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no"?><rss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xmlns:blogger="http://schemas.google.com/blogger/2008" xmlns:gd="http://schemas.google.com/g/2005" xmlns:georss="http://www.georss.org/georss" xmlns:openSearch="http://a9.com/-/spec/opensearchrss/1.0/" xmlns:thr="http://purl.org/syndication/thread/1.0" version="2.0"><channel><atom:id>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atom:id><lastBuildDate>Wed, 14 May 2025 00:06:20 +0000</lastBuildDate><category>日記</category><category>漸凍人相關新聞</category><category>亂寫</category><category>漸凍人</category><category>政治和社會議題</category><category>電腦網路</category><category>sport</category><category>543</category><category>blog log</category><category>公告</category><category>麻豆</category><category>生命勇者</category><category>攝影</category><category>教學</category><category>電影</category><title>漸凍人蔡沛倫的部落格:過去 現在 未來</title><description>這裡記錄我的點點滴滴.... 我會努力記錄直到不能記錄為止</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link><managingEdit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managingEditor><generator>Blogger</generator><openSearch:totalResults>382</openSearch:totalResults><openSearch:startIndex>1</openSearch:startIndex><openSearch:itemsPerPage>25</openSearch:itemsPerPage><xhtml:meta content="noindex" name="robots" xmlns:xhtml="http://www.w3.org/1999/xhtml"/><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6009481949405595170</guid><pubDate>Thu, 28 Jun 2012 02:40: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28T10:40:00.370+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blog log</category><title>【Blog log】對不起我又改版了</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br /&gt;
這次改版的最主要原因是：可以放廣告，&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因為之前的方塊酥無法放自己想要放的廣告。&lt;br /&gt;
&lt;br /&gt;
所以又改版了。。。&lt;br /&gt;
&lt;br /&gt;
但是好景不常，我的Google Adsense竟然被停權了。&lt;br /&gt;
&lt;br /&gt;
所以目前除了放別家的廣告，就是想辦法讓Google Adsense不要被停權。</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blog-log.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4</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8572226273365246174</guid><pubDate>Wed, 27 Jun 2012 02:11: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27T10:11:00.489+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政治和社會議題</category><title>wego！開心嘛？、吳欲升委員</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iframe width="420" height="315" src="http://www.youtube.com/embed/ix45MolNibQ" frameborder="0" allowfullscreen&gt;&lt;/iframe&gt;&lt;br /&gt;
&lt;br /&gt;
吳委員，對於許多男人的夢想你都擁有了，開雙B載著小三到一家最高級的魔鐡，開房間。&lt;br /&gt;
&lt;br /&gt;
這種人生的美妙，可真是許多男生的夢想。這也難怪你的選民那麼支持你。&lt;br /&gt;
&lt;br /&gt;
所以當大家幫你唱你的戰歌時，你又何必閃呢？&lt;br /&gt;
&lt;br /&gt;
應該要好好的享受這一切的不是嗎？&lt;br /&gt;
&lt;br /&gt;
何必要把自己形象，導入到自己想要的樣子。就好好的接受人家給你的形象就好了，不是很好嗎？&lt;br /&gt;
2012-06-16&lt;br /&gt;</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wego.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media:thumbnail xmlns:media="http://search.yahoo.com/mrss/" height="72" url="https://img.youtube.com/vi/ix45MolNibQ/default.jpg" width="72"/><thr:total>1</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7933763559031253333</guid><pubDate>Tue, 26 Jun 2012 08:21: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26T16:21:00.212+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政治和社會議題</category><title>費鴻泰立委、很大好可怕的官威</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br /&gt;
&lt;iframe width="560" height="315" src="http://www.youtube.com/embed/9KIrQaT4N5g" frameborder="0" allowfullscreen&gt;&lt;/iframe&gt;&lt;br /&gt;
&lt;br /&gt;
&lt;iframe width="560" height="315" src="http://www.youtube.com/embed/_aRjqtPzooQ" frameborder="0" allowfullscreen&gt;&lt;/iframe&gt;&lt;br /&gt;
&lt;br /&gt;
費立委，只能說貴黨的行事原則就是千錯萬錯永遠都不是我的錯。&lt;br /&gt;
&lt;br /&gt;
還是你想說你的選區可以說是全國最固若金湯的天龍國選區之一。我怎麼說怎麼做都沒關係。反正選舉時大家還是會把票投給我的。我還是會當選的。&lt;br /&gt;
&lt;br /&gt;
真希望你會被罷免，什麼是天龍國的驕傲和外省的權貴，在這樣選區就是會有像你這樣立委。&lt;br /&gt;
&lt;br /&gt;
真希望綠黨的潘翰聲能夠取代你的位置。&lt;br /&gt;
2012-06-15&lt;br /&gt;</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26.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media:thumbnail xmlns:media="http://search.yahoo.com/mrss/" height="72" url="https://img.youtube.com/vi/9KIrQaT4N5g/default.jpg" width="72"/><thr:total>1</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1929452726106002783</guid><pubDate>Mon, 25 Jun 2012 03:14: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25T11:14:00.173+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日記</category><title>關於我的人生的座右銘</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br /&gt;
&lt;br /&gt;
&lt;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lilun/7370204652/" title="Flickr 上 lilun 的 20085710010576_2"&gt;&lt;img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018/7370204652_232d21cd01.jpg" width="350" height="500" alt="20085710010576_2"&gt;&lt;/a&gt;&lt;br /&gt;
&lt;br /&gt;
座右銘這種東西對於我這種生平無大志的人來說，是一個不可能存在在我身邊的事情。如果真的有，那也是三不五時都在改變的。&lt;br /&gt;
&lt;br /&gt;
所以對我而言座右銘是一種可有可無的東西，也就是說是一個沒有的東西&lt;br /&gt;
&lt;br /&gt;
前一陣子漸凍人協會要我寫20個字以上的座右銘。害我當場不知道要寫什麼。。&lt;br /&gt;
&lt;br /&gt;
想了很久，對於一個整天沒事做愛看政論節目的人來說只有想到這句話：&lt;br /&gt;
&lt;br /&gt;
堅持改革、大步向前、【中間八個字忘了】、虎爛無敵。&lt;br /&gt;
&lt;br /&gt;
這樣就20個字了！哈哈！&lt;br /&gt;
&lt;br /&gt;
可是這樣子有誰敢拿去用啊！&lt;br /&gt;
&lt;br /&gt;
最後想了半天，只想到這些話&lt;br /&gt;
&lt;br /&gt;
看淡人生的起伏，&lt;br /&gt;
用最正面的心情來看待你所面對的問題和挑戰。&lt;br /&gt;
因為許多事情的達成的基本要素是相信自己。&lt;br /&gt;
&lt;br /&gt;
我覺得有沒有座右銘是一回事，但重點是你內心的想法，要不然口號人人都會喊！不是嗎？&lt;br /&gt;
2012-06-14&lt;br /&gt;</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25.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1</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5161539452129248172</guid><pubDate>Sun, 24 Jun 2012 08:15: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24T16:15:00.996+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亂寫</category><title>我的皮膚的黑的</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br /&gt;
&lt;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lilun/7368018740/" title="Flickr 上 lilun 的 20080425173306456"&gt;&lt;img src="http://farm6.staticflickr.com/5463/7368018740_9b0a223982.jpg" width="450" height="305" alt="20080425173306456"&gt;&lt;/a&gt;&lt;br /&gt;
&lt;br /&gt;
基本上從小到大從來都沒有人說我的皮膚很白、或是皮膚很好這種讚美話。連我媽都覺得我的膚色常常很不好看。總而言之、言之而總，我就是大家口中的黑肉底的人。&lt;br /&gt;
&lt;br /&gt;
前幾天看到美食節目在介紹台中地區的便宜美食，第一攤就介紹一家我知道地方的攤子，為什麼我會熟悉？因為我國中時曾經騎腳踏車經過那裡，然後犁田下去了。結果是臉的右半邊整片都是擦傷。然後我的臉就這樣有兩種膚色也快要一年多了，這中間我從不介意這件事，依舊是想出門就出門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根本就已經忘了我的臉曾經有過大片擦傷。&lt;br /&gt;
&lt;br /&gt;
現在回想我好像從來都沒有做過任何的防曬或是保養皮膚的事情，而我也從來都沒有發生脫皮或是曬傷的事情，我在想也許有一天我被蚊子咬一個大紅膿包時，也許拿泥巴塗一塗就好了。&lt;br /&gt;
2012-06-13&lt;br /&gt;</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24.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0</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8204027231245477560</guid><pubDate>Fri, 22 Jun 2012 23:43: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23T07:43:00.020+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日記</category><title>淡淡的哀傷</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br /&gt;
