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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聞.見.思.錄</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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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只談老實私見。</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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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如此通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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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1 May 2012 20:00:53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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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咬文嚼字]]></category>
		<category><![CDATA[實用文]]></category>
		<category><![CDATA[通告]]></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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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以前讀中學時一直納悶，為何高級程度會考的中國文化科，比分佔最重的考卷，會以實用文寫作，而不是文化篇章及其他試卷。不過自從搬進現居以來，倒有點明白，為何實用文寫得正確、達意，會是這樣重要。 以上就是近日我敝屋苑張貼的「通告」（可按圖看放大版），每日上下班或外出，坐電梯時都會看到（因為它就是張貼在電梯內），不過每一次看，都會看得搖．頭．嘆．息，甚至是愈看愈氣：怎麼管理處的人，連簡單的通告也寫不好！隨手拈來，就可以找出二十個，我認為有問題的地方： 一．「管理處再接獲」：何時？近日？一年前？ 二．「強烈投訴」：用於通告中，「強烈」二字似乎以多餘吧？ 三．「廳隔離細房」：甚麼廳？客廳？飯廳？ 四．「F」所指何事？你難道以為人人都知道是指「座數」？ 五．不自律是畫蛇添足。 六．同理，住戶／住客在這裡無須作此區分。 七．「沒有熄滅」：奇怪的說法－－為何不用「燃點中」？另，「煙蒂」是更正確的說法。 八．「扔下」應為「擲下」。 九．「隔離」是口語，不適於通告這類文體！ 十．細房：同第九項理由。應用「房間」 十一．「滋擾樓下單位及行人」：既然擲煙蒂是危險行為，為何只說「滋擾」？應該寫成：對住房及行人構成危險。 十二．不應用「有關住戶」。通告是針對全屋苑的，「各住戶」更合適。 十三．「要有公德心」及「不要再亂拋垃圾」語意重覆。因為「不亂拋垃圾」根本就是「公德」行為之一。所以第二句是多餘。 十四．如果要「重申」的話，應該說「管理處在此提醒各住戶」或「特此重申」。之前一句「．．．亂拋垃圾」後，應用句號。 十五．「自建築物掉下物體」是其型的「英語式中文」造句。用「高空擲物」就成。 十六．「屬干犯」配合前句，顯得句式比較奇怪，為何不說「根據ＸＸ法例，高空擲物屬違法」？一時過份文雅，一時口語亂入詞，顯得混淆。 十七．「如經」應該是寫手將英文「if convicted」硬譯過來，「罪成」就可以了。 十八．通告的重點，是叫人勿再高空擲物，叫人「慎防意外發生」是偏離主旨。 十九．有管理處作下款，但是上款呢？通告是給誰看的？ 二十．通告寫作，扼要點出主題最佳，單單「通告」二字，未免太「懶」。 不知撰寫這張通告的員工，拿這樣的水準去考試，會有甚麼分數？若我是評卷員，我會寫上三個字：不合格！]]></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2/05/Notice.Big20120522.jpg"><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2/05/Notice.Small.20120522.jpg"></a></p>
<p>以前讀中學時一直納悶，為何高級程度會考的中國文化科，比分佔最重的考卷，會以實用文寫作，而不是文化篇章及其他試卷。不過自從搬進現居以來，倒有點明白，為何實用文寫得正確、達意，會是這樣重要。</p>
<p>以上就是近日我敝屋苑張貼的「通告」（可按圖看放大版），每日上下班或外出，坐電梯時都會看到（因為它就是張貼在電梯內），不過每一次看，都會看得搖．頭．嘆．息，甚至是愈看愈氣：怎麼管理處的人，連簡單的通告也寫不好！隨手拈來，就可以找出二十個，我認為有問題的地方：</p>
<p>一．「管理處再接獲」：何時？近日？一年前？<br />
二．「強烈投訴」：用於通告中，「強烈」二字似乎以多餘吧？<br />
三．「廳隔離細房」：甚麼廳？客廳？飯廳？<br />
四．「F」所指何事？你難道以為人人都知道是指「座數」？<br />
五．不自律是畫蛇添足。<br />
六．同理，住戶／住客在這裡無須作此區分。<br />
七．「沒有熄滅」：奇怪的說法－－為何不用「燃點中」？另，「煙蒂」是更正確的說法。<br />
八．「扔下」應為「擲下」。<br />
九．「隔離」是口語，不適於通告這類文體！<br />
十．細房：同第九項理由。應用「房間」<br />
十一．「滋擾樓下單位及行人」：既然擲煙蒂是危險行為，為何只說「滋擾」？應該寫成：對住房及行人構成危險。<br />
十二．不應用「有關住戶」。通告是針對全屋苑的，「各住戶」更合適。<br />
十三．「要有公德心」及「不要再亂拋垃圾」語意重覆。因為「不亂拋垃圾」根本就是「公德」行為之一。所以第二句是多餘。<br />
十四．如果要「重申」的話，應該說「管理處在此提醒各住戶」或「特此重申」。之前一句「．．．亂拋垃圾」後，應用句號。<br />
十五．「自建築物掉下物體」是其型的「英語式中文」造句。用「高空擲物」就成。<br />
十六．「屬干犯」配合前句，顯得句式比較奇怪，為何不說「根據ＸＸ法例，高空擲物屬違法」？一時過份文雅，一時口語亂入詞，顯得混淆。<br />
十七．「如經」應該是寫手將英文「if convicted」硬譯過來，「罪成」就可以了。<br />
十八．通告的重點，是叫人勿再高空擲物，叫人「慎防意外發生」是偏離主旨。<br />
十九．有管理處作下款，但是上款呢？通告是給誰看的？<br />
二十．通告寫作，扼要點出主題最佳，單單「通告」二字，未免太「懶」。</p>
<p>不知撰寫這張通告的員工，拿這樣的水準去考試，會有甚麼分數？若我是評卷員，我會寫上三個字：不合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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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為張文豪發聲</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12/05/14/2822/</link>
		<comments>http://blog.hoiking.org/2012/05/14/282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14 May 2012 15:40:03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category><![CDATA[有話要說]]></category>
		<category><![CDATA[傳媒]]></category>
		<category><![CDATA[張文豪]]></category>
		<category><![CDATA[有線]]></category>
		<category><![CDATA[流言]]></category>
		<category><![CDATA[警方]]></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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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昨晚（應該說是周一凌晨）上Facebook，見有朋友傳閱／分享以上的相片。照片來自一個名為「香港．品格何在」的群組，照片指在有線電視新聞工作的記者張文豪，在採訪上星期五（五月十一日）長沙灣警員開槍擊斃斬人男子的新聞時，提出－－必須強調，是群組聲稱－－這樣的問題：「點解（為何）警察要開槍打死一個斬人的既（的）良好市民？」 一覺醒來，有關這張照片的討論，幾乎將Facebook「洗版」。那麼，當日張文豪在警方會見傳媒時，有沒有提出過以上問題？大家可以看這條片段。警方會見傳媒時，除了有線新聞台，至少NOW新聞台亦有同時直播。文字紀錄如下： 警：各位，晚上好，我係劉達強，係一個警司，係深水埗助理指揮官(刑事)。喺較早之前，就喺後面呢個位，155號青山道對出既地方，係發生咗一單開鎗事件，係警察開鎗制止一單斬人既案件。大概喺21點40分，即係九點八既時間，一行四人，有四個香港人，喺離開一間食肆，佢地一出黎之後呢，就俾一架車喺第 二第三綫之間，跳出五名男子，我相信華籍亦有可能係南亞裔既人士，每人都持刀追斬其中一個傷者，其他三個男士係無受傷，係得一個，淨係斬佢，佢而家起碼中 咗七刀，而家喺骨科進行治療既。與此同時，你見到後面有一架電單車，架電單車就係我地交通一個同事，佢見到有車門打去，有人拎刀衝落去斬人，立即跳落車，擎鎗同埋發出警告，超過三次之後無效，亦都有一個兇徒拎刀斬向我地既同事，我地呢位同事立即果敢咁開鎗，打中呢個人既背部肩胛骨，呢位中鎗人士係香港 人，36歲，喺22點28分喺醫院證實被擊斃，呢個事件入面，我地有個休班，九龍城既軍裝同事喺後面睇到成個過程，同埋幫開鎗既同事制服嗰個中鎗既人，亦 都照顧被刀斬既傷者，成個事件將會交由西九龍反黑處理，佢哋落緊黎現場，暫時係由深水埗刑事部暫時處理，我TAKE三個QUESTIONS。 記：初步相信呢，個動機會唔會&#8230; 警：我地暫時有理由相信係黑社會尋仇事件。 記：有冇必要呢，即係射到嗰個人，俾你地擊斃，即係有冇可能係射佢啲手腳．．． 警：麻煩你，你再重組你既問題，我真係唔係好明。 記：我想問就係話，其實有冇需要，因為佢而家已經死咗喇，個警方有冇需要真係擊斃佢呢？ 警：任何開鎗事件，警察開鎗係要去執行一個拘捕行動，有理由相信我地要拘捕既人係干犯嚴重罪行，亦都警察要保護自己安全，頭先既情況，我地既同事見到佢拎 刀向佢，開鎗，暫時而家睇落去，絕對正確，我地有能力去保護香港既治安，我希望市民都了解，我地都要保護我地警察既安全，第三個問題。 記：個死者係咪中鎗嗰位，係咪想斬警員嗰位？ 警：無錯！暫時所有消息顯示出，我地打中既人亦都係斬警察，同埋有份斬傷者既人，多謝大家！ 記：現場嗰啲人係咪逃去咗喇？ 警：走喇走哂喇，暫時係咁多。 從片段及文字紀錄來看，那怕是Face Value也好，涉及今次指控的記者張文豪，都沒有提出過「香港．品格何在」所指的問題，就算是相似的也好，也最多最多，只是在片段兩分四十秒時所提出、質疑警方「有沒有需要擊斃該男子」而已，也即是說，群姐提出的指控，是捏造。 就算退一萬步也好，有可能是張文豪，在私下與警員討論「套料」時，有提出過這樣的質疑也好，截至此時此刻，我見不到該群組，提出過足夠的證據，去支持他們的指控。也即是說，沒有任何令人信服的證據，去證明張文豪，有問過「點解（為何）警察要開槍打死一個斬人的既（的）良好市民？」這個問題。 再退一萬步吧。從我最個人的私見出發，即使他是問過這個問題，也頂多只是證明，涉及事件的記者，問了一個近乎白痴，及有語病的問題，對作為觀眾的我們而言，頂多－－套用高登網站討論區的術語－－只是「派膠」而已，我們只需恥笑一下就可以了。況且張文豪也是一名入職不久、經驗尚淺的記者（最近他出席過分享會，講初入行記者的「撞版事」），在鬧過、批評過之後也應該算了，不用上綱上線，去到該群組想引導大家相信那般，涉及品格淪亡的情況。 我不願評論該群組的動機，但是看來他們需要為此作出說明。 亦應作出說明的，還有張文豪工作的有線電視。我今日下午到晚上（現時是晚上十一時半），看了差不多八小時的有線新聞，還未看到有線電視，為事件作出澄清的公布。看過他們的網站，即時新聞也沒有相關的消息。如果旗下的新聞從業員．涉及被人冤屈的情況，公司是不是有需要，為員工作出說明，闢謠以正視聽？如果任由事件發展，而不作甚麼行動的話，那末記者還會不會，放心為公司去追新聞，堅持良知地去堅守新聞最前線呢？ 如果有線確有作出聲明的話，希望各位可以告訴我。 同樣令人失望的，還有很多網民、網站，在見到文首的相片以後，都不假思索地接受、認同對張文豪的指控。好像這個網站便是一例。但大家在轉載、說讚之前，是否應該運用一下常識，去判斷一下呢？]]></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8/08/photo.jpg"><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8/08/photo.jpg" alt="" title="photo" width="522" height="401"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2823" /></a></p>
<p>昨晚（應該說是周一凌晨）上Facebook，見有朋友傳閱／分享以上的相片。照片來自一個名為<a href="http://www.facebook.com/pages/%E9%A6%99%E6%B8%AF%E5%93%81%E6%A0%BC%E4%BD%95%E5%9C%A8/264113313619225">「香港．品格何在」</a>的群組，照片指在有線電視新聞工作的記者張文豪，在採訪上星期五（五月十一日）<a href="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05/12/P201205120032.htm">長沙灣警員開槍擊斃斬人男子</a>的新聞時，提出－－必須強調，是群組聲稱－－這樣的問題：「點解（為何）警察要開槍打死一個斬人的既（的）良好市民？」</p>
<p>一覺醒來，有關這張照片的討論，幾乎將Facebook「洗版」。那麼，當日張文豪在警方會見傳媒時，有沒有提出過以上問題？大家可以<a href="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v=10150903412601445">看這條片段</a>。警方會見傳媒時，除了有線新聞台，至少NOW新聞台亦有同時直播。文字紀錄如下：</p>
