a href="https://forms.gle/oPPGpbKxVfGhR86W9"> https://forms.gle/oPPGpbKxVfGhR86W9</a> 報名參賽，並提出參賽機組設計圖與設計說明。每隊隊員(含隊長)最多5人及指導老師1位(同校專任教師)。<strong>今年度新增「管流挑戰賽組」</strong>歡迎有興趣參加管流挑戰賽者在報名表後留言處留言。</p>



<p>(2) 將於2026年6月18日前公布入選名單，預計取高中職組、大專(含研究所)組各18~20隊進入實體初賽。</p>



<p>(3) 南中北3場初賽時間、地點(暫定，時間地點將會有所調整)：<br>初賽南部場─7月14日(二) ＠台南•嘉南大圳隆田地區水圳<br>初賽中部場─7月15日(三) ＠雲林•雲林林內農田水利環境教育園區水圳<br>初賽北部場─7月17日(五) ＠台北•臺灣大學水工試驗所</p>



<p>(4) 依初賽表現，取高中職組、大專組各8~10隊晉級花蓮決賽。</p>



<p>(5) 決賽時間、地點：<br>2026年8月19日～8月21日（三、四、五）＠花蓮吉安木瓜溪畔初英微水力環境教育場地</p>



<p>二、2026賽前說明暨小水力發電設計規劃講習會：<br>(1) 5月 9日週六 09:10~14:30 台中-維他露基金會會館會議室 (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23號)<br>(2) 5月16日週六 09:00~14:30 高雄-高雄車站NO.1新創館601教室 (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255號6樓)<br>(3) 5月23日週六 09:00~14:30 桃園-中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室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p>



<p>報名講習會請連結 <a href="https://forms.gle/Yt1HFxuNfyqNHtSd9 ">https://forms.gle/Yt1HFxuNfyqNHtSd9 </a>；參加本賽前講習有助參賽設計資料準備及入選機會！</p>



<p>三、評比標準：<br>(1) 考量發電功率及發電量、設計創意(需由參賽隊員所原創)、實用性及耐久性等項目。實體比賽評分項目與權重：發電效率50％、作品介紹解說與答問10%、創意設計與商品潛力20%、結構穩定性與比賽作業安全20%。評選方式：書面審查、初賽、決賽各由6~8位評審委員評分決定。<br>(2) 水道寬度100公分(建議參賽機組寬小於90公分)、水深30~50公分、流速每秒1公尺上下（初賽與決賽水道規格詳本活動官網或最新賽事訊息通知）。<br>(3) 本屆比賽作品發電機選配規劃請按照主辦單位本屆所指定規格。</p>



<p>四、比賽證明、補助與獎金：<br>(1) 所有參與完成實體賽事(含初賽)隊員皆頒予由主辦和指導單位聯合署名之參賽證明或獎狀。<br>(2) 入圍實體比賽高中職隊伍，完成賽事後以單據申請材料費與交通費等相關補助，材料費每隊補助5000元、交通費4000元為上限，皆額度內核實報支。進入決賽各隊學生於花蓮食宿免費。<br>(3) 獎金按高中職、大專兩組分別頒給：<br>第一名：獎盃乙座＋ 3萬元<br>第二名：獎盃乙座＋ 25,000元<br>第三名：獎盃乙座＋ 2萬元<br>佳　作：取2~4隊，獎狀乙張＋ 1萬元</p>



<p>五、其他注意事項：<br>(1) 若隊數懸殊，主辦單位有權依比例調整參賽名額與得獎獎項。主辦單位並保留變更比賽時間與地點權利。<br>(2) 高中職、大專參賽隊組之指導教師須為與學生隊員同校之專任教師。<br>(3) 比賽資料或影片可參比賽相關資料下載連結: <a href="https://bit.ly/38tspeR">https://bit.ly/38tspeR</a></p>



<p>活動聯絡電話 : (02)2363-6419 轉1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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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學委投書》當「依法重啟」遇上核安風險─誰在為台灣承擔最壞情境？</title>
		<link>https://tepu.org.tw/?p=22414</link>
		
		<dc:creator><![CDATA[tepu]]></dc:creator>
		<pubDate>Wed, 08 Apr 2026 07:28:45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與活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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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文／林仁斌（學術委員、文化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副教授） 賴清德總統近日表示，將依程序由台電提出核二、核三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文／林仁斌（學術委員、文化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副教授）</p>



<p>賴清德總統近日表示，將依程序由台電提出核二、核三再運轉計畫，送交核安會審查。其理由包括依法行政、因應碳關稅、支撐AI算力需求，以及提升能源安全與多元性，並強調須符合「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三項條件。然而，這套論證仍有多項關鍵問題有待釐清。</p>



<p>首先，去年《核管法》修法，僅開放停機後機組申請再運轉的可能性，並未賦予行政機關推動重啟的法律義務。換言之，核電是否重啟，本質上仍屬政策選擇，而非法律必然。若以「依法行政」作為主要理由，恐將政策判斷包裝為程序正當性，進而模糊決策責任。</p>



<p>其次，核電從來不只是能源選項，更是高度風險的制度選擇。歷史上無論是三哩島、車諾比或福島事故，皆發生於核能技術與監管能力相對成熟的國家。台灣地狹人稠，地震與極端氣候頻仍，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其影響範圍與社會承受能力，將遠較多數國家更為嚴峻。尤其核二、核三機組已運轉逾四十年，設備老化與耐震條件，使風險評估更無法迴避。</p>



<p>再者，政府提出的「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三項原則，至今仍缺乏明確定義與可驗證標準。何謂「無虞」？是否涵蓋極端事故情境？何謂「有解」？最終處置場址何時可行？何謂「共識」？如何衡量？在這些問題未被具體回答之前，「三原則」恐淪為政治語言，而非可被檢驗的治理承諾。</p>



<p>在能源策略上，「核綠共存」亦未必如表面所言能提升韌性。在電網容量與資源配置有限的情況下，大型集中式核電可能排擠再生能源與儲能系統的發展空間，削弱能源轉型的長期基礎。事實上，能源安全的核心，不在於單一能源的存在，而在於系統的分散性與調度能力。</p>



<p>此外，將核電視為支撐AI與半導體產業的必要條件，也是一種過度簡化。高耗能產業的發展，應建立在整體能源規劃之上，而非倒過來由產業需求決定能源路徑。若配置失衡，反而可能排擠民生與中小企業用電，增加整體社會成本。</p>



<p>更值得注意的是，核電燃料高度仰賴進口，且屬大型集中式電源，一旦系統受損，影響範圍廣泛。相較之下，分散式再生能源與儲能體系，反而更符合現代電網對韌性的需求。</p>