&lt;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lilun/7364697706/" title="Flickr 上 lilun 的 dont_hurt_me_again___by_antognow"&gt;&lt;img alt="dont_hurt_me_again___by_antognow" height="459"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153/7364697706_e2f8e40853.jpg" width="500" /&gt;&lt;/a&gt;&lt;br /&gt;
&lt;br /&gt;
&lt;br /&gt;
每次只要看展元主播轉播的棒球時，只要他說淡淡的哀傷時我就會想起這件事。&lt;br /&gt;
&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lt;br /&gt;&lt;br /&gt;
當年在當兵時，有些連長喜歡養狗，當然玩狗的是連長、養狗的是傳令兵。&lt;br /&gt;
&lt;br /&gt;
某一天去隔壁連辦事情時，看到他們的連集合場上有兩隻金黃色的柴犬。&lt;br /&gt;
&lt;br /&gt;
於是走過去看那兩隻小狗，也剛好和在旁邊在餵小狗的人聊了起來。&lt;br /&gt;
&lt;br /&gt;
他說這兩隻柴犬一公一母，母的比較兇，有多兇？她把公狗的蛋蛋咬掉一顆了。&lt;br /&gt;
&lt;br /&gt;
我往後一看，真的只剩下一顆蛋蛋。&lt;br /&gt;
&lt;br /&gt;
我想他應該非常能夠理解什麼是淡淡的哀傷！&lt;br /&gt;
&lt;br /&gt;
但是更悲慘的是無情的鎖鏈卻依舊把加害狗和被害狗綁在一起。&lt;br /&gt;
2012-06-13</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23.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1</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8305368663351547021</guid><pubDate>Fri, 22 Jun 2012 10:01: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22T18:01:00.186+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亂寫</category><title>我的斯巴豆的人生</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lilun/7232717078/" title="Flickr 上 lilun 的 4287460_4928579a296f0ded4617cd8ef16ad7ff"&gt;&lt;img src="http://farm8.staticflickr.com/7236/7232717078_9b0637df81.jpg" width="500" height="375" alt="4287460_4928579a296f0ded4617cd8ef16ad7ff"&gt;&lt;/a&gt;&lt;br /&gt;
&lt;br /&gt;
如果你到過香腸攤前跟老闆玩斯巴豆的話，我想每個人都想擲出斯巴拉，沒有人想擲出逼基吧！&lt;br /&gt;
&lt;br /&gt;
而人生也是如此，當初我來台北工作時，公司開出一個很不錯的薪水條件給一個完全沒有任何工作經驗、什麼都不會社會新鮮人。現在回想起來當時我的人生擲出了斯巴拉。一個人在台北逍遙自在，錢也不是問題。&lt;br /&gt;
&lt;br /&gt;
到了我生病的時候，走路會跌到，跌到之後還爬不起來。我想我當時的人生到現在應該都是逼基吧！&lt;br /&gt;
&lt;br /&gt;
我想也許這就是人生吧！也許這輩子都是逼基了、也許沒多久連擲骰子的機會都沒了、也許下次是7點，再下次又是斯巴拉、也許有太多的也許，但這就是人生啦！&lt;br /&gt;</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22.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0</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2069141874910675961</guid><pubDate>Wed, 20 Jun 2012 23:27: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21T07:27:00.332+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日記</category><title>晴天霹靂、真的回不去了</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br /&gt;
&lt;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lilun/7178250803/" title="Flickr 上 lilun 的 雷"&gt;&lt;img alt="雷" height="300"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002/7178250803_3da9e81a18.jpg" width="300" /&gt;&lt;/a&gt;&lt;br /&gt;
&lt;br /&gt;
昨天早上收到了一封信內容如下：&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lt;br /&gt;
&lt;br /&gt;
---------------------------------------------&lt;br /&gt;
&lt;br /&gt;
您好：&lt;br /&gt;
&lt;br /&gt;
在查看我們的記錄後，我們已確定您的 AdSense 帳戶涉及產生無效活動。由於我們有責任保護 AdWords 廣告客戶的權益，避免客戶因無效點擊活動而權益受損，因此我們認為有必要停用您的 AdSense 帳戶。您的未付帳款和 Google 配發收益都將全數退還給受影響的廣告客戶。&lt;br /&gt;
&lt;br /&gt;
請瞭解我們必須採取這個行動，以維護 Google 廣告系統的成效，特別是廣告客戶與發佈商之間的關係。我們瞭解這可能造成您的不便，也謹此感謝您的諒解與合作。&lt;br /&gt;
&lt;br /&gt;
如果您對我們的處理方式有任何問題或疑慮，或是想瞭解申訴方式或無效活動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http://www.google.com/adsense/support/bin/answer.py?answer=57153 以瞭解詳情。&lt;br /&gt;
&lt;br /&gt;
我想這種事情會變成這樣的確是滿出乎我的意料，而且根據Google的說法，一被停權之後就無法再繼續刊登廣告了。&lt;br /&gt;
&lt;br /&gt;
所以看不到廣告的朋友&lt;br /&gt;
&lt;br /&gt;
真是不好意思！&lt;br /&gt;
2012-06-12</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21.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0</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117606231253805748</guid><pubDate>Wed, 20 Jun 2012 03:10: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20T11:10:00.373+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政治和社會議題</category><title>楊玉欣委員個人總質詢之附件一【9】</title><description>&lt;br /&gt;
1&lt;br /&gt;
附件一&lt;br /&gt;
長照本土化，外勞長照化&lt;br /&gt;
-­‐-­‐-­‐&lt;br /&gt;
立法委員楊玉欣對長照與外勞政策之觀點&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lt;br /&gt;
一般人看外勞問題，只看到某些表面的現象，例如外籍幫傭與看護引進門檻&lt;br /&gt;
與轉換規定過於嚴苛的問題、家務服務勞動條件惡劣以及由之引發的外勞人權問&lt;br /&gt;
題、雇傭關係緊張問題、外勞逃跑及其後續種種之社會與治安問題。然而，深層&lt;br /&gt;
地看，真正的問題在於制度。&lt;br /&gt;
首先，門檻過於嚴苛的事實，只要大家去看一下「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lt;br /&gt;
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中有關家庭幫傭與看護&lt;br /&gt;
的聘用資格就可以了解。以現行規定來說，家庭幫傭部分，無論你家有兩個未滿&lt;br /&gt;
一歲的雙胞胎或兩個九十歲以上的長者，你都沒有資格申請。因此，全國以此條&lt;br /&gt;
件申請外傭者僅2068 人（民國101 年2 月職訓局統計）。至於家庭看護工的聘&lt;br /&gt;
用資格也非常嚴苛，你要不就得屬於所謂的「特定身心障礙項目」中之重度等級，&lt;br /&gt;
你要不就得經醫療機構以巴氏量表來認定你需要全日二十四小時照護，否則你也&lt;br /&gt;
沒有申請看護工的資格。目前全國這部份的家庭看護工有187738 人（民國101&lt;br /&gt;
年2 月職訓局統計）。其中大部分是循巴氏量表一途取得聘用資格，由此也衍伸&lt;br /&gt;
出許多「行賄醫師，造假巴氏量表」的事端。結果是：不少不需要二十四小時看&lt;br /&gt;
護的人聘到了外籍看護，而更多不會走後門但卻有照護需求的人卻無法聘僱外勞。&lt;br /&gt;
例如，如果你需要的是一天十二小時的看護，而非二十四小時，依現制你是沒資&lt;br /&gt;
格請外籍看護的，然而，每天十二小時的需要難道不算是嚴重的需要？&lt;br /&gt;
個別部會的官員知不知道這些規定不合情理？知道的。那為什麼仍堅持這些&lt;br /&gt;
不合理的規定呢？答案不在他們，而在於國家外勞政策沒有一個跨部會的共識與&lt;br /&gt;
確切方向，特別是勞委會與衛生署。勞委會從民國81 年起就開始引進外勞來答&lt;br /&gt;
覆國內龐大的照顧需求，行政院則遲至93 年才意識到國家的照顧責任而成立了&lt;br /&gt;
「長期照顧制度規劃小組」，來規劃國家的照顧政策。國家照顧政策固然隨著「長&lt;br /&gt;
照十年計畫」與「長照服務法」草案的提出而逐步上路，然而，即令今天，我國&lt;br /&gt;
能提供的服務量可能連需求量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因此，引進外勞作為「替代性&lt;br /&gt;
人力」，而非只是「補充性人力」，實為現階段答覆國內照顧需求的必要作法。問&lt;br /&gt;
題是，勞委會基於種種原因，視外勞為「補充性人力」，意思是說，勞委會認為&lt;br /&gt;
照顧的主要責任應由國人扛起（所以，如果國家扛不起，那就抱歉了，只能由失&lt;br /&gt;
能者的家庭自行負責），外勞只能是「點綴」，「補充」本勞不足用。這個政策完&lt;br /&gt;
全是一個昧於事實、罔顧國人照顧需求的政策，也是上述種種嚴苛規定的根源。&lt;br /&gt;
2&lt;br /&gt;
勞委會當然有話要說，外籍勞力資源十分不穩定，而且我國外交處境艱難，&lt;br /&gt;
並不是你想要引進就能引進，再加上勞委會認為，長久而言，我們終究還是得發&lt;br /&gt;
展自己的照顧產業，為了不妨礙本土照顧產業的發展，外勞應限定為「補充性人&lt;br /&gt;
力」。此外，現階段如果真要以外勞為「替代性人力」，那麼，主管長照體系的衛&lt;br /&gt;
生署就應負起相關產業的管理責任，而不能由只主管勞工政策的勞委會來管理長&lt;br /&gt;
照業務。更何況國內還有種種反外勞的聲音、保護本勞的民意，這一切在在都使&lt;br /&gt;
得勞委會堅持外勞政策的「補充性原則」立場。&lt;br /&gt;
衛生署的立場是什麼呢？衛生署認為，他們固然主管長照政策，但是長照的&lt;br /&gt;
小苗才剛長出來，根還不深。二十萬的外勞大軍像黑洞一樣，長期以來都缺乏專&lt;br /&gt;
業管理，沒有人敢去碰這個燙手山芋，深怕碰了之後軋苗助長，連整個長照體系&lt;br /&gt;
都要被拖垮。因此，衛生署堅持不將外勞納入長照管理，這可以從行政院版本的&lt;br /&gt;
「長照服務法」草案一見端倪。&lt;br /&gt;
我國逐漸邁向超高齡社會，長照議題也已經成為愈來愈嚴峻的挑戰。如果行&lt;br /&gt;
政院不能進行跨部會協調並投入適當資源來處理長照政策與外勞問題，可以預見，&lt;br /&gt;
個別部會將很難打開問題的死結，而問題則會愈來愈惡化。現階段政府應克服各&lt;br /&gt;
種困難，擺脫鴕鳥式的「補充性原則」，並以務實的「替代性原則」來規劃外勞&lt;br /&gt;
引進，然後再逐次透過資源網絡化、服務優質化、輸送社福化、長照產業化以及&lt;br /&gt;
社會保險化，來讓長照體系達到「以國人照顧國人為主，以外勞補充人力為輔」&lt;br /&gt;
的目標。不此之圖，相關問題將會愈來愈難解決，很快就會演變為國安層級的重&lt;br /&gt;
大議題。&lt;br /&gt;
外勞問題的另一個黑洞是外勞家務勞動條件惡劣。這個現象導致受照顧者、&lt;br /&gt;
雇主、外勞三輸，而且彼此糾結綑綁在一起，陷入無止無盡的惡性循環中。家務&lt;br /&gt;
外勞二十四小時住在雇主家，由於大部分的法定受照顧者都有二十四小時的受照&lt;br /&gt;
顧需求，其結果是，家務外勞一天二十四小時都處在緊繃狀態，而且天天如此，&lt;br /&gt;
很難有休息或放鬆的時候。此外，由於我國長照資源不足，人力有限，每週一天&lt;br /&gt;
的喘息服務將聘有外勞的家庭排除在外，就連內政部最新公告的「身心障礙家庭&lt;br /&gt;
照顧者服務辦法」草案也將聘看護（傭）的身心障礙者排除在臨時及短期照顧（第&lt;br /&gt;
九條）以及家庭托顧（第十五條）之外。在這樣的情形下，外勞的工作條件與奴&lt;br /&gt;
隸無異。而這種奴隸般的工作條件對受照顧者或雇主有利嗎？答案當然也是否定&lt;br /&gt;
的。人都是很有限的，在照顧者與受照顧者的強弱關係中，會有受虐的身心失能&lt;br /&gt;
者，在僱傭衝突中也會有虐傭的雇主。正是因為如此，雇主團體與移工團體的對&lt;br /&gt;
立是永無止境的。移工會說：「我需要週休一日」（在我看來，他們不只需要週休&lt;br /&gt;
一日，而是每天都應該得到充足的休息），雇主會說：「我家親人生病可沒有週休&lt;br /&gt;
一日」。於是雙方爭執，互不相讓。至於政府呢？怎能看著兩方鷸蚌相爭，然後&lt;br /&gt;
就以民間意見擺不平，兩手一攤，什麼都不做？&lt;br /&gt;
關鍵問題在於，衛生署不願意將外勞納入長照管理，勞委會也堅持勞政本位，&lt;br /&gt;
