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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夏★囧星人駐地球大使館</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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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無聊到自己開始寫主題了... 還沒寫完！</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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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漫畫的電子市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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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1 Sep 2010 14:14:51 +0000</pubDate>
		<dc:creator>囧星人</dc:creator>
				<category><![CDATA[正經事兒]]></category>
		<category><![CDATA[work]]></category>
		<category><![CDATA[思考]]></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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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編輯和漫畫家在 MSN 上聊關於漫畫的電子市場，順便來問我的意見。某漫畫家認為，無論是漫畫還是動畫，電子市場的活絡勢必先從消滅盜版開始，並對其前景表示樂觀。我不是預言家，也認為未來其實無法預測，但抱持以下想法：


盜版會消失，但不會被消滅；因為在未來，大多數的知識產品都是免費的。我給對方舉例，在我以前字幕組有個朋友，大學畢業後適逢日本 GONZO 前進中國，第一步是妄想對字幕組進行招安。他們付高酬勞給 N 個做字幕的能手(我朋友就在其中)幫官方嵌字幕，以為以後所有 G 社動畫都在中國同步播映就能消滅盜版，但最後計劃沒實行完， G 社自己倒了，也不知是他們低調進行還是高調不成功，沒幾個人留意到 G 社曾經走過這步棋。
漫畫未來的電子化舞台，不在手機或尺寸小於 14 吋的任何螢幕上，不夠舒適的閱讀方式注定這是一條死路。
電腦螢幕很可能取代紙本，但是那個閱讀器要怎麼做，尺寸多大、要單頁還是雙頁呈現、按鈕要放哪、翻頁效果要做到何種程度、需要哪些附加功能，都將是熱門議題，是商家們決戰的關鍵。
出版社的盈利方向，內容收費的路走不通，廣告值得考慮。我的發想：若 Google 關鍵字的發達源於與內文相應的廣告內容，何不讓電子書的廣告也與電子書的內容本身相應呢？例如，閱讀《棋靈王》的廣告，頁面周圍應是圍棋教室、棋具、或是其周邊玩具的廣告。
前陣子讀到一篇文章說，長篇小說是紙本書最後的堡壘，作為一種冷媒體，享受長篇小說需要閱讀者足夠的集中力（尤其文字艱深的類型），極少有人能對著電腦看完長篇。但是在漫畫方面，並不存在這個堡壘，因為文圖並用，視覺上的壓力較低，無論長篇或短篇都能輕鬆閱讀。如果紙本遲早滅亡，紙本漫畫無疑會比紙本小說更早死去。
Apple iTunes 薄利多銷的模式是救命稻草嗎？我跟編輯說，在中國 30 塊人民幣可以買到一套全套 26 集的四拼一漫畫，你要在 iTunes 降多低價才能拼過那些商品？1 塊人民幣 1 集好了，還得繳 3 毛錢給蘋果、發現滿地都是破解的 IPA，沒準還有人直接幫你開發了全 26 集的 IPA 在 iTunes 上叫賣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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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編輯和漫畫家在 MSN 上聊關於漫畫的電子市場，順便來問我的意見。某漫畫家認為，無論是漫畫還是動畫，電子市場的活絡勢必先從消滅盜版開始，並對其前景表示樂觀。我不是預言家，也認為未來其實無法預測，但抱持以下想法：<br />
<span id="more-1366"></span></p>
<ol>
<li>盜版會消失，但不會被消滅；因為在未來，大多數的知識產品都是免費的。我給對方舉例，在我以前字幕組有個朋友，大學畢業後適逢日本 GONZO 前進中國，第一步是妄想對字幕組進行招安。他們付高酬勞給 N 個做字幕的能手(我朋友就在其中)幫官方嵌字幕，以為以後所有 G 社動畫都在中國同步播映就能消滅盜版，但最後計劃沒實行完， G 社自己倒了，也不知是他們低調進行還是高調不成功，沒幾個人留意到 G 社曾經走過這步棋。</li>
<li>漫畫未來的電子化舞台，不在手機或尺寸小於 14 吋的任何螢幕上，不夠舒適的閱讀方式注定這是一條死路。</li>
<li>電腦螢幕很可能取代紙本，但是那個閱讀器要怎麼做，尺寸多大、要單頁還是雙頁呈現、按鈕要放哪、翻頁效果要做到何種程度、需要哪些附加功能，都將是熱門議題，是商家們決戰的關鍵。</li>
<li>出版社的盈利方向，內容收費的路走不通，廣告值得考慮。我的發想：若 Google 關鍵字的發達源於與內文相應的廣告內容，何不讓電子書的廣告也與電子書的內容本身相應呢？例如，閱讀《棋靈王》的廣告，頁面周圍應是圍棋教室、棋具、或是其周邊玩具的廣告。</li>
<li>前陣子讀到一篇文章說，長篇小說是紙本書最後的堡壘，作為一種冷媒體，享受長篇小說需要閱讀者足夠的集中力（尤其文字艱深的類型），極少有人能對著電腦看完長篇。但是在漫畫方面，並不存在這個堡壘，因為文圖並用，視覺上的壓力較低，無論長篇或短篇都能輕鬆閱讀。如果紙本遲早滅亡，紙本漫畫無疑會比紙本小說更早死去。</li>
<li>Apple iTunes 薄利多銷的模式是救命稻草嗎？我跟編輯說，在中國 30 塊人民幣可以買到一套全套 26 集的四拼一漫畫，你要在 iTunes 降多低價才能拼過那些商品？1 塊人民幣 1 集好了，還得繳 3 毛錢給蘋果、發現滿地都是破解的 IPA，沒準還有人直接幫你開發了全 26 集的 IPA 在 iTunes 上叫賣起來。</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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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生日快樂</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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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8 Aug 2010 10:31:07 +0000</pubDate>
		<dc:creator>囧星人</dc:creator>
				<category><![CDATA[日常與隨筆]]></category>
		<category><![CDATA[生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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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回顧起來，自己算是幸運的，能在拿起畫筆的20多年後，還做著與兒時夢想有關的工作。

我只是個任性的傢伙，單純受不了拋棄興趣而活，雖然其實已培養了太多的興趣，我也有自信就算今天做的是水泥砌磚工仍能夠從中獲得趣味，但是最想做的事情，一定自始至終只有一件。
前段時間曾陷入徬徨，是不是該辭職而全心投入繪畫的道路，免得總有一天會後悔，但經過冷靜思考，覺得依現在的情況，光是畫是不行的，我需要的是改變、甚至創造出環境的權力和影響力，那樣自己和他人的夢想實現的機率才能升高為可能的程度。
最近開始接受成為專業漫畫編輯的培訓課程，似乎為命運開啟了另一條道路。希望5年、10年後，會慶幸此時此刻的決定和堅持是正確的。