<blockquote><p>警：各位，晚上好，我係劉達強，係一個警司，係深水埗助理指揮官(刑事)。喺較早之前，就喺後面呢個位，155號青山道對出既地方，係發生咗一單開鎗事件，係警察開鎗制止一單斬人既案件。大概喺21點40分，即係九點八既時間，一行四人，有四個香港人，喺離開一間食肆，佢地一出黎之後呢，就俾一架車喺第 二第三綫之間，跳出五名男子，我相信華籍亦有可能係南亞裔既人士，每人都持刀追斬其中一個傷者，其他三個男士係無受傷，係得一個，淨係斬佢，佢而家起碼中 咗七刀，而家喺骨科進行治療既。與此同時，你見到後面有一架電單車，架電單車就係我地交通一個同事，佢見到有車門打去，有人拎刀衝落去斬人，立即跳落車，擎鎗同埋發出警告，超過三次之後無效，亦都有一個兇徒拎刀斬向我地既同事，我地呢位同事立即果敢咁開鎗，打中呢個人既背部肩胛骨，呢位中鎗人士係香港 人，36歲，喺22點28分喺醫院證實被擊斃，呢個事件入面，我地有個休班，九龍城既軍裝同事喺後面睇到成個過程，同埋幫開鎗既同事制服嗰個中鎗既人，亦 都照顧被刀斬既傷者，成個事件將會交由西九龍反黑處理，佢哋落緊黎現場，暫時係由深水埗刑事部暫時處理，我TAKE三個QUESTIONS。</p>
<p>記：初步相信呢，個動機會唔會&#8230;</p>
<p>警：我地暫時有理由相信係黑社會尋仇事件。</p>
<p>記：有冇必要呢，即係射到嗰個人，俾你地擊斃，即係有冇可能係射佢啲手腳．．．</p>
<p>警：麻煩你，你再重組你既問題，我真係唔係好明。</p>
<p>記：我想問就係話，其實有冇需要，因為佢而家已經死咗喇，個警方有冇需要真係擊斃佢呢？</p>
<p>警：任何開鎗事件，警察開鎗係要去執行一個拘捕行動，有理由相信我地要拘捕既人係干犯嚴重罪行，亦都警察要保護自己安全，頭先既情況，我地既同事見到佢拎 刀向佢，開鎗，暫時而家睇落去，絕對正確，我地有能力去保護香港既治安，我希望市民都了解，我地都要保護我地警察既安全，第三個問題。</p>
<p>記：個死者係咪中鎗嗰位，係咪想斬警員嗰位？</p>
<p>警：無錯！暫時所有消息顯示出，我地打中既人亦都係斬警察，同埋有份斬傷者既人，多謝大家！</p>
<p>記：現場嗰啲人係咪逃去咗喇？</p>
<p>警：走喇走哂喇，暫時係咁多。</p></blockquote>
<p>從片段及文字紀錄來看，那怕是Face Value也好，涉及今次指控的記者張文豪，都沒有提出過「香港．品格何在」所指的問題，就算是相似的也好，也最多最多，只是在片段兩分四十秒時所提出、質疑警方「有沒有需要擊斃該男子」而已，也即是說，群姐提出的指控，<strong>是捏造</strong>。</p>
<p>就算退一萬步也好，有可能是張文豪，在私下與警員討論「套料」時，有提出過這樣的質疑也好，截至此時此刻，我見不到該群組，提出過足夠的證據，去支持他們的指控。也即是說，沒有任何令人信服的證據，去證明張文豪，有問過「點解（為何）警察要開槍打死一個斬人的既（的）良好市民？」這個問題。</p>
<p>再退一萬步吧。從我最個人的私見出發，即使他是問過這個問題，也頂多只是證明，涉及事件的記者，問了一個近乎白痴，及有語病的問題，對作為觀眾的我們而言，頂多－－套用高登網站討論區的術語－－只是「派膠」而已，我們只需恥笑一下就可以了。況且張文豪也是一名入職不久、經驗尚淺的記者（最近他<a href="http://www.com.cuhk.edu.hk/default.aspx?cmd=jfile/jfiledetails&#038;ind=254">出席過分享會</a>，講初入行記者的「撞版事」），在鬧過、批評過之後也應該算了，不用上綱上線，去到該群組想引導大家相信那般，涉及品格淪亡的情況。</p>
<p>我不願評論該群組的動機，但是看來他們需要為此作出說明。</p>
<p>亦應作出說明的，還有張文豪工作的有線電視。我今日下午到晚上（現時是晚上十一時半），看了差不多八小時的有線新聞，還未看到有線電視，為事件作出澄清的公布。看過他們的<a href="http://www.i-cable.com/">網站</a>，<a href="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list_record.php">即時新聞</a>也沒有相關的消息。如果旗下的新聞從業員．涉及被人冤屈的情況，公司是不是有需要，為員工作出說明，闢謠以正視聽？如果任由事件發展，而不作甚麼行動的話，那末記者還會不會，放心為公司去追新聞，堅持良知地去堅守新聞最前線呢？</p>
<p>如果有線確有作出聲明的話，希望各位可以告訴我。</p>
<p>同樣令人失望的，還有很多網民、網站，在見到文首的相片以後，都不假思索地接受、認同對張文豪的指控。好像<a href="http://www.baby-kingdom.com/forum.php?mod=viewthread&#038;tid=4980056&#038;extra=page%3D1&#038;page=1">這個網站</a>便是一例。但大家在轉載、說讚之前，是否應該運用一下常識，去判斷一下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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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廣告時間：中大合唱團周年音樂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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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6 May 2012 11:24:03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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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中大合唱團]]></category>
		<category><![CDATA[年度音樂會]]></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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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每年一到初夏時節，又是中文大學合唱團舉行年度音樂會的時間。吾友朱兄今年如常廣發邀請，真的非常有心，我也自是義不願辭，借這裡一角為他及合唱團宣傳。今年音樂會的主題是《華麗之聲：韋塔克作品選》，主打美國作曲家韋塔克（Eric Whitacre）的作品，此外亦有港、台作曲家的新作品，曲目如下： 陳能濟：《古詞二首》 鄧樂妍：《霜雪》(世界首演，此作品於2012年由香港中文大學合唱團委約，費用由「CASH音樂基金」贊助） 冉天豪：《風雪戀星》組曲 Eric Whitacre: The Seal Lullaby Eric Whitacre: Cloudburst Eric Whitacre: Sleep Eric Whitacre: Animal Crackers Vol.1 &#038; 2 Eric Whitacre: Five Hebrew Love Songs James Erb (arr.): Shenandoah Jack Halloran (arr.): Nelly Bly Jack Halloran (arr.): Witness Mack Wilberg (arr.): Cindy 這次年度音樂會，在六月六日舉行，地點是灣仔演藝學院賽馬會演藝劇院，票價為一百四十元及二百元（學生、長者有限量半價優惠；購票十張以上亦有九折），已在快達票及通利琴行開售。真的老土、硬銷也得說一句：如此「抵睇／抵聽」，值得各位買票入場，支持這群對音樂非常有心的支持者！希望屆時會在演藝學院碰上你們。 如果對中大合唱團有興趣，可以在Facebook的專頁、以及Twitter及Youtube的帳戶，跟蹤他們的動態。]]></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每年一到初夏時節，又是<a href="http://www.cuchorus.org.hk/en/">中文大學合唱團</a>舉行<a href="http://www.cuchorus.org.hk/en/ap2012/">年度音樂會</a>的時間。吾友朱兄今年如常廣發邀請，真的非常有心，我也自是義不願辭，借這裡一角為他及合唱團宣傳。今年音樂會的主題是<a href="http://www.facebook.com/events/342677485793072/">《華麗之聲：韋塔克作品選》</a>，主打美國作曲家<a href="http://ericwhitacre.com/">韋塔克</a>（Eric Whitacre）的作品，此外亦有港、台作曲家的新作品，曲目如下：</p>
<blockquote><p>陳能濟：《古詞二首》<br />
鄧樂妍：《霜雪》(世界首演，此作品於2012年由香港中文大學合唱團委約，費用由「CASH音樂基金」贊助）<br />
冉天豪：《風雪戀星》組曲<br />
Eric Whitacre: The Seal Lullaby<br />
Eric Whitacre: Cloudburst<br />
Eric Whitacre: Sleep<br />
Eric Whitacre: Animal Crackers Vol.1 &#038; 2<br />
Eric Whitacre: Five Hebrew Love Songs<br />
James Erb (arr.): Shenandoah<br />
Jack Halloran (arr.): Nelly Bly<br />
Jack Halloran (arr.): Witness<br />
Mack Wilberg (arr.): Cindy</p></blockquote>
<p>這次年度音樂會，在六月六日舉行，地點是灣仔演藝學院賽馬會演藝劇院，票價為一百四十元及二百元（學生、長者有限量半價優惠；購票十張以上亦有九折），已在<a href="http://www.hkticketing.com/Ticketek/event/nswcms_event.asp?id=5849&#038;NatTag=&#038;SynopsisCode=&#038;PrevStep=Calendar+Of+Events">快達票</a>及通利琴行開售。真的老土、硬銷也得說一句：如此「抵睇／抵聽」，值得各位買票入場，支持這群對音樂非常有心的支持者！希望屆時會在演藝學院碰上你們。</p>
<p>如果對中大合唱團有興趣，可以在<a href="http://www.facebook.com/cuhkchorus">Facebook的專頁</a>、以及<a href="http://twitter.com/cuhkchorus">Twitter</a>及<a href="http://www.youtube.com/cuchorus">Youtube</a>的帳戶，跟蹤他們的動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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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練習》及《小日子》</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12/05/01/2809/</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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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1 May 2012 15:27:18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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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台北]]></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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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雜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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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我喜歡看雜誌，大概閱讀雜誌在我閱讀的比重中，應該是比讀書籍為多。不過總覺得香港沒有甚麼雜誌好讀：總是一味叫人買買買，要不然就是過於浮誇，總之就是題材過於狹窄，千篇一律。 每天都台灣旅行，都有人託我買當地的雜誌回港，上月到台北短遊，也不例外。不過在抵台第一日的深夜，在書店閒逛時，發現上圖這兩本新雜誌：《小日子》及《練習》 ，當下就買下來看看。《小日子》是雙月刊，定位是「享生活誌（Life Design Magazine）」；《練習》則是月刊，定位又與《小日子》稍稍不同，是靠近「生活態度（Lifestyle）」多一點。不過讀罷兩本雜誌，倒發現它們都是先設定好主題／專題，然後文章都圍繞這個專題出發－－好像《小日子》創刊號說的是「早餐」，《練習》試刊號是「一個人」，再細分為「創作」、「居住」、「工作」等一個人的範疇。 對我而言，這正是台灣雜誌有趣、可愛的地方。市場分類、定位精細，不少題材都有其專有的出版物，而且還要印刷精美，懂得「留白」的藝術，沒有港式雜誌的壓迫感（就是不斷資訊轟炸的感覺）。至於初讀這兩本雜誌的感覺，就是《練習》所嘗試的主題比較宏大，涉及人生的命題，但並不學究、沉重，而是現今都市人的經歷－－好像第一期說「一個人」，下一期的就是來一個顛覆，探討「在一起」；《小日子》就是一本「過好生活」的雜誌，比較輕鬆一點，主旨是生活中可以尋找得到的小樂趣，附加藝文生活的資訊，倒令我想起林文月一本書的名字：生活可以如此美好。 與其說這兩本是雜誌，倒不如說是「主題書」比較貼切。以前曾每期買下《網絡與書》（Net and Books），很佩服他們在每期的特定主題下，引申出來的多個角度，其視野之闊，令我大開眼界。但可惜的是，它們出了二十期之後就停下來了。不過《網絡與書》與《小日子》及《練習》相比，也確是Bookish多一點，沒有太貼身。直覺以為，如果《小日子》及《練習》堅持到自己的風格，前景應該不錯的，至少我會期待並購買這兩本雜誌書的未來數期。據《練習》在面書的專頁說，本地Page one也有售賣，不過《小日子》在兩個月後出新一期時，看來又得要在網上訂購寄來香港了&#8230;又或是託在台北的親戚代買？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這次台北之旅期間，也買了《誠品好讀》的「複刻版」。它的主題也是雜誌，半本用來回顧過去十多年，台灣雜誌的發展，也有訪問《小日子》及《練習》的負責人；至於另外半本，就是重印零一年七月號的《好讀》，那期的專題也是雜誌。所以這本「二零一二年四月號」的《好讀》，對台灣的雜誌發展提供了一個粗略的回顧，而新舊內容對照來讀，也是十分有趣的，因此也值得推薦。]]></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center><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2/05/TW.Magazines.201204.jpg"></center></p>