不願意管理外勞，至於內政部依身權法在規劃身心障礙者的各種支持服務時，既&lt;br /&gt;
不與衛生署的長照體系整合，又將聘用外勞的家庭排外，這一切問題除了凸顯各&lt;br /&gt;
部會的各自為政外，行政院高層沒有發揮整合部會的領導力，實為更根本的疏&lt;br /&gt;
失。&lt;br /&gt;
我的看法很簡單，但是很困難，除非政府有清楚的政策方向、十足的決心與&lt;br /&gt;
堅定的執行力，否則很難做到。我相信，只要目標清楚、策略正確、步驟放穩放&lt;br /&gt;
慢，以下的政策方向建議不但是可行的，甚且是必要的。&lt;br /&gt;
1)&lt;br /&gt;
我國應以退無死所的果斷與決心，將大量資源優先投入本國長照服務體&lt;br /&gt;
系的建設，而不能繼續依靠社福外勞。這是因為，就算我國打算全面開放社福外&lt;br /&gt;
勞，但印尼、泰國等國家在幾年內將停止輸出勞力，外勞的替代性功能很可能只&lt;br /&gt;
是過渡性的。&lt;br /&gt;
2)&lt;br /&gt;
應強化對現行外勞的支持輔導與管理，最好將新進之外勞均納入擬定中&lt;br /&gt;
之長照服務法草案，依此，外國長照人員之職前教育（含語言文化適應與長照專&lt;br /&gt;
業訓練）、證照核發、輔導支持與行政管理應與本國長照人員一視同仁，由長照&lt;br /&gt;
機構負責。長照機構對於提供居家式服務的外國長照人員應依其意願或需要來安&lt;br /&gt;
排住宿。這個作法可避免外籍長照人員被綁在雇主家，甚至若雇主家居住空間不&lt;br /&gt;
足還會發生睡陽台等不人道的情事。此外，外籍長照人員之勞動條件與工時應符&lt;br /&gt;
合勞動人權之普遍原則。&lt;br /&gt;
3)&lt;br /&gt;
外國長照人員薪資不必比照本國長照人員，但也不應齊頭式給薪，俾優&lt;br /&gt;
質人力能得到更合理的待遇，此外，薪資待遇亦應將負擔之輕重、照顧時間之長&lt;br /&gt;
短納入考慮。&lt;br /&gt;
4)&lt;br /&gt;
就業服務法及其相關辦法雖然優先保障本國長照人員之勞動機會，但在&lt;br /&gt;
本國長照人員還不能滿足照顧需求時，現階段外勞引進政策應符合我國照顧需求，&lt;br /&gt;
由「補充性原則」放寬為「替代性原則」，以符合照顧需求之事實。此舉將能降&lt;br /&gt;
低有照顧需求家庭之申請門檻。隨著門檻放寬很可能會產生一個重要的結果：非&lt;br /&gt;
法外勞也將逐漸失去市場吸引力。&lt;br /&gt;
5)&lt;br /&gt;
為發展本國照顧產業與品牌，並逐步降低我國對外籍照顧人員之依賴，&lt;br /&gt;
國家應投入充足資源來提昇本國長照服務網，合理化長照人員的薪資待遇與社會&lt;br /&gt;
地位，以吸引人力投身促進照顧文化與國民幸福指數的照顧產業。&lt;br /&gt;
6)&lt;br /&gt;
輸送社福化：政府一方面應提高照顧人力之待遇與素質，建立可長可久&lt;br /&gt;
且服務量充足的照顧體系，另一方面則應針對經濟弱勢族群、身心障礙族群中有&lt;br /&gt;
照顧需求者予以社福性照顧服務或補助，使有照顧需求之族群及其家庭能無後顧&lt;br /&gt;
之憂地使用國家提供的照顧服務。特別是重度失能者、重度失智、精障、愛滋病&lt;br /&gt;
失能者之照顧，國家應積極承擔照顧責任，並以有效方式鼓勵本國或外籍長照人&lt;br /&gt;
員提供服務。當國家的照顧體系愈來愈健全，而且，人民不分貧富也都能購買（或&lt;br /&gt;
以社福補助方式取得）適合之服務，外勞引進的需求將會逐漸降低，從而使得外&lt;br /&gt;
勞引進原則逐步由「替代性原則」再回歸到符合國家安全的「補充性原則」。&lt;br /&gt;
7)&lt;br /&gt;
內政部主管之身權法與衛生署主管之長照體系應徹底整合。身權法所謂&lt;br /&gt;
的身心障礙者以及長照法所謂的身心失能者的家庭照顧者，無論是否聘有護傭，&lt;br /&gt;
均應得到包含喘息服務在內的各種支持服務。</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9.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2</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2052382145721385466</guid><pubDate>Tue, 19 Jun 2012 02:49: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19T10:49:00.066+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政治和社會議題</category><title>楊玉欣委員個人總質詢【8】</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div&gt;
&lt;span style="border-collapse: separate; border-spacing: 0px; font-family: Arial;"&gt;&lt;br /&gt;
七、政 府 是 否 有 決 心 推 動 社 福 資 源 的 窗 口 單 一 化與 輸 送 主 動 化？&lt;br /&gt;&lt;br /&gt;
1)&amp;nbsp; 社福資源是否充足是一件事，如何將資源輸送到需要的人那裏則是另一件事。&lt;br /&gt;
福利輸送的困難有很多。剛剛提到本席外籍看護於近日逃跑的事，更讓我深&lt;br /&gt;
深體認到僱主遭遇外籍看護逃跑後，面對政府繁複的通報窗口以及政府愛莫&lt;br /&gt;
能助的無奈！首先僱主在外籍看護逃跑七十二小時之後，才能向警方報案，&lt;br /&gt;
另外僱主還需分別向勞工局、勞委會職訓局以及移民署通報外勞逃跑了，為&lt;br /&gt;
什麼通報的窗口需要如此複雜？政府單位與單位之間難道不能相互通報？外&lt;br /&gt;
勞逃跑的家庭已經夠雞飛狗跳了，政府不但不簡化通報流程，還要讓這樣的&lt;br /&gt;
家庭應付繁瑣的行政事務，這如何能談得上便民？更離譜的是，通報之後，&lt;br /&gt;
雇主先要被懲罰在未來半年內不能聘僱其他外籍看護，然後，長照中心也表&lt;br /&gt;
示愛莫能助。總之，在現行體制下，外傭逃逸後，雇主在困難重重的生活中&lt;br /&gt;
要向四個政府單位通報，而這些單位沒有一個按照身權法第十八條的精神，&lt;br /&gt;
主動通報身權法主管機關。而即使身權法主管機關接到通報恐怕也沒什麼太&lt;br /&gt;
大的意義，因為我國目前的長照服務體系根本還不具備長照服務的能量。&lt;br /&gt;
2)&amp;nbsp; 福利資源的輸送有很多方面的困難，首先、政府的作法常是被動的，要求人&lt;br /&gt;
民申請服務，而不是由政府主動輸送，其結果是，弱勢族群常因為教育程度、&lt;br /&gt;
資訊管道等各種因素無法或沒有能力取得福利相關資訊，導致政府預估之服&lt;br /&gt;
務涵蓋率與實際服務現況之間常有很大的落差。以經濟弱勢族群為例，社會&lt;br /&gt;
救助法自去年 7 月 1 日施行後至現在為止，政府原預估服務之經濟弱勢族群&lt;br /&gt;
將由 1.3%提高到 3.8%，然而，目前只有不足 2%人口透過申請跨越了低收入&lt;br /&gt;
與中低收入門檻而接受社會救助。箇中原因當很複雜，大部分底層民眾可能&lt;br /&gt;
根本不知道有社會救助法或該法於去年修法一事，不過，與百姓接觸的基層&lt;br /&gt;
公務人員不夠主動發掘個案，恐怕也難辭其咎。這使得本席不得不對於社會&lt;br /&gt;
救助法第 9-1 條是否落實打一個很大的問號，依該法，教育人員、保育人員、&lt;br /&gt;
社會工作人員、醫事人員、村（里）幹事、警察人員因執行業務知悉有社會&lt;br /&gt;
救助需要之個人或家庭時，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而直轄市、&lt;br /&gt;
縣（市）主管機關於知悉或接獲前項通報後，亦應派員調查，依法給予必要&lt;br /&gt;
救助。&lt;br /&gt;
3)&amp;nbsp; 其次，政府主管福利事務的部門非常多，各司其職，也各自為政。例如政府&lt;br /&gt;
對身心障礙者雖然提供不少福利（不過，一如上述，政府的福利服務常常是&lt;br /&gt;
杯水車薪，而且往往並不實用），例如生活照顧、托育、養護、輔具、保險、&lt;br /&gt;
租金、購屋利息等福利補助、或辦理社會保險補助、輔具資源服務、居家服&lt;br /&gt;
務、個案管理暨轉銜服務、送餐服務、臨時暨短期照顧、手語翻譯服務、復&lt;br /&gt;
康巴士服務等等福利方案，然而，身心障礙者須向不同的承辦或委託單位提&lt;br /&gt;
出申請，且因資源分散，身心障礙者往往不知有哪些服務，更不知應向何單&lt;br /&gt;
位申請或如何申請。以本席至立院服務為例，立院有意為本席量身訂做一適&lt;br /&gt;
合質詢的電動輪椅，但沒有人知道標準流程為何，窗口在哪裡？本席經過許16&lt;br /&gt;
多摸索，耗費不少時日，才終於透過朋友知道內政部有一「多功能輔具資源&lt;br /&gt;
整合推廣中心」，提供相關諮詢與服務。然而，大部份身心障礙朋友可能根本&lt;br /&gt;
沒有管道知道要去何處接受諮詢並得到國家的協助。&lt;br /&gt;
4)&amp;nbsp; 具體建議：&lt;br /&gt;
(1)&amp;nbsp; 輸送主動化：&lt;br /&gt;
a)&amp;nbsp; 針對身心障礙者之社福輸送：身權法將於今年 7.11 全面施行，其中包&lt;br /&gt;
含攸關鑑定與需求評估的第五至七條、攸關通報系統的建立並主動提供服&lt;br /&gt;
務的第十八條、攸關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照顧者之支持與服務的第五十與&lt;br /&gt;
五十一條、攸關行動不便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權益變動的第五十六條，&lt;br /&gt;
以及攸關身心障礙者經濟安全的第七十一條。政府是否願意下定決心，以&lt;br /&gt;
更積極的方式，建立資訊與服務之主動輸送管道，提供相關服務措施，以&lt;br /&gt;
達到身心障礙者權益普遍輸送之目標。以上述本席外勞逃跑為例，身障者&lt;br /&gt;
是否只要做一次性通報即可，而且，勞工主管機關在接到這樣的通報之後，&lt;br /&gt;
能否主動通報其他相關機關，並通報身權法主管機關，俾身權法主管機關&lt;br /&gt;
能依身權法第十八條第二項之規定，於三十日內主動對個案提供協助服&lt;br /&gt;
務？&lt;br /&gt;
b)&amp;nbsp; 針對經濟弱勢者之社福輸送：社會救助法已於去年 7.1 施行，如何確切&lt;br /&gt;
落實社會救助法第 9-1 條，讓社福輸送的「最後一里路」不是由在困苦中&lt;br /&gt;
的人民走向政府（而且，當政府基層人員缺乏助人的專業訓練時，人民走&lt;br /&gt;
向的會是如同官僚衙門般的政府），而是由政府主動走向弱勢人民，這一&lt;br /&gt;
點也請陳院長特別用心思量。&lt;br /&gt;
(2)&amp;nbsp; 窗口單一化：&lt;br /&gt;
a)&amp;nbsp; 各項社福需求評估或福利輸送應進行統整並建立單一窗口，除整合機&lt;br /&gt;
關內各項服務內容，提供單一櫃檯化作業流程；對於同質性高之業務，應&lt;br /&gt;
進一步建立跨機關的單一窗口，使民眾洽辦各申請事項，不必往返不同受&lt;br /&gt;
理單位。所謂「單一窗口」（One-Stop Service），根據 OECD 的定義，是指&lt;br /&gt;
「民眾可以從單一窗口得到多種（multiple）或整合（integrated）的服務」，&lt;br /&gt;
要達到此一目標，必須引進企業「流程再造」（re-engineering）與「工作簡&lt;br /&gt;
化」的觀念，重新設計政府的行政作業流程，以及改變公務人員的辦事方&lt;br /&gt;
法與服務習慣。&lt;br /&gt;
b)&amp;nbsp; 身權法第 23 條提到醫院要設立身心障礙者服務窗口，為身心障礙者提&lt;br /&gt;
供就醫服務及出院準備計畫。事實上，身權法的主管機關是社政機關，而&lt;br /&gt;
身權法涉及身心障礙者的權益除了就醫之外，還包含就學、就業、就養以&lt;br /&gt;
及食衣住行育樂等涉及自立生活與社會參與的種種事務，應由社政機關統17&lt;br /&gt;
籌，並結合衛政機關的服務為單一窗口，來提供身心障礙者全方位的諮詢&lt;br /&gt;
或轉介服務。此外，衛生署主管長照體系的建立，更應該擺脫醫療本位的&lt;br /&gt;
思維，與身心障礙服務體系結合，避免身權法要對身心障礙者做需求評估，&lt;br /&gt;
而長照法也要求失能者進行長照需求評估的疊床架屋。總之，政府是否能&lt;br /&gt;
徹底思考窗口單一化問題，拋棄過去以各部會管轄業務為窗口劃分標準的&lt;br /&gt;
不便民作法，轉變為以使用者為主體的角度來建立福利輸送的單一窗口？&lt;br /&gt;
窗口單一化的目標應使得任何國民，無論是身心障礙者、經濟弱勢族群或&lt;br /&gt;
其他福利使用者均能透過跨部會的單一窗口得到就醫、就學、就業、就養、&lt;br /&gt;
婚姻諮詢、家庭扶助、各種福利津貼等全生涯的福利資訊、轉介與輸送。&lt;br /&gt;
結 語&lt;br /&gt;
馬總統在「黃金十年」裡提出公義社會的願景，陳院長則在本會期施政報告&lt;br /&gt;
中提到「富民經濟」，目標不只是要追求金錢與物質方面的富足，更要追求國家&lt;br /&gt;
整體在「生活品質、文化水準及心靈發展」的全面提升。我非常肯定總統、院長&lt;br /&gt;
以社會正義、國民幸福為念的想法，更高興知道政府不再只是關心「國內生產總&lt;br /&gt;
值」GDP，而開始研擬「國民幸福指數」GHP，作為政府各項施政之參考。&lt;br /&gt;
然而，這些論述如果不是唱高調，他們到底該扮演什麼角色？是說在原本經&lt;br /&gt;
濟掛帥的結構下，突兀地多出兩項平行的新價值，然而，這兩項新價值最好不要&lt;br /&gt;
侵犯到現⬀的既得利益與因循多年的遊戲規則？還是說公義社會與國民幸福應&lt;br /&gt;
作為國家發展的最高綱領，以致我們必須做出改變，必須改革國家現行體制中的&lt;br /&gt;
不當既得利益、歷史包袱乃至攸關福利社會、租稅制度與經濟發展的諸多舊思維&lt;br /&gt;
下的政策綱領？&lt;br /&gt;
歐債問題使許多人對福利國家的概念產生懷疑，但芬蘭的公共衛生與社會事&lt;br /&gt;
務部的國務秘書卡瑞·瓦里馬克䵧在日前的訪談中仍堅定地表示：「福利社會是對&lt;br /&gt;
經濟的投資，更是對國家永續發展的投資」。我國距離福利國家還非常遙遠，這&lt;br /&gt;
從我們的租稅制度、社會救助的涵蓋率、公共照護體系的完備性等與北歐完全無&lt;br /&gt;
法相提並論，便可以一窺全貌。正是因為如此，要帶領國家追求公義社會，並帶&lt;br /&gt;
領人民追求整體幸福的新政府現在站在歷史的轉捩點上，首先應該想清楚並大膽&lt;br /&gt;
決定的課題便是：究竟我們該有怎樣的國家發展目標？&lt;br /&gt;
我主張，國家應在經濟發展與福利社會之間尋求平衡與雙贏，而這意味著，&lt;br /&gt;
過去我們太過向經濟發展傾斜，現在，為了追求社會的安全、國家的永續、國民&lt;br /&gt;
的幸福，我們需要調整方向，按部就班地強化福利社會的制度與內涵。&lt;br /&gt;