感謝未降大任於我的上帝，讓我能夠吃飽喝足渡過平和的每日；感謝那麼信任我、容許我這個理想主義者大肆燒錢的長官們；感謝到今天還陪伴著脾氣古怪的我、在我空虛無助滿腹怨氣到處刺人時依然不離不棄的親朋好友，在這個特別的日子，即使只有噗浪和推特上的祝福，即使只有一客135元的麥當勞做晚餐，它依然如此可愛令人難忘。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回顧起來，自己算是幸運的，能在拿起畫筆的20多年後，還做著與兒時夢想有關的工作。<br />
<span id="more-1359"></span><br />
我只是個任性的傢伙，單純受不了拋棄興趣而活，雖然其實已培養了太多的興趣，我也有自信就算今天做的是水泥砌磚工仍能夠從中獲得趣味，但是最想做的事情，一定自始至終只有一件。</p>
<p>前段時間曾陷入徬徨，是不是該辭職而全心投入繪畫的道路，免得總有一天會後悔，但經過冷靜思考，覺得依現在的情況，光是畫是不行的，我需要的是改變、甚至創造出環境的權力和影響力，那樣自己和他人的夢想實現的機率才能升高為可能的程度。</p>
<p>最近開始接受成為專業漫畫編輯的培訓課程，似乎為命運開啟了另一條道路。希望5年、10年後，會慶幸此時此刻的決定和堅持是正確的。</p>
<p>感謝未降大任於我的上帝，讓我能夠吃飽喝足渡過平和的每日；感謝那麼信任我、容許我這個理想主義者大肆燒錢的長官們；感謝到今天還陪伴著脾氣古怪的我、在我空虛無助滿腹怨氣到處刺人時依然不離不棄的親朋好友，在這個特別的日子，即使只有噗浪和推特上的祝福，即使只有一客135元的麥當勞做晚餐，它依然如此可愛令人難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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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NANOHA Movie 1st</title>
		<link>http://maiblog.thx4jp.com/1345.htm</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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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2 Aug 2010 11:55:08 +0000</pubDate>
		<dc:creator>囧星人</dc:creator>
				<category><![CDATA[ACG]]></category>
		<category><![CDATA[電影]]></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maiblog.thx4jp.com/?p=1345</guid>
		<description><![CDATA[看完魔炮少女劇場版囉！

跟我的心境變化有關嗎，總覺得奈葉的個性比以前更雞婆。
13集的劇情融合在2小時內，節奏果然還是太趕，對於沒有看過TV版的觀眾來說不怎麼親切，不過幸好算是有把主線劇情講清楚。一些過渡用的戲，例如艾莉西亞和菲特的內心對話等等，沒有演出來很可惜，省略掉也不至於影響理解啦…
艾爾芙的戲份不少真是太好了，倒是關於菲特老師的回憶有點多餘。
老巫婆的內心戲加了這麼多……是製作方企圖挽回她的TV中的低人氣嗎？很遺憾雖然覺得她很辛酸，老太婆就是老太婆，絲毫沒影響我對她的評價。
菲特的衣服有重新設計過，總的來說裙子變更短。因糟糕的空圈圈之故，害我老是注意她的小褲褲……
回家發現記錯，魔炮是2004年的動畫，做的水準其實還算OK，大概是崩的個別幾幕被人大肆惡搞之故，害我一直對它的作畫缺乏信心。
作畫沒有想像中精細，畢竟是比EVA還小眾的作品，不能有過高期望。幸好沒崩，想當年啊……
編劇滿厚道的，經典橋段一點沒刪（那些「經典」在現在看來可能老掉牙就是），不過仍有幾個大改動，例如印象中結局菲特本來決定與老巫婆一起下地獄，硬是被奈葉拉上來才得救。製作方難道良心發現TV的那個場景像極「少女革命」，才決定換掉嗎……另外雖然一些敘事的部分有點亂，大致上安排得還可以，該煽情的地方都有到位。尤其告別場景演得比TVA還肉麻100倍，本來應該感動的時候卻全體笑場，是製作方希望達到的效果嗎？
如果是一個人在家看可能會覺得滿感動…畢竟，動畫這種東西，越多人看氣氛越不對？
加了很多新的戰鬥場景，不錯，看得很爽（都有點頭暈了）。
歌曲不錯，中間幾段配樂包括TVA的主題曲（例如「Innocent Starter」八音盒版）。
整場就是炸！炸！炸！～～不停地炸啊！因為我是鋼彈！

最後來回憶一下TVA的經典橋段。

唔，與其說那是走形，不如說人設換了？
*********************************
我其實很好奇這樣一部電影對於未接觸TV版的人有多少吸引力
於是去查了下，意外的好像評價還不錯？
「要成為一個強力的魔導士，首要的條件不是魔力資質如何，而是英文要夠好」
這句讓我笑了 XDDDD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看完魔炮少女劇場版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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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跟我的心境變化有關嗎，總覺得奈葉的個性比以前更雞婆。</li>
<li>13集的劇情融合在2小時內，節奏果然還是太趕，對於沒有看過TV版的觀眾來說不怎麼親切，不過幸好算是有把主線劇情講清楚。一些過渡用的戲，例如艾莉西亞和菲特的內心對話等等，沒有演出來很可惜，省略掉也不至於影響理解啦…<span id="more-1345"></span></li>
<li>艾爾芙的戲份不少真是太好了，倒是關於菲特老師的回憶有點多餘。</li>
<li>老巫婆的內心戲加了這麼多……是製作方企圖挽回她的TV中的低人氣嗎？很遺憾雖然覺得她很辛酸，<del datetime="2010-08-22T12:01:12+00:00">老太婆就是老太婆，</del>絲毫沒影響我對她的評價。</li>
<li>菲特的衣服有重新設計過，總的來說裙子變更短。因<span style="color: #ff0000;">糟糕的空圈圈</span>之故，害我老是注意她的小褲褲……</li>
<li>回家發現記錯，<a href="http://goo.gl/n25p" target="_blank">魔炮是2004年的動畫</a>，做的水準其實還算OK，大概是崩的個別幾幕被人大肆惡搞之故，害我一直對它的作畫缺乏信心。</li>
<li>作畫沒有想像中精細，畢竟是比EVA還小眾的作品，不能有過高期望。幸好沒崩，<a href="http://farm3.static.flickr.com/2494/4129688463_1d0b223e5b_b.jpg" target="_blank">想當年</a>啊……</li>
<li>編劇滿厚道的，經典橋段一點沒刪（那些「經典」在現在看來可能老掉牙就是），不過仍有幾個大改動，例如印象中結局菲特<span style="color: #ff0000;">本來決定與老巫婆一起下地獄</span>，硬是被奈葉拉上來才得救。製作方難道良心發現TV的那個場景像極「少女革命」，才決定換掉嗎……另外雖然一些敘事的部分有點亂，大致上安排得還可以，該煽情的地方都有到位。尤其告別場景演得比TVA還肉麻100倍，本來應該感動的時候卻全體笑場，是製作方希望達到的效果嗎？</li>
<li>如果是一個人在家看可能會覺得滿感動…畢竟，動畫這種東西，越多人看氣氛越不對？</li>
<li>加了很多新的戰鬥場景，不錯，看得很爽（都有點頭暈了）。</li>
<li>歌曲不錯，中間幾段配樂包括TVA的主題曲（例如「Innocent Starter」八音盒版）。</li>
<li>整場就是<strong>炸！炸！炸！～～不停地炸啊！</strong><del datetime="2010-08-22T10:50:24+00:00">因為我是鋼彈！</del></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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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最後來回憶一下TVA的經典橋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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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唔，與其說那是走形，不如說人設換了？</p>