<p>台灣歷經數十年公共討論，才逐步形成非核家園的政策方向，並於2025年完成最後一部核電機組除役。這不僅是能源轉型的里程碑，也是民主決策與風險意識的體現。若在缺乏完整論證與社會對話下輕易轉向，受損的不只是政策一致性，更是政府決策的可信度。</p>



<p>能源政策的本質，從來不是選擇哪一種技術，而是如何在風險、成本與責任之間做出誠實的制度安排。當核安未明、核廢未解、社會共識未成之際，貿然推動重啟，等同將不可逆的風險遞延給未來世代承擔。當政策可以在「依法」之下前進，最壞情境的責任，往往就不再被清楚指認。</p>



<p>最終問題其實並不複雜：當發展與風險發生衝突時，政府是否仍以人民的生命與安全作為最高原則？若答案無法被清楚說明，再多程序正當性的語言，也難以構成真正的正當性。這不只是能源選擇，而是國家治理誠信的試金石。</p>



<p></p>



<p>原文投書於風傳媒https://www.storm.mg/articles/1116000</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全國NGOs環境會議主辦團體聲明：全國NGOs環境會議主辦團體重申共識決精神，釐清外界誤解與提案爭議</title>
		<link>https://tepu.org.tw/?p=22412</link>
		
		<dc:creator><![CDATA[tepu]]></dc:creator>
		<pubDate>Tue, 07 Apr 2026 06:46:28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新聞稿]]></category>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與活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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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針對本屆全國NGOs環境會議共同主辦團體之一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與其關心遊蕩犬貓議題的團體及與會者，所提出的質疑，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針對本屆全國NGOs環境會議共同主辦團體之一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與其關心遊蕩犬貓議題的團體及與會者，所提出的質疑，引發社會關注，並造成其他共同主辦團體受到誤解。經內部籌備會議釐清多項爭議點後，逐一說明，期盼能促進社會大眾了解NGOs會議的目的、運作流程與本屆歷經超過半年討論的過程，以及累積的成果。</p>



<h2 class="wp-block-heading"><a></a>一、會議性質與決策機制說明</h2>



<p>全國NGOs環境會議是由多個環保、保育與動保團體共同籌辦的公共政策溝通平台，我們期望藉由這個平台，彙整跨領域的環境議題，透過對話與協商機制來形成具體建言，並向政府提出，以形成政策規範。</p>



<p>本會議運作強調民主與共識，大會議程提案的審查，皆採取分組初審與籌備委員會複審的兩階段程序，並以「共識決」作為重要原則。亦即，提案需經相關團體充分討論並形成共識，方能納入年度建言。此一機制旨在促進不同立場之間的溝通與整合，而非以多數決或單一團體意見作為最終依據。</p>



<h2 class="wp-block-heading"><a></a>二、關於「遊蕩犬議題被打壓三年」說法之釐清</h2>



<p>針對外界所稱本會議「長期打壓遊蕩犬提案三年」之說法，我們進行歷年紀錄查核如下：</p>



<p>●&nbsp;&nbsp; 2023年：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所提相關議題提出3項提案，皆達成共識納入年度建言。</p>



<p>●&nbsp;&nbsp; 2024年：因總統改選，NGOs環境會議接受府方建議，解除過往所有列管案件，重新提案，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有針對其他提案重提，未就遊蕩動物議題重提，因而沒有保留在當年共識提案中。</p>



<p>●&nbsp;&nbsp; 2025年：該年度僅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提出遊蕩動物管理相關提案。</p>



<p>●&nbsp;&nbsp; 2026年：本年度有4項關於遊蕩犬提案進入分組討論，3案未達共識；1案，達成共識通過。</p>



<p>綜合上述，不同年度之提案狀況，並未有3年、長期打壓遊蕩犬議題的狀況。多位關心遊蕩犬的與會人士，於會中提到遊蕩犬議題被「打壓三年」一事，與事實並不相符。</p>



<h2 class="wp-block-heading"><a></a>三、本屆提案討論歷程之說明</h2>



<p>本屆會議中，確實有4項涉及遊蕩犬貓管理之提案提出，並已依既有程序進入分組討論與籌備會議審議。</p>



<p>在大會前之兩次複審籌備會議（2026年1月16日及2月4日）中，分組主責團體均依程序主動向大會報告初審結果，就尚未形成共識之提案由其餘共同主辦團體進行討論與審查。惟兩次會議中，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出席代表均以對自身組織提案內容不熟悉、或提案窗口未出席為由，未於複審會議對其提案自行提出說明，因而難以進行實質討論。故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之提案未在既有時程內深化對話並促成共識，致使大會於複審會議中作出「未形成共識」之決議，未納入本年度建言提案。</p>



<p>需要說明的是，上述結果係「未形成共識」，而非「拒絕討論」或「排除議題」。分組主責團體皆依大會作業要點將相關議符合程序提出且並未阻礙討論。</p>



<h2 class="wp-block-heading"><a></a>四、關於生態議題被漠視之釐清</h2>



<p>本屆會議共收集39項提案，其中31項達成共識並列入建言，涵蓋棲地保育、海洋政策、原住民議題、國土相關政策、資源循環、綠能及動物保護等多元面向。其中亦包含多項涉及生態風險與生物多樣性保育之提案約有10~15個，顯示本平台並未忽視相關議題。</p>



<h2 class="wp-block-heading"><a></a>五、促成動保與野保團體達成遊蕩犬議題之共識與合作基礎</h2>



<p>本屆通過一項與遊蕩犬管理直接相關之重要共識提案：「守護瀕危野生動物：推動『國土綠網區域』落實犬隻巡迴絕育與管理計畫」。</p>



<p>此一提案係不同立場團體依大會程序溝通討論，最終凝聚出兼顧生態保育與動物管理的可行建言之具體成果，充分體現共識決在實踐中的樣貌。此亦為本會議作為跨團體協作平台之重要價值所在。</p>



<h2 class="wp-block-heading"><a></a>六、後續溝通與制度精進</h2>



<p>本次事件提醒我們，在維持共識決精神的同時，仍有持續優化溝通方式與資訊透明度之空間。</p>



<p>未來，主辦團體間將持續檢討提案審查與溝通機制，使不同專業觀點能在更充分的討論條件下進行交流，降低誤解，並提升共識形成之可能性。大會也會針對新參與的團體和與會代表，加強說明與溝通，提高會議溝通效能與品質。</p>