<p>我喜歡看雜誌，大概閱讀雜誌在我閱讀的比重中，應該是比讀書籍為多。不過總覺得香港沒有甚麼雜誌好讀：總是一味叫人買買買，要不然就是過於浮誇，總之就是題材過於狹窄，千篇一律。</p>
<p>每天都台灣旅行，都有人託我買當地的雜誌回港，上月到台北短遊，也不例外。不過在抵台第一日的深夜，在書店閒逛時，發現上圖這兩本新雜誌：<a href="http://www.facebook.com/goodlittleday">《小日子》</a>及<a href="http://www.facebook.com/practice.zine">《練習》</a> ，當下就買下來看看。《小日子》是雙月刊，定位是「享生活誌（Life Design Magazine）」；《練習》則是月刊，定位又與《小日子》稍稍不同，是靠近「生活態度（Lifestyle）」多一點。不過讀罷兩本雜誌，倒發現它們都是先設定好主題／專題，然後文章都圍繞這個專題出發－－好像《小日子》創刊號說的是「早餐」，《練習》試刊號是「一個人」，再細分為「創作」、「居住」、「工作」等一個人的範疇。</p>
<p>對我而言，這正是台灣雜誌有趣、可愛的地方。市場分類、定位精細，不少題材都有其專有的出版物，而且還要印刷精美，懂得「留白」的藝術，沒有港式雜誌的壓迫感（就是不斷資訊轟炸的感覺）。至於初讀這兩本雜誌的感覺，就是《練習》所嘗試的主題比較宏大，涉及人生的命題，但並不學究、沉重，而是現今都市人的經歷－－好像第一期說「一個人」，下一期的就是來一個顛覆，探討「在一起」；《小日子》就是一本「過好生活」的雜誌，比較輕鬆一點，主旨是生活中可以尋找得到的小樂趣，附加藝文生活的資訊，倒令我想起林文月一本書的名字：生活可以如此美好。</p>
<p>與其說這兩本是雜誌，倒不如說是「主題書」比較貼切。以前曾每期買下<a href="http://www.netandbooks.com/taipei/index.asp">《網絡與書》</a>（Net and Books），很佩服他們在每期的特定主題下，引申出來的多個角度，其視野之闊，令我大開眼界。但可惜的是，它們出了二十期之後就停下來了。不過《網絡與書》與《小日子》及《練習》相比，也確是Bookish多一點，沒有太貼身。直覺以為，如果《小日子》及《練習》堅持到自己的風格，前景應該不錯的，至少我會期待並購買這兩本雜誌書的未來數期。據《練習》在面書的專頁說，本地Page one也有售賣，不過《小日子》在兩個月後出新一期時，看來又得要在網上訂購寄來香港了&#8230;又或是託在台北的親戚代買？</p>
<p>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這次台北之旅期間，也買了<a href="http://www.eslite.com/product.aspx?pgid=1009902128961#">《誠品好讀》的「複刻版」</a>。它的主題也是雜誌，半本用來回顧過去十多年，台灣雜誌的發展，也有訪問《小日子》及《練習》的負責人；至於另外半本，就是重印零一年七月號的《好讀》，那期的專題也是雜誌。所以這本「二零一二年四月號」的《好讀》，對台灣的雜誌發展提供了一個粗略的回顧，而新舊內容對照來讀，也是十分有趣的，因此也值得推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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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讀《暴風雨的記憶：1965-1970年的北京四中》</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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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blog.hoiking.org/2012/04/27/280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26 Apr 2012 18:38:15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家事國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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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上星期的《經濟學人》有一篇發自伊朗的報道，說的是當地最近上映一部電影，講述兩年前伊朗總統選舉後反對派上街抗爭的事兒。當然這樣的主題，是與當局的主旋律不合的，所以電影就是將英國的情報機關，描述成整件事的幕後黑手－－英國與伊朗多年來恩怨甚多，這樣的主題才會對調。不過報道最末段說，上映這樣的政治電影，只會令人談論兩年前那場被當局操控的選舉，言下之意，就是政府拿石頭砸自己的腳．點燃民眾對當局的不滿而已。 這篇報道令我想起近日在讀的一本書。這本書叫《暴風雨的記憶：1965-1970年的北京四中》（北京：三聯書店，2012年3月），是在上海期間，於我重遊很喜歡的季風書園時買的。由於一直有讀《三聯生活周刊》的習慣，在本年第二期的雜誌，已經讀到當中一段書摘（秦曉：《四中往事》，2012.1.9期，114-122頁），結果當時雖在書園看中了不少書，但是最後只選了這一本來買。 《暴風雨的記憶》是多名在文革初期，於北京四中就讀的學生，對於當時各種事件的回憶文章編成的。其中一名編者曹一凡的簡介是這樣的：「一九八九年春夏之交工作與生活變動，此后在中關村經營電子科技公司」；另一名編者黃其煦的簡介也很相同：「一九八九年后，至美國哈佛大學及德國法蘭克福大學訪學。現任職美國聯邦儲備銀行」。眾所周知，「八九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就是中共對於八九年六四事件最輕描淡寫的說法。參與《暴》一書中的多名北京四中學生，部分因為六四事件，而令生活／工作出現變化，但是人物簡仲不能不提到時，也逼得要用這個形容詞。 這個情況，我覺得得伊朗那部電影很像：《暴》有不少人買來讀（我手上的版本已經第二印了），對六四有認識的讀者，當然知道「春夏之交」所謂何事，不知道的話，也想會被這個在顯要位置出現的字詞勾起興趣罷。雖然內地網絡審查從未放鬆（早前一度鬆綁，可查到六四，但最近又收緊了），但都是那句老話：愈禁愈引人好奇，只消在人的意識中種下了這股求知的意識，是不會輕易消失的。六四畢竟是中共的包袱，總得要面對－－正如《暴》的另一名編者、詩人北島在序中所說：「暴風雨過去了，如果連什麼記憶都沒留下，我們不僅愧對自己，也愧對我們的後代－－所以有了這本書。」如果六四也是一場暴風雨的話，記憶不應只限只存於少數人的記憶裡，又或是話在口邊但不得說出來的喉嚨裡。 說回《暴》這本書。刻下我還沒有看完（看了四分三左右），不過我真的認為，這是一本值得推薦給各位一讀的書。書中各人對於文革時他們參與的事件，都有不同的說法，看著看著，就不時要回揭前面所讀的，看看同一件事件，不同的人會有如何的理解、記憶，對我而言，這樣的讀歷史才過癮，因為要將不同的角度及敘述對碰在一起，我們才有機會將事件看得更清楚。好像打頭陣牟志京所寫的〈似水流年〉，與劉輝宣的〈昨夜星辰昨夜風〉對比來讀「出身論」的前後，又或是秦曉的〈四中往事〉內的「西糾」，與王祖鍔（〈為爭取平等而鬥爭〉）及北島（〈走進暴風雨〉）的敘述與評價一起讀，都起著一種相互衝擊的作用，直教人想製作一張Timeline，將不同作者的敘述抄上去，那樣應該是很有趣的。 不過現時我認為，這本書的最大遺憾，是北京四中在那些年，有不少高幹子弟入讀，而《暴》中不少作者，都有提到當年也是四中學生之一的薄熙來，如果他也湊上一篇，以近期的連串事件而言，這本書肯定會大賣－－又或是全部回收，然後禁售？]]></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上星期的《經濟學人》<a href="http://www.economist.com/node/21553063">有一篇發自伊朗的報道</a>，說的是當地最近上映一部電影，講述兩年前伊朗總統選舉後反對派上街抗爭的事兒。當然這樣的主題，是與當局的主旋律不合的，所以電影就是將英國的情報機關，描述成整件事的幕後黑手－－英國與伊朗多年來恩怨甚多，這樣的主題才會對調。不過報道最末段說，上映這樣的政治電影，只會令人談論兩年前那場被當局操控的選舉，言下之意，就是政府拿石頭砸自己的腳．點燃民眾對當局的不滿而已。</p>
<p><img src="http://img5.douban.com/lpic/s8916299.jpg" align=right>這篇報道令我想起近日在讀的一本書。這本書叫<a href="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0485866/">《暴風雨的記憶：1965-1970年的北京四中》</a>（北京：三聯書店，2012年3月），是在上海期間，於我重遊<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10/04/23/2128/">很喜歡的季風書園</a>時買的。由於一直有讀《三聯生活周刊》的習慣，在本年第二期的雜誌，已經讀到當中一段書摘（秦曉：《四中往事》，2012.1.9期，114-122頁），結果當時雖在書園看中了不少書，但是最後只選了這一本來買。</p>
<p>《暴風雨的記憶》是多名在文革初期，於<a href="http://www.bhsf.cn/">北京四中</a>就讀的學生，對於當時各種事件的回憶文章編成的。其中一名編者曹一凡的簡介是這樣的：「一九八九年春夏之交工作與生活變動，此后在中關村經營電子科技公司」；另一名編者黃其煦的簡介也很相同：「一九八九年后，至美國哈佛大學及德國法蘭克福大學訪學。現任職美國聯邦儲備銀行」。眾所周知，「八九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就是中共對於八九年六四事件最輕描淡寫的說法。參與《暴》一書中的多名北京四中學生，部分因為六四事件，而令生活／工作出現變化，但是人物簡仲不能不提到時，也逼得要用這個形容詞。</p>
<p>這個情況，我覺得得伊朗那部電影很像：《暴》有不少人買來讀（我手上的版本已經第二印了），對六四有認識的讀者，當然知道「春夏之交」所謂何事，不知道的話，也想會被這個在顯要位置出現的字詞勾起興趣罷。雖然內地網絡審查從未放鬆（早前一度鬆綁，<a href="http://news.now.com/home/international/player?newsId=28948">可查到六四</a>，但最近又收緊了），但都是那句老話：愈禁愈引人好奇，只消在人的意識中種下了這股求知的意識，是不會輕易消失的。六四畢竟是中共的包袱，總得要面對－－正如《暴》的另一名編者、詩人北島在序中所說：「暴風雨過去了，如果連什麼記憶都沒留下，我們不僅愧對自己，也愧對我們的後代－－所以有了這本書。」如果六四也是一場暴風雨的話，記憶不應只限只存於少數人的記憶裡，又或是話在口邊但不得說出來的喉嚨裡。</p>
<p>說回《暴》這本書。刻下我還沒有看完（看了四分三左右），不過我真的認為，這是一本值得推薦給各位一讀的書。書中各人對於文革時他們參與的事件，都有不同的說法，看著看著，就不時要回揭前面所讀的，看看同一件事件，不同的人會有如何的理解、記憶，對我而言，這樣的讀歷史才過癮，因為要將不同的角度及敘述對碰在一起，我們才有機會將事件看得更清楚。好像打頭陣牟志京所寫的〈似水流年〉，與劉輝宣的〈昨夜星辰昨夜風〉對比來讀「出身論」的前後，又或是秦曉的〈四中往事〉內的「西糾」，與王祖鍔（〈為爭取平等而鬥爭〉）及北島（〈走進暴風雨〉）的敘述與評價一起讀，都起著一種相互衝擊的作用，直教人想製作一張Timeline，將不同作者的敘述抄上去，那樣應該是很有趣的。</p>
<p>不過現時我認為，這本書的最大遺憾，是北京四中在那些年，有不少高幹子弟入讀，而《暴》中不少作者，都有提到當年也是四中學生之一的薄熙來，如果他也湊上一篇，以近期的連串事件而言，這本書肯定會大賣－－又或是全部回收，然後禁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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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牆內，牆外</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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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3 Apr 2012 19:53:35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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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上海]]></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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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錢鍾書在《圍城》說的：「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裡的人想逃出來」。最近對這兩句話，感受很深。 過去個多兩個星期外遊，先是到了上海看一級方程式賽車，繼後到了台北小遊。對於我這個上網成癮的人來說，如果不能上網的話（當然，沒有網絡除外），會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出發之前，與同行旅伴淘了內地的3G儲值卡，不過臨出發前，發現在兩年前所設置的VPN，已經不太管用：這一切多得內地當局，對網絡防火長城的「維護」及「增建」。這下子可麻煩了，買了數據卡，但是得物無所用，怎麼辦，怎麼辦？ 本著對DIY精神，很努力的在網絡爬文，尋找解決方法，但問題是解決辦法不是沒有，但是對於一個對於電腦程式不太懂的我來說，去設置OpenVPN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加上在網絡上的教學文章，幾乎是各說各話，也就是說各有不同的方法作「修行」，沒有一個對程式盲人士比較易入手的懶人包，結果在家中試了好幾天，結果都是要放棄。 迫於無奈，最後與同行旅伴，買了外國VPN服務來用。雖然10gb流量僅需數美金，而且無論是中國聯通的3g網絡，抑或是下榻酒店的LAN網絡也管用，不過對於最終還是要付錢才能衝過網絡長城，總是心有不甘的－－在此要說明一下，家中的VPN不是全廢武功，只是傳送數據極慢（大概是因為dyndns這個服務，已經被內地的長城守衛污染了有關），以及有些網站上不到（Facebook是其一），還有在酒店的LAN完全用不上而已．．． 在上海的友人說，從香港回到上海工作後，發現不少網站都因為當局審查而想不到，鬱悶之餘，思考及聯想的空間都大幅減少，久而久之就失去了許多思考的能力。經歷在內地上網接觸世界各地資訊的困難，我的體會是：如果打從一開始，就在這個畸型的互聯網空間內遊走的話，也許會覺得在這個「繭」內，一切都是好好的，不過總也會與外界脫節吧；而經歷過自由以後，退步到一個不自由的空間，就真有「不自由，毋寧死」之嘆－－至少也會不斷掙扎，希望跳出制梏。所以在上海去到台灣以後，頓有當年那些「投奔自由」的人們的感覺。 《陽光時務》最近兩篇文章說網絡防火長城，一篇講牆裡的人逃出來，另一篇說牆外的人想進去。無論如何，兩篇文章中所說的情況，以及我在上海的經驗，都只可以說，自由確有代價，Freedom並不是Free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錢鍾書在《圍城》說的：「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裡的人想逃出來」。最近對這兩句話，感受很深。</p>