<p>*********************************</p>
<p>我其實很好奇這樣一部電影對於未接觸TV版的人有多少吸引力<br />
於是去查了下，意外的<a href="http://hasetas.blogspot.com/2010/08/1.html" target="_blank">好像評價還不錯</a>？</p>
<p>「要成為一個強力的魔導士，首要的條件不是魔力資質如何，而是<strong><span style="color: #ff0000;">英文要夠好</span></strong>」</p>
<p>這句讓我笑了 XDDD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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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然後我就吐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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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0 Aug 2010 22:06:35 +0000</pubDate>
		<dc:creator>囧星人</dc:creator>
				<category><![CDATA[日常與隨筆]]></category>
		<category><![CDATA[囧]]></category>
		<category><![CDATA[生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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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週五晚！終於來到週五晚！
早前打開公司電子信箱，知道咱們大方的主管要請客，本來就令人期待的週五變得更加嬌嫩欲滴秀色可餐（？）啊。而且聽說是要吃蒙古烤肉，我兒時的美好回憶整個都浮現了上來，看來是會很美好的夜晚。
抵達餐廳後，我和那食慾無時無刻都頗旺盛的同事，像非洲饑民一樣衝向盛著肉堆的自助BAR，迅速給他炒了兩盤，接著又往嘴裡塞了好幾碗酸菜豬肉冬粉，肚子頓時飽得差不多了。唔，雖然隔壁桌坐的都是大人物，事先聽大家講得多緊張一樣，也沒什麼嘛，晚餐似乎可以風平浪靜的結束──

好景不長，就在我撒泡尿回來後，見同桌各個神色詭異，隔壁同事用一副目送戰士前往戰場的滄桑眼神對我說：「剛才M主任從鄰桌過來找你，主管點名。」
嗯？點什麼名？想起來，可能是該敬酒的時候到了。幾分鐘後，M主任和C副理從鄰桌站起來，笑容可掬地對我招手：「來來，跟長官介紹一下。妳拿杯子過來。」
我拿起杯子──準確說來，是剛喝空啤酒的酒杯，暗想不妙！剛才吃烤肉覺得很鹹，不知不覺竟喝了這麼多，連眼神都開始迷茫了…但我還是鼓起勇氣拿著空杯走向主管桌。
坐在桌子正對面的副總嘴巴動了動不知問了什麼，我聽不清楚，愣愣地發出「呃」一聲。
不呃什麼、一呃下去，在場所有人都瞪著我，一片嘩然：「妳竟然猶豫！」
我馬上澄清「抱歉抱歉，我沒聽清楚！請問剛才是問什麼？」C副理此時從旁提醒：「她問你工作開不開心。」「這樣啊…呵呵、呵呵，開心啊、開心！」我乾笑幾聲，副總滿意地笑了。然後…然後我的杯子就被灌滿了酒，副理說：「如果不行的話，喝一半就好了。」
剛出了那麼大糗，怎麼好意思只喝一半啊！身邊的M主任先帶頭灌了一整杯下去（據聞此人以前在酒店做少爺，現外號「夜王」，酒量自然不差），接著輪到我，我小心翼翼地吸食杯中的黃色液體，啤酒對我來說不難喝，雖然沒試過一次喝這麼多下去……凡事總有第一次對吧，於是我真的整杯灌下去了。
老實說，感覺沒什麼，至少當下如此。
完成任務，我得以回到原來的桌子繼續吃酸菜豬肉，卻越感覺不對勁，頭開始暈了，身體忍不住亂晃，晃得我旁邊的人也跟著晃，最後三個人晃成一排。年紀比較大的同事問：「妳沒事吧？」我回答：「沒事！只是肚子有點漲。」
就這樣過了半小時。
差不多到可以離席的時間了，我站起來，突然覺得天旋地轉，旁邊的人支撐住我搖搖晃晃走到車站，中間一度蹲在路邊休息兩次，連不同路回家的同事都跑來關心。
我對天空比了個V字：「我神智很清楚，只是身體有點不聽使喚，沒事、沒事！」
就這樣被送上了公車，見到有個身上掛滿行李的大叔，居然不坐眼前的座位（是那種從牆壁另外打開的小椅子），狀況欠佳的我馬上厚臉皮地跑去坐下。屁股剛黏上座墊，一陣睏意襲來，馬上睡了去。
醒來時，公車不過開了七八站，看來是因為週五之故道路有點塞。轉頭看見後面比較舒服的座位有空，我就換了個位置。心想，看來睡個覺就沒事了嘛…
而就在這時候
喉頭突然一陣翻攪！
天啊，不要是現在。我身上沒有帶任何塑膠袋，更XX的是，剛才坐的位置沒有人就算了，現在可是坐在人堆中，要是這麼吐出來……一個全身酒味的人在旁邊吐，有什麼比這個更糟的形象啊！
我在心裡大唱聖歌，祈禱心靈的力量終將取得勝利，才不會吐呢才不會吐呢才不會吐呢才不會吐呢（上帝彷彿對我說，你剛剛吃蒙古烤肉前沒禱告啊還好意思來求我…）！
喉頭又一陣翻攪！
唉，看來遲早得吐，那麼，希望量少一點，固體狀的東西別太多，別太臭，不過剛吃了蒙古烤肉和酸菜豬肉的胃擠出來的東西，你能期待它香到哪去？所謂的嘔吐物啊，實際上就是該從屁股出來的東西一時方向錯誤從嘴裡噴出來了，當然因為消化還未到後期的關係不至於那麼噁心，再怎麼說還是從腸道裡跑出來的。說這麼多的意思是，周圍的朋友不要再大驚小怪了，如果可以，我也很希望能吐芳香劑或裴勇俊出來啊。
總之然後我就吐了，身心俱換來一陣解脫。
腦海中蹦出的第一句感慨是：原來，酒後嘔吐是這種感覺。
不過，準確來說，周圍的人並沒發現我吐，因為我全部憋在了嘴裡。其實在吐以前我早就在打一個不怎麼高雅的算盤：如果量不大，就乾脆吞下去，噁心是噁心了點，至少比吐在公共場所好。何況說起來，從肚子出來的東西有什麼理由不能回肚子裡去呢？
嘴裡塞滿呼之欲出的嘔吐物，無法開口求救，眼見公車還有十幾站才到我家，看來吞下嘔吐物這招是勢在必行了。幸好的是，這口嘔吐物固體不太多，主要是酸水，距離從肛門出來的形態還遠得很，我可以的，可以的！
試著吞了一小口，我發現我不行啊啊啊啊啊啊，媽的味道好噁心越來越想吐，到時候我的嘴巴一定會被撐爆，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我把視線飄向旁邊坐著的一位聽著iPod的小姐，她的臉長什麼樣子記不得了，總之感覺很冷漠（現在想來，就是因為她在聽音樂才沒發現我吐了）。我拍了拍她的肩膀，然後指了指自己張不開的嘴（自己都覺得很好笑，這位小姐妳想表達什麼？），她先是一愣，然後若有所悟打開皮包──
──拿出一包面紙給我……
妳…覺得那包面紙能裝得了我滿嘴的嘔吐物嗎？我說不了話，只好比手劃腳，說明自己要一個袋子類的東西。
最後她勉強從包包裡掏出了一個信封給我（那個信封原本是用來裝某個盒子狀的東西，淦千萬不要是訂婚戒指啊）……我「嘔」的一聲，把嘴裡的東西吐進了信封，又向她要了張紙巾擦擦嘴，最後露出爽朗的笑容說：「不好意思，喝多了！」
iPod小姐不說一句話，轉頭繼續聽音樂。
…………
好糟！超糟的！我現在不就跟連續劇裡那些喝醉酒在車上亂嘔吐給人添麻煩的老頭差不多嗎！
嘔吐物被信封裝起來也沒好到哪裡去，想想看某天自己好端端地坐公車，突然被旁邊的人索要容器而且對方還當場立刻吐了起來的感覺是怎樣，心裡一定覺得倒楣透頂了吧，為什麼會坐在這種人旁邊啊。
恨不得找地方鑽洞挖下去的我，身上混著酒氣和嘔吐物的味道，依然淡定地坐在原座。（不然還能怎樣？）不久後嘔吐物開始滲透紙信封，我又厚顏無恥地向後座的人要了個塑膠袋裝起來。
問法當然是這樣囉──「不好意思，有塑膠袋嗎？我剛才吐了。」而從我還沒開口對方就退避三舍的眼神看來，似乎是沒有必要解釋為什麼吐。不就是酒鬼嘛。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週五晚！終於來到週五晚！</p>
<p>早前打開公司電子信箱，知道咱們大方的主管要請客，本來就令人期待的週五變得更加嬌嫩欲滴秀色可餐（？）啊。而且聽說是要吃蒙古烤肉，我兒時的美好回憶整個都浮現了上來，看來是會很美好的夜晚。</p>
<p>抵達餐廳後，我和那食慾無時無刻都頗旺盛的同事，像非洲饑民一樣衝向盛著肉堆的自助BAR，迅速給他炒了兩盤，接著又往嘴裡塞了好幾碗酸菜豬肉冬粉，肚子頓時飽得差不多了。唔，雖然隔壁桌坐的都是大人物，事先聽大家講得多緊張一樣，也沒什麼嘛，晚餐似乎可以風平浪靜的結束──<br />