此次總質詢，我先從如何強化領導者的同理心開始，然後邀請行政院盤整現&lt;br /&gt;
有的社福資源，不要只誇口我們的社福經費已佔中央政府總預算最大的比例，而&lt;br /&gt;
要老老實實地去檢視這些資源是否用在刀口上？是否用在防微杜漸上的多，用在&lt;br /&gt;
亡羊補牢上的少？是否有勇氣將過去種種因著歷史包袱而有的資源錯置加以檢&lt;br /&gt;
討與調整？&lt;br /&gt;
其次，社會救助涉及國家安全體系的鞏固及對經濟上最弱勢族群的扶助，目&lt;br /&gt;
前之社會救助雖在經過改革後已擴大若干涵蓋率（2.2%），但距離理想的 10%目&lt;br /&gt;
標仍相當遙遠。政府是否有決心擴大社會救助的涵蓋率，進一步合理化並降低社&lt;br /&gt;
會救助的門檻？此外，社會救助也不只是「涵蓋率」的問題。杯水車薪的涵蓋與&lt;br /&gt;
真正解民於倒懸的涵蓋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政府的救助如果只是蜻蜓點水的達&lt;br /&gt;
到某個個人，而不是真正幫助貧苦百姓安貧與脫貧，那麼，再高的涵蓋率，其救&lt;br /&gt;
助的實質意義也將大打折扣。&lt;br /&gt;
再次，無論對兒少的托育、身心障礙失能與老人的照護都亟需國家建設健全&lt;br /&gt;
的公共照護體系，尤其是人力資源的培養與發展更是迫切中的迫切。護士荒的問&lt;br /&gt;
題還沒有解決，但應以之為殷鑑，來避免長期照護的人力資源問題重蹈覆轍。面&lt;br /&gt;
對少子化與高齡化的社會以及外勞輸出國即將停止外勞輸出的事實，我國長照體&lt;br /&gt;
系與長照保險的發展已經迫在眉睫，不容延宕、不容猶疑、更不容原地踏步。政&lt;br /&gt;
府必須以大刀闊斧的決心、充分的資源投入，才能領導國家突破困境，再創新局。&lt;br /&gt;
接下來，我特別關心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的 ICF 問題。ICF 是非常&lt;br /&gt;
複雜而專業的問題，如果我的了解沒有太偏離事實的話，過去四年行政院的準備&lt;br /&gt;
工作可以說是非常紊亂，在此要大聲向院長呼籲，請院長迅速謀求改善之道，因&lt;br /&gt;
為，此一新制之施行是身心障礙服務體系的基礎建設，基礎不穩，將動搖整個體&lt;br /&gt;
系的未來發展。我也要特別為全國有著就醫、就學、就業、就養等各種需求的身&lt;br /&gt;
心障礙者、老弱病殘向政府請命，政府應框出適切且充分之經費預算來落實身權&lt;br /&gt;
法對他們各種權益的保障與促進。&lt;br /&gt;
最後，各種社會福利的服務或津貼應做到輸送主動化、窗口單一化，這樣，&lt;br /&gt;
政府才是好事做到底，好人做到家，而能提供國民真正到位的服務。我相信，唯&lt;br /&gt;
有主動而同理的輸送，單一而給人方便的窗口，才真正能創造出公義而溫暖的社&lt;br /&gt;
會。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中的國民也才真正談得上幸福的生活。&lt;/span&gt;&lt;/div&gt;</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8.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0</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5743192948964093304</guid><pubDate>Mon, 18 Jun 2012 00:11: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18T08:11:00.542+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政治和社會議題</category><title>楊玉欣委員個人總質詢【7】</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div&gt;
&lt;span style="border-collapse: separate; border-spacing: 0px; font-family: Arial;"&gt;&lt;br /&gt;
六 、 徹 底 檢 討 並 積 極 落 實 身 心 障 礙 鑑 定 與 需 求 評 估 新 制&lt;/span&gt;&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lt;span style="border-collapse: separate; border-spacing: 0px; font-family: Arial;"&gt;&lt;br /&gt;
1) ICF 即將於今年七月施行，其立意與理念均值得肯定，然而，過去四年來的準&lt;br /&gt;
備工作卻非常紊亂，導致問題叢生，令人十分憂慮七月施行的狀況。由於問&lt;br /&gt;
題十分複雜，詳見：附件二「身心障礙鑑定新制的危機與轉機」之說明。&lt;br /&gt;
2)&amp;nbsp; 如何化危機為轉機？關鍵在於行政院是否真能了解問題，並開始認真的面對&lt;br /&gt;
問題。院長是否能承諾，徹底要求相關部會通盤檢討過去種種缺失，並積極&lt;br /&gt;
解決問題。ICF 是身權法的基礎建設，身權法各項身心障礙者的權益與福利要&lt;br /&gt;
依靠它來加以保障與促進，因此，ICF 只許成功，不許失敗。&lt;br /&gt;
3)&amp;nbsp; 具體建議：&lt;br /&gt;
(1)&amp;nbsp; 據衛生署資料顯示，BS 鑑定與舊制鑑定結果相差無幾，行政院應檢討究&lt;br /&gt;
責其原因。另一方面，民間團體擔心舊制下的身心障礙者在新制 BS 架構&lt;br /&gt;
下不再是身心障礙者，行政院應徹底檢討，避免類似情形發生。&lt;br /&gt;
(2)&amp;nbsp; ICF 新制的精神要透過身體結構與功能障礙之鑑定以及身心障礙者在特定&lt;br /&gt;
家庭與社會環境中各種生活上的需求評估來共同決定身心障礙者的障別&lt;br /&gt;
與障礙程度。具體而言，衛生署負責的 DE 鑑定原本應擔負後者的角色，&lt;br /&gt;
然而，衛生署非身權法各項權益的主要主管機關，其 DE 鑑定的發展方向&lt;br /&gt;
比較是反映身心障礙者的活動與社會參與的困難，而非反映身心障礙者的&lt;br /&gt;
表達性需求。再者，衛生署截至目前為止，都不太知道該如何處理 DE，&lt;br /&gt;
因此，只在 BS 部分訂定出「鑑定綜合等級」之作法，至於 DE，則沒有做&lt;br /&gt;
出個別等級與綜合等級，而只做出一個困難程度百分比。該百分比既對決&lt;br /&gt;
定身心障礙之門檻無鑑定上的助益，又與社政部門之需求評估疊床架屋，&lt;br /&gt;
實有進一步檢討其⬀廢之必要。廢除 DE 並沒有影響到身權法，衛生署依&lt;br /&gt;
身權法第六條，只需要進行 BS 鑑定，即可提出身心障礙鑑定報告。換言&lt;br /&gt;
之，衛生署的身心障礙鑑定報告只需包含 BS 部分。&lt;br /&gt;
(3)&amp;nbsp; 衛生署之 DE 係由 whodas 2.0 衍伸而來，原本既能反映身心障礙者的生活&lt;br /&gt;
困難，亦能反映身心障礙者的需求，不過，在衛政系統主導下，誠如前述，&lt;br /&gt;
身心障礙者的需求比較無法透過 DE 反映出來。至於內政部之需求評估訪&lt;br /&gt;
談則是從 ICF checklist 發展出來，其主要目的正是為了反映身心障礙者的&lt;br /&gt;
表達性需求，並據身權法評估個別身心障礙者之規範性需求。從實際發展&lt;br /&gt;
之現況來看， ICF checklist 更貼近身心障礙者之需求評估，故建議取消&lt;br /&gt;
DE，保留內政部之需求訪談作業。需求訪談作業之結果應如同衛生署之&lt;br /&gt;
BS 一樣，訂定「個別需求評估等級」與「需求評估綜合等級」，俾能與&lt;br /&gt;
BS 之「鑑定綜合等級」統整起來，以合理的邏輯或然方式建立身心障礙&lt;br /&gt;
者身分確認的準則，亦即：無論 BS 鑑定綜合等級或需求評估綜合等級，&lt;br /&gt;
只要其中有一項屬輕度以上之障礙就發給身心障礙證明，至於障礙程度則&lt;br /&gt;
可以取兩者中較高者，也可以兩個綜合等級並列於身心障礙證明中。&lt;br /&gt;
(4) 表達性需求應與 BS 鑑定一起作為身心障礙證明的核發基礎，至於規範性&lt;br /&gt;
需求則不應影響身心障礙證明之核發，而只應影響身心障礙者的福利內容。&lt;br /&gt;
社政機關應以身心障礙者的表達性需求為基礎，參照身權法之規定及國家&lt;br /&gt;
之社福預算來核定身心障礙者的規範性需求與法定福利內容。&lt;br /&gt;
(5)&amp;nbsp; 衛生署與內政部應針對上述建議重新規劃彼此之分工合作。BS 鑑定與需&lt;br /&gt;
求評估最好合併舉行，以符合身權法第七條第四項之精神，亦可加速鑑定&lt;br /&gt;
與需求評估之作業時間。&lt;br /&gt;
(6)&amp;nbsp; 身權法在七月要施行的條文除了 ICF 三條外，最重要的還有 18, 26, 50, 51,&lt;br /&gt;
56,&amp;nbsp; 71 等，均在各方面影響身心障礙者的權益，特別是 26 與 71 兩條涉及&lt;br /&gt;
經費編列。就本席目前了解，26 條的補助非常杯水車薪，多半僅以社會&lt;br /&gt;
救助的對象維補助對象，至於 71 條的各個補助辦法則還未見內容。這些&lt;br /&gt;
經費的編列若要合理並符合人民需求，必然涉及龐大的金額，行政院應未&lt;br /&gt;
雨稠繆，儘早框出合理預算，俾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施行後，以此為基礎&lt;br /&gt;
的身權法各項身心障礙者權益能得以保障與貫徹。&lt;/span&gt;&lt;/div&gt;</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7.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1</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5587968342442297667</guid><pubDate>Sun, 17 Jun 2012 05:28: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17T13:28:00.116+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政治和社會議題</category><title>楊玉欣委員個人總質詢【6】</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div&gt;
&lt;span style="border-collapse: separate; border-spacing: 0px; font-family: Arial;"&gt;&lt;br /&gt;
5)&amp;nbsp; 具體建議：&lt;br /&gt;
(1)&amp;nbsp; 院長是否認同，以公共化原則建構完整、可負擔、優質的照顧體系，扭轉&lt;br /&gt;
目前高度市場化的照顧服務？&lt;/span&gt;&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lt;span style="border-collapse: separate; border-spacing: 0px; font-family: Arial;"&gt;&lt;br /&gt;
(2) 院長是否認同，儘速修正幼照法，將非營利幼兒園與社區互助式照顧服務&lt;br /&gt;
加以放寬，並加強公立托兒所的普遍設立，以保障經濟弱勢與偏遠地區兒&lt;br /&gt;
童照顧的權益？&lt;br /&gt;
(3)&amp;nbsp; 院長是否同意，在失能者之長期照顧部分，整併現有衛生署主管之長期照&lt;br /&gt;
顧服務網與內政部之身心障礙照顧及支持服務體系，而且，我國照顧服務&lt;br /&gt;
體系之整體照顧能量應大幅且有效率的提升，以符合我國現在與未來嚴峻&lt;br /&gt;
之照顧需求？&lt;br /&gt;
五、政 府 是 否 應 有 計 畫 、 有 目 標 地 發 展 照 護 體 系 的 人 力 資 源 ？&lt;br /&gt;
1)&amp;nbsp; 我國照顧服務體系的照顧能量需大幅提昇，然而，要如何著手來大幅提昇？&lt;br /&gt;
是全面放寬，甚至自由引進外勞？或者要將主要資源投入本土長照體系的建&lt;br /&gt;
設？本席認為，本土長照體系的建設刻不容緩，而適度降低外勞引進的門檻，&lt;br /&gt;
且同時強化家庭服務外勞的管理支持系統也必須同步進行，以因應本土長照&lt;br /&gt;
體系緩不濟急的困境。當然，降低家庭服務外勞引進門檻雖然可以應急，然&lt;br /&gt;
而，2017 年印尼就要停止輸出外勞、泰國也會跟進，換言之，五年後就算我&lt;br /&gt;
們想引進外勞，恐怕也必須面臨無外勞可輸入的窘境。其次，政府對於進入&lt;br /&gt;
台灣國門的家庭外勞幾乎是處在放任不管的狀態，導致外勞工作條件惡劣以&lt;br /&gt;
及照顧品質不理想的情形如上述，因此，放寬外勞引進條件的同時，必須著&lt;br /&gt;
手強化外勞的管理與支持系統，才能改善外勞與受照顧者雙輸的緊張關係。&lt;br /&gt;
最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在於有效能地建設本土長照服務體系。&lt;br /&gt;
我國長照體系最嚴重的問題就是資源不足以及人力不足。照顧人力嚴重不足&lt;br /&gt;
的問題可以從日前本席外籍看護逃跑事件看出。當家中外勞逃跑後，本席想&lt;br /&gt;
試試看能否從長照中心得到部分的居家照顧與家務服務。無奈，經過一番折&lt;br /&gt;
騰與打聽，果然發現長照中心幫不上什麼忙。首先，申請流程非常繁複，步11&lt;br /&gt;
驟為：(1)需先至戶籍所在地的公所或衛生所提出申請（亦可填申請書傳真至&lt;br /&gt;
長照中心），(2)長照中心收到申請後，會先派人至僱主家裡評估受照顧者的失&lt;br /&gt;
能程度，(3)服務單位會送資料至人力資料庫，(4)媒合人力。整個流程工作天&lt;br /&gt;
最快需要十二天。令人驚訝與遺憾的是，就算受照顧者符合各種條件也走完&lt;br /&gt;
了流程，長照中心仍無法提供服務，因為他們目前的人力嚴重不足，無論日&lt;br /&gt;
間部分時數的照護服務或其他家務服務，都無法提供。事實上，以我國現況&lt;br /&gt;
而言，不論是居家式、社區式及機構式服務，普遍都有人力不足、素質良莠&lt;br /&gt;
不齊的困境，原因包括：(1)薪資水平低、(2)社會形象差、(3)工作辛苦、(4)無&lt;br /&gt;
適當晉升管道，生涯發展不易、(5)支持與輔導系統不足等。&lt;br /&gt;
2)&amp;nbsp; 以「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的工作來說，無論照管專員、督導、社工、職能治&lt;br /&gt;
療師、物理治療師及護理人員均嚴重不足，更不要說應在第一線提供居家服&lt;br /&gt;
務的照顧服務員了。內政部依現行業務範圍估計我國各類長照人員之人力缺&lt;br /&gt;