<p>過去個多兩個星期外遊，先是到了<a href="http://www.formula1.com/races/in_detail/china_866/circuit_diagram.html">上海看一級方程式賽車</a>，繼後到了台北小遊。對於我這個上網成癮的人來說，如果不能上網的話（當然，沒有網絡除外），會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出發之前，與同行旅伴淘了內地的3G儲值卡，不過臨出發前，發現在<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10/04/25/2137/">兩年前</a>所設置的VPN，已經不太管用：這一切多得內地當局，對網絡防火長城的「維護」及「增建」。這下子可麻煩了，買了數據卡，但是得物無所用，怎麼辦，怎麼辦？</p>
<p>本著對DIY精神，很努力的在網絡爬文，尋找解決方法，但問題是解決辦法不是沒有，但是對於一個對於電腦程式不太懂的我來說，去設置<a href="http://openvpn.net/">OpenVPN</a>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加上在網絡上的教學文章，幾乎是各說各話，也就是說各有不同的方法作「修行」，沒有一個對程式盲人士比較易入手的懶人包，結果在家中試了好幾天，結果都是要放棄。</p>
<p>迫於無奈，最後與同行旅伴，買了<a href="http://www.vpnvips.com/">外國VPN服務</a>來用。雖然10gb流量僅需數美金，而且無論是中國聯通的3g網絡，抑或是下榻酒店的LAN網絡也管用，不過對於最終還是要付錢才能衝過網絡長城，總是心有不甘的－－在此要說明一下，家中的VPN不是全廢武功，只是傳送數據極慢（大概是因為dyndns這個服務，已經被內地的長城守衛污染了有關），以及有些網站上不到（Facebook是其一），還有在酒店的LAN完全用不上而已．．．</p>
<p>在上海的友人說，從香港回到上海工作後，發現不少網站都因為當局審查而想不到，鬱悶之餘，思考及聯想的空間都大幅減少，久而久之就失去了許多思考的能力。經歷在內地上網接觸世界各地資訊的困難，我的體會是：如果打從一開始，就在這個畸型的互聯網空間內遊走的話，也許會覺得在這個「繭」內，<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10/11/20/2341/">一切都是好好的</a>，不過總也會與外界脫節吧；而經歷過自由以後，退步到一個不自由的空間，就真有「不自由，毋寧死」之嘆－－至少也會不斷掙扎，希望跳出制梏。所以在上海去到台灣以後，頓有當年那些「投奔自由」的人們的感覺。</p>
<p>《陽光時務》最近兩篇文章說網絡防火長城，一篇講<a href="http://www.isunaffairs.com/?p=4500">牆裡的人逃出來</a>，另一篇說<a href="http://www.isunaffairs.com/?p=4504">牆外的人想進去</a>。無論如何，兩篇文章中所說的情況，以及我在上海的經驗，都只可以說，自由確有代價，Freedom並不是Free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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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拉雜成文數則</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12/04/03/2791/</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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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2 Apr 2012 19:38:16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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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3D]]></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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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Sennheiser]]></category>
		<category><![CDATA[titanic]]></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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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其一 以前曾經寫過，九一一即使過了這麼多年，不少人－－包括我在內－－都記得當日那時，是在哪個地方、做些甚麼。今晚回家時聽台灣的電台節目，主持人談到《鐵達尼號》3D版即將上映，也提到這一個情況：大家都會記得那一年，是在哪間戲院看過這套電影，反而如果沒有留下票根，隨時不記得近一兩年的電影，是在哪裡看的。 記得當年九七年，《鐵達尼號》上映時，那種搶票的熱潮也確是很誇張的。那時還沒有網絡訂票，只有電話訂位，當然電話是打了十萬通也打不通的，結果就得自己／託人到戲院排隊。我呢，是和一大班中學同學到利舞台戲院看《鐵達尼號》的，當時還戲稱是「鐵達尼朝聖團」，不過老實一句，一口氣看三個多小時的電影，確是一個很「嚴峻」的考驗。利舞台戲院不太常看，記憶之中，好像只看過兩套電影，《鐵達尼號》是其一，《別問我是誰》是其二。看了以後，又到家人嚷著要看《鐵》，結果找了一天，犧牲了整個上學午膳的時間，去時代廣場的戲院排隊買票，尤其是在午膳時間快結束時，還沒有排到售票處，那種焦急、生怕遲了回校的心情，大家也可以想像吧．．． 說起來，時代廣場及利舞台的戲院都已經消失，真是令人感嘆。 回到立體版《鐵達尼號》的話題。問別人，會不會入戲院看，但是得來是冷冷的「不會」，原因是一來電影早已看過，二來是恐怕電影「再立體化」的效果不好。對於第二個理由，我是有同感的，近年立體電影風潮，有走火入魔的情況，很多根本不必要拍成立體的電影，也硬要加入立體元素，甚至是硬要在後期進行立體化，結果是慘不忍睹。我不會懷疑占士金馬倫對技術的掌控，不過花一筆溢價，去看早已看得滾瓜爛熟的電影，也許並不必要－－最重要的是，看立體電影，無論是鼻樑（立體電影眼鏡加上普通眼鏡）甚至是精神，都是一個很累人的行為，何況是三個多小時的電影，還是放過我這個老人家吧！ 其二 最近重聽五十多年前，英國指揮家畢潯（Thomas Beecham）為EMI所錄的《卡門》錄音。雖然《卡門》我有三個版本，但是最喜歡的是這個老錄音（影碟版肯定是卡雷拉斯在紐約大都會歌劇院的版本）。聽著聽著，忽發奇想：既然歌劇導演，可以將華格勒的《指環》，甚或是莫扎特的《費加洛的婚禮》等等作品，時代背景搬到工業革命甚至現代時期，為甚麼很少見到《卡門》搬上舞台時，有這樣的處理？（還是我太孤陋寡聞？） 也許可以這樣的玩一下：場景由西維爾搬到九龍城寨，時代是五六十年代的香港；主角唐荷西是名警察，卡門是城寨內一些「不見得光行業」的工人，至於艾斯卡米洛，也可以設定成「江湖大佬」。唐荷西禁不住誘惑，加入走私幫團的情節，看起來也很順理成章啊．．．雖然這樣的設置，與文本相差太遠，但也何嘗不是一個有趣的處理手法。 其三 說起音樂，最近比較煩的一件事是：為何好耳筒不是太貴，就是質素太差？一直在用的耳筒爛了，但是去了好幾間耳筒專門店，也試聽了好多款產品，但是不得不概嘆，我聽了十多年的德國Ｓ牌，質素是愈來愈差了。更令人不解的是，為甚麼都是Ｓ牌的同一款產品，在同一個商場，真的是不出三步的距離（絕不騙人，就是Ａ店對面的Ｂ店），為何價錢可以相差近五百大元？還要是那間「yi音」字頭的店標稱是會員價？奇怪。 一說到買耳筒，不少朋友都有意見。但是推薦的都是至少賣二千元或以上的品牌及款式。我這個人，用耳筒太「粗戴」，動不動就會扯爛接線，花太多的錢買耳筒，分明就是與自己的錢作對。再者，用上太貴的耳筒，去聽一些經壓縮的音樂，似乎太有殺雞用牛刀的味道－－既然要一砸數千買個耳筒作如此用，倒不如買一套像樣回的揚聲器？不過劣質的耳筒－－例如是「唉瘋」附送的那種－－真的是太聽不進耳，看來得再花點時間去試。]]></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其一</strong></p>
<p>以前曾經寫過，九一一即使過了這麼多年，不少人－－包括我在內－－都記得當日那時，是在哪個地方、做些甚麼。今晚回家時聽台灣的電台節目，主持人談到<a href="http://www.titanicmovie.com/">《鐵達尼號》3D版</a>即將上映，也提到這一個情況：大家都會記得那一年，是在哪間戲院看過這套電影，反而如果沒有留下票根，隨時不記得近一兩年的電影，是在哪裡看的。</p>
<p>記得當年九七年，《鐵達尼號》上映時，那種搶票的熱潮也確是很誇張的。那時還沒有網絡訂票，只有電話訂位，當然電話是打了十萬通也打不通的，結果就得自己／託人到戲院排隊。我呢，是和一大班中學同學到利舞台戲院看《鐵達尼號》的，當時還戲稱是「鐵達尼朝聖團」，不過老實一句，一口氣看三個多小時的電影，確是一個很「嚴峻」的考驗。利舞台戲院不太常看，記憶之中，好像只看過兩套電影，《鐵達尼號》是其一，<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English_Patient_(film)">《別問我是誰》</a>是其二。看了以後，又到家人嚷著要看《鐵》，結果找了一天，犧牲了整個上學午膳的時間，去時代廣場的戲院排隊買票，尤其是在午膳時間快結束時，還沒有排到售票處，那種焦急、生怕遲了回校的心情，大家也可以想像吧．．．</p>
<p>說起來，時代廣場及利舞台的戲院都已經消失，真是令人感嘆。</p>
<p>回到立體版《鐵達尼號》的話題。問別人，會不會入戲院看，但是得來是冷冷的「不會」，原因是一來電影早已看過，二來是恐怕電影「再立體化」的效果不好。對於第二個理由，我是有同感的，近年立體電影風潮，有走火入魔的情況，很多根本不必要拍成立體的電影，也硬要加入立體元素，甚至是硬要在後期進行立體化，結果是慘不忍睹。我不會懷疑占士金馬倫對技術的掌控，不過花一筆溢價，去看早已看得滾瓜爛熟的電影，也許並不必要－－最重要的是，看立體電影，無論是鼻樑（立體電影眼鏡加上普通眼鏡）甚至是精神，都是一個很累人的行為，何況是三個多小時的電影，還是放過我這個老人家吧！</p>
<p><strong>其二</strong></p>
<p>最近重聽五十多年前，英國指揮家<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Thomas_Beecham">畢潯</a>（Thomas Beecham）為<a href="http://www.amazon.co.uk/Bizet-Carmen-Georges/dp/B00004U0C5/ref=sr_1_1?ie=UTF8&#038;qid=1333394507&#038;sr=8-1">EMI所錄的《卡門》錄音</a>。雖然<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Carmen">《卡門》</a>我有三個版本，但是最喜歡的是這個老錄音（影碟版肯定是<a href="http://www.amazon.co.uk/Bizet-Carmen-Levine-Metropolitan-Opera/dp/B000050X2Y/ref=sr_1_2?s=music&#038;ie=UTF8&#038;qid=1333394530&#038;sr=1-2">卡雷拉斯在紐約大都會歌劇院</a>的版本）。聽著聽著，忽發奇想：既然歌劇導演，可以將華格勒的《指環》，甚或是莫扎特的《費加洛的婚禮》等等作品，時代背景搬到工業革命甚至現代時期，為甚麼很少見到《卡門》搬上舞台時，有這樣的處理？（還是我太孤陋寡聞？）</p>
<p>也許可以這樣的玩一下：場景由西維爾搬到九龍城寨，時代是五六十年代的香港；主角唐荷西是名警察，卡門是城寨內一些「不見得光行業」的工人，至於艾斯卡米洛，也可以設定成「江湖大佬」。唐荷西禁不住誘惑，加入走私幫團的情節，看起來也很順理成章啊．．．雖然這樣的設置，與文本相差太遠，但也何嘗不是一個有趣的處理手法。</p>
<p><strong>其三</strong></p>
<p>說起音樂，最近比較煩的一件事是：為何好耳筒不是太貴，就是質素太差？一直在用的耳筒爛了，但是去了好幾間耳筒專門店，也試聽了好多款產品，但是不得不概嘆，我聽了十多年的德國Ｓ牌，質素是愈來愈差了。更令人不解的是，為甚麼都是Ｓ牌的同一款產品，在同一個商場，真的是不出三步的距離（絕不騙人，就是Ａ店對面的Ｂ店），為何價錢可以相差近五百大元？還要是那間「yi音」字頭的店標稱是會員價？奇怪。</p>
<p>一說到買耳筒，不少朋友都有意見。但是推薦的都是至少賣二千元或以上的品牌及款式。我這個人，用耳筒太「粗戴」，動不動就會扯爛接線，花太多的錢買耳筒，分明就是與自己的錢作對。再者，用上太貴的耳筒，去聽一些經壓縮的音樂，似乎太有殺雞用牛刀的味道－－既然要一砸數千買個耳筒作如此用，倒不如買一套像樣回的揚聲器？不過劣質的耳筒－－例如是「唉瘋」附送的那種－－真的是太聽不進耳，看來得再花點時間去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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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請踴躍參與民間特首投票</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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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3 Mar 2012 18:58:53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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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何俊仁]]></category>