<span id="more-1323"></span><br />
好景不長，就在我撒泡尿回來後，見同桌各個神色詭異，隔壁同事用一副目送戰士前往戰場的滄桑眼神對我說：「剛才M主任從鄰桌過來找你，主管點名。」</p>
<p>嗯？點什麼名？想起來，可能是該敬酒的時候到了。幾分鐘後，M主任和C副理從鄰桌站起來，笑容可掬地對我招手：「來來，跟長官介紹一下。妳拿杯子過來。」</p>
<p>我拿起杯子──準確說來，是剛喝空啤酒的酒杯，暗想不妙！剛才吃烤肉覺得很鹹，不知不覺竟喝了這麼多，連眼神都開始迷茫了…但我還是鼓起勇氣拿著空杯走向主管桌。</p>
<p>坐在桌子正對面的副總嘴巴動了動不知問了什麼，我聽不清楚，愣愣地發出「呃」一聲。</p>
<p>不呃什麼、一呃下去，在場所有人都瞪著我，一片嘩然：「妳竟然猶豫！」</p>
<p>我馬上澄清「抱歉抱歉，我沒聽清楚！請問剛才是問什麼？」C副理此時從旁提醒：「她問你工作開不開心。」「這樣啊…呵呵、呵呵，開心啊、開心！」我乾笑幾聲，副總滿意地笑了。然後…然後我的杯子就被灌滿了酒，副理說：「如果不行的話，喝一半就好了。」</p>
<p>剛出了那麼大糗，怎麼好意思只喝一半啊！身邊的M主任先帶頭灌了一整杯下去（據聞此人以前在酒店做少爺，現外號「夜王」，酒量自然不差），接著輪到我，我小心翼翼地吸食杯中的黃色液體，啤酒對我來說不難喝，雖然沒試過一次喝這麼多下去……凡事總有第一次對吧，於是我真的整杯灌下去了。</p>
<p>老實說，感覺沒什麼，至少當下如此。</p>
<p>完成任務，我得以回到原來的桌子繼續吃酸菜豬肉，卻越感覺不對勁，頭開始暈了，身體忍不住亂晃，晃得我旁邊的人也跟著晃，最後三個人晃成一排。年紀比較大的同事問：「妳沒事吧？」我回答：「沒事！只是肚子有點漲。」</p>
<p>就這樣過了半小時。</p>
<p>差不多到可以離席的時間了，我站起來，突然覺得天旋地轉，旁邊的人支撐住我搖搖晃晃走到車站，中間一度蹲在路邊休息兩次，連不同路回家的同事都跑來關心。</p>
<p>我對天空比了個V字：「我神智很清楚，只是身體有點不聽使喚，沒事、沒事！」</p>
<p>就這樣被送上了公車，見到有個身上掛滿行李的大叔，居然不坐眼前的座位（是那種從牆壁另外打開的小椅子），狀況欠佳的我馬上厚臉皮地跑去坐下。屁股剛黏上座墊，一陣睏意襲來，馬上睡了去。</p>
<p>醒來時，公車不過開了七八站，看來是因為週五之故道路有點塞。轉頭看見後面比較舒服的座位有空，我就換了個位置。心想，看來睡個覺就沒事了嘛…</p>
<p>而就在這時候</p>
<p><strong>喉頭突然一陣翻攪！</strong></p>
<p>天啊，不要是現在。我身上沒有帶任何塑膠袋，更XX的是，剛才坐的位置沒有人就算了，現在可是坐在人堆中，要是這麼吐出來……一個全身酒味的人在旁邊吐，有什麼比這個更糟的形象啊！</p>
<p>我在心裡大唱聖歌，祈禱心靈的力量終將取得勝利，才不會吐呢才不會吐呢才不會吐呢才不會吐呢（上帝彷彿對我說，你剛剛吃蒙古烤肉前沒禱告啊還好意思來求我…）！</p>
<p><strong>喉頭又一陣翻攪！</strong></p>
<p>唉，看來遲早得吐，那麼，希望量少一點，固體狀的東西別太多，別太臭，不過剛吃了蒙古烤肉和酸菜豬肉的胃擠出來的東西，你能期待它香到哪去？所謂的嘔吐物啊，實際上就是該從屁股出來的東西一時方向錯誤從嘴裡噴出來了，當然因為消化還未到後期的關係不至於那麼噁心，再怎麼說還是從腸道裡跑出來的。說這麼多的意思是，周圍的朋友不要再大驚小怪了，如果可以，我也很希望能吐芳香劑或裴勇俊出來啊。</p>
<p>總之然後我就吐了，身心俱換來一陣解脫。</p>
<p>腦海中蹦出的第一句感慨是：原來，酒後嘔吐是這種感覺。</p>
<p>不過，準確來說，周圍的人並沒發現我吐，因為我全部憋在了嘴裡。其實在吐以前我早就在打一個不怎麼高雅的算盤：如果量不大，就乾脆吞下去，噁心是噁心了點，至少比吐在公共場所好。何況說起來，從肚子出來的東西有什麼理由不能回肚子裡去呢？</p>
<p>嘴裡塞滿呼之欲出的嘔吐物，無法開口求救，眼見公車還有十幾站才到我家，看來吞下嘔吐物這招是勢在必行了。幸好的是，這口嘔吐物固體不太多，主要是酸水，距離從肛門出來的形態還遠得很，我可以的，可以的！</p>
<p>試著吞了一小口，我發現我不行啊啊啊啊啊啊，媽的味道好噁心越來越想吐，到時候我的嘴巴一定會被撐爆，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p>
<p>我把視線飄向旁邊坐著的一位聽著iPod的小姐，她的臉長什麼樣子記不得了，總之感覺很冷漠（現在想來，就是因為她在聽音樂才沒發現我吐了）。我拍了拍她的肩膀，然後指了指自己張不開的嘴（自己都覺得很好笑，這位小姐妳想表達什麼？），她先是一愣，然後若有所悟打開皮包──</p>
<p><strong>──拿出一包面紙給我……</strong></p>
<p>妳…覺得那包面紙能裝得了我滿嘴的嘔吐物嗎？我說不了話，只好比手劃腳，說明自己要一個袋子類的東西。</p>
<p>最後她勉強從包包裡掏出了一個信封給我（那個信封原本是用來裝某個盒子狀的東西，淦千萬不要是訂婚戒指啊）……我「嘔」的一聲，把嘴裡的東西吐進了信封，又向她要了張紙巾擦擦嘴，最後露出爽朗的笑容說：「不好意思，喝多了！」</p>
<p>iPod小姐不說一句話，轉頭繼續聽音樂。</p>
<p>…………</p>
<p>好糟！超糟的！我現在不就跟連續劇裡那些喝醉酒在車上亂嘔吐給人添麻煩的老頭差不多嗎！</p>
<p>嘔吐物被信封裝起來也沒好到哪裡去，想想看某天自己好端端地坐公車，突然被旁邊的人索要容器而且對方還當場立刻吐了起來的感覺是怎樣，心裡一定覺得倒楣透頂了吧，為什麼會坐在這種人旁邊啊。</p>
<p>恨不得找地方鑽洞挖下去的我，身上混著酒氣和嘔吐物的味道，依然淡定地坐在原座。（不然還能怎樣？）不久後嘔吐物開始滲透紙信封，我又厚顏無恥地向後座的人要了個塑膠袋裝起來。</p>
<p>問法當然是這樣囉──「<strong>不好意思，有塑膠袋嗎？我剛才吐了。</strong>」而從我還沒開口對方就退避三舍的眼神看來，似乎是沒有必要解釋為什麼吐。不就是酒鬼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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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一發藝是生活必需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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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7 Aug 2010 18:26:08 +0000</pubDate>
		<dc:creator>囧星人</dc:creator>
				<category><![CDATA[傷眼鬼畫符]]></category>
		<category><![CDATA[work]]></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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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上班，忙到跟什麼鬼一樣，但是身為囧星人，絕不能遺忘搞笑魂！（何）



**************************************************************
那之後，我追問主任：「小時候不是經常玩的嗎！不覺得很有趣嗎！」
主任一本正經回答：「不好意思，我是正常人，才沒有玩過這種遊戲。」
（囧星人狀態顯示為心靈受創）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上班，忙到跟什麼鬼一樣，但是身為囧星人，絕不能遺忘搞笑魂！（何）</p>
<p><img src="http://farm5.static.flickr.com/4096/4902119856_a175b0a235.jpg" alt="1" width="500" height="214" /><br />
<span id="more-1320"></span><br />
<img src="http://farm5.static.flickr.com/4074/4902120300_2c1ec9e948_b.jpg" alt="2" width="500" height="725" /></p>
<p>**************************************************************</p>