<p>然為維護本平台議事秩序及各主辦團體之正當權益，未來對於違反議事規則、未依既有機制處理爭議而擅自以公開方式散布單方面偏頗資訊、造成其他共同主辦團體聲譽受損之團體，大會亦將依《全國NGOs環境會議運作要點》相關規定，提出正式懲戒程序。</p>



<h2 class="wp-block-heading"><a></a>七、結語</h2>



<p>全國NGOs環境會議是一個建立在信任與合作基礎上的公共平台，出發點在於集結與會的主辦團體，凝聚出具有共識的議題，藉此提高和政府對話的效率。我們珍視各團體長期投入環境與動物議題的努力，也理解在面對複雜議題時，意見分歧難以避免。所以，NGOs環境會議歷年來發生多次議題上的爭論，都採取尊重各別團體有針對各自關切的議題與價值的優先順序，尊重各別團體自行遊說、運作，並在不同政策會議現場各自表達不同意見。</p>



<p>本次說明，係希望將會議過程與事實予以釐清，讓關心相關議題的各界夥伴能更完整理解實際情況。</p>



<p>我們期待，各團體仍能在既有機制下持續對話，透過實質討論逐步累積共識，共同推動台灣環境與生物多樣性之永續發展。<a></a>本聲明由全國NGOs環境會議主辦團體(按筆畫順序排序)：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台灣生態學會、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惜根台灣協會、關懷生命協會共同發佈。</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學委投書》高風險不能靠勇氣：核電重啟需要的是治理底線</title>
		<link>https://tepu.org.tw/?p=22410</link>
		
		<dc:creator><![CDATA[tepu]]></dc:creator>
		<pubDate>Wed, 01 Apr 2026 07:53:11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反核]]></category>
		<category><![CDATA[關注議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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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文／林仁斌（學術委員、文大副教授） 極限攀岩者艾力克斯．霍諾德（Alex Honnold）日前挑戰台北101徒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strong>文／林仁斌（</strong>學術委員、文大副教授）</p>



<p>極限攀岩者艾力克斯．霍諾德（Alex Honnold）日前挑戰台北101徒手攀登，引發討論。有人讚嘆其勇氣，也有人質疑其冒險。但熟悉極限運動的人都明白，這類挑戰並非憑膽識一搏，而是建立在長期訓練、反覆驗證與對失誤後果的清醒認知之上。霍諾德之所以成功，不在於忽視風險，而在於以近乎苛刻的標準面對風險。當一次失誤無法重來，制度是否足以承擔最壞情境？這個問題，同樣適用於核電重啟的討論。</p>



<p>日本柏崎刈羽核電廠曾被視為全球先進核能設施之一，但近年曾因資安與內部管理問題受到監管單位關注。在能源政策壓力下，重啟程序仍持續推進，期間甚至引發監管機關對其安全文化提出質疑。這顯示問題不僅在於技術是否符合法規，更在於治理結構能否支撐高風險設施的長期運轉。</p>



<p>核電並非一般公共工程，而是一種「一次失誤、後果跨世代」的系統。成熟的核安治理，不靠口頭宣示準備就緒，而是依賴持續且獨立的監管機制，確保在任何階段都能說出「停」字。這也是台灣討論核電重啟時不可迴避的問題：核電延役是否納入環評檢驗？核安監管機關是否具備足夠獨立性與制度保障？重啟審查與運轉資訊是否透明，使風險與成本能被社會理解？核廢料長期處置是否已有可行路徑？事故責任與風險分擔機制是否具備可操作性?</p>



<p>若這些制度條件未落實，「核安無虞」便難以成為可被驗證的承諾。霍諾德徒手攀登令人敬畏，因為他清楚一旦失誤，沒有第二次機會。核電亦然，不同的是，承擔後果的不是個人，而是整個社會。真正負責任的能源決策，不是比誰敢冒險，而是是否建立能抵抗短期政治壓力的制度。</p>



<p>支持或反對核能可以辯論，但若核電仍被納入政策選項，最低前提應是核災應變制度足以承受「不如預期」的情境。否則，再完善的合規文件，也難以在關鍵時刻取代制度韌性。</p>



<p>台灣在能源決策上，需要的不是勇氣，而是更嚴格的制度承擔與對最壞情境的誠實面對。真正負責任的核電政策，不在於展現決心，而在於建立足以守住底線的治理架構。這不僅是能源選擇問題，更是民主社會如何面對高風險決策的試金石。 </p>



<p></p>



<p>原文投書網址：<a href="https://talk.ltn.com.tw/amp/article/breakingnews/5355393">https://talk.ltn.com.tw/amp/article/breakingnews/5355393</a></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學委投書》告訴民眾為何重啟核電　很困難嗎？</title>
		<link>https://tepu.org.tw/?p=22406</link>
		
		<dc:creator><![CDATA[tepu]]></dc:creator>
		<pubDate>Fri, 27 Mar 2026 07:44:37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反核]]></category>
		<category><![CDATA[關注議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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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徐光蓉&#160;／學術委員、台大退休教授 賴總統於今年3月21日出席一群上市、櫃公司業者聯誼會中致詞指出：「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a href="https://www.upmedia.mg/author/%E5%BE%90%E5%85%89%E8%93%89">徐光蓉</a>&nbsp;／學術委員、台大退休教授</p>



<p>賴總統於今年3月21日出席一群上市、櫃公司業者聯誼會中致詞指出：「感謝立法院通過《核管法》，政府依法行政，經濟部經過審慎評估後，認為核二、核三具備重啟條件，目前台電已經在重啟程序當中，大概本月底就會把重啟計畫送交核安會審議」。言下之意，核二和三重啟是應立法院要求，不得已的選擇。但第二天，賴總統於全國童軍節慶祝大會中提出了不同的理由：「在人工智慧時代、因應氣候變遷以及地緣政治變化等三因素，使得台灣進入一個新的情勢，政府對重啟核電持開放態度。」賴總統還同時強調，「在去年（2025年）5月17日核三廠二號機停轉之後，台灣就已經達到非核家園的目標。」拐彎抹角的拋出髮夾彎的核電政策，舉國一片譁然。</p>



<p>在此之前，執政團隊已多次釋放擁核訊息。2025年4月，業務與核能不搭的環境部部長，在核三廠二號機即將關廠除役前夕公開提「考量國安應該保留核能」，以及「非核家園也不是行政團隊的神主牌，政府的態度是很開放的。」同月，賴總統在與環保團體代表會面時指：「行政團隊一貫立場，就是對未來新的、先進的核能技術保持開放態度」，「但任何的政策變更都必須滿足核安、核廢、社會共識3個重要前提，才有可能進行。」今年2月10日，卓院長先在半導體研發基地動土時提倡：「全面接受全世界先進的新式核能技術。」3月21日賴總統乾脆直白地說要重啟老舊的核二、核三。每一次總統、院長與部長的核電發言，都刻意強調政府「對核電持開放態度。」</p>