		<category><![CDATA[唐英年]]></category>
		<category><![CDATA[梁振英]]></category>
		<category><![CDATA[特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category>
		<category><![CDATA[香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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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歷史不斷循環。想起、再從書櫃中找出田中芳樹的《銀河英雄傳說》來讀。序章〈銀河系史概略〉說魯道夫登極為帝的背景： ．．．人類社會的病情已到了非根本治療不可的階段了。這種想法的確沒錯，只是，他們之中大部分的人為了盡速治療，並不是選擇需要耐性與毅力的長期療法，反而選擇了副作用無可避免的特效藥吞吃法，這帖猛藥就叫做「獨裁」。 就是這樣的環境造就了日後魯道夫·馮·高登巴姆登場的溫床。 魯道夫·馮·高登巴姆在宇宙歷二六八年，生於軍人家庭，長大之後，順理成章地入了軍籍。 他在宇宙預軍官學校中的名次，位列「首席」。身高一九五公分，體重九十九公斤，體形碩壯，看他時猶如仰望一座鋼鐵巨塔一般。在他那龐大的身軀上，沒有一塊鬆軟的贅肉。 二十歲時任少尉軍官階，當配屬於參宿七星（獵戶座）航路警備部隊的法務軍官之下時，他首先銳意整肅部隊內部的綱紀，徹底清除酒精、賭博、迷幻藥和同性戀等「四惡」。即使是上級也牽連在內的案子．他也照樣揮舞起公正和律法的大旗，加以查辨，毫不容情。因此，惹他不起的上級長官們只得讓他晉升中尉，特地調派至參宿四星（獵戶座α），以除心頭大患。 參宿四星是被喻為「宇宙海盜的大馬路」的危險地帶。乘興而來的魯道夫，被公認為「伍德提督二世」，展現出強硬的鐵腕作風，他機智而毫不留情地發動猛烈攻擊，大舉殲滅海盜組織，連投降和等待審判的人，也隨著太空船被悉數燒死，其殘酷無情、趕盡殺絕的做法，當然引起批評，但頌揚的聲浪卻更加高漲，如沛然洪水吞沒了一切。 對大多數人來說，由於久處閉塞時代，其沉悶封閉幾乎令人窒息，所以，當這位年輕豪霸、銳氣躍騰的新英雄出現時，銀河聯邦的市民們莫不拍手稱慶、夾道歡迎。魯道夫就在這個渾沌未明的時候粉墨登場，一躍而成為世界的新巨星。 宇宙歷二九六年，二十八歲的魯道夫已是少將了。他在此時卸下軍籍，轉入政界在議會取得一席之地後，登上了「國家革新同盟」的領袖寶座。在他的聲望號召下，也網羅了許多年輕的政治家。 經過幾次選舉，魯道夫迅速地擴張其勢力範圍，在各界狂熱的支持、不安、反彈、及頹廢消極、毫不關心的複雜交錯下，他成功地奠定了鞏固的政治基礎。 他首先依據國民投票成為首相，進而利用憲法中沒有明文規定禁止兼任的漏洞，透過議會選舉，當選為國家元首。根據不成立的規定，這兩項職務不得兼任，只能各自行使其職務範圍之內的權力；一旦將兩者同時納入同一個人的手中，將會引發可怕的化學反應。足以與魯道夫政權相抗衡的人物，事實上已經不存在了。 「民眾所喜歡的並非自主性的思考及隨之產生的責任，而是命令、服從及責任免除。魯道夫的登場，就是一大歷史見證。在民主政治中，該為政弊負責的是選擇不合格的從政者當政的民眾本身；專制政治則不然，民眾不願自我反省，而喜歡偷偷且不需負任何責任地大肆抨擊為政者。」 後來的歷史學者——D·辛克萊，記載了這一段話。他的評論是否正確暫且不提，但在那個時代的人們，的的確確死心塌地地擁護魯道夫。 「我們要強大的政府！我們要有力的領導者！恢復社會的秩序和活力！」 這個萬眾稱戴的「有力的領導者」，曾幾何時終於搖身一變，成了不允許批評勢力存在的絕對獨裁者。他自稱為「終生執政官」，直到宇宙歷三一○年，當他徹底成為「神聖不可侵犯的銀河帝國皇帝」時，許多人開始詛咒自己並沒有從歷史學習教訓的愚蠢與無知，而一向對魯道夫撻伐有加的人們，現在更是憤恨沸騰到了極點。但是，大呼快哉的人，為數仍在前者之上！ 當時，一位共和派政治家哈桑·艾爾·賽德，在魯道夫加冕登基之日，曾在日記裡這樣寫道：「我在房間裡，可以聽到民眾高呼魯道夫皇帝萬歲的聲音，在他們對絞刑官高呼萬歲之前，還要經過多少日子呢？……」 這本日記後來遭帝國當局查禁處分。而這一天正是廢除宇宙歷、改元帝國歷元年的同一天。此時銀河聯邦徹底解體，銀河帝國——高登巴姆王朝誕生了！ 小說雖說的是「未來」，但這樣的事件，自古至今，不斷上演。香港也很可能即將上演。正如我兩個月前所說，民建聯不會有自由意志，他我當選，幾可篤定。當然，我也相信，真的會有人喜歡梁振英－－這是他們的自由。但是他當選這個「事實」還未實現以前，連串拙劣至極的動作，已經令人不禁擔心，自由在此時此刻已遭遇這般的境地，周日以後，還會有甚麼的新猷？ 我們說由奢入儉難，這或許是事實，但是更貼近事實的，是由「自由」入「不自由」，肯定是痛苦至極，要逆向操作，更難！所以我們要捍衛我們的自由－－包括表達我們要求有權選射首的自由，以及在此時此刻，參與民間投票的自由！ 電話、網站投票，時有故障，但也可以在周末，親身到票站作出選擇： 票站位置 一．香港理工大學: GH201 二．屯門大會堂：一樓展覽廳 三．柴灣青年廣場：柴灣港鐵站 A 出口新翠商場接駁天橋 四．香港大學沙宣道會堂：香港大學薄扶林沙宣道 6 號 五．香港大學何添堂：薄扶林道 91 號賽馬會第一舍堂 六．香港大學校園主部：莊月明文娛中心 G-01 室、嘉道理生物科學大樓平台 七，香港城市大學：黄區 I-Cafe 八，香港失明人互聯會 (觀塘順緻街)：觀塘順利邨社區中心地下 九，龍耳社 (石硤尾白田邨)：石硤尾白田村翠田樓地下 十．香港聾人協進會 (香港仔鴨脷州邨): 香港仔鴨脷洲社區中心對面 流動票站： 一．九龍西 (深水埗)：深水埗黃金商場附近 二．新界東 (沙田)：沙田大圍港鐵站附近 三．新界東 (上水)：上水港鐵站附近 四．新界西 (元朗)：元朗炮仗坊附近 五．新界西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歷史不斷循環。想起、再從書櫃中找出田中芳樹的<a href="http://www.ducknest.com/universe/universe.htm">《銀河英雄傳說》</a>來讀。序章〈銀河系史概略〉說魯道夫登極為帝的背景：</p>
<blockquote><p>．．．人類社會的病情已到了非根本治療不可的階段了。這種想法的確沒錯，只是，他們之中大部分的人為了盡速治療，並不是選擇需要耐性與毅力的長期療法，反而選擇了副作用無可避免的特效藥吞吃法，這帖猛藥就叫做「獨裁」。</p>
<p>就是這樣的環境造就了日後魯道夫·馮·高登巴姆登場的溫床。</p>
<p>魯道夫·馮·高登巴姆在宇宙歷二六八年，生於軍人家庭，長大之後，順理成章地入了軍籍。</p>
<p>他在宇宙預軍官學校中的名次，位列「首席」。身高一九五公分，體重九十九公斤，體形碩壯，看他時猶如仰望一座鋼鐵巨塔一般。在他那龐大的身軀上，沒有一塊鬆軟的贅肉。</p>
<p>二十歲時任少尉軍官階，當配屬於參宿七星（獵戶座）航路警備部隊的法務軍官之下時，他首先銳意整肅部隊內部的綱紀，徹底清除酒精、賭博、迷幻藥和同性戀等「四惡」。即使是上級也牽連在內的案子．他也照樣揮舞起公正和律法的大旗，加以查辨，毫不容情。因此，惹他不起的上級長官們只得讓他晉升中尉，特地調派至參宿四星（獵戶座α），以除心頭大患。</p>
<p>參宿四星是被喻為「宇宙海盜的大馬路」的危險地帶。乘興而來的魯道夫，被公認為「伍德提督二世」，展現出強硬的鐵腕作風，他機智而毫不留情地發動猛烈攻擊，大舉殲滅海盜組織，連投降和等待審判的人，也隨著太空船被悉數燒死，其殘酷無情、趕盡殺絕的做法，當然引起批評，但頌揚的聲浪卻更加高漲，如沛然洪水吞沒了一切。</p>
<p>對大多數人來說，由於久處閉塞時代，其沉悶封閉幾乎令人窒息，所以，當這位年輕豪霸、銳氣躍騰的新英雄出現時，銀河聯邦的市民們莫不拍手稱慶、夾道歡迎。魯道夫就在這個渾沌未明的時候粉墨登場，一躍而成為世界的新巨星。</p>
<p>宇宙歷二九六年，二十八歲的魯道夫已是少將了。他在此時卸下軍籍，轉入政界在議會取得一席之地後，登上了「國家革新同盟」的領袖寶座。在他的聲望號召下，也網羅了許多年輕的政治家。</p>
<p>經過幾次選舉，魯道夫迅速地擴張其勢力範圍，在各界狂熱的支持、不安、反彈、及頹廢消極、毫不關心的複雜交錯下，他成功地奠定了鞏固的政治基礎。</p>
<p>他首先依據國民投票成為首相，進而利用憲法中沒有明文規定禁止兼任的漏洞，透過議會選舉，當選為國家元首。根據不成立的規定，這兩項職務不得兼任，只能各自行使其職務範圍之內的權力；一旦將兩者同時納入同一個人的手中，將會引發可怕的化學反應。足以與魯道夫政權相抗衡的人物，事實上已經不存在了。</p>
<p>「民眾所喜歡的並非自主性的思考及隨之產生的責任，而是命令、服從及責任免除。魯道夫的登場，就是一大歷史見證。在民主政治中，該為政弊負責的是選擇不合格的從政者當政的民眾本身；專制政治則不然，民眾不願自我反省，而喜歡偷偷且不需負任何責任地大肆抨擊為政者。」</p>
<p>後來的歷史學者——D·辛克萊，記載了這一段話。他的評論是否正確暫且不提，但在那個時代的人們，的的確確死心塌地地擁護魯道夫。</p>
<p>「我們要強大的政府！我們要有力的領導者！恢復社會的秩序和活力！」</p>
<p>這個萬眾稱戴的「有力的領導者」，曾幾何時終於搖身一變，成了不允許批評勢力存在的絕對獨裁者。他自稱為「終生執政官」，直到宇宙歷三一○年，當他徹底成為「神聖不可侵犯的銀河帝國皇帝」時，許多人開始詛咒自己並沒有從歷史學習教訓的愚蠢與無知，而一向對魯道夫撻伐有加的人們，現在更是憤恨沸騰到了極點。但是，大呼快哉的人，為數仍在前者之上！</p>
<p>當時，一位共和派政治家哈桑·艾爾·賽德，在魯道夫加冕登基之日，曾在日記裡這樣寫道：「我在房間裡，可以聽到民眾高呼魯道夫皇帝萬歲的聲音，在他們對絞刑官高呼萬歲之前，還要經過多少日子呢？……」</p>
<p>這本日記後來遭帝國當局查禁處分。而這一天正是廢除宇宙歷、改元帝國歷元年的同一天。此時銀河聯邦徹底解體，銀河帝國——高登巴姆王朝誕生了！</p></blockquote>
<p>小說雖說的是「未來」，但這樣的事件，自古至今，不斷上演。香港也很可能即將上演。正如我兩個月前所說，<a href="http://blog.hoiking.org/2012/01/02/2687/">民建聯不會有自由意志</a>，他我當選，幾可篤定。當然，我也相信，真的會有人喜歡梁振英－－這是他們的自由。但是他當選這個「事實」還未實現以前，連串拙劣至極的動作，已經令人不禁擔心，自由在此時此刻已遭遇這般的境地，周日以後，還會有甚麼的新猷？</p>
<p>我們說由奢入儉難，這或許是事實，但是更貼近事實的，是由「自由」入「不自由」，肯定是痛苦至極，要逆向操作，更難！所以我們要捍衛我們的自由－－包括表達我們要求有權選射首的自由，以及在此時此刻，參與民間投票的自由！</p>
<p>電話、網站投票，時有故障，但也可以在周末，親身到票站作出選擇：</p>
<p><strong>票站位置</strong><br />
一．香港理工大學: GH201<br />
二．屯門大會堂：一樓展覽廳<br />
三．柴灣青年廣場：柴灣港鐵站 A 出口新翠商場接駁天橋<br />
四．香港大學沙宣道會堂：香港大學薄扶林沙宣道 6 號<br />
五．香港大學何添堂：薄扶林道 91 號賽馬會第一舍堂<br />
六．香港大學校園主部：莊月明文娛中心 G-01 室、嘉道理生物科學大樓平台<br />
七，香港城市大學：黄區 I-Cafe<br />
八，香港失明人互聯會 (觀塘順緻街)：觀塘順利邨社區中心地下<br />
九，龍耳社 (石硤尾白田邨)：石硤尾白田村翠田樓地下<br />
十．香港聾人協進會 (香港仔鴨脷州邨): 香港仔鴨脷洲社區中心對面<br />
<strong>流動票站：</strong><br />
一．九龍西 (深水埗)：深水埗黃金商場附近<br />
二．新界東 (沙田)：沙田大圍港鐵站附近<br />
三．新界東 (上水)：上水港鐵站附近<br />
四．新界西 (元朗)：元朗炮仗坊附近<br />
五．新界西 (荃灣)：荃灣路德圍惠康附近</p>
<p>選梁振英、唐英年、何俊仁，甚至是白票，都是你的自由。我只想說，若我們不以行動表示，我們享用並珍視這種自由，就會被人偷換概念，說我們不需要這種自由。大家不要讓這個情況發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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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會議記錄的本質是．．．</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12/03/20/2780/</link>
		<comments>http://blog.hoiking.org/2012/03/20/2780/#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19 Mar 2012 19:55:59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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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這幾天香港都圍著梁振英－－其中一名行政長官候選人（依法起見：其餘兩名候選人是唐英年及何俊仁）－－有沒有在在「高層會議」說過，要出動防暴隊對付零三年反「廿三條」的示威者。早幾天不少人還在爭論，說這個「高層會議」是不是行政會議，結果今晚唐氏證實了，的確是當年七一遊行後的行政會議，大可預期這個話題，到周日決選前還會繼續熱談吧。 話題自上周五開始後，其中一個焦點是政府應否將當年的會議紀錄公開，有人說事關公眾利益，得凌駕於保密協議之上；有人說會議紀錄非逐字紀錄，公開了也沒有太大的用途。一眾當年曾參與會議的政客／棍們，個個都閃爍其詞，看來很想在這場渾水中撈點好處。今晚唐梁二人互指對方誹謗，真是已經由厭煩變成膩煩了。不過被連日的新聞轟炸，倒想起了《好的，首相》內一段有關會議紀錄的一節：在〈國家機密〉（Official Secrets）的一集中，首相哈克不滿前任的回憶錄對他批評個體無完膚，在會議中說要禁止出版，結果事件被傳媒揭發。哈克後來與爆料的報紙編輯吃飯，說可以公開內閣會議的紀錄，證明他沒有禁止回憶錄出版，將他的首要秘書伍利嚇壞，於是向阿普爾比請教： 本納德（伍利）來到我的辦公室時，顫抖病已經發展到晚期了。他的問題是，首相告訴了《每日郵報》的人，說內閣委員的會議紀錄能證明他沒有企圖禁止前首相回憶錄的第八章出版。 但本納德說，會議紀錄還沒有寫呢。我認為這樣問題就簡單多了，他只要寫出來說行了。 本納德認為行不通。他擔心的是，根據他的記憶，首相確曾企圖禁止該書出版。我對他的記憶表示驚訝，他卻對我的驚訝表示驚訝。 於是我向他解釋說，我們記得甚麼根本無關重要，只要會議紀錄沒有說他企圖禁止回憶錄出版，他就沒有企圖禁止回憶錄出版。 