<p>那之後，我追問主任：「小時候不是經常玩的嗎！不覺得很有趣嗎！」</p>
<p>主任一本正經回答：「不好意思，<strong>我是正常人</strong>，才沒有玩過這種遊戲。」</p>
<p><span style="color: #0000ff;">（囧星人狀態顯示為心靈受創）</span></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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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提提提提案好可怕啊啊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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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6 Aug 2010 17:42:58 +0000</pubDate>
		<dc:creator>囧星人</dc:creator>
				<category><![CDATA[傷眼鬼畫符]]></category>
		<category><![CDATA[work]]></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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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囧星人的自尊心毀於一旦……（爆）
開玩笑的…學到很多，謝謝編輯大人 &#60;(_ _)&#62;

第一次先寫再畫，感覺果然會比較好控制節奏。聽編輯說，尤其是在中長篇連載的情況，在有限的頁數裡要把故事表達完整，先寫劇本絕對是必要的。
景深的拉近放大是控制劇情節奏的重要手法，其中一條制式（或說是最保險）的口訣是「壓壓放壓、壓壓放」。放到分鏡裡講，也就是同一地點的同一橋段中，分鏡謹守「特寫、近景、中遠景、遠景、特寫、近景、中遠景、」的規則來調控，比較能吸引讀者目光。
在漫畫的格子裡，先出現圖，還是先出現字，決定於作者想看圖說故事，還是看故事說圖。對白不宜連續出現過多，每2、3句後必須出現圖來打斷，否則會造成讀者疲勞。
對白框的上下左右位置不可亂放，大小也必須思量後決定，以日本、台灣漫畫的「S」形閱讀順序而言，同個格子的順序是由上而下，直到換列為止，才可出現另外一個比上一個對白框相對位置還要靠上的對白，以此類推。例如：第一列-上中下、第二列-上中下、第三列-上中下。（很多人會亂排成：第一列-上下中、第二列-下上中…這樣是不正確的排法，會造成閱讀時的混亂。）
交待背景很重要！
動作的延續和承接很重要！
轉場很重要！
人物的「表演」很重要！

無論劇情和畫技如何優秀，看故事時若出現「卡卡」、「不順」的感覺，都將是作品的一大遺憾。所以，才需要專業編輯來補強，當然作者本身也要在被指導的過程中吸取教訓，爭取被打槍的機會越來越少(?)。
過程實在有夠恐怖，不斷地被質問
「你畫這個幹嘛？」
「為什麼這個要放在這裡？」
「這裡為什麼要用斜線？」
一個接一個的問題，我一個都回答不出來……= =
雖然編輯的本意只是，希望能確認我畫每一格子都是「有目的」的
他提出質疑也不代表我不能這樣畫
（最後都被編輯自己回答了：斜線分割代表不安的情緒、人物的動作趨勢等等……
啊啊我根本是隨便憑直覺畫的完全說不出來 XDDDD）
真的被人這樣問到的時候，我發現自己根本沒有用腦袋……
畫漫畫真的不能隨隨便便啊！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farm5.static.flickr.com/4114/4898575610_dccaf06a81.jpg" alt="146727991" width="468" height="480" /><br />
<strong>囧星人的自尊心毀於一旦……（爆）</strong></p>
<p>開玩笑的…學到很多，謝謝編輯大人 &lt;(_ _)&gt;<span id="more-1315"></span></p>
<ul>
<li>第一次先寫再畫，感覺果然會比較好控制節奏。聽編輯說，尤其是在中長篇連載的情況，在有限的頁數裡要把故事表達完整，先寫劇本絕對是必要的。</li>
<li>景深的拉近放大是控制劇情節奏的重要手法，其中一條制式（或說是最保險）的口訣是「壓壓放壓、壓壓放」。放到分鏡裡講，也就是同一地點的同一橋段中，分鏡謹守「特寫、近景、中遠景、遠景、特寫、近景、中遠景、」的規則來調控，比較能吸引讀者目光。</li>
<li>在漫畫的格子裡，先出現圖，還是先出現字，決定於作者想看圖說故事，還是看故事說圖。對白不宜連續出現過多，每2、3句後必須出現圖來打斷，否則會造成讀者疲勞。</li>
<li>對白框的上下左右位置不可亂放，大小也必須思量後決定，以日本、台灣漫畫的「S」形閱讀順序而言，同個格子的順序是由上而下，直到換列為止，才可出現另外一個比上一個對白框相對位置還要靠上的對白，以此類推。例如：第一列-上中下、第二列-上中下、第三列-上中下。（很多人會亂排成：第一列-上下中、第二列-下上中…這樣是不正確的排法，會造成閱讀時的混亂。）</li>
<li>交待背景很重要！</li>
<li>動作的延續和承接很重要！</li>
<li>轉場很重要！</li>
<li>人物的「表演」很重要！</li>
</ul>
<p>無論劇情和畫技如何優秀，看故事時若出現「卡卡」、「不順」的感覺，都將是作品的一大遺憾。所以，才需要專業編輯來補強，當然作者本身也要在被指導的過程中吸取教訓，爭取被打槍的機會越來越少(?)。</p>
<p>過程實在有夠恐怖，不斷地被質問</p>
<p>「你畫這個幹嘛？」<br />
「為什麼這個要放在這裡？」<br />
「這裡為什麼要用斜線？」</p>
<p>一個接一個的問題，我一個都回答不出來……= =<br />
雖然編輯的本意只是，希望能確認我畫每一格子都是「有目的」的<br />
他提出質疑也不代表我不能這樣畫<br />
（最後都被編輯自己回答了：斜線分割代表不安的情緒、人物的動作趨勢等等……<br />
啊啊我根本是隨便憑直覺畫的完全說不出來 XDDDD）<br />
真的被人這樣問到的時候，我發現自己根本沒有用腦袋……</p>
<p>畫漫畫真的不能隨隨便便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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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影評] 魔法師的學徒</title>
		<link>http://maiblog.thx4jp.com/1309.htm</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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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Aug 2010 15:58:51 +0000</pubDate>
		<dc:creator>囧星人</dc:creator>
				<category><![CDATA[日常與隨筆]]></category>
		<category><![CDATA[music]]></category>
		<category><![CDATA[電影]]></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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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名字取自音樂家杜卡的交響詩代表作《魔法師的學徒》(Sorcerer&#8217;s Apprentice)(杜卡的靈感又源於歌德作品)，1940年被迪士尼卡通「幻想曲」引用，讓米老鼠扮演曲中的小巫師，從此在世人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在此特別說明，是因為似乎很多人以為這首樂曲是迪士尼的原創……

以下是看完電影的簡要感想：

雅虎奇摩的影評還是可信的。
我不要求男主角一定要多帥，起碼別嘴歪眼斜的啊？
嘴歪眼斜就算了，表情一定要那麼醜嗎？
配角們也太配角，小女巫才出場5分鐘不到就掛掉(鏡頭還不到5cut)，妳是不是惹導演不開心了…