<p>只是，持「開放態度」的執政團隊對核電說法，缺乏邏輯又不停跳躍，從「考量國安應該保留（舊）核能」，變為「對未來新的、先進的核能技術保持開放態度」，又想擁抱「全面接受全世界先進的新式核能技術」，接著突然蹦出「（老舊核二、核三）重啟核電」看來，自栩抱持「開放態度」的賴政府團隊應該是所有核電相關事務的愛好者。</p>



<p>是否應該使用核電，是攸關長期國家安全、經濟發展、環境保護與世代正義的嚴肅議題，是過去近四十年民間反核團體以及正反方政治勢力相互拉扯的主要議題，2011年3月，日本發生的福島核災讓台灣人近距離感受到核災的風險與代價，民間也因此累積豐富的核能資訊。以下簡述幾項民眾對核電的基本疑慮：</p>



<p>一、台灣地狹人稠地震頻繁，核二廠離114公里長的山腳斷層僅5公里，41公里長的恆春斷層從核三廠廠區內穿過，而這兩核電廠核島區的耐震係數一直僅0.4g，與一般大廈相當；2013年台灣參與歐盟核電廠壓力測試，歐盟專家判定台灣核電廠是蓋在軟質岩層上，地震發生時可能產生震幅放大效應，「不符合國際最新耐震要求」。在福島核災發生前，日本所有核電廠的耐震係數均比台灣核電廠高，核災後只有完成耐震再強化的核電廠，才可能被核准再度啟用。</p>



<p>二、過度密集放置的高階核廢料。福島核災發生時，最危險的是停機維修的四號機，因為反應爐旁用過燃料棒池有200公噸鈾，核電專家們擔心福島四號機用過燃料棒池萬一缺水起火燃燒，高劑量輻射物質有可能飄到300公里外的東京，日本政府曾一度考慮疏散整個東京。台灣現有已除役的三座核電廠共計累積含四千多公噸鈾的高階核廢料，都暫時存放在核能反應爐旁用過燃料棒池內。核二核三廠用過燃料棒水池儲存的高階核廢量是福島四號機的3到4倍，萬一意外發生台灣去哪裡找多餘的300公里疏散民眾？</p>



<p>三、全球核電國家，目前只有芬蘭的高階核廢料可能開始最終處置作業，其他國家的高階核廢料處理都停在紙上作業。台灣不只是高階核廢料找不到去處，多年來連低階核廢料永久處置場也沒有著落。早年，台灣三座核電廠與核研所產生的低階核廢料被運到蘭嶼堆放，直到原住民強烈抗爭阻止核廢料船靠岸後才停止運送；陳水扁總統任內曾承諾蘭嶼居民會將核廢料遷回至原來出處，不過因地方政府反對，至今無法實現，台灣本島產生的低階核廢依舊堆置在蘭嶼。</p>



<p>四、美國有許多老舊核電機組延長使用20年40年甚至更久，但他們是在運轉執照到期前一二十年就開始延役準備工作，已繼續使用二、三十年為前提下進行設備維修、更換與定期檢查。已預定執照屆滿就停機除役的核電廠，準備工作則完全不同：只要電廠除役前不會出問題，管線、零件和設備沒有理由需要更換。貿然重啟已除役的核電廠猶如從廢車場拉出已報廢的舊車，直接送監理機構重掛牌、上路。</p>



<p>五、進行中的美國、以色列與伊朗的戰爭，美國轟炸伊朗主要原油出口港哈爾克港軍事設施，伊朗則警告美國如果再度遭受攻擊，將以與美友好的鄰國關鍵基礎設施為攻擊目標，名單包括阿聯酋四座機組的巴拉卡核電廠；伊朗的布什爾核電廠也數度遭美、以攻擊，讓鄰近的科威特十分擔心是否可能發生核災。俄羅斯侵略烏克蘭，不僅佔領札波羅結核電廠，還拿核電廠作掩體，一度成為烏俄雙方交火之處；俄羅斯還破壞車諾比核電廠由多國出資蓋的輻射保護罩。核電廠顯然是戰爭中易受攻擊的目標。</p>



<p>賴團隊談核能不斷自栩是抱持「開放態度」，據劍橋英語辭典解釋，「開放態度」（open mind）：無論是陳述個人觀點或公共事務的策略與判斷的形成，都必需在具備完整資訊的前提下進行。也就是個人或決策者在做判斷前，放下既有想法（成見），願意傾聽、理解，接受新資訊、不同觀點以及未曾經歷的體驗。</p>



<p>賴總統過去曾說過：「任何的政策變更都必須滿足核安、核廢、社會共識3個重要前提，才有可能進行。」既然，執政團隊宣稱對各類核電議題抱持「開放態度」，想必是獲得許多新的資訊，可以化解一般人對核電的疑慮，足以推翻團隊成員過往的反核立場；民眾也都會很想知道這些核電疑慮，是如何被化解！</p>



<p>建議仿效去年賴總統「團結國家十講」舉辦「開放核電七講」，由賴總統領軍向國人闡述：1.「未來新的、先進的核能技術」有哪些？由卓院長說明；2. 甚麼是「全世界先進的新式核能技術。」賴總統、卓院長與環境部長輪流為大眾講述核安與核廢新知；3. 為何離斷層很近，又「不符合國際最新耐震要求」的核電廠，現在可以不用擔心強震發生？4. 為何政府認為過度密集放置的高階核廢料，不可能發生嚴重核災意外？5. 台灣高階與低階核廢料都無處可去，為何無需擔心，未來還可以繼續增加？蘭嶼的低階核廢料何時遷回台灣？6. 美國核電廠延役，在運轉執照屆滿前十多年就著手準備。為什麼經濟部只需幾個月時間，就認定已經停機的核二廠、核三廠具備重啟條件？最後由環境部長說明，7. 核電廠在美國以色列與伊朗戰爭，以及蘇聯與烏克蘭戰爭中都是敵對雙方攻擊的目標，為何在台灣卻有助於國家安全提升？</p>



<p>從非核家園到重啟停機的核電廠是能源政策的重大改變，過去，凡是重大能源方向變更或重要的宣示，總統或院長會選擇在「全國能源會議」拍板，或在世界地球日鄭重告知全國民眾。不會經由非正式場合，像企業家聯誼會或童子軍活動等隨口提出！如果執政團隊一再依賴非正式場合發布重大訊息，其實顯示賴團隊對本身所作決策沒有信心，缺乏堅實的論述基礎，難以自圓其說。不過，政府本來就有義務解釋政策的改變，何況核能安全、核廢料處理、重啟已停機的核電廠是相互連動的嚴肅複雜的議題，告訴民眾為何重啟核電，很困難嗎？</p>