本納德變本加厲地顫抖起來，說他不能偽造會議紀錄，因為他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我很奇怪，不知道他是甚麼時候開始追求這種奢侈享受的；有這樣惡習的人又怎能進政府工作呢？ 良心是政客的專利品。我們是卑微的公僕，職責是執行民選領袖的命令。人民的代表下達的命令，我們執行又怎會犯錯呢？ 本納德不肯接受這種觀點。「人非孤島孑然立呀，」他說。我表示完全贊成；「所以呢，『莫問喪鐘為誰敲，喪鐘敲鳴實為你』呀，本納德。」 他憂心忡忡地問應該怎樣做，以及為何應該這樣做。我請他考慮以下五點： 一．會議紀錄並不會記載會議上所說的每一句話。 二．開會期間人們經常會改變主意。 三．由於會議紀錄只是選擇要點記下來，因此永遠不可能是真確、完整的紀錄。 四．因此，會議上所說的只是供會議紀錄選擇的材料。 五．會議秘書的責任是從一堆混亂且未經消化的意見中整理出一個版本，以反映首相在經過深思熟慮後希望發表的觀點。 今天稍後，本納德再來找我，說他仍然想不通。他仔細想過我說的話，並把選擇材料比喻為炮製菜餚。這是很危險的說法；無論是賬目還是紀錄，最好都不要用「炮製」這個字眼。 這又再次牽涉到所謂真實的問題（無論定義為何），以及本納德認為會議紀錄應該力求真實的這種錯誤觀念。 我不厭其煩地從另一個角度來開導他，並盡量清楚地解釋了以下各點： 一．會議紀錄的目的不在於記錄事情。 二．會議紀錄的目的在於保護與會者。 三，假如首相說了一些無心說出來的話，尤其是假如這些話與他在公開場合所說的有出入，則不應記錄。 四．簡而言之，會議記錄是有建設性的，應致力於改善與會者所說的話，使之較為得體、較有條理。 五．這並不涉及道德問題。會議秘書是首相的僕人。 （《好的，首相》，Jonathan Lynn, Antony Jay編，張南峰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一九九三年，頁三五七至三五八） 不知各位當中，可以領略些甚麼呢？一句到底，即使是公開了，大家都是查不出一個所以然來，因為阿普爾比的說法，道出了政府會議紀錄的本質。廿多三十年前的英國劇，放在今時今日的香港，不得不說：HOW TRUE！ 看了文字版，大家又不妨看看當年，飾演阿普爾比的Nigel Hawthrone的精彩演譯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這幾天香港都圍著梁振英－－其中一名行政長官候選人（依法起見：其餘兩名候選人是唐英年及何俊仁）－－有沒有在在「高層會議」說過，要出動防暴隊對付零三年反「廿三條」的示威者。早幾天不少人還在爭論，說這個「高層會議」是不是行政會議，結果<a href="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28676">今晚唐氏證實了</a>，的確是當年七一遊行後的行政會議，大可預期這個話題，到周日決選前還會繼續熱談吧。</p>
<p>話題自上周五開始後，其中一個焦點是政府應否將當年的會議紀錄公開，<a href="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28519">有人說事關公眾利益</a>，得凌駕於保密協議之上；有人說會議紀錄非逐字紀錄，公開了也沒有太大的用途。一眾當年曾參與會議的政客／棍們，個個都閃爍其詞，看來很想在這場渾水中撈點好處。今晚唐梁二人互指對方誹謗，真是已經由厭煩變成膩煩了。不過被連日的新聞轟炸，倒想起了《好的，首相》內一段有關會議紀錄的一節：在<a href="http://www.yes-minister.com/ypmseas2a.htm#YPM 2.2">〈國家機密〉</a>（Official Secrets）的一集中，首相哈克不滿前任的回憶錄對他批評個體無完膚，在會議中說要禁止出版，結果事件被傳媒揭發。哈克後來與爆料的報紙編輯吃飯，說可以公開內閣會議的紀錄，證明他沒有禁止回憶錄出版，將他的首要秘書伍利嚇壞，於是向阿普爾比請教：</p>
<blockquote><p>本納德（伍利）來到我的辦公室時，顫抖病已經發展到晚期了。他的問題是，首相告訴了《每日郵報》的人，說內閣委員的會議紀錄能證明他沒有企圖禁止前首相回憶錄的第八章出版。</p>
<p>但本納德說，會議紀錄還沒有寫呢。我認為這樣問題就簡單多了，他只要寫出來說行了。</p>
<p>本納德認為行不通。他擔心的是，根據他的記憶，首相確曾企圖禁止該書出版。我對他的記憶表示驚訝，他卻對我的驚訝表示驚訝。</p>
<p>於是我向他解釋說，我們記得甚麼根本無關重要，只要會議紀錄沒有說他企圖禁止回憶錄出版，他就沒有企圖禁止回憶錄出版。</p>
<p>本納德變本加厲地顫抖起來，說他不能偽造會議紀錄，因為他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我很奇怪，不知道他是甚麼時候開始追求這種奢侈享受的；有這樣惡習的人又怎能進政府工作呢？</p>
<p>良心是政客的專利品。我們是卑微的公僕，職責是執行民選領袖的命令。人民的代表下達的命令，我們執行又怎會犯錯呢？</p>
<p>本納德不肯接受這種觀點。「人非孤島孑然立呀，」他說。我表示完全贊成；「所以呢，『莫問喪鐘為誰敲，喪鐘敲鳴實為你』呀，本納德。」</p>
<p>他憂心忡忡地問應該怎樣做，以及為何應該這樣做。我請他考慮以下五點：</p>
<p>一．會議紀錄並不會記載會議上所說的每一句話。<br />
二．開會期間人們經常會改變主意。<br />
三．由於會議紀錄只是選擇要點記下來，因此永遠不可能是真確、完整的紀錄。<br />
四．因此，會議上所說的只是供會議紀錄選擇的材料。<br />
五．會議秘書的責任是從一堆混亂且未經消化的意見中整理出一個版本，以反映首相在經過深思熟慮後希望發表的觀點。</p>
<p>今天稍後，本納德再來找我，說他仍然想不通。他仔細想過我說的話，並把選擇材料比喻為炮製菜餚。這是很危險的說法；無論是賬目還是紀錄，最好都不要用「炮製」這個字眼。</p>
<p>這又再次牽涉到所謂真實的問題（無論定義為何），以及本納德認為會議紀錄應該力求真實的這種錯誤觀念。</p>
<p>我不厭其煩地從另一個角度來開導他，並盡量清楚地解釋了以下各點：</p>
<p>一．會議紀錄的目的不在於記錄事情。<br />
二．會議紀錄的目的在於保護與會者。<br />
三，假如首相說了一些無心說出來的話，尤其是假如這些話與他在公開場合所說的有出入，則不應記錄。<br />
四．簡而言之，會議記錄是有建設性的，應致力於改善與會者所說的話，使之較為得體、較有條理。<br />
五．這並不涉及道德問題。會議秘書是首相的僕人。</p>
<p>（《好的，首相》，Jonathan Lynn, Antony Jay編，張南峰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一九九三年，頁三五七至三五八）</p></blockquote>
<p>不知各位當中，可以領略些甚麼呢？一句到底，即使是公開了，大家都是查不出一個所以然來，因為阿普爾比的說法，道出了政府會議紀錄的本質。廿多三十年前的英國劇，放在今時今日的香港，不得不說：HOW TRUE！</p>
<p>看了文字版，大家又不妨看看當年，飾演<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Sir_Humphrey_Appleby">阿普爾比</a>的<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Nigel_Hawthorne">Nigel Hawthrone</a>的精彩演譯吧：</p>
<p><center><iframe width="700" height="505" src="http://www.youtube.com/embed/jNKjShmHw7s?rel=0" frameborder="0" allowfullscreen></iframe></cente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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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由《鐵娘子》的錯譯談起</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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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1 Mar 2012 20:42:36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英華沉浮]]></category>
		<category><![CDATA[film]]></category>
		<category><![CDATA[thatcher]]></category>
		<category><![CDATA[translation]]></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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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星期六晚無事可做，去了戲院看《鐵娘子－－戴卓爾夫人傳》的午夜場。老實說，劇本糟透，不是梅麗史翠普的演技，恐怕這套電影只會空有話題，而票房仆直了－－況且，本地的宣傳硬在原名The Iron Lady後加上「戴卓爾夫人傳」這個不倫不類的副題，根本就與電影對不上題，因為劇中只有一節節的殘章，沒有「傳記」般的主人翁性格發展。 在看電影時，其中一段劇情說到，梅麗史翠普飾演的戴卓爾夫人，教女兒開車回家後，決定要在黨內（保守黨）登上高位，根據劇本，對白是這樣的： MARGARET I’ve decided. I’m going to run. DENIS What for? MARGARET I’m going to run for Leader of the Party. 怎料譯字幕的人，將Party Leader譯為「黨主席」，我頓時在戲院慘叫一聲。 Party leader在英國政治，絕對、絕對、絕對不是黨主席，而是黨領袖，或黨魁。政黨當然有主席，不過在英國政治裡，當首相的不是擁有黨主席名銜的人，而是被選為黨領袖的人。所以卡梅倫（David Cameron）是現時英國保守黨的黨魁，Sayeeda Warsi及Andrew Feldman，才是保守黨的主席。又不妨拿我非常喜愛的一套英國劇集《好的，首相／大臣》（Yes, Prime Minister/Minister），當中在一九八四年播出的聖誕特輯The Party Games中，主角哈克就要簽一大堆聖誕卡，他與秘書伍利有這樣的對白（由一分四十八秒開始）： 伍利　黨總部還有一大堆聖誕卡等著你去簽呢。 哈克　黨總部？我去年聖誕也不知道呢。 伍利　你去年還不是黨主席嘛。 按照翻譯《鐵娘子》那位譯匠的說法，哈利如果是黨主席的話，那麼他就不應該是「行政事務部大臣」了。 但是奇又奇在。很多現時港人都已經遺忘了的英國政界人物，字幕又很道地的譯出當年英國外交部，所給予的「漢化」名字。好像做過外相的Geoffrey Howe，就是「賀維」，不是大陸所叫的「杰弗里．豪」；當年挑戰戴卓爾夫人黨魁地位的Michael Haseltine，字幕譯「夏舜霆」也是對的。不過前首相David Lloyd George，譯成「勞喬治」有點怪，因為Lloyd通常都是叫「勞埃」或「勞合」－－君不見Lloyd&#8217;s of London是叫「勞合社」麼？由這可以見到，在香港上映的《鐵娘子》的字幕，是為香港市場而譯的，不是硬拿其他華語市場的版本的（近年看到不少電影，是用上台灣版的中文字幕），不過譯者的硬傷，似乎有點令人驚訝。 由此想起了一個，近來感受頗深的一個現象。就是現時很多剛接觸翻譯的「後生仔」，遇上一些專有名詞時，很容易受到在網絡上唾手可得（大部分來自大陸網站），又或是現成工具書（又是大陸出品）的影響，找了以後，又沒有再做（可能是現實情況不容許）多一輪的考證功夫。好像去年過世的利比亞前領袖卡達菲，我曾見過一些新人，當Gaddhafi譯成「卡扎菲」，這正是大陸所出的人名詞典的譯法。須知道，從事翻譯工作的，當然不能不備有、不常查工具書，但更重要的是多涉獵工具書以外的其他資料，為自己構建一個資料庫，就拿香港的新聞翻譯來論，當年來自內地的「影響」沒有那麼深時，不少人名、地名的譯法，都是用上廣東話中貼近英語發音的字來的，早前去世的拳壇名人Joe Frazier，當年就叫做「傅利沙」，如果「人肉Database」範圍不夠闊，很可能就會譯成大陸的「弗雷澤」了。 我承認我有職業病，凡看電影，看到錯譯的東西，我都會搖搖頭。去年入場看《呃錢帝國》，就不斷地被字幕的硬傷所困惑。就好像片中說到新加坡的部分，見到將Singapore Press Holdings譯成「新加坡出版集團」，就肯定是錯譯，應該是「新加坡報業控股」，這都是在網上可以覆查到的資料（至少在新加坡的情況，有這個網頁可用），但是就那漏了這一步，令觀賞時多了沙石。翻譯沒有「完美的翻譯」，但以最低標準而言，應該是要正確的，但是近一兩年看電影，好像經常看到錯譯的出現，這實在令人有點遺憾。 我當然不敢妄稱，換上我來譯電影字幕，一定沒有錯－－我的功力仍是很淺，但我偏偏對資料性的東西（Factual Stuff）很「敏感」而已。不過看到好的翻譯、我一定會暗中叫好，所以翻譯工作絕不是不為人所聞的苦役，值得大家加多幾分心機去做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星期六晚無事可做，去了戲院看<a href="http://www.theironladymovie.co.uk/blog/">《鐵娘子－－戴卓爾夫人傳》</a>的午夜場。老實說，劇本糟透，不是<a href="http://www.merylstreeponline.net/">梅麗史翠普</a>的演技，恐怕這套電影只會空有話題，而票房仆直了－－況且，本地的宣傳硬在原名The Iron Lady後加上「戴卓爾夫人傳」這個不倫不類的副題，根本就與電影對不上題，因為劇中只有一節節的殘章，沒有「傳記」般的主人翁性格發展。</p>
<p>在看電影時，其中一段劇情說到，梅麗史翠普飾演的戴卓爾夫人，教女兒開車回家後，決定要在黨內（保守黨）登上高位，根據<a href="http://www.google.com/url?sa=t&#038;rct=j&#038;q=&#038;esrc=s&#038;source=web&#038;cd=1&#038;cts=1331495670733&#038;ved=0CDAQFjAA&#038;url=http%3A%2F%2Ftwcguilds.com%2Fassets%2Fscreenplay%2Fthe-iron-lady.pdf&#038;ei=aP1cT7LFFaquiAf8udG9DQ&#038;usg=AFQjCNGpS6VmJVZ5WkVdxzRXqxF04ynS0A">劇本</a>，對白是這樣的：</p>
<blockquote><p><strong>MARGARET</strong>  I’ve decided. I’m going to run.<br />
<strong>DENIS</strong>  What for?<br />
<strong>MARGARET</strong>  I’m going to run for Leader of the Party.</p></blockquote>
<p>怎料譯字幕的人，將Party Leader譯為「黨主席」，我頓時在戲院慘叫一聲。</p>