除了螺旋丸和龜派氣功也沒什麼好抱怨的吧。
尼可拉斯凱吉的親和路線很成功。
這個晚上過得好空虛。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名字取自音樂家杜卡的交響詩代表作《魔法師的學徒》(Sorcerer&#8217;s Apprentice)(杜卡的靈感又源於歌德作品)，1940年被迪士尼卡通「幻想曲」引用，讓米老鼠扮演曲中的小巫師，從此在世人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在此特別說明，是因為似乎很多人以為這首樂曲是迪士尼的原創……</p>
<p><object classid="clsid:d27cdb6e-ae6d-11cf-96b8-444553540000" width="425" height="344" codebase="http://download.macromedia.com/pub/shockwave/cabs/flash/swflash.cab#version=6,0,40,0"><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 /><param name="allowscriptaccess" value="always" /><param name="src" value="http://www.youtube.com/v/wneUNq_Ndbw?fs=1&amp;hl=zh_TW" /><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 /><embed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width="425" height="344" src="http://www.youtube.com/v/wneUNq_Ndbw?fs=1&amp;hl=zh_TW" allowscriptaccess="always" allowfullscreen="true"></embed></object></p>
<p>以下是看完電影的簡要感想：<span id="more-1309"></span></p>
<ol>
<li>雅虎奇摩的影評還是可信的。</li>
<li>我不要求男主角一定要多帥，起碼別嘴歪眼斜的啊？</li>
<li>嘴歪眼斜就算了，表情一定要那麼醜嗎？</li>
<li>配角們也太配角，小女巫才出場5分鐘不到就掛掉(鏡頭還不到5cut)，妳是不是惹導演不開心了…</li>
<li>除了螺旋丸和龜派氣功也沒什麼好抱怨的吧。</li>
<li>尼可拉斯凱吉的親和路線很成功。</li>
<li>這個晚上過得好空虛。</li>
</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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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讀後感] 乙一『瀕死之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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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maiblog.thx4jp.com/1308.htm#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14 Aug 2010 08:46:30 +0000</pubDate>
		<dc:creator>囧星人</dc:creator>
				<category><![CDATA[讀書心得]]></category>
		<category><![CDATA[乙一]]></category>
		<category><![CDATA[輕小說]]></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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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這本算是乙一的作品裡屬於輕小說類別的，
雖然，其實我覺得乙一的作品根本沒所謂的純文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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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很簡單：主角是一個又笨又肥的學生，在學校飽受欺侮，某天在他的生活裡突然出現一個綠色皮膚、全身是傷的小男孩，奇怪的是其他人都看不到，這個奇怪的小男孩只有他看得見。而隨著故事進展，當主角差點被對他施虐的邪惡教師謀殺時，這個幻影一般的怪孩子救了他。

喔喔結局作者終於很沒創意的告訴大家：其實這個怪孩子就是主角小時候，因為車禍受傷吃了太多藥物而曾令皮膚變成綠色的……
（不過為什麼要這樣設定呢？到底有什麼關聯？ -_-）
因為是輕小說的緣故讀起來完全沒障礙，幾乎一口氣讀完了，可是也沒覺得很好看，應該說，讀不出有什麼引人深思的地方。不是沒有意義，是意義太淺薄，跟這篇文章的寫法當然也有關係，通篇是這個小男孩的心理哇啦哇啦平鋪直敘，一點也不含蓄委婉。
在此之前已經聽很多人說，乙一的中長篇爆發力不如短篇，多讀了他的幾本書後越來越深刻體會到，可能跟他本人的個性也有關，他不是那種能夠深入體察人性的類別，他作為作家的特色在於獨立、與眾不同的內心，一個無法融於大眾的作者本來就不可能寫出讓引起大眾共鳴的的文章。他能贏在爆點，但萬萬不能用磨的。否則就跟這本中篇一樣，我自己看來是覺得，寫得相對而言較為平庸……
這本的可看之處在於即便語言平實，卻細膩而感染力十足，令人讀著讀著，意識到時沉浸在那股痛苦中，潸然淚下。即便我一口氣讀完了它，也非常享受這個過程，最後有一點點不夠過癮的感覺，或許是一個小男孩從懦弱到堅強的心靈成長故事，不是那麼符合我的味口吧。
最終評價：★★★★（唔，反正不難看，優缺點都寫在上文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這本算是乙一的作品裡屬於輕小說類別的，<br />
雖然，其實我覺得乙一的作品根本沒所謂的純文學吧？</p>
<p><a title="More about 瀕死之綠" href="http://www.anobii.com/books/瀕死之綠/9789571033297/01b805f68f436b089f/"><img style="padding: 5px;" title="More about 瀕死之綠" src="http://image.anobii.com/anobi/image_book.php?type=4&amp;item_id=01b805f68f436b089f&amp;time=0" alt="More about 瀕死之綠" /></a><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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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故事很簡單：主角是一個又笨又肥的學生，在學校飽受欺侮，某天在他的生活裡突然出現一個綠色皮膚、全身是傷的小男孩，奇怪的是其他人都看不到，這個奇怪的小男孩只有他看得見。而隨著故事進展，當主角差點被對他施虐的邪惡教師謀殺時，這個幻影一般的怪孩子救了他。<br />
<span id="more-1308"></span><br />
喔喔結局作者終於很沒創意的告訴大家：<strong><span style="color: #0000ff;">其實這個怪孩子就是主角小時候，因為車禍受傷吃了太多藥物而曾令皮膚變成綠色的……</span></strong></p>
<p><span style="color: #808080;">（不過為什麼要這樣設定呢？到底有什麼關聯？ -_-）</span></p>
<p>因為是輕小說的緣故讀起來完全沒障礙，幾乎一口氣讀完了，可是也沒覺得很好看，應該說，讀不出有什麼引人深思的地方。不是沒有意義，是意義太淺薄，跟這篇文章的寫法當然也有關係，通篇是這個小男孩的心理哇啦哇啦平鋪直敘，一點也不含蓄委婉。</p>