<p>》》原文投書於上報<a href="https://www.upmedia.mg/tw/commentary/political-and-economics-debate/254906">https://www.upmedia.mg/tw/commentary/political-and-economics-debate/254906</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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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反對核電重啟：核廢要放那？政府請回答！</title>
		<link>https://tepu.org.tw/?p=22401</link>
		
		<dc:creator><![CDATA[tepu]]></dc:creator>
		<pubDate>Thu, 26 Mar 2026 07:47:23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反核]]></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聞稿]]></category>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與活動]]></category>
		<category><![CDATA[關注議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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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環盟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的夥伴們今日（3/26）於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反對賴政府提出核二、核三「再運轉計畫」。廢 [&#8230;]]]></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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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環盟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的夥伴們今日（3/26）於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反對賴政府提出核二、核三「再運轉計畫」。廢核平台指出，核電重啟不只是行政程序，而是重大公共決策，政府應負起政策責任，正面回應核廢料最終處置與核安風險。</p>



<p>現場以行動劇呈現核災情境，指出若比照日本福島事故疏散30公里範圍，核二廠在北部將影響約683萬人（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核三廠在南部（屏東縣）亦達5萬7千人，凸顯現行防災準備嚴重不足。廢核平台主張應立即修訂《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擴大緊急應變計畫區，並要求行政院召開縣市長會議，討論核廢料最終處置與疏散規劃；各縣市首長亦應明確表態如何落實核安。</p>



<p><strong>沒有緊急應變計畫，何來「核安無虞」？核安不該只是口號！</strong></p>



<p><strong><u>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u></strong>表示，核能無法保證絕對安全，面對天災、人為疏失與機械故障等風險，過去50年全球已發生三次重大核災。若持續使用核電，政府與朝野政黨更應強化緊急應變計畫與疏散演練，並借鏡福島經驗，這是最基本的核安要求。緊急應變計畫區的劃設基於風險管理，但我國目前僅限半徑8公里，不僅遠低於福島實際疏散30公里以上，也落後多數國家標準。</p>



<p>台灣地狹人稠、核電廠鄰近都會，更應擴大應變範圍，尤其當前擬啟動運轉逾40年的老舊核電廠，若連最基本的應變區擴大都不願推動，如何讓人相信「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擴大應變區雖無法保證核安，但這是最低限度的政治責任。修法後，政府才能進行跨部會整備，強化應變計畫、擴大演習與碘片發放，否則一旦核災發生，相關單位及計畫區外民眾缺乏演練與防護準備，只會陷入恐慌，增加受災風險。立院朝野政黨若真認同核安第一，不論立場，都應儘速修法，明定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區範圍不得小於30公里。</p>



<p><strong>沒有風險揭露、無核廢解方與民主授權，核電不應輕率重啟</strong></p>



<p><strong><u>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專員林冠伶</u></strong>表示，許多對於核電的民意支持，可能建立在「風險由他人承擔」的前提之上，對直接受核電影響的居民並不公平。根據民調，部分縣市高度支持重啟遠方的核電廠，卻不一定支持把核電廠及核廢料處置場設於本地。例如：金門對重啟核三的支持度高達93%，但只有42%、35%支持在當地設置核電廠及核廢料處置；苗栗有85%支持重啟，卻只有約5成民眾支持在苗栗設廠、不到4成民眾接受在苗栗處理核廢。</p>



<p><strong><u>林冠伶</u></strong>也表示，在沒有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解方的情況下仍主張重啟核電，等於強迫受影響社群繼續接受更多核廢料。而核電的討論更不能建立在「核災不會發生」的假設之上，需要進一步規劃及揭露核災應變的長期且大規模的撤離、輻射監測與跨區域管制，讓大眾理解核電極高的風險與社會成本。她強調，核電的討論必須具備充分的資訊揭露、務實的核廢料處理解決方案，更應該要有民主授權程序，讓受影響民眾有實質的否決權。否則，就是強迫受影響當地民眾繼續承擔核災風險，背離民主原則，是不負責任的能源政策。</p>



<p><strong>落實非核才是真正的依法行政</strong></p>



<figure class="wp-block-gallery has-nested-images columns-default is-cropped wp-block-gallery-2 is-layout-flex wp-block-gallery-is-layout-flex">
<figure class="wp-block-image size-large"><img decoding="async" width="1024" height="683" data-id="22403" src="https://tepu.org.tw/wp-content/uploads/2026/03/20260326-14-1024x683.jpg" alt="" class="wp-image-22403" srcset="https://tepu.org.tw/wp-content/uploads/2026/03/20260326-14-1024x683.jpg 1024w, https://tepu.org.tw/wp-content/uploads/2026/03/20260326-14-300x200.jpg 300w, https://tepu.org.tw/wp-content/uploads/2026/03/20260326-14-768x512.jpg 768w, https://tepu.org.tw/wp-content/uploads/2026/03/20260326-14.jpg 1200w" sizes="(max-width: 1024px) 100vw, 1024px" /></figure>
</figure>



<p><strong><u>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謝志誠會長</u></strong>表示，修正前的《核管法》規定，核電廠若要延役，必須在運轉執照屆期前5年需提出延役申請，否則執照到期就必須除役。2025年5月15日《核管法》修法，為運轉執照已屆滿的老舊核電廠，若要再繼續運轉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再運轉。不管是修法前的延役申請或者是修法後的再運轉申請，決定權都在核電廠經營者，檢視相關法條並沒有「強制性」的意涵。賴清德總統以「依法行政」為名，心虛的把重啟老舊核電廠賴給《核管法》，竹篙套菜刀；我倒是要提醒政府，要「依法行政」的標的是《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並應加強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放射性物料管理及環境輻射偵測，確保民眾生活避免輻射危害。」</p>



<p>從去年重啟老舊核電廠的風潮被帶動之後，幾位核電幫的主導者就不斷地帶風向擘畫核二核三的重啟時程，甚至聯合在野黨與產業界一起質疑政府是在搞「拖延戰術」。雖然台電公司已經清楚表示︰「核電廠重啟時程是「1.5、2年+N，非2027年就可重啟。」但「核電有望2027、2028年重啟」似乎已被形塑成定見。如此猴急式的時程預設，簡直是回到那個大開發的年代，開發案才提出，環評還沒開始，就有官員高喊動工時間。以前，人民不信環評的審查可以把關，現在，我們如何相信核安會可以公正審查為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把關？</p>