<p>Party leader在英國政治，絕對、絕對、絕對不是黨主席，而是黨領袖，或黨魁。政黨當然有主席，不過在英國政治裡，當首相的不是擁有黨主席名銜的人，而是被選為黨領袖的人。所以<a href="http://www.number10.gov.uk/the-coalition/prime-minister-david-cameron-biography/">卡梅倫</a>（David Cameron）是現時<a href="http://www.conservatives.com/">英國保守黨</a>的黨魁，Sayeeda Warsi及Andrew Feldman，才是<a href="http://www.conservatives.com/People/Meet_the_Chairmen.aspx">保守黨的主席</a>。又不妨拿我非常喜愛的一套英國劇集<a href="http://www.yes-minister.com/">《好的，首相／大臣》</a>（Yes, Prime Minister/Minister），當中在一九八四年播出的聖誕特輯<a href="http://www.yes-minister.com/ymseas4.htm">The Party Games</a>中，主角哈克就要簽一大堆聖誕卡，他與秘書伍利有這樣的對白（由一分四十八秒開始）：</p>
<p><center><iframe width="700" height="505" src="http://www.youtube.com/embed/zuwFO5dbnVw?rel=0" frameborder="0" allowfullscreen></iframe></center></p>
<blockquote><p><strong>伍利</strong>　黨總部還有一大堆聖誕卡等著你去簽呢。<br />
<strong>哈克</strong>　黨總部？我去年聖誕也不知道呢。<br />
<strong>伍利</strong>　你去年還不是黨主席嘛。</p></blockquote>
<p>按照翻譯《鐵娘子》那位譯匠的說法，哈利如果是黨主席的話，那麼他就不應該是「行政事務部大臣」了。</p>
<p>但是奇又奇在。很多現時港人都已經遺忘了的英國政界人物，字幕又很道地的譯出當年英國外交部，所給予的「漢化」名字。好像做過外相的<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Geoffrey_Howe">Geoffrey Howe</a>，就是「賀維」，不是大陸所叫的「杰弗里．豪」；當年挑戰戴卓爾夫人黨魁地位的<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Michael_Heseltine">Michael Haseltine</a>，字幕譯「夏舜霆」也是對的。不過前首相<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Lloyd_George">David Lloyd George</a>，譯成「勞喬治」有點怪，因為Lloyd通常都是叫「勞埃」或「勞合」－－君不見<a href="http://www.lloyds.com/">Lloyd&#8217;s of London</a>是叫「勞合社」麼？由這可以見到，在香港上映的《鐵娘子》的字幕，是為香港市場而譯的，不是硬拿其他華語市場的版本的（近年看到不少電影，是用上台灣版的中文字幕），不過譯者的硬傷，似乎有點令人驚訝。</p>
<p>由此想起了一個，近來感受頗深的一個現象。就是現時很多剛接觸翻譯的「後生仔」，遇上一些專有名詞時，很容易受到在網絡上唾手可得（大部分來自大陸網站），又或是現成工具書（又是大陸出品）的影響，找了以後，又沒有再做（可能是現實情況不容許）多一輪的考證功夫。好像去年過世的利比亞前領袖卡達菲，我曾見過一些新人，當Gaddhafi譯成「卡扎菲」，這正是大陸所出的人名詞典的譯法。須知道，從事翻譯工作的，當然不能不備有、不常查工具書，但更重要的是多涉獵工具書以外的其他資料，為自己構建一個資料庫，就拿香港的新聞翻譯來論，當年來自內地的「影響」沒有那麼深時，不少人名、地名的譯法，都是用上廣東話中貼近英語發音的字來的，早前去世的拳壇名人<a href="http://www.joefrazier.com/">Joe Frazier</a>，當年就叫做「傅利沙」，如果「人肉Database」範圍不夠闊，很可能就會譯成大陸的「弗雷澤」了。</p>
<p>我承認我有職業病，凡看電影，看到錯譯的東西，我都會搖搖頭。去年入場看<a href="http://www.sonyclassics.com/insidejob/">《呃錢帝國》</a>，就不斷地被字幕的硬傷所困惑。就好像片中說到新加坡的部分，見到將<a href="http://www.sph.com.sg/home.shtml">Singapore Press Holdings</a>譯成「新加坡出版集團」，就肯定是錯譯，應該是「新加坡報業控股」，這都是在網上可以覆查到的資料（至少在新加坡的情況，<a href="http://chineseterms.zaobao.com/chineseterms.html">有這個網頁可用</a>），但是就那漏了這一步，令觀賞時多了沙石。翻譯沒有「完美的翻譯」，但以最低標準而言，應該是要正確的，但是近一兩年看電影，好像經常看到錯譯的出現，這實在令人有點遺憾。</p>
<p>我當然不敢妄稱，換上我來譯電影字幕，一定沒有錯－－我的功力仍是很淺，但我偏偏對資料性的東西（Factual Stuff）很「敏感」而已。不過看到好的翻譯、我一定會暗中叫好，所以翻譯工作絕不是不為人所聞的苦役，值得大家加多幾分心機去做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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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有些傳媒機構「要小心點」</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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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7 Mar 2012 09:52:31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category><![CDATA[media]]></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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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特首選戰，傳媒歸邊，早已不是甚麼不可告人的事實。《星島》系報章雜誌，挺唐／打梁甚出力，甚或出位，套用該報系四年前艷照門事件時的名句，「明眼人一看」都已經看得出－－君不見今日報道所云，唐英年對手梁振英的陣營，有人曾出席「江湖飯局」？ 今日在北京的記者，再與星島系的老闆何柱國過招。何老闆論特首品格、是否需要公開私生子／女等等的言論，在此不作評論，反而覺得，在電視台的直播開始以前，何老闆與記者的「舌戰」才是重點： 何柱國：我們伙計《東周》做錯野，你可以去告佢，或者批評佢。岩唔岩？所以你唔可以話係抹黑人。你地香港電台講野小心Ｄ喎。 記者：我從來冇用呢個字眼．．．（一眾記者爭相提問。） 何：唔係唔係唔係。你話我地抹黑嘛．．． 記：我從來冇用過呢兩個字．．． 何：你冇講過抹黑呢兩個字，等陣我們翻帶睇返先。 (粗體字為本人所加) 歸邊還歸邊。但是跡近公開恐嚇記者，是否又是一個自詡做事正派，採訪新聞跟足規距，甚至曾在記者會上洋洋自得地說，盡力保護記者權益的優質新聞機構老闆，所應說的話呢，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8/08/BJ.HO_.0703.jpg"><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8/08/BJ.HO_.0703.jpg" alt="" title="BJ.HO.0703" width="700" height="418"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2755" /></a></p>
<p>特首選戰，傳媒歸邊，早已不是甚麼不可告人的事實。《星島》系報章雜誌，挺唐／打梁甚出力，甚或出位，套用該報系四年前艷照門事件時的名句，「明眼人一看」都已經看得出－－君不見<a href="http://www.singtao.com/yesterday/loc/0307ao01.html">今日報道</a>所云，唐英年對手梁振英的陣營，有人曾出席「江湖飯局」？</p>
<p>今日在北京的記者，再與星島系的老闆何柱國過招。何老闆論特首品格、是否需要公開私生子／女等等的言論，在此不作評論，反而覺得，在電視台的直播開始以前，何老闆與記者的「舌戰」才是重點：</p>
<blockquote><p>何柱國：我們伙計《東周》做錯野，你可以去告佢，或者批評佢。岩唔岩？所以你唔可以話係抹黑人。<strong>你地香港電台講野小心Ｄ喎。</strong><br />
記者：我從來冇用呢個字眼．．．（一眾記者爭相提問。）<br />
何：唔係唔係唔係。你話我地抹黑嘛．．．<br />
記：我從來冇用過呢兩個字．．．<br />
何：你冇講過抹黑呢兩個字，等陣我們翻帶睇返先。<br />
(粗體字為本人所加)</p></blockquote>
<p>歸邊還歸邊。但是跡近公開恐嚇記者，是否又是一個自詡做事正派，採訪新聞跟足規距，甚至曾在記者會上洋洋自得地說，盡力保護記者權益的優質新聞機構老闆，所應說的話呢，又？</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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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想起了詹德隆</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12/02/24/2745/</link>
		<comments>http://blog.hoiking.org/2012/02/24/2745/#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23 Feb 2012 19:01:08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家事國事]]></category>
		<category><![CDATA[有話要說]]></category>
		<category><![CDATA[hk]]></category>
		<category><![CDATA[politic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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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近日新聞，愈看愈洩氣，愈看愈氣頂。有人被揭發做了錯事，可以砌辭為「攻擊」，還繼續去競逐高位－－老天爺，我們市民不是因為傳媒報道這樣的新聞而心寒，是因為你這種「沒有更無恥，只有更無恥」的所謂「態度」而心寒！亦有人被揭發接受富豪的款待，又可以當甚麼事沒有發生過，還有一群小僂儸去為其說項、辯護。這個環境，實是太令人住不下去！ 想起了以前在《信報》寫〈中通外直〉專欄的詹德隆。夜半時候，找出他那六本結集，隨意的翻翻，發現他在零三年所寫的一篇〈第一原則〉很有意思。又想起當年我還有將報紙剪下來，再掃瞄成電腦檔案的習慣，特地找出來放在這裡，與各位分享一下。文章雖說的是前英國首相艾登，但是文末那幾段，才是精華所在： 公職並不是人人可以做的，更不是人人也應該做的，那些一生一世都只曉得為自己打算的人當起公職來絕對不會怎麽成功，私心重的人很難一戴上另一頂帽就完全脫胎換骨，做一些純粹是以公益為出發點的事情來。 英文有所謂第一原則（First Principles）。例如，大學是要維護學術自由的，不懂什麽是學術自由的人不應該當大學校長，這是第一原則。報界是不可以向政府透露消息來源的，否則以後沒有人會「報料」給記者，這是辦報的人的第一原則，寧願上法庭，被判監也不可以把消息來源說出來。做天主教神父的神職人員是不可以結婚的，要結婚就別要當神父，這也是第一原則。至於做高官嘛，第一原則就是不能公私不分，不能不申報有利益衝突的事情，更加不能「偷步」。 （粗體為本人所加） 當年詹德隆說的，是因為買車事件而下台的梁錦松，但是對照現在，還不是同樣適用－－足見九年來，政界還是如此不堪！只是邊讀邊想，如果詹德隆現在還寫專欄的話，對當下這世道，會有怎樣的評論？]]></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2/02/HKEJ.Jin.1st.Princples.20030322.jpg"><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2/02/HKEJ.Jin.1st.Princples.small.20030322.jpg"></a></p>
<p>近日新聞，愈看愈洩氣，愈看愈氣頂。有人被揭發做了錯事，可以<a href="http://www.wearetomorrow.hk/main/media_detail.php?event=30&#038;lang=chi">砌辭為「攻擊」</a>，還繼續去競逐高位－－老天爺，我們市民不是因為傳媒報道這樣的新聞而心寒，是因為你這種「沒有更無恥，只有更無恥」的所謂「態度」而心寒！亦有人被揭發接受富豪的款待，又可以當甚麼事沒有發生過，還有一群小僂儸去為其說項、辯護。這個環境，實是太令人住不下去！</p>
<p>想起了以前在《信報》寫〈中通外直〉專欄的詹德隆。夜半時候，找出他那六本結集，隨意的翻翻，發現他在零三年所寫的一篇〈第一原則〉很有意思。又想起當年我還有將報紙剪下來，再掃瞄成電腦檔案的習慣，特地找出來放在這裡，與各位分享一下。文章雖說的是前英國首相艾登，但是文末那幾段，才是精華所在：</p>
<blockquote><p><strong>公職並不是人人可以做的，更不是人人也應該做的，</strong>那些一生一世都只曉得為自己打算的人當起公職來絕對不會怎麽成功，私心重的人很難一戴上另一頂帽就完全脫胎換骨，做一些純粹是以公益為出發點的事情來。</p>
<p>英文有所謂第一原則（First Principles）。例如，大學是要維護學術自由的，不懂什麽是學術自由的人不應該當大學校長，這是第一原則。報界是不可以向政府透露消息來源的，否則以後沒有人會「報料」給記者，這是辦報的人的第一原則，寧願上法庭，被判監也不可以把消息來源說出來。做天主教神父的神職人員是不可以結婚的，要結婚就別要當神父，這也是第一原則。<strong>至於做高官嘛，第一原則就是不能公私不分，不能不申報有利益衝突的事情，更加不能「偷步」。</strong></p>
<p>（粗體為本人所加）</p></blockquote>