<p>在此之前已經聽很多人說，乙一的中長篇爆發力不如短篇，多讀了他的幾本書後越來越深刻體會到，可能跟他本人的個性也有關，他不是那種能夠深入體察人性的類別，他作為作家的特色在於獨立、與眾不同的內心，一個無法融於大眾的作者本來就不可能寫出讓引起大眾共鳴的的文章。他能贏在爆點，但萬萬不能用磨的。否則就跟這本中篇一樣，我自己看來是覺得，寫得相對而言較為平庸……</p>
<p>這本的可看之處在於即便語言平實，卻細膩而感染力十足，令人讀著讀著，意識到時沉浸在那股痛苦中，潸然淚下。即便我一口氣讀完了它，也非常享受這個過程，最後有一點點不夠過癮的感覺，或許是一個小男孩從懦弱到堅強的心靈成長故事，不是那麼符合我的味口吧。</p>
<p><span style="color: #ff0000;"><strong>最終評價：</strong></span>★★★★<span style="color: #808080;">（唔，反正不難看，優缺點都寫在上文了）</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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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書評] 東野圭吾-名偵探的守則、超‧殺人事件、怪笑小說</title>
		<link>http://maiblog.thx4jp.com/1302.htm</link>
		<comments>http://maiblog.thx4jp.com/1302.htm#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10 Aug 2010 19:26:14 +0000</pubDate>
		<dc:creator>囧星人</dc:creator>
				<category><![CDATA[讀書心得]]></category>
		<category><![CDATA[小說]]></category>
		<category><![CDATA[日系推理]]></category>
		<category><![CDATA[東野圭吾]]></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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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這陣子回到家的第一件事不是開電腦，而是躺床上看書，看累了就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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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東野圭吾，是從他近來最具知名度的作品《嫌疑犯X的獻身》入手，宣傳標語聲稱「這是東野圭吾所能想出的、最引以為豪的詭計」，對我這個10歲就讀完克利斯蒂和福爾摩斯全集(雖然有看沒懂)的推理迷吸引力十足，滿心期待地以為，總算找到能夠好好享受「出人意料」的作品。

結果讓人我很失望，讀了一半不到，東野圭吾所能想出的最好的詭計就……被我想出來了。讀到 60% 心想「該不會…」，讀到 80% 心想「別給我真的是這樣」，讀到 95% 心想「有沒有搞錯！」，這種感覺真是超差的。
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很長一段時間我沒敢再碰東野的作品，就算身邊諸多東野迷推薦有加，我小小心靈的創傷仍舊難以平復。
因為被封面設計所吸引，加上平時在關注的某編輯接手翻譯，某天突然決定把路過書店時目光幾次停留的《名偵探的守則》和《超‧殺人事件》帶回家看。意外發現，由於這兩本的調性在推理界算是比較特殊的，比較接近幽默諷刺小說，反而讓我對東野的印象大為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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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本嚴格說來都是短篇小說集，不過因為是同樣的主角，可以當成單元劇來看，開頭與收尾也相當完整，總體而言仍有清晰可見的脈絡。《名偵探的守則》是諷刺本格推理的老梗，《超‧殺人事件》則在諷刺現實中的日本文壇，兩本都頗有可讀性。
就我個人的閱讀體驗而言，更喜歡後者。一可能是因為前者主角們時不時冒出的 OS 文字非常有「輕小說」氣息甚至該說是不成熟筆者的胡亂表述之感，雖然並非不能讀懂，對於推理小說口味較為「古典」的我而言存在嚴重的適應問題；二則是論「梗」的新穎度，後者無疑較高。拿來比較或許不合適，但後者與讀者互動、讓讀者去思考的餘地較多，以推理小說迷的眼光來看，應該能在後者得到更大的樂趣。
讀完這兩本後意猶未盡，似乎迷上東野式諷刺小說的我，很快又去買了《怪笑小說》，這次感覺有點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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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封面設計風格一致，《怪笑小說》也包含著諷刺，卻更接近「搞怪」、「搞笑」，其中幾篇劇情之急轉直下，甚至讓人懷疑他根本是在趕稿亂寫(汗)。也是短篇小說集，閱讀起來相當順暢無障礙，但感覺就是少了什麼啊……果然，拿到推理小說家的書時，讀者盼望的仍舊是精緻的詭計吧。
對比這三本：超‧殺人事件 > 名偵探的守則 > 怪笑小說
超‧殺人事件 ★★★★☆ (值得一讀，趣味性高)
名偵探的守則  ★★★★ (值得一讀)
怪笑小說 ★★★ (不差，無聊就讀吧)
大概是這種感覺。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這陣子回到家的第一件事不是開電腦，而是躺床上看書，看累了就瞇。</p>
<p><a href="http://www.anobii.com/books/名偵探的守則/9789866562518/01f6797c8f551eaaa7/" title="More about 名偵探的守則"><img src="http://image.anobii.com/anobi/image_book.php?type=4&#038;item_id=01f6797c8f551eaaa7&#038;time=1271431311" title="More about 名偵探的守則" alt="More about 名偵探的守則" style="padding: 5px;" /></a><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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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讀東野圭吾，是從他近來最具知名度的作品《嫌疑犯X的獻身》入手，宣傳標語聲稱「這是東野圭吾所能想出的、最引以為豪的詭計」，對我這個10歲就讀完克利斯蒂和福爾摩斯全集(雖然有看沒懂)的推理迷吸引力十足，滿心期待地以為，總算找到能夠好好享受「出人意料」的作品。<br />
<span id="more-1302"></span><br />
結果讓人我很失望，讀了一半不到，東野圭吾所能想出的最好的詭計就……被我想出來了。讀到 60% 心想「該不會…」，讀到 80% 心想「別給我真的是這樣」，讀到 95% 心想「有沒有搞錯！」，這種感覺真是超差的。</p>
<p>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很長一段時間我沒敢再碰東野的作品，就算身邊諸多東野迷推薦有加，我小小心靈的創傷仍舊難以平復。</p>
<p>因為被封面設計所吸引，加上平時在關注的某編輯接手翻譯，某天突然決定把路過書店時目光幾次停留的《名偵探的守則》和《超‧殺人事件》帶回家看。意外發現，由於這兩本的調性在推理界算是比較特殊的，比較接近幽默諷刺小說，反而讓我對東野的印象大為改觀。</p>