額如下表，但事實上，這樣的預估與我國實際上的長照需求有很大的落差。&lt;br /&gt;
如果將四十幾至七十萬完全由家庭照顧者負擔的照顧需求以及二十萬由外籍&lt;br /&gt;
看護幫傭負擔的照顧需求都納入考慮，我國各類長照人力之缺額將遠不只下&lt;br /&gt;
表數據所載者。&lt;br /&gt;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由外籍看護負責照顧的二十萬失能者都是「法定」&lt;br /&gt;
二十四小時需要看護者，這些失能者是否都需要二十四小時看護當然還有更&lt;br /&gt;
精確評估的空間，假設其中確實有相當比例是需要二十四小時照顧的失能者，&lt;br /&gt;
那麼，二十四小時的照顧工作完全由一個外勞來負擔是非常不人道的一種作&lt;br /&gt;
法，因此會是一種雙輸的照顧模式。對外勞來說，這樣的工作型態接近奴隸&lt;br /&gt;
般的生活，完全不符合人性並違背人權，就受照顧者而言，外勞的工作條件&lt;br /&gt;
差則很容易反映在照顧品質的不穩定甚至低劣上。最理想的作法應該是由八&lt;br /&gt;
小時三班制或十二小時兩班制來輪流照顧，而這意味著，如果國家長照體系&lt;br /&gt;
要逐漸承擔這部份的照顧服務量，那麼，國內至少需要投入比現在外籍看護&lt;br /&gt;
更多的人力，才能滿足外勞目前所承擔的我國照顧需求。如果再把請不起外&lt;br /&gt;
勞或不符合聘請外勞條件但事實上有失能者需要照顧的四十幾萬家庭照顧者&lt;br /&gt;
所承擔的部份計算進來，那麼，很可能沒有一百萬人投身照顧產業，是無法&lt;br /&gt;
完全滿足國內照顧需求的。而如果一百萬人投入照顧產業，那麼，其他管理&lt;br /&gt;
行政、教育訓練、專業長照人力的需求勢必都會與現在內政部及衛生署的推&lt;br /&gt;
估有很大的落差。&lt;br /&gt;
我國至 105 年推估之各類長照專業人力缺口12&lt;br /&gt;
資料來源：長照服務網第一期計畫（102 至 105 年）草案&lt;br /&gt;
3)&amp;nbsp; 具體建議：&lt;br /&gt;
(1)&amp;nbsp; 應檢視整個照顧服務系統的人力資源，從醫護人員、物理與職能治療人員、&lt;br /&gt;
照管專員與督導、再到居家照顧人力，進行通盤檢討，特別是居家照顧人&lt;br /&gt;
力及其服務體系的發展完全不符合我國照顧需求，應列為重點發展計畫。&lt;br /&gt;
(2)&amp;nbsp; 應優先建設我國長照服務體系，因為降低外勞引進門檻可能不能根本解決&lt;br /&gt;
問題，而且五年後可能就要面臨無外勞可引進的困境。&lt;br /&gt;
(3)&amp;nbsp; 在我國本土照顧人力未發展成熟之前，應放寬外籍看護與幫傭的引進門檻，&lt;br /&gt;
同時強化對家庭服務外勞之服務、支持與管理，最好是將外勞納入我國正&lt;br /&gt;
在建立的長照體系，由公部門負責雇主資格評估，由長照機構負責引進、&lt;br /&gt;
管理、教育與輔導。外籍護傭引進愈自由且受到愈好的支持與管理，便愈&lt;br /&gt;
能暫時替代性的滿足我國照顧需求的燃眉之急，同時也使得非法外籍護傭&lt;br /&gt;
失去市場誘因。&lt;br /&gt;
(4)&amp;nbsp; 除健全公共化的照顧體系外，應思考如何增加民間協同投入照顧服務體系&lt;br /&gt;
的誘因，例如採公辦民營模式或透過市場機制將照顧產業化。&lt;br /&gt;
(5)&amp;nbsp; 輸送社福化：政府一方面應提高照顧人力之待遇與素質，建立可長可久的&lt;br /&gt;
照顧體系，另一方面則應針對經濟弱勢族群、身心障礙族群中有照顧需求&lt;br /&gt;
者予以社福性照顧服務或補助，使有照顧需求之族群及其家庭能無後顧之&lt;br /&gt;
憂地透過社福資源來使用國家提供的照顧服務。此外，對於完全失能或重&lt;br /&gt;
度失能者的照顧，國家應特別扛起責任，否則，不但外勞會想要逃脫這些&lt;br /&gt;
失能者，就算本勞也不願意在不同工卻同酬的條件下，投身於這些失能者&lt;br /&gt;
的照顧。長照人員的薪資，包含長照外勞在內，薪資不應齊一化，不同工&lt;br /&gt;
者應不同酬。&lt;br /&gt;
低推估 中推估 高推估&lt;br /&gt;
照管專員 734 857 1,028&lt;br /&gt;
照管督導 122 142 171&lt;br /&gt;
社工 2,188 - 2,526&lt;br /&gt;
（含小型機構） 2,633 - 3,033&lt;br /&gt;
照顧服務員&lt;br /&gt;
(不含身障)&lt;br /&gt;
31,650 - 38,283&lt;br /&gt;
職能治療 1,153 1,628 2,777&lt;br /&gt;
物理治療 961 1,454 2,692&lt;br /&gt;
護理人員 9,947 14,209 16,49413&lt;br /&gt;
(6)&amp;nbsp; 社會保險化：長照服務體系需要穩定財源，長照服務法雖先規劃了長照基&lt;br /&gt;
金的設置，但畢竟非長久之計。國家應在建立長照服務網、通過長照服務&lt;br /&gt;
法的同時，積極規劃長照保險，俾長照體系能達永續經營之目標。&lt;br /&gt;
(7)&amp;nbsp; 當我國長照體系能達到資源社區化、服務優質化、公辦民營化、照顧產業&lt;br /&gt;
化、輸送社福化與社會保險化之後，必能降低外勞引進需求，讓外勞引進&lt;br /&gt;
政策再次由「替代性原則」回歸到符合國家安全的「補充性原則」，使我&lt;br /&gt;
國長照體系最終達到「以國人照顧國人為主，以外勞補充人力為輔」的目&lt;br /&gt;
標。本席相信，這樣的作法才能使我國逐步擺脫對外勞的依賴、提振本土&lt;br /&gt;
就業市場、促進國家照顧文化、增進全民幸福指數。詳見：附件一 「長&lt;br /&gt;
照本土化、外勞長照化」。&lt;/span&gt;&lt;/div&gt;</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6.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0</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1095218712020928187</guid><pubDate>Sat, 16 Jun 2012 07:00: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16T15:00:00.626+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政治和社會議題</category><title>楊玉欣委員個人總質詢【5】</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div&gt;
&lt;span style="border-collapse: separate; border-spacing: 0px; font-family: Arial;"&gt;&lt;br /&gt;
6)&amp;nbsp; 具體建議：&lt;br /&gt;
(1)&amp;nbsp; 院長是否同意，無論如何定義經濟弱勢，國家應對最窮困的國民伸出援手&lt;/span&gt;&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lt;span style="border-collapse: separate; border-spacing: 0px; font-family: Arial;"&gt;，而且，不應只設定 2%最弱勢的國民，最好能擴大範圍到最弱勢的 10%，這樣才能讓更多的底層老百姓有感，而且也才能真正有效地鞏固社會安全體系最脆弱的環節，讓國家向富民經濟邁進？&lt;br /&gt;
(2)&amp;nbsp; 承(1)，只要院長同意增加社會救助的涵蓋率，自然就必須降低並合理化社會救助的門檻。在這個前提下，現有社會救助的薪資設算與全戶人口計算的機制是有必要加以檢討並放寬的，讓更多有實質經濟需求的民眾可以進入社會救助體系。院長是否認同？無論如何，只要國家有決心逐年增加資源，將社會救助的涵蓋率從 2%左右逐年擴大到最窮困的 10%，自然就會有機會徹底改變現行定義低收入與中低收入戶的不合理思維，從而以更符合國家發展與人民需要的方式來幫助最底層的人民，鞏固社會安全體系。&lt;br /&gt;
(3)&amp;nbsp; 院長是否同意，強化基層村里幹事與社會救助體系工作人員的助人專業素養，俾國家接觸弱勢人民的基層窗口能避免官僚作風，代表國家解決人民困難，答覆人民需求？&lt;br /&gt;
(4)&amp;nbsp; 院長是否同意，進一步檢討目前社會救助體系不利於脫貧的「貧窮陷阱」，鼓勵低收入戶及早進入累積資產的過程，以落實院長在施政理念中強調協助經濟弱勢者「自立生活與社會參與」的美意？&lt;br /&gt;
(5)&amp;nbsp; 院長是否同意，全面建立社會救助、就業輔導與資產脫貧三合一的工作福利體制，並在三個月內提出具體措施？&lt;br /&gt;
四 、國 家 社 福 預 算 應 如 何因 應 少 子 化 、高 齡 化、 失 能 者 照 護 需 求 而&amp;nbsp;建 立健 全之公 共 照 護服 務 體 系？&lt;br /&gt;
1)&amp;nbsp; 我國社會福利支出逐年攀升，於 2012 年達到 4,222 億元，佔中央政府支出總預算 21.8%，這樣的數⫿是政府引以為傲的。但細究福利支出的原因，主要來自現金給付（津貼）的開辦，以及社會保險規劃不當所導致的大量保費補貼，這種「以發錢解決問題」的因應方式無助於完整的照顧體系的發展，甚至進一步將導致照顧需求的商品化與市場化。公共化與市場化兩者的優劣，最著名的例子莫過於美國與加拿大的醫療服務與保險。強調自由市場機制的美國，高度市場化的醫療服務導致醫療成本高漲、窮人無法負擔醫療費用、醫療保險體系只願意保障低風險的個人，導致社會成本無法有效分攤，由於體系的切割導致美國醫療行政成本是實施單一社會保險制度的加拿大的五倍之多。&lt;br /&gt;
而加拿大由於實施單一醫療保險，所以國家可以約束高成本但低效能的醫療服務，並抑制醫療體系追逐利益的濫用傾向。台灣健保制度便是參考加拿大經驗而制訂，至今已成為台灣的驕傲。但是，因應少子化與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台灣的兒童照顧與失能者照顧體系仍處於高度市場化的狀態，基於健保的成功經驗，政府是否應更具前瞻性地規劃公共照顧體系來面對少子化與高齡化社會？&lt;br /&gt;
2)&amp;nbsp; 現行兒童照顧體系已經高度市場化，公立托兒所僅佔 5％，現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所規範的非營利幼兒園（第九條）與社區互助式照顧服務（第十條）應可提供市場化的第三條路。但是非營利幼兒園的實施門檻被設定過高，而社區互助式幼兒照顧卻被限定為幼兒園普及前的過渡性措施，並侷限在偏遠地區。偏遠地區的公立托兒所又因為多數無法立案，面臨裁撤的命運，偏遠地區又因為兒童數目未達經濟規模，業者不願進入提供服務，造成偏遠地區兒&lt;br /&gt;
童沒有托育服務的窘境。國家法令公然為營利業者護航，排除公益性質組織參與兒童照顧服務之提供，背離公共照顧服務體系的精神，更違反馬總統高度關切少子化議題，視之為國家安全議題的精神。&lt;br /&gt;
3) 我國當前由於身心障礙（含精障）失能或老年失能、失智而有照顧需求的家庭，推估應在六十五萬至九十萬之間，而且這個數⫿還在急遽增加中。至於正文提及之 65 萬人出自衛生署（695,666）以及台大王雲東教授（646,285）對 2011 年失能人數及照顧需求之大致推估。90 萬人部分，係與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討論後之推估。有兩種推估模式分別為 898,966 人與 869,894 人，其推估方式如下：&lt;br /&gt;
1. 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提供之衛生署照護處資料顯示，依據王雲東老師推估長照計畫中需照&lt;br /&gt;
顧(失能)人口數 100 年為 448,528 人，其中並未包括無身體功能障礙之精障、智障、自閉症&lt;br /&gt;
等，故此在推估時，首先加回此三障別共 223,609 人(精障 113,992 人、智障 98,406 人、自&lt;br /&gt;
閉症 11,211 人)；由於整個失能人口之評估方式乃使用 ADLs 與 IADLs 做評鑑篩選，部分障&lt;br /&gt;
別中度障礙者不列入需求照顧中，故此經討論後建議再加入中度障礙者 72,829 人 (視覺&lt;br /&gt;
16,712、聽覺機能 34,933、平衡機能 827、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 2,888、重要器官失&lt;br /&gt;
去功能者 16,708 及顏面損傷者 761)，全國失能人口數應為三者相加計有 744,966 人(448,528+ 223,609 + 72,829)。另協會認為原先評估之失智症人數過少，若使用台灣失智症協會以流行病學推估模式需再加入 15 萬 4 千人，故此加總值為 898,966 人(近 90 萬人)。有關障別數請參考內政部統計處網站上公布之統計月報中，身心障礙者人數-障礙、縣市及年齡別 (鄉鎮市區)最新統計數據。&lt;br /&gt;
2. 王雲東教授推估 101 年失能人口數為 646,285 人，這 個 數 ⫿ 如 同 前 述 並 未 包 括 無 身 體 功 能 障&lt;/span&gt;&lt;br /&gt;
&lt;span style="border-collapse: separate; border-spacing: 0px; font-family: Arial;"&gt;本國長期照顧服務的能量則只能提供其中 3%不到的需求滿足，造成高度依賴外勞市場及家庭照顧者的現象。政府每年雖然都培訓兩萬名照顧服務員，但本國照顧服務人力由於薪資低及管理不善，人力不斷流失中，使得照顧服務員的總數始終只能維持在兩、三萬人上下。至於社福外勞每年則以一萬名的速度增加中，於 2012 年二月已達二十萬（200,345=187,738 家庭看護+10,539 機構看護+2,068 家庭幫傭，2012 年二月職訓局統計資料），早已違反當初補充性人力的政策預設，而扮演長期照顧體系中替代性人力的重要角色。然而，政&lt;br /&gt;
府卻未將家庭外勞納入管理與輔導，甚至由於放任不管而衍生很多問題。至於提供七成以上照顧服務的家庭照顧者，長照體系仍未發展充足的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體系，讓家庭照顧者可以享有規律的休息機會，嚴重影響我國國民之幸福指數及永續發展的能量。&lt;br /&gt;
4)&amp;nbsp; 政府缺乏落實公共照顧的決心反映在「黃金十年」的目標錯置。馬總統「黃金十年」提到十年內長照服務網的涵蓋目標是 28 萬人，而身心障礙照顧及支持體系則要達到照顧 10 萬人的目標。這兩個目標設定嚴重背離現實需求。長照部分的數據顯然是從目標族群非常有限的「長照十年計畫」而來。這樣的目標設定有以下問題，其一、長照十年計畫不但族群有限（主要是六十歲以上的失能老人），且由於經費嚴重不足，行政規劃缺乏效率，中央地方政府又溝通不良，加上宣傳不足，導致服務內容既不好用，也很少人使用，近日還遭監察院彈劾，以之為基礎來推估我國未來十年之照顧需求是非常錯謬的作法。其次，目前我國的照顧需求中有約二十萬的完全失能者是由外籍護傭來照顧，其服務品質非常不穩定，僱傭關係緊張。推估我國長期照護需求時，不能不把這個部分的問題考慮進來。其三，聘不起外勞或有需求但不符合聘請外勞門檻而由家庭照顧者負責照顧者也有 40-70 萬人。依此，我國現在處於失能而需要長照服務的國民就達到 60-90 萬人，遠遠超過「黃金十年」設定的28 萬人，更何況 2017 年之後我國將進入高齡社會且邁向超高齡社會，失能人數還會更快速地增加。因此，現在就亟需設定更高的目標，同時也需要更有效的執行力，才能在有限時間內達成目標，符合我國未來十年之長照需求。&lt;br /&gt;