<p><strong><u>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u></strong>表示，賴總統稱立法院通過《核管法》，政府要「依法行政」，台電現已在準備核二、三廠重啟程序。然《核管法》修法只是取消申請期限限制，放寬延役條件，並未強迫提出申請。賴總統想重啟核電，不能卸責推給修法。《環境基本法》：「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氣候變遷因應法》第5條：「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落實非核才是真正的依法行政。台灣多斷層、火山，核災風險高，但地熱潛能也高，應將國家資源投入深度節能及以再生能源取代化石燃料。</p>



<p><strong>重啟老舊核電讓全民承擔風險 不是負責任的能源治理</strong></p>



<p><strong><u>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執行長吳碧霜</u></strong>呼籲，核電並非單純的能源選項，而是一項涉及世代風險、環境正義與民主程序的重大公共決策。台灣位處地震帶，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與社會溝通長期停滯，核安與撤離計畫尚未完善。在此情況下倉促重啟核電，將風險轉嫁給未來世代，也可能削弱社會對能源治理的信任。「核廢料去哪裡？事故發生時人民怎麼撤離？社會是否充分參與？」主婦聯盟強調，這三個問題若未解決，就不應輕率重啟核電。台灣能源未來，應建立在安全、透明與社會信任上，而非政治喊話。</p>



<p><strong><u>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新北新莊市議員參選人甘崇緯</u></strong>表示，政府到現在始終沒有說清楚，重啟核電的政策目的到底是什麼。若是為了產業用電，就應說明核電是否真能回應企業當前最在意的綠電與國際供應鏈需求；若是為了戰爭風險，更應誠實面對大型集中式電廠與輸配電系統在戰時同樣脆弱，核電廠未必能真正提升能源安全。真正有韌性的戰時能源系統，重點不是把希望押在少數大型設施上，而是加速發展分散式再生能源、儲能系統與區域電網。分散式能源即使受到攻擊，也只會影響局部區域，較不易造成大範圍停電，且更容易快速修復，這才是面對戰爭風險時更務實的方向。相較之下，重啟老舊核電廠不僅成本高、期程長，還伴隨後續除役與核廢料管理等長期負擔，若連政策目標都無法清楚交代，就要全民承擔風險，這不是負責任的能源治理。</p>



<p><strong><u>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張譽尹律師</u></strong>表示：核電在台灣，不只是能源，也是威權的象徵。核電的開發沒有溝通、沒有環評、而是迫遷、破壞環境、高度風險。台灣社會努力與威權抗爭，反核是反抗威權。台灣社會花了超過四十年，終於在2025年把核電歸零了，結果民進黨賴清德總統一天就要重啟核二核三，這是最離譜的笑話，卻不令人意外，因為賴清德在骨子裡就是有威權的基因。民進黨要重啟核電，給了三大條件，但是核安不可能確保、社會也不可能有共識。如有核災，北北基桃近七百萬人根本無法疏散，只能慢性死亡。</p>



<p>核廢的部分，反核團體花了五年時間研究，在去年7月8日推出民間版高放射性核廢料選址及處置條例，也拜會了執政黨與在野黨。結果呢？官方的高放條例現在還躺在抽屜裡面。核廢料迄今無處可去。新北市長候選人蘇巧慧，你對於同黨的總統要重啟核電，你能向新北市選民保證核廢料不會留在新北市嗎？</p>



<p>去年十一月，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去祭拜共諜吳石，我們覺得夠扯夠離譜。結果前幾年賴清德把過去四十年反核的民主前輩全部踩在腳下宣佈重啟核電，果然只有民進黨能夠超過國民黨。我們在這邊呼籲，有很高的可能性只是狗吠火車。但反核人民們，選票就是你們最大的力量。所以我要呼籲手握選票的反核人民，下架民進黨。尤其是新北市、屏東縣，看清楚你們選區的候選人：誰支持核電？誰不處理核廢？我們就用選票反制到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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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class="wp-block-image size-large"><img decoding="async" width="1024" height="683" data-id="22404" src="https://tepu.org.tw/wp-content/uploads/2026/03/20260326-29-1024x683.jpg" alt="" class="wp-image-22404" srcset="https://tepu.org.tw/wp-content/uploads/2026/03/20260326-29-1024x683.jpg 1024w, https://tepu.org.tw/wp-content/uploads/2026/03/20260326-29-300x200.jpg 300w, https://tepu.org.tw/wp-content/uploads/2026/03/20260326-29-768x512.jpg 768w, https://tepu.org.tw/wp-content/uploads/2026/03/20260326-29.jpg 1200w" sizes="(max-width: 1024px) 100vw, 1024px" /></figure>
</figure>



<p><strong>最後，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重申使用核電需面對其代價，不該迴避核電長年以來的爭議，提出三點訴求：</strong></p>



<p><strong>一、反對老舊核電輕率重啟，重大公共政策變更應具備民主程序、風險檢證與資訊公開；</strong></p>



<p><strong>二、政府應明確回答「核廢要放哪」，並召開縣市長會議研商核廢處置與疏散計畫；</strong></p>



<p><strong>三、立法院應儘速修改《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將核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擴大至30公里，強化核災應變能力，確保國人生命財產安全。</strong> </p>



<p></p>



<p></p>



<p>記者會出席團體：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和平、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綠黨、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野薑花公民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p>



<p></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聲明：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不是政府最重要的職責嗎?&#8212;駁斥賴清德總統的擁核言論</title>
		<link>https://tepu.org.tw/?p=22393</link>
		
		<dc:creator><![CDATA[tepu]]></dc:creator>
		<pubDate>Wed, 25 Mar 2026 07:20:25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反核]]></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聞稿]]></category>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與活動]]></category>
		<category><![CDATA[能源轉型]]></category>
		<category><![CDATA[關注議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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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賴清德總統近日（3／21、22）表示同意台電3月底提出核二、核三再運轉計畫給核安會審查。其所持理由是：依照核管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賴清德總統近日（3／21、22）表示同意台電3月底提出核二、核三再運轉計畫給核安會審查。其所持理由是：依照核管法規定辦理、因應減碳之碳關稅、提供AI算力、提高能源安全和韌性、增加能源多元性。當然他還說，再運轉計畫要經核安會審查通過，且要滿足三個條件：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才會再使用核電。</p>