<p><a href="http://www.anobii.com/books/超‧殺人事件/9789866954467/01fc283760441a2414/" title="More about 超‧殺人事件"><img src="http://image.anobii.com/anobi/image_book.php?type=4&#038;item_id=01fc283760441a2414&#038;time=0" title="More about 超‧殺人事件" alt="More about 超‧殺人事件" style="padding: 5px;" /></a><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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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兩本嚴格說來都是短篇小說集，不過因為是同樣的主角，可以當成單元劇來看，開頭與收尾也相當完整，總體而言仍有清晰可見的脈絡。《名偵探的守則》是諷刺本格推理的老梗，《超‧殺人事件》則在諷刺現實中的日本文壇，兩本都頗有可讀性。</p>
<p>就我個人的閱讀體驗而言，更喜歡後者。一可能是因為前者主角們時不時冒出的 OS 文字非常有「輕小說」氣息甚至該說是不成熟筆者的胡亂表述之感，雖然並非不能讀懂，對於推理小說口味較為「古典」的我而言存在嚴重的適應問題；二則是論「梗」的新穎度，後者無疑較高。拿來比較或許不合適，但後者與讀者互動、讓讀者去思考的餘地較多，以推理小說迷的眼光來看，應該能在後者得到更大的樂趣。</p>
<p>讀完這兩本後意猶未盡，似乎迷上東野式諷刺小說的我，很快又去買了《怪笑小說》，這次感覺有點失望。</p>
<p><a href="http://www.anobii.com/books/怪笑小說/9789866562563/0148f70e7f83f40575/" title="More about 怪笑小說"><img src="http://image.anobii.com/anobi/image_book.php?type=4&#038;item_id=0148f70e7f83f40575&#038;time=1278519794" title="More about 怪笑小說" alt="More about 怪笑小說" style="padding: 5px;" /></a><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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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雖然封面設計風格一致，《怪笑小說》也包含著諷刺，卻更接近「搞怪」、「搞笑」，其中幾篇劇情之急轉直下，甚至讓人懷疑他根本是在趕稿亂寫(汗)。也是短篇小說集，閱讀起來相當順暢無障礙，但感覺就是少了什麼啊……果然，拿到推理小說家的書時，讀者盼望的仍舊是精緻的詭計吧。</p>
<p>對比這三本：超‧殺人事件 > 名偵探的守則 > 怪笑小說</p>
<blockquote><p>超‧殺人事件 ★★★★☆ (值得一讀，趣味性高)<br />
名偵探的守則  ★★★★ (值得一讀)<br />
怪笑小說 ★★★ (不差，無聊就讀吧)</p></blockquote>
<p>大概是這種感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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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最血腥殘暴的夢</title>
		<link>http://maiblog.thx4jp.com/1296.htm</link>
		<comments>http://maiblog.thx4jp.com/1296.htm#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09 Aug 2010 15:02:08 +0000</pubDate>
		<dc:creator>囧星人</dc:creator>
				<category><![CDATA[日常與隨筆]]></category>
		<category><![CDATA[dream]]></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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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清場】
自從部落格多了「工作與專業」類別後，我每次想更新文章時感覺壓力特大，索性把類別名改成「正經事兒」，爭取盡量不正經，並把從前太過正經反而容易挑事兒的文章都刪了。反正該留檔的人都留了吧，本人心靈脆弱看不慣唇槍舌戰的文字繼續留在地盤上，不爽。

總之，清場。
【真的是爽哥】
我想繼續寫漫博的第三四五六日，發現滄海桑田後果然什麼都忘了，就記得爽哥在面前吼叫著，攝影大哥們簇擁著，成為背景的我跟著上了幾次電視。
現在回想起來，當時明明聽見那位老兄連吼幾聲「好爽」，我還以為他是 COS 爽哥呢，沒想到是正牌……真是愧對前記者這個頭銜。
【夢】
漫博期間，在連續六日的噪音臭汗高溫轟炸下，某個晚上我做了這輩子做過最血腥殘暴的夢。
兩個混蛋把我的眼皮和嘴巴都縫起來，手和腳也縫在軀幹上，我拼命地撐開，全身的皮肉都被撕破，甩著血淋淋的身軀追殺他們。我用同樣的手法報復他們，甚至用更粗的針，大概有原子筆那麼粗，把他們的眼和嘴都縫起來，接著將其中一人的頭不斷地猛撞另外一個人的臉，再把另一個人的頭敲在水泥牆壁上。
他們一度從禁錮我的屋子逃跑出去，過不久又回來，居然舉槍想殺死我。我被擊中幾槍，沒有死，更加憤怒地攻擊他們，最後那兩人被我活活用拳頭打死了。
我看見鏡子裡的自己，面目模糊，像個怪物，突然感到很無助，也不明白之前究竟是為何失控。想也沒想便舉槍自殺了。
黑暗中有個聲音問我：「你怎麼殺人又自殺呢？你不知道這樣上不了天堂的嗎？」
我說：「我不能容忍別人那樣對待我。」
那個聲音說：「你的罪太深了，路西法將為你開啟第十四層地獄。」
我順著手扶梯（？）走下去，第十三層地獄的人跟著湧下來，喃喃道：「一直在等能打開第十四層大門的人，等好久啦！十三層擠都快擠死了。」
從此以後我就在地獄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了，可喜可賀。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清場】</p>
<p>自從部落格多了「工作與專業」類別後，我每次想更新文章時感覺壓力特大，索性把類別名改成「正經事兒」，爭取盡量不正經，並把從前太過正經反而容易挑事兒的文章都刪了。反正該留檔的人都留了吧，本人心靈脆弱看不慣唇槍舌戰的文字繼續留在地盤上，不爽。<br />
<span id="more-1296"></span><br />
總之，清場。</p>
<p>【真的是爽哥】</p>
<p>我想繼續寫漫博的第三四五六日，發現滄海桑田後果然什麼都忘了，就記得爽哥在面前吼叫著，攝影大哥們簇擁著，成為背景的我跟著上了幾次電視。</p>
<p>現在回想起來，當時明明聽見那位老兄連吼幾聲「好爽」，我還以為他是 COS 爽哥呢，沒想到是正牌……真是愧對前記者這個頭銜。</p>
<p>【夢】</p>
<p>漫博期間，在連續六日的噪音臭汗高溫轟炸下，某個晚上我做了這輩子做過最血腥殘暴的夢。</p>
<p>兩個混蛋把我的眼皮和嘴巴都縫起來，手和腳也縫在軀幹上，我拼命地撐開，全身的皮肉都被撕破，甩著血淋淋的身軀追殺他們。我用同樣的手法報復他們，甚至用更粗的針，大概有原子筆那麼粗，把他們的眼和嘴都縫起來，接著將其中一人的頭不斷地猛撞另外一個人的臉，再把另一個人的頭敲在水泥牆壁上。</p>
<p>他們一度從禁錮我的屋子逃跑出去，過不久又回來，居然舉槍想殺死我。我被擊中幾槍，沒有死，更加憤怒地攻擊他們，最後那兩人被我活活用拳頭打死了。</p>
<p>我看見鏡子裡的自己，面目模糊，像個怪物，突然感到很無助，也不明白之前究竟是為何失控。想也沒想便舉槍自殺了。</p>
<p>黑暗中有個聲音問我：「你怎麼殺人又自殺呢？你不知道這樣上不了天堂的嗎？」</p>
<p>我說：「我不能容忍別人那樣對待我。」</p>
<p>那個聲音說：「你的罪太深了，路西法將為你開啟第十四層地獄。」</p>
<p>我順著手扶梯（？）走下去，第十三層地獄的人跟著湧下來，喃喃道：「一直在等能打開第十四層大門的人，等好久啦！十三層擠都快擠死了。」</p>
<p>從此以後我就在地獄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了，可喜可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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