最後，身心障礙服務體系之目標設定也非常成問題，2011 年全國身心障礙者有 1100436 人，依據「95 年度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報告」，有 4 成 6 之身心障礙者需要別人協助。以此來推估全國身障者的照顧需求，大約有 50.6 萬礙之精障、智障、自閉症等，故此，本席在推估時，加回此三障別共 223,609 人(精障 113,992&lt;/span&gt;&lt;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gt;人、智障 98,406 人、自閉症 11,211 人)， 故加總為 869,894。&lt;/span&gt;&lt;br /&gt;
&lt;span style="border-collapse: separate; border-spacing: 0px; font-family: Arial;"&gt;&lt;br /&gt;
目前本國照顧服務員之人數僅 2 萬多人，失能人數則介於 65 至 90 萬人之間，國內長期照護服務的能量大概不及 3%。身心障礙者需要被照顧。換言之，現在全國需要照顧的身心障礙者數⫿就已經是「黃金十年」計畫十年之後才要達到的照顧目標（10 萬人）的五倍，這樣的目標還能稱為「健全身心障礙服務體系」嗎？最後，長照體系與身心障礙服務體系的各自為政看來又是衛生署與內政部分工但不合作的一個例子。而這兩個照顧體系各自為政，則會產生資源疊床架屋與備多力分之雙重缺失。&lt;/span&gt;&lt;/div&gt;</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5.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0</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1738432285119255182</guid><pubDate>Fri, 15 Jun 2012 03:21: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15T11:21:00.122+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亂寫</category><title>下雨天</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br /&gt;
&lt;iframe allowfullscreen="" frameborder="0" height="315" src="http://www.youtube.com/embed/IRwubHmqJKM" width="420"&gt;&lt;/iframe&gt;&lt;br /&gt;
&lt;br /&gt;
如果說種瓠仔真的可以生菜瓜的話。那這句話用來描寫他今天的遭遇，在也適合不過了。&lt;br /&gt;
&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lt;br /&gt;
&lt;br /&gt;
在悶熱的夏天午後，走到了一家再也熟悉不過的速食店，點了一杯飲料和一包薯條，上了二樓在窗戶前的位置坐下來。&lt;br /&gt;
&lt;br /&gt;
看著窗戶外的人在十字路口上人來人往，這裡好像已經變成他唯一可以發呆的地方了。&lt;br /&gt;
&lt;br /&gt;
突然外面突然下起來大雨，路上的行人紛紛的走避，跑到可以避雨的地方。&lt;br /&gt;
&lt;br /&gt;
沒多久，每個人都撐起了雨傘在這原本就熱鬧無比的十字路口，而每個人的傘的顏色也為了這個城市撐起一片美麗的圖案。&lt;br /&gt;
&lt;br /&gt;
突然想到剛才如果在外面的話，應該在剛下雨的時候會有一股他很不喜歡的塵土味，但是只要雨下的夠久，這樣的味道就會不見了。&lt;br /&gt;
&lt;br /&gt;
也許某種程度這也是洗去霉運的好方法吧！趁著雨變小的時候，趕快把東西收一收，跑回自己的工作崗位。&lt;br /&gt;
&lt;br /&gt;
繼續努力奮鬥吧&lt;br /&gt;
2012-06-11</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15.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media:thumbnail xmlns:media="http://search.yahoo.com/mrss/" height="72" url="https://img.youtube.com/vi/IRwubHmqJKM/default.jpg" width="72"/><thr:total>0</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6442796768841589495</guid><pubDate>Thu, 14 Jun 2012 03:52: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14T11:52:00.434+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政治和社會議題</category><title>楊玉欣委員個人總質詢【4】</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div&gt;
&lt;span style="border-collapse: separate; border-spacing: 0px; font-family: Arial;"&gt;&lt;br /&gt;
4)&amp;nbsp; 具體建議：&lt;br /&gt;
(1)&amp;nbsp; 上述五點只是本席的舉例說明，請院長要求相關部會檢視上述各例各部分之資源比例，究竟是防微杜漸的多，還是亡羊補牢的多，並思考調整之道。&lt;br /&gt;
(2)&amp;nbsp; 請院長要求衛政、社政、教育各部門盤整國家預算每一項目，多多提出各種防微杜漸之作法，少將經費浪費在亡羊補牢、事倍功半的用途上，讓國家預算經合理調整後，能達成效用極大化的目標。&lt;br /&gt;
(3)&amp;nbsp; 社福預算除了在「預防重於治療」的意義下需要盤整，長年來選舉前政策買票的惡習所形成的許多社福歷史包袱是否也有必要一併加以檢視與盤整？新內閣是否能有這樣的擔當與勇氣，抵抗既得利益的阻礙，找出不合理的社福支出，積極與人民溝通，建立全社會之共識，來逐步健全社福資源的內部結構？&lt;br /&gt;
三 、 除 了 社 福 資 源 的 內 部 盤 整 外 ， 政 府 是 否 應有 目 標 地 逐 年強 化 社會 救 助 ， 以幫 助 更 多 經 濟 弱 勢人 民安 貧 與 脫 貧？&lt;br /&gt;&lt;br /&gt;
1) 社會救助涵蓋率有待提升。社會救助是社會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保障經濟弱勢族群的基礎建設。如果國家不照顧經濟最弱勢的族群，致令其生活困頓而惡性循環，形成貧窮文化，不僅弱勢族群的生活沒有保障與安全，更無尊嚴可言，而整個社會安全體系也將因此產生嚴重漏洞，貧富差距的惡化更會使社會正義蕩然無⬀。因此，透過「移轉性支付」對經濟弱勢族群進行的社會救助是修正經濟發展造成貧富差距惡化的重要手段。由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是我國社會福利資源分配的重要依據，不取得社會救助資格，就無法進入國家相關福利體系。然而，長久以來，台灣社會救助制度所涵蓋人口始終低於 2％，遠低於歐美先進國家以最窮困的 15-20%人民為社會救助對象的水準。隨社會救助法的修法，馬總統第一任期內社會救助的對象，預估將會從 1.3%提高到 3.8%，然而截至 2011 年底，我國仍只有約 1.87%人口進入低收入與中低收入門檻而接受社會救助。就算計算到今年 4 月 9 日，約只&lt;br /&gt;
有 2.2%接受社會救助。當社會救助無法有效區辨人民在市場經濟中的生⬀條件，相關福利措施就無法有效提供相關扶助，目前過低的社會救助比例已經威脅社會福利體制運作的效率與效能，顯示社會救助的落實仍有改善空間。&lt;br /&gt;
2) 社會救助的工作倫理與家庭倫理要求，排除有需求的個人與家庭：造成社會救助無法有效區辨人民經濟能力的關鍵有二。首先，社會救助體系的「薪資設算」機制，將有工作能力的申請者自動計入基本薪資，反映杜絕人民偷懶的工作倫理意識型態，卻無視於申請者是否有實質收入的事實，以致於失業者無法申請到社會救助。其次，資產調查採用全家人口所得和財產的「平均數」，強調家庭成員彼此扶養責任的家庭倫理思維，卻也將國家照顧國民經濟&lt;br /&gt;
安全的責任推卸給親屬，無視於許多家庭成員關係的真實狀況，並無相互經濟扶持的情感與物質基礎。這些措施反映政府⬀有視社會救助申請者為「懶惰的人」、「不負家庭照顧責任的人」的偏見，而未將社會救助視為國家保障經濟弱勢者基本權益的義務。&lt;br /&gt;
3) 社會救助行政的助人專業能力有待強化。社會救助是經濟弱勢國民與國家接觸的第一線，但社會救助體系卻是以社會行政職系運作，其工作人員以防弊的行政程序執法，由於缺乏社工助人專業的訓練，導致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服務體系之間缺乏有效連結，無法使得求助者可以獲得及時與充分的福利資訊。基層村里幹事是社會救助體制落實的第一線人員，強化其助人專業素質，將可有效提昇有需求的人民進入社會救助體系的效能。&lt;br /&gt;
4) 「貧窮陷阱」阻礙積極性社會救助的脫貧成效。由於社會救助資格的取得是有與無的截然二分，導致取得社會救助資格者容易陷入「貧窮陷阱」中，亦即：即使他有工作能力，也會因為擔心失去資格而不願意去工作，自力更生。目前雖然已有就業服務、以工代賑等三年緩衝期的規定（社會救助法第15條、15-1 條），但治本之道仍在於建立經濟收入與補助金額之間的漸進式替代機制（例如工作收入兩元扣抵補助一元）、或允許特定項目（例如購屋、養老、子女教育金）的資金累積，以消除阻礙低收入戶脫貧的障礙。&lt;br /&gt;
5) 以積極性工作福利取代消極性救助。根據研究顯示，資產的累積與形成有助於低收入者的脫貧動機。消極性社會救助必須搭配積極的就業輔導（職業訓練、庇護性就業、支持性就業、競爭性就業、社會事業等），允許並協助就業過程中的資產累積，讓低收入戶可以經驗到脫貧的希望與可能。&lt;/span&gt;&lt;/div&gt;</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4.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0</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8271260332065541089</guid><pubDate>Wed, 13 Jun 2012 03:24: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13T11:24:00.830+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政治和社會議題</category><title>楊玉欣委員個人總質詢【3】</title><description>&lt;br /&gt;
(3-1)身心障礙者由於雙手較不靈活，無法正常清理口腔，保持衛生，加以溝通能力有限，不善表達問題、症狀，故經常拖到拒食、牙齦流血等狀況方引起照護者之注意&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以至延誤治療時機。這就是何以許多身障者有較多未治療的齲齒、較差的牙周狀況，甚至還常見缺牙或全口無牙的狀況。以日本、北歐之身心障礙口腔保健醫療 20 年經驗為例，若能建立良好的醫療體系及運用社福與醫療資源，將能大幅改善身障者之口腔健康。日本學者吉野陽子(2001)觀察重症身心障礙兒設施 20 年間口腔健康，指出 1978年時身心障礙者齲齒率為 17.5%，缺牙率為 2.7%，填補率為 1.0%，演進至 1998 年，經調查顯示身心障礙者之齲齒率為 0.9%，缺牙率為 15.6%，填補率為 21.7%；瑞典 Forsberg H (1985)對於其重度智能障礙者口腔健康調查也指出，6-17 歲兒童的 DMF index 為 5.3 顆，正常 6-17 歲兒童 DMFT index為 6.5 顆，足以顯見日本及瑞典 20 年來推展身障者口腔保健，對身心障礙者口腔健康的維護有相當大的幫助及改善。&lt;br /&gt;
反觀我國在身心障礙者之口腔健康照護仍處於起步規劃階段，身心障礙者家屬在口腔保健方面之常識與認知仍有不足，而目前身障者之口腔醫療專業人員方面人力短缺，也缺乏人力養成教育內容與課程規畫；另方面，身心障礙者就醫環境不理想，癥結之一為缺乏鎮靜麻醉或全身麻醉之協助，造成就醫環境不便與時效延誤，故必須重視口腔衛生預防保健問題，方能解決衍生出更多之醫療費用與社會問題。&lt;br /&gt;
(3-2)依據台北市陽明教養院就其院生統計，指出多重身心障礙者平均年齡32 歲即有 53.3%出現骨質流失之問題，明顯有提前老化的現象。然而骨質疏鬆所需之 X 光骨骼密度測定，必須符合五十歲以上婦女或停經後婦女接受骨質疏鬆症追蹤治療者、非創傷性之骨折者及內分泌失調可能加速骨質流失者，健保方能給付(600 點)，換言之，一般身心障礙者雖有其檢查之必要卻仍必須自費。據教養院身心障礙者骨質疏鬆防治照顧計畫指出，倘若身心障礙者在預防時期，定期檢查並每日服用一般鈣片(1 日 1 片 3.2元)，一年所需花費之費用約略 2,000 元，遠低於骨質流失後使用治療用藥物(1 周 1 碇 262 元)之 13,600 多元，其差距竟有 6 倍之多。「預防重於治療」的資源分配概念若應用於此，則可減少身心障礙者骨折個案及其所承受之痛苦，更可以減少大量醫療資源、減輕身障照顧者之負擔。&lt;br /&gt;
(4)  高風險家庭介入時機問題：無論是家庭暴力、性侵或親子燒炭自殺事件，高風險家庭之早期介入與支持更勝於事後保護工作之通報與危機處理。但現有兒童服務體系卻因缺乏充足的支持服務，以致於問題無法預防於事先，等問題嚴重到無法解決才由保護體系介入，形成社工無法有效防止悲劇的發生。這種體系資源配置不成比例的問題，內政部與教育部將如何調整以合乎「預防、支持與補救」多元服務體系的原則？&lt;br /&gt;
(5)  中輟生問題的早期介入：中輟生是問題少年早期的徵兆，但現有體制多仍以將學生帶回無法吸引他們的學校為原則，至於外展服務是非常重要的接觸中輟生並與其建立關係的服務，卻因為其成效不易量化而被偏廢，以致當問題發生時，由於缺乏被中輟生信任的社工，而無法有效預防中輟生問題的惡化。教育部與內政部應編列充足之特別預算，辦理外展服務、中途學校與中途之家，及早介入並導正。今天不幫助一個中輟生，明天就要付出加倍的社會成本來收拾殘局。據社工專家估計，政府如果不捨得花一分資源介入一個中輟生個案，就要在他違法犯紀進入感化機構後花三十倍的資源來彌補他對社會及自身所造成的損害。</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3.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0</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2060411413731975839</guid><pubDate>Mon, 11 Jun 2012 23:47: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12T07:47:00.155+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政治和社會議題</category><title>楊玉欣委員個人總質詢【2】</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div&gt;