<p>對賴總統的擁核言論，我們難以苟同。我們也認為，其言論將使核安會的審查失去公信力，令人遺憾！</p>



<p>首先，去年核管法的修法是讓運轉執照屆期（40年）停機後的老舊核電機組得以申請再運轉，並沒有「強制」台電要申請再運轉。</p>



<p>其次，能源有許多形式，其選擇要依照國家的自然和社會條件而定，低碳電力要選綠能而不選核電的選擇也是如此。</p>



<p>最重要的是，台灣沒有發展核電的條件。核電的三大事故：美國三哩島、前蘇聯車諾比、日本福島都是發生在核能先進國家，凸顯核電危險的本質。這些國家國土面積比台灣大、人口密度比台灣低，其核電風險遠低於台灣。台灣是地狹人稠、地震颱風頻仍的島嶼國家，並無發展核電的自然和社會條件，萬一發生重大事故，將導致台灣的滅亡。特別是擬再運轉的核二、核三都是運轉40年的老舊電廠，且緊斷層，其防震係數遠遠不足依照地質調查現況重估的數值，其再運轉將帶給台灣人民更高的風險。</p>



<p>台灣社會經過數十年的論辯，了解了核電危險、昂貴、萬年毒物核廢料無處處置的真相，而達到以非核家園為目標的能源政策共識，並且在環境基本法第23條規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經過40多年有核電運轉的時期，台灣終於在去年5月17日達成法律規定的非核家園目標。這是民進黨政府令人肯定的重大施政成果，這樣的成果應該極力確保，而不是以經不起檢驗的理由想要背棄。</p>



<p>賴總統認為核綠可以共存，增加能源多元性和增強能源安全與韌性，事實上不然。「核綠共存」的結果將落入「以核擋綠」的後果，其結果是綠電占比不足，不利於能源多元化、本土化以及能源安全與韌性的提升。核電之燃料棒是從美國進口的，並非本土自產能源，且台灣核電廠都是發電量大的機組，只要輸配電系統或冷卻水系統等受到破壞就可能會導致跳機，造成停電和缺電；更嚴重的是，導致爐心熔毀、大量輻射外洩的核子事故。就算核電正常運轉，也會產生更多的難以處置的核廢料，遺毒子孫。</p>



<p>此外，台灣企業作為全球供應鏈廠商，需要的是綠電，不是核電，發展核電無助於提高台灣電力的綠電占比，因而也無助於減少廠商的碳關稅。 </p>



<p>還有，台灣資源及環境負荷能力有其限度，我們需要低污染、低碳排、低耗水、低耗能的產業。政府不應讓AI資料中心等高耗電產業大量設置，爭奪民生用電，然後再以電力不足為由，發展不適合台灣的核電，這是非常不公不義、不負責任的作法。</p>



<p>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政府最重要的職責，我們誠摯地希望賴總統能以國家元首的地位和職責，確保人民及後代子孫能夠生活在安全、健康、永續的非核家園。</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學委投書》能源安全出現破口？核電只是選項不是萬靈丹</title>
		<link>https://tepu.org.tw/?p=22359</link>
		
		<dc:creator><![CDATA[tepu]]></dc:creator>
		<pubDate>Fri, 20 Mar 2026 07:41:39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反核]]></category>
		<category><![CDATA[能源轉型]]></category>
		<category><![CDATA[關注議題]]></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tepu.org.tw/?p=22359</guid>

					<description><![CDATA[◎ 林仁斌（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文大副教授） 近日有評論以中東衝突與荷姆茲海峽航運風險為例，進而宣稱台灣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strong>◎ 林仁斌</strong>（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文大副教授）</p>



<p>近日有評論以中東衝突與荷姆茲海峽航運風險為例，進而宣稱台灣能源安全已出現「破口」，因此應立即重啟核電。這樣的論述表面上看似合理，實則建立在一個過度簡化的假設：只要天然氣存在風險，核電就必然成為唯一解方。但能源政策從來不是單選題式的決策。</p>



<p>地緣政治確實會影響能源供應，但這不代表能源系統只能依賴單一技術來解決。天然氣供應風險確實存在，但可透過多元來源、長期合約、儲氣能力提升，以及港口與儲槽擴建等方式降低。同時，電力系統也正朝向多元電源與彈性調度的方向轉變。真正的能源安全來自多元配置與風險分散，而不是將風險從天然氣轉移到另一種能源。</p>



<p>將核電描繪為能源自主的象徵，也未必精確。核電同樣依賴國際供應鏈，包括鈾礦開採、燃料濃縮與燃料製造。若以「進口依賴」作為能源安全的判準，核電並不具備本質上的優勢，它核電只是改變能源進口形式，並未消除外部風險。</p>



<p>另一個常被忽略的問題，是將能源安全等同於「基載電源」。過去電力系統依賴大型電廠穩定輸出，因此基載電源被視為供電穩定的核心。但隨著再生能源快速發展、儲能成本下降以及智慧電網逐步普及，電力系統的穩定已不再完全依賴單一大型電源，而是仰賴多元電源配置與調度彈性。若仍以過去集中式電力系統的框架解讀當前電網運作，政策討論很容易停留在舊時代的思維。</p>



<p>此外，所謂「快速重啟核電」在制度上也並不現實。核電機組延役或重啟必須經過安全審查、設備老化評估、耐震檢測以及核廢料處置安排等程序。這些並非行政命令即可完成，而是涉及法律、監管與社會共識的長期工程。將核電視為隨時可以啟動的備用電源，其實反映出對核電治理程序的誤解。</p>



<p>能源政策需要的是完整而透明的風險比較，而不是危機敘事。核能可以是能源選項之一，但它不是萬靈丹。當討論只停留在「天然氣有風險，所以必須重啟核電」，真正被忽略的，是能源治理最核心的問題：如何在安全、成本、減碳與系統韌性之間取得制度化平衡。 能源安全從來不是單一技術的勝利，而是制度選擇的結果。真正決定國家能源韌性的，不是某一種電廠，而是社會是否願意以理性比較風險，並對長期責任作出誠實選擇。</p>



<p>原文投書網址：<a href="https://www.mirrordaily.news/story/49061">https://www.mirrordaily.news/story/49061</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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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日本福島核災十五週年」聲明：反對重啟核電—記取日本福島核災殷鑑</title>
		<link>https://tepu.org.tw/?p=22356</link>
		
		<dc:creator><![CDATA[tepu]]></dc:creator>
		<pubDate>Wed, 11 Mar 2026 07:14:45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反核]]></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聞稿]]></category>
		<category><![CDATA[最新消息與活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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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今天是東日本大地震與福島核災發生十五週年的日子。這場災難不僅危害了日本的國土與人民，也引發了全球對核電安全與風 [&#8230;]]]></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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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今天是東日本大地震與福島核災發生十五週年的日子。這場災難不僅危害了日本的國土與人民，也引發了全球對核電安全與風險的深刻反思。面對這一歷史教訓，我們再次呼籲台灣政府：重啟老舊核電機組將帶來極大的風險，對於台灣這個地狹人稠的島嶼國家而言，這是不可承受的危險。</p>