&lt;div&gt;
&lt;span style="border-collapse: separate; border-spacing: 0px; font-family: Arial;"&gt;&lt;br /&gt;
二 、國 家醫 療 衛 生 與社 福 預 算 要 如 何改 革 ， 才 能體 現 「 預 防 重 於 治&amp;nbsp;療」、「防 微 杜 漸 勝 於 亡 羊 補 牢 」 的 精 神 ？&lt;/span&gt;&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lt;span style="border-collapse: separate; border-spacing: 0px; font-family: Arial;"&gt;&lt;br /&gt;
1) 醫療衛生與社會福利這兩大領域佔中央政府總預算非常龐大的資源。政府有必要定期檢視這些資源的分配是否用在刀口上、是否發揮最大的效能。強調安心與富民經濟的新閣上路，更應優先思考如何將有限的資源做最有效的調整與運用。&lt;/span&gt;&lt;/div&gt;
&lt;div&gt;
&lt;span style="border-collapse: separate; border-spacing: 0px; font-family: Arial;"&gt;&lt;br /&gt;
2)&amp;nbsp; 將有限資源做最有效運用的方法之一在於奉行「預防重於治療」以及「防微杜漸勝於亡羊補牢」的道理。這個道理雖然淺顯，但卻很難落實，因為大部分人都是「不見棺材不掉淚」，事情沒到火燒眉毛的地步不會想到要先採取預防性的措施。而等到問題真的出現了，可能已經很難補救或至少要耗費很大的資源才能解決。請問院長，如果認同「預防重於治療」、「防微杜漸勝於亡羊補牢」，是否願意對醫療衛生與社會福利預算與資源進行通盤檢討，究竟有多少比例是用在「防微杜漸」，又有多少是用在「亡羊補牢」？&lt;br /&gt;
3)&amp;nbsp; 例如：&lt;br /&gt;
(1) 理想的公衛體系要能有效預防民眾生病、促進國民健康。當一個社會的人民在疾病與健康上的問題愈少，該社會在醫療上的費用支出自然也就愈少。&lt;br /&gt;
以衛生所為主體的公共衛生體系曾經有效的根除台灣早期的疾病，但台灣過去十年醫療保健經費使用在預防部門的比例卻只停留在 3-4％，造成醫療部門高度市場化與巨人化，而公衛體系卻有醫療化與侏儒化的現象。全國醫事人力超過 20 萬人，其中僅不到六千人投入公共衛生。依據陳美霞教授的調查，台灣公衛人力與人口比還不到高度醫療取向的美國的三分之一。不投入預防保健工作，疾病治療的費用當然高漲，健保支出自然無法有效控制。&lt;br /&gt;
(2)&amp;nbsp; 老人失智問題早期介入遠優於中晚期介入：隨著人口老化的速度加快，老人健康及其照顧問題逐漸成為國民幸福指數不容忽視的一個環節。失智預防可以增加老人健康餘命，在早期介入能延長失智者生活自理時間，延緩失智惡化至中晚期(需完全依賴)的時間，從而降低長期照護的沈重負擔。&lt;br /&gt;
然而，現行制度之資源投入主要不在失智預防、早期治療與早期介入。以內政部為例，目前資源投入失智症輕度時期的計畫僅有瑞齡學堂計畫，其經費約 1200 萬元，其餘皆為中、重度時期才將資源輸入。國家資源如果不在失智早期介入，將導致老人失智症患者受苦、家屬及其照顧者負擔沈重、國家資源事倍功半、國民整體幸福指數下降的多輸結果。&lt;br /&gt;
(3)&amp;nbsp; 心智暨多重障礙者應早期介入齲齒防治、骨質疏鬆篩檢與早期治療：較諸一般人，身心障礙者口腔清潔不易，而比較容易得到齲齒，此外，也比較容易有早發性的骨質疏鬆。若比照一般人的健保給付規定，不及早介入身心障礙者的齲齒防治，或者，五十歲以上且有骨折記錄者才給付骨質疏鬆相關檢查與治療，則容易發生高比例齲齒與骨折個案，增加個案痛苦、照顧者負擔及後續醫療衛生支出。政府應本「預防重於治療」概念，將部分資源從事倍功半的治療端移轉至預防端，俾收事半功倍之效：&lt;/span&gt;&lt;/div&gt;
&lt;/div&gt;</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2.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0</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3120207813710758899</guid><pubDate>Sun, 10 Jun 2012 23:51: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11T07:51:00.024+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政治和社會議題</category><title>楊玉欣委員個人總質詢【1】</title><description>這一份文件是楊立委的助理寄給我的。&lt;br /&gt;
&lt;br /&gt;
楊玉欣委員個人總質詢&lt;br /&gt;
前 言 ：&lt;br /&gt;
馬總統在「黃金十年」的「四個確保」與「八個願景」中，明確提到了「公義社會」是國家未來發展的重大目標。在競選連任的數次演講中，他更進一步強調，政府未來施政有三大重點，除了「經濟發展」與「兩岸關係」外，&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便是「社會正義」。由此可見，「正義」或「公義」等抽象的道德語彙已被賦予了實質的內容，成為國家發展的具體方向。在這個方向上，陳院長承命組閣，提出「落實成共享，實現社會公義」的政策方針。盱衡當前國家處境，貧富差距日漸擴大、經濟弱勢缺乏有效的安貧與脫貧政策，而老弱病殘亦亟需制度性的照護體系，國家領導人適時提出「公義社會」理念並賦予其實質內容，實為值得肯定與鼓勵的方向。也因此，本席不但樂觀其成，更要與千千萬萬的弱勢族群一起督促政府，確切落實有關「公義社會」的施政理想。&lt;br /&gt;
本席此次個人總質詢，關切的課題正是落實「公義社會」的兩大領域，其一是經濟弱勢族群的安貧與脫貧政策，其次則是老弱病殘的照護與福利政策。本席&lt;br /&gt;
對政府政策理念的質詢，也將從兩方面切入，其一是政策理念所設定的目標是否適當？是否符合國家與人民的需要？其次為，若政策目標是適當的，策略與方法是否有效？是否真能達到所設定的目標？本席認為，馬總統的「黃金十年」與陳院長的施政方針，雖有許多可取之處，但也有一些地方在目標設定與策略方法上，有進一步斟酌的空間，特此就教於院長。&lt;br /&gt;
&lt;br /&gt;
以下的質詢將針對公義社會與社會福利政策的一些基本理念與重大議題跟&lt;br /&gt;
院長交換意見。&lt;br /&gt;
一 、同 理 不 只 是 一 種 能 力 與態 度， 更 是 一 種 幸 福 力！如 何 激 發 領 導 者 與 公 務 人 員 此 種 幸 福 力？&lt;br /&gt;
1)  政府如果沒有快樂幸福的公職人員，就不可能有帶給人民快樂幸福的高效能服務。而幸福始終來自瞭解、善意和積極為人服務的力量，因此，達賴喇嘛&lt;br /&gt;
說快樂是長期行善的結果。如何讓公務人員更瞭解、更同理弱勢處境，並讓公務人員因著瞭解和同理，而能夠樂在服務中，應是院長很重要的任務。院&lt;br /&gt;
長是否同意？&lt;br /&gt;
&lt;br /&gt;
2)  既然「助人為快樂之本」，因此，任何攸關助人能力的態度、素養與習慣可以說都是一種幸福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關懷與同理。馬總統於 99 年考試院八&lt;br /&gt;
十週年慶祝會中，曾以「不能沒有你」影片情節，期勉文官要揚棄官僚心態，落實「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態度及「將心比心」的能力。同理的態度與&lt;br /&gt;
能力才能讓公職人員整合專業知識，在政策規劃與執行層面，不墨守成規，積極興利除弊，助民解決問題，而達到人民幸福、公僕快樂的雙贏境界。&lt;br /&gt;
&lt;br /&gt;
3)  政治的本質並非高明的騙術，而是助人與服務。前者讓政府與人民都痛苦而雙輸，後者才能為政府與人民共創雙贏。國家領導者與所有公務員愈具有同&lt;br /&gt;
理心這樣的幸福力，國家的政治發展才愈能回歸助人與服務的本質，並邁向國家整體的幸福目標。&lt;br /&gt;
&lt;br /&gt;
4)  同理心雖然重要，但卻不是一蹴可幾的，更非喊一喊就能有的素養。作為一種能力，它需要學習，才能強化；作為一種態度，它更需要內化，才能成為&lt;br /&gt;
一種習慣，而能在任何時候「誠於中，形於外」。談到學習與內化，學者指出，北歐文官在職前與在職的持續培訓課程中都包含了照顧身心障礙者以及體驗&lt;br /&gt;
身心障礙者生活的學習項目，澳洲或紐西蘭也有類似作法。請問院長是否認同這些作法的價值？&lt;br /&gt;
5)  具體建議：&lt;br /&gt;
(1)  建議行政院設計規劃生命教育體驗課程，讓院長、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都有機會體驗老弱病殘或身心障礙者及其照顧者的生活，例如坐輪椅去搭公&lt;br /&gt;
車或捷運、到電影院去看一場電影，或者推著輪椅去餐廳吃一頓飯。透過親身的體驗與討論反省，來強化國家領導人的同理素養，俾在推行國家社&lt;br /&gt;
福政策時，能有全然不同的態度與視野。&lt;br /&gt;
(2)  建議將類似課程進一步推廣到所有公務人員的職前與在職教育。&lt;br /&gt;
(3) 任何弱勢政策之制定與執行應確立並落實「弱勢參與」原則，俾行政部門在制定與執行政策時能聽到並重視弱勢團體的觀點。例如，身權法第十條&lt;br /&gt;
的精神應更確切落實並延伸到其他弱勢領域，再如無障礙環境（室外公共設施無障礙與室內建築物無障礙）的檢驗認定可培訓並委託身心障礙者團&lt;br /&gt;
體執行。</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1.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0</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6815888854117940442</guid><pubDate>Sun, 10 Jun 2012 01:27: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10T10:50:10.961+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日記</category><title>這就是外勞 part x</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br /&gt;
&lt;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lilun/7331888930/" title="Flickr 上 lilun 的 429958_375297282490161_252347658118458_1341969_1807294042_n"&gt;&lt;img alt="429958_375297282490161_252347658118458_1341969_1807294042_n" height="332" src="http://farm8.staticflickr.com/7081/7331888930_0d81acbced.jpg" width="444" /&gt;&lt;/a&gt;&lt;br /&gt;
&lt;br /&gt;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lt;br /&gt;
&lt;br /&gt;
每次你做錯事情，我好好的說，你都有一大堆理由 。&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lt;br /&gt;
&lt;br /&gt;
一聽到那一堆理由，真不想理你。&lt;br /&gt;
&lt;br /&gt;
本來最近想幫你說話的，但是只要你在那邊不高興，你覺得好像問題是我引起似的。&lt;br /&gt;
&lt;br /&gt;
我就覺得覺得算了！我幫你說話你會感謝我嗎？&lt;br /&gt;
&lt;br /&gt;
你知不知道你被你的同一國家的同胞凹的多慘啊！&lt;br /&gt;
&lt;br /&gt;
有點到了吃人夠夠的地步，反正她不想做的事情，就丟給你做，休息的時候永遠不是你。&lt;br /&gt;
&lt;br /&gt;
只要我有意見，你們又開始有說不完的理由。&lt;br /&gt;
&lt;br /&gt;
為了我的耳根清靜，就先維持現狀，你就繼續被吃到夠。唉！</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part-x.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0</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5647433426549394995</guid><pubDate>Sat, 09 Jun 2012 01:55: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09T09:55:00.641+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亂寫</category><title>淡定哥的的午後</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br /&gt;
&lt;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lilun/7323892778/" title="Flickr 上 lilun 的 182249jhjj1zh9x2cqcxq0"&gt;&lt;img alt="182249jhjj1zh9x2cqcxq0" height="500" src="http://farm8.staticflickr.com/7224/7323892778_9ac19d872c.jpg" width="432" /&gt;&lt;/a&gt;&lt;br /&gt;
&lt;br /&gt;
最適合淡定的地方在那裡？應該就是這裡吧！&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lt;br /&gt;
&lt;br /&gt;
一家不大的小咖啡館，裡面都是深色木材的裝潢。&lt;br /&gt;
&lt;br /&gt;
空氣中瀰漫著爵士樂的味道，音量不大不小非常的剛好，和店裡人們稀疏的聲音完美的交融著。&lt;br /&gt;
&lt;br /&gt;
酷酷的老闆表情永遠都不變的用著咖啡，將咖啡和食物送上桌時，也是永遠的一號表情。&lt;br /&gt;
&lt;br /&gt;
臉上好像寫著『要吃不吃隨便你。』然後淡定的回到吧台。&lt;br /&gt;