<p>在這個令人哀思的時刻，我們強烈反對經濟部日前所宣布的將於3月底提交核安會「核二、核三再運轉計劃」的決定。核電「再運轉」不僅違逆了台灣人民數十年來邁向非核家園目標的呼聲、違背「環境基本法」和「氣候變遷因應法」的規定，還漠視了台灣自然環境的脆弱及災害的頻繁。</p>



<p>福島核災的慘痛經驗告訴我們，天災會導致核災，核災一旦發生，其後果是難以收拾的。該地震、海嘯及其引發的核子事故所造成的災難，不僅造成了數萬人的死亡與失蹤，更讓數十萬人無家可歸，土地長期無法居住，放射性物質污染的影響將會長久持續。福島核電廠至今仍無法處理爐心熔毀的反應爐，並且持續排放輻射廢水到太平洋。事故的陰影依然籠罩著那片土地。</p>



<p>台灣若不記取教訓，再運轉老舊核電廠，極有可能重蹈福島覆轍。台灣是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的地震活躍區，且經常面對強烈颱風的侵襲。台灣的核電廠建設在這樣的地質與氣候環境下，其安全隱憂是顯而易見的。台灣老舊的核電廠，以目前的設施狀況，其防震措施並無法因應地震的衝擊。</p>



<p>台灣在近40年來的能源政策論辯中，已經達成非核家園的共識，而且寫入法律條文。這一目標不僅是基於對台灣自然環境與社會條件的深刻理解，更是對未來世代負起責任。政府應該繼續堅守這一目標，避免因短期的能源壓力而重啟核電，讓人民繼續籠罩在核電風險之中。</p>



<p>自去年5月17日台灣的核電廠全面停止運轉後，台灣的能源供應並未出現問題，不但減少了核災風險，並且降低了核廢料的產生，特別是高放射性核廢料。這一成果不僅保護了台灣人民，更贏得全球環保人士的稱許。世界各國，尤其是在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第30次大會（COP30）上，均呼籲加強再生能源的發展。因此，台灣的非核家園政策，不僅符合本地需求，也與全球氣候行動的方向一致。</p>



<p>台灣的自然與社會條件使我們難以承受核電所帶來的風險。再運轉老舊的核電機組，將為台灣帶來更大的風險。萬一發生核災，對這個人口密集、土地有限的島嶼國家而言，後果將是毀滅性的。</p>



<p>我們堅信，台灣應該繼續走向非核家園，強化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推動綠色能源政策，而非重蹈發展核能的覆轍。政府應當尊重民意、依照非核家園法定目標行事，為台灣人民打造一個無核災威脅、安全、健康、永續的未來。 在這個福島核災十五週年的時刻，我們再次提醒政府：我們不能忘記過去的悲劇，更不能讓這種悲劇在台灣重演。台灣人民以及後代子孫有權生活在安全、健康、永續的環境，落實非核家園是政府應該負起的職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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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學委投書》核電不是能源選項，而是國安風險的放大器</title>
		<link>https://tepu.org.tw/?p=22349</link>
		
		<dc:creator><![CDATA[tepu]]></dc:creator>
		<pubDate>Tue, 10 Mar 2026 02:59:4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反核]]></category>
		<category><![CDATA[關注議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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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林仁斌（作者為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文大副教授） 長期以來，核電多被視為一種技術性、經濟性的能源選項，討論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林仁斌（作者為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文大副教授） </p>



<p>長期以來，核電多被視為一種技術性、經濟性的能源選項，討論焦點集中於低碳排放與基載供電能力。然而，在當前國際安全情勢下，這樣的理解已明顯不足。近期有媒體指出，中國沿海核電快速擴張的背後，隱含一項過去較少被正視的風險：在區域衝突情境中，集中於沿海的核電設施，可能轉化為高度敏感的戰略節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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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class="wp-block-image size-large"><img loading="lazy" decoding="async" width="819" height="1024" data-id="22350" src="https://tepu.org.tw/wp-content/uploads/2026/03/lin_03_ig2-819x1024.png" alt="" class="wp-image-22350" srcset="https://tepu.org.tw/wp-content/uploads/2026/03/lin_03_ig2-819x1024.png 819w, https://tepu.org.tw/wp-content/uploads/2026/03/lin_03_ig2-240x300.png 240w, https://tepu.org.tw/wp-content/uploads/2026/03/lin_03_ig2-768x960.png 768w, https://tepu.org.tw/wp-content/uploads/2026/03/lin_03_ig2.png 1080w" sizes="(max-width: 819px) 100vw, 819px" /></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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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以福建沿海核電廠為例，其距離台灣本島僅約162公里，已落入多數跨境核災應變模型所關注的風險範圍。一旦衝突導致核電設施受損，核災影響不可能被政治邊界阻隔，在特定氣象條件下，放射性物質可能於數小時內跨越海峽，對台灣的環境、公共健康、農漁業與經濟活動造成長期衝擊。</p>



<p>傳統上，核電廠被視為民用設施，理應受到國際法保護。然而，俄烏戰爭期間扎波羅熱核電廠遭受砲擊與占領的現實，已清楚顯示：在高強度衝突中，國際法的約束力並非絕對。部分軍事與戰略研究者也因此警告，核電站等關鍵基礎設施，在衝突情境下極可能被納入敵方的風險評估，甚至成為潛在攻擊目標。</p>



<p>這樣的發展突顯核安討論中的一項長期盲點：核電安全不只是工程技術或監管制度的問題，而同時涉及國際安全與戰略穩定。過去的核能政策辯論，多半強調低碳與供電穩定，卻忽略核電在極端地緣政治情境下，可能成為戰略風險節點的特質。</p>



<p>對台灣而言，這個盲點尤其危險。當前能源政策正承受供電、減碳與政治壓力，社會再度出現核電延役與再運轉的討論。然而，能源政策若僅以短期供需或碳排放指標衡量，而未將國安風險納入評估，將難以稱為負責任的決策。</p>



<p>更根本地說，核電不是單純的能源選項，而是一種國土安全佈局。當核能設施集中於沿海或戰略敏感區域，其風險便不再只是內部管理問題，而可能在衝突時被對手利用。能源政策與國家安全政策不能再被割裂處理，否則，能源供給的確保，恐將變成一場以全民安全為代價的賭局。</p>



<p>原投書網址：<a href="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5332637">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5332637</a></p>



<p>圖片來源：核能安全委員會網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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