&lt;br /&gt;
午後的他總是喜歡坐在店面落地窗旁的位子。點一壺紅茶，慢慢的把紅茶倒進杯子裡。&lt;br /&gt;
&lt;br /&gt;
再把檸檬片放到紅茶裡，在慢慢的喝一口紅茶。&lt;br /&gt;
&lt;br /&gt;
在繼續專注他的白色iPad。也許有人會好奇為什麼不是咖啡是紅茶？&lt;br /&gt;
&lt;br /&gt;
如果硬要他給個答案，他只會告訴你：習慣了！&lt;br /&gt;
&lt;br /&gt;
也許人的生活最重要的的就是找到習慣的東西、習慣的聲音、習慣的空氣、習慣環境和習慣的習慣吧！</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09.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0</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8603603449228994196</guid><pubDate>Fri, 08 Jun 2012 01:59: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08T09:59:00.337+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日記</category><title>很無助的感覺</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br /&gt;
&lt;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lilun/7287105824/" title="Flickr 上 lilun 的 2007718131852908_2"&gt;&lt;img alt="2007718131852908_2" height="379" src="http://farm8.staticflickr.com/7217/7287105824_b08a0c48ee.jpg" width="500" /&gt;&lt;/a&gt;&lt;br /&gt;
&lt;br /&gt;
年紀越大，才開始覺得有很多事情真的不是我能掌控的，只能任由它往不好的方向去。&lt;br /&gt;
&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lt;br /&gt;&lt;br /&gt;
生病那麼多年，我對於自己的生病狀況，老實說真的不是那麼在乎。&lt;br /&gt;
&lt;br /&gt;
我都會覺得會怎樣就怎樣了。&lt;br /&gt;
&lt;br /&gt;
但是對於一樣的事情發生在別人身上的話，我真的真的很希望我的朋友能夠一切平安順利健康。&lt;br /&gt;
&lt;br /&gt;
雖然是這樣說，但是還是會發生一些令人難過的事情。&lt;br /&gt;
&lt;br /&gt;
所以我還是只能打從心底的希望你們一切都好！&lt;br /&gt;
&lt;br /&gt;
真的！&lt;br /&gt;
2012-06-02&lt;br /&gt;
&lt;br /&gt;
&lt;br /&gt;</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08.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0</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1996635503988412582</guid><pubDate>Thu, 07 Jun 2012 01:21: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07T09:21:00.013+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日記</category><title>你們到底想怎樣</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lilun/7282947950/" title="Flickr 上 lilun 的 302284_282983128388244_252347658118458_1050554_1285121891_n"&gt;&lt;img alt="302284_282983128388244_252347658118458_1050554_1285121891_n" height="297" src="http://farm8.staticflickr.com/7101/7282947950_14ae0df14f.jpg" width="248" /&gt;&lt;/a&gt;&lt;br /&gt;
&lt;br /&gt;
如果這麼多年來，有一件事情做了對方一定會翻臉。你還會做嗎？&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lt;br /&gt;
&lt;br /&gt;
有人就是會做。做完之後還有一大堆理由。反正你永遠是對的。&lt;br /&gt;
&lt;br /&gt;
有人一件事情做不好，叫你重做，一次做不好做2次，2次做不好做3次。&lt;br /&gt;
&lt;br /&gt;
然後就不高興，結屎臉一整天，事情依舊做不好。&lt;br /&gt;
&lt;br /&gt;
還有某一件事情，老是做不好，到最後我不高興了，你也不高興了。&lt;br /&gt;
&lt;br /&gt;
就開始亂放話，嗆聲。&lt;br /&gt;
&lt;br /&gt;
全世界都認為事情都是我的錯，做事情的都沒錯。&lt;br /&gt;
&lt;br /&gt;
我想怎樣你們會做嗎？只會說543.&lt;br /&gt;
&lt;br /&gt;
你們3個到底想怎樣？&lt;br /&gt;
2012-05-28</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07.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0</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729287429565250379</guid><pubDate>Wed, 06 Jun 2012 00:14: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06T08:14:00.426+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政治和社會議題</category><title>蔡正元委員，米果好吃嗎？</title><description>&lt;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lilun/7276252196/" title="Flickr 上 lilun 的 f7e9271b-b571-4fa8-8e26-cabe3aa05eb6"&gt;&lt;img alt="f7e9271b-b571-4fa8-8e26-cabe3aa05eb6" height="318" src="http://farm8.staticflickr.com/7224/7276252196_9c3bf7d1b5.jpg" width="425" /&gt;&lt;/a&gt;&lt;br /&gt;
&lt;br /&gt;
有些事情沒看到就算了，結果不但讓我看到還一直不斷不斷的跑出來。&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lt;br /&gt;
&lt;br /&gt;
這件事情在很多的媒體其實是不敢討論，&lt;br /&gt;
&lt;br /&gt;
&lt;a href="http://www.yuyen.tw/2012/05/blog-post_26.html"&gt;簡余晏部落格: 轉載／拒絕媒體巨獸，十傳播院所教授聯名反旺中&lt;/a&gt;&lt;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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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了這家連六四都不小心忘記的媒體最勞心勞力的立委就是你啦！蔡立委！&lt;br /&gt;
&lt;br /&gt;
反正冠冕堂皇的場面，我也會講。&lt;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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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一句話：那麼愛吃米果就說嘛！&lt;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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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在那邊舉著公平正義改革的大旗呢？&lt;br /&gt;
&lt;br /&gt;
然後在臉書上買廣告，買到我一開臉書就有你噁心的照片。&lt;br /&gt;
&lt;br /&gt;
我唯一能做就是點你的廣告，而後再按上一頁。&lt;br /&gt;
&lt;br /&gt;
真希望有一天在你的粉絲頁上看到你的被罷免感言。&lt;br /&gt;
2012-05-27</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06.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0</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6216334961824564420</guid><pubDate>Tue, 05 Jun 2012 01:15: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05T09:15:00.698+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漸凍人</category><title>台電補助維生設備電費的始末 【下】</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iframe allowfullscreen="" frameborder="0" height="315" src="http://www.youtube.com/embed/NT45B00b23o" width="420"&gt;&lt;/iframe&gt;&lt;br /&gt;
&lt;br /&gt;
雖然說上了媒體之後，得到了許多正面的鼓勵，&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但也有些人還以為我們的生活是每天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而已，所以在這篇報導的留言板留了一些不客氣的話。雖然如此，我絕對不會後悔接受記者的採訪，至少也可以讓我真的知道這個社會上還是有很多人對我們還是有許多的刻板印象，但是實際上並非如此，我們除了全身不能動之外，我們也有很多想法來為這個社會貢獻自己的綿薄之力。而我們的政府又能給予我們什麼樣的幫助，讓我們的生活能夠更接近正常人呢？有時候聽我媽說住在我家附近綜合醫院的呼吸病房的一些病友的故事，我真的真的很希望能夠透過政府或是一些團體的幫助來提升他們的生活品質。讓他們的生活的品質更好之餘，能夠讓大家看到我們其實也是可以活的很好很開心的。&lt;br /&gt;
&lt;br /&gt;
而這件事情也讓我們看到了一個自稱準備好了的政府的心態，先漲再說。其他人活不下去不是我的問題，那是你們轉大人沒轉成功，所以只好被淘汰啦！然後看情勢不對只會說543，重點是反正都不是我的錯，我一直想問誠實面對問題有這麼難嗎？如果這是一個好政策，為什麼連我們這些弱勢團體的電價補助都沒有跟著調整，就開始一付帶著頭盔往前衝，誰理你啊！今天民眾不是不讓你漲價，而是開源節流的節流你有做嗎？只會開源。</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05.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media:thumbnail xmlns:media="http://search.yahoo.com/mrss/" height="72" url="https://img.youtube.com/vi/NT45B00b23o/default.jpg" width="72"/><thr:total>0</thr:total></item><item><guid isPermaLink="false">tag:blogger.com,1999:blog-7997629845743384803.post-6419959138623495570</guid><pubDate>Mon, 04 Jun 2012 01:08:00 +0000</pubDate><atom:updated>2012-06-04T09:08:00.445+08:00</atom:updated><category domain="http://www.blogger.com/atom/ns#">政治和社會議題</category><title>六四</title><description>&lt;br /&gt;
&lt;br /&gt;
&lt;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lilun/7270740400/" title="Flickr 上 lilun 的 222px-JUNE4-0P"&gt;&lt;img alt="222px-JUNE4-0P" height="336"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143/7270740400_675e66f13f.jpg" width="222" /&gt;&lt;/a&gt;&lt;br /&gt;
&lt;br /&gt;
1989年的今天有一群中國的學生，他們為了讓自己的國家更好，&lt;br /&gt;
&lt;a name='more'&gt;&lt;/a&gt;於是來到天安門廣場要求政府改革，雖然最後的結局是軍隊鎮壓。&lt;br /&gt;
&lt;br /&gt;
有時看看別人想想自己，其實我們是很幸福的，&lt;br /&gt;
&lt;br /&gt;
他們依舊要上街頭去爭取他們想要的，而我們只要用選票來改變目前的現況。&lt;br /&gt;
&lt;br /&gt;
有時候有些東西，只有在消失的時候，才會覺得它的可貴。&lt;br /&gt;
&lt;br /&gt;
但是在這塊土地上的我們，請珍惜這得來不易的民主政治。</description><link>http://alansay.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04.html</link><author>noreply@blogger.com (Anonymous)</author><thr:total>0</thr:total></item></channel></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