<p>當年詹德隆說的，是因為買車事件而下台的梁錦松，但是對照現在，還不是同樣適用－－足見九年來，政界還是如此不堪！只是邊讀邊想，如果詹德隆現在還寫專欄的話，對當下這世道，會有怎樣的評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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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是咁的．．．</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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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8 Feb 2012 15:13:21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有話要說]]></category>
		<category><![CDATA[china]]></category>
		<category><![CDATA[hk]]></category>
		<category><![CDATA[politic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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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是咁的．．．事情如下： 一．有人在面書貼了這樣的一張相。 二．陳雲在其面書戶口中轉載了這張相，並加上按語－－「化公為私，全國皆匪。大有大偷，小有小偷」。 三．有人提出異議，認為圖中兒童，不一定是大陸人。 四．陳雲如此回應： 結論：「嗯，長知識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是咁的．．．事情如下：</p>
<p>一．有人在面書<a href="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251361521610032&#038;set=p.251361521610032&#038;type=1&#038;theater">貼了這樣的一張相</a>。</p>
<p>二．陳雲在其<a href="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589657224">面書戶口</a>中<a href="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346766178679578&#038;id=589657224">轉載了這張相</a>，並加上按語－－「化公為私，全國皆匪。大有大偷，小有小偷」。</p>
<p><center><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2/02/Case.01.20120218.png"></center></p>
<p>三．有人提出異議，認為圖中兒童，不一定是大陸人。</p>
<p><center><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2/02/Case.02.20120218.png"></center></p>
<p>四．陳雲如此回應：</p>
<p><center><img src="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12/02/Case.03.20120218.png"></center></p>
<p><center><strong><span style="color:red">結論：「嗯，長知識了」。</span style></strong></cente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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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是日應景歌曲</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12/02/14/2733/</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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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3 Feb 2012 17:44:27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未能分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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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Let a woman in your life, and your serenity is through! 獻給今日（如無意外）回復單身的老友Ｃ]]></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frame width="750" height="538" src="http://www.youtube.com/embed/Y6sb-vOFqCU?rel=0" frameborder="0" allowfullscreen></iframe></p>
<p><center>Let a woman in your life,<br />
and your serenity is through!</p>
<p>獻給今日（如無意外）回復單身的老友Ｃ</center></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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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這篇文肯定遭人罵慘</title>
		<link>http://blog.hoiking.org/2012/02/10/2716/</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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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9 Feb 2012 20:25:37 +0000</pubDate>
		<dc:creator>Ale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介風景]]></category>
		<category><![CDATA[有話要說]]></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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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taiwan]]></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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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如果這裡有來自台灣的讀者，我建議你們看到這句後，立刻轉看其他的網站－－我相信以下所說的話，你們不少人都不會同意。 －－－－－回頭仍未晚的分隔線－－－－－ 我說的當然是藝人Makiyo一等人，上周毆打計程車司機事件。事件至今，由Makiyo的日本友人友寄隆輝被控，到現時四人全部被控不同的罪名，真的是日日精采、日日新鮮。我在Facebook所訂閱的幾個台灣網絡媒體，無時無刻都報道事件最新流出的證據，當然，網民的評論都是一面倒的聲討。 但且慢。這些都只是檢方提出的證據，在進入司法程序以前，是不是都應只當作一面之詞，等到在法庭上經過控方辯方互相辯證、詰問以後，才可以成為可致人定罪的鐵證？ 不過我看到的情況是：大家才懶得理。傳媒鋪天蓋地報道的細節，還沒成為呈上法院，早就已被民眾接納為確實的證據，要判涉及事件的四人罪名成立了－－雖然看了連日來的報道，我都認為友寄隆輝有狂毆那名計程車司機，而Makiyo也有參上一腳，但是我會清楚告訴自己，我不是法官、我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去隨便斷定一個人的罪名成立與否，因為在一個法治精神的社會，民眾信任的應該是法院，而不是傳媒瘋任的推波助瀾。 但是看到不少網絡媒體，就早早已就事件定了四人的罪，在這個「既定立場」成立以後，在報道今次事件時－－尤其是涉案四人－－都採取了嘲諷／負面／批評的角度。好像這一篇般，它在Facebook帳戶的引言，就是「連攝影機都生氣了」，用一個英文的說法，就是事主本人被媒體的編輯framed了－－試問死物如攝影機，有生氣的可能嗎？不過沒有太多人認為這樣說法有問題，反而叫好的人多著呢。 在網絡遊走，不是沒有看到，對近日台灣民眾情緒沸騰有不同意見的聲音、文章，但是它們都換來同一個下場，就是被網民罵慘。Makiyo在這事件中，沒有值得同情的地方，由打人事件揭發後，強辯被人非禮，還揚言要提告，到愈來愈多不利的證據浮現時，才後知後覺的出來道歉，還要扯出患重病的母親陪同，在公關角度看來，這是一宗徹頭徹尾的公關災難事件。但是我們應質問一下，事件是否已經被傳媒過分地放大呢？通常網民的回應是，「他們打人快要搞出人命了！」，但是傳媒與受眾在事件中，呈現一種是互相反覆加強、鞏固議題的循環。傳媒固然已有立場，作出了議題設定、導向，而民眾透過叩應、網絡留言的方式，也導向了媒體繼續就事件大做文章－－怎不見打開每個電視台，無時無刻都是這宗事件的「深度報道」。須知道，我人在香港，看到的只是數條頻道而已！ 另一個看到的說法，是若干網民、傳媒及部分名咀，就事件窮追不捨，檢方／當局又怎會小心翼翼調查？這個說法，無疑是出於「傳媒作為第四權」的理論，就這事件而言，拍下事發經過的影片，部分要在事發數天後才發現，確會令人認為負責調查的人有粗疏的地方。但是第四權涉及的，是監察政府、立法及司法，這性質與近日民眾所呈現、跡近公審的風氣，完全扯不上關係。現時令人感到不安的，是但凡對佔據網絡評論空間，以至主流傳媒空間、代表極大多數人意見的立場稍有異議者，都會被標籤為Makiyo的同路人，那些要將涉案四人「趕盡殺絕」的風氣，看上來就是借第四權為名，行公審私刑之實，在我這個老學究、學院派而言，這是第四權實踐過了火位，亦是台灣民眾對司法檢調機關不信任的投射－－這個，我是不太理解的。 我自己很喜歡看台灣電視的綜藝節目，也看過不少Makiyo有份亮相的節目。看到有評論說，以前我們看Makiyo在節目中，就飲酒、泡夜店這些話題侃侃而談，可以看得十分高興，但是這些節目的片段，在今次打人事件發生了以後，就成為傳媒「翻舊帳」的罪證，我們要反問自己，是不是我們太喜歡看這些節目，而令對方活在一個「我飲酒，我出糗，我讓大家高興」的世界中？在今次事件中，批評有理，但亦應想想，傳媒的報「導」是否已失控？批評、開罵已否已不合比例（out of proportion)？但是我相信，無論他人法庭如何判刑，很多人都會不滿意，因為案中四人，以至與Makiyo有關的友人（「Ma幫」），都得打落萬丈深淵不可！]]></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如果這裡有來自台灣的讀者，我建議你們看到這句後，立刻轉看其他的網站－－我相信以下所說的話，你們不少人都不會同意。</p>
<p><center><strong>－－－－－回頭仍未晚的分隔線－－－－－</strong></center></p>
<p>我說的當然是藝人Makiyo一等人，<a href="http://stars.udn.com/newstars/collect/CollectPage.do?cid=9086">上周毆打計程車司機事件</a>。事件至今，由Makiyo的日本友人友寄隆輝被控，<a href="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S1/6889878.shtml">到現時四人全部被控不同的罪名</a>，真的是日日精采、日日新鮮。我在Facebook所訂閱的幾個台灣網絡媒體，無時無刻都報道事件最新流出的證據，當然，網民的評論都是一面倒的聲討。</p>
<p>但且慢。這些都只是檢方提出的證據，在進入司法程序以前，是不是都應只當作一面之詞，等到在法庭上經過控方辯方互相辯證、詰問以後，才可以成為可致人定罪的鐵證？</p>
<p>不過我看到的情況是：大家才懶得理。傳媒鋪天蓋地報道的細節，還沒成為呈上法院，早就已被民眾接納為確實的證據，要判涉及事件的四人罪名成立了－－雖然看了連日來的報道，我都認為友寄隆輝有狂毆那名計程車司機，而Makiyo也有參上一腳，但是我會清楚告訴自己，我不是法官、我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去隨便斷定一個人的罪名成立與否，因為在一個法治精神的社會，民眾信任的應該是法院，而不是傳媒瘋任的推波助瀾。</p>
<p>但是看到不少網絡媒體，就早早已就事件定了四人的罪，在這個「既定立場」成立以後，在報道今次事件時－－尤其是涉案四人－－都採取了嘲諷／負面／批評的角度。<a href="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209/23908.htm?from=fb_et_news">好像這一篇</a>般，它在Facebook帳戶的引言，就是<a href="http://blog.hoiking.org/pictures/2008/08/ETToday.Makiyo20120209.png">「連攝影機都生氣了」</a>，用一個英文的說法，就是事主本人被媒體的編輯framed了－－試問死物如攝影機，有生氣的可能嗎？不過沒有太多人認為這樣說法有問題，反而叫好的人多著呢。</p>
<p>在網絡遊走，不是沒有看到，對近日台灣民眾情緒沸騰有不同意見的聲音、文章，但是它們都換來同一個下場，就是被網民罵慘。Makiyo在這事件中，沒有值得同情的地方，由打人事件揭發後，強辯被人非禮，還揚言要提告，到愈來愈多不利的證據浮現時，才後知後覺的出來道歉，還要扯出患重病的母親陪同，在公關角度看來，這是一宗徹頭徹尾的公關災難事件。但是我們應質問一下，事件是否已經被傳媒過分地放大呢？通常網民的回應是，「他們打人快要搞出人命了！」，但是傳媒與受眾在事件中，呈現一種是互相反覆加強、鞏固議題的循環。傳媒固然已有立場，作出了議題設定、導向，而民眾透過叩應、網絡留言的方式，也導向了媒體繼續就事件大做文章－－怎不見打開每個電視台，無時無刻都是這宗事件的「深度報道」。須知道，我人在香港，看到的只是數條頻道而已！</p>
<p>另一個看到的說法，是若干網民、傳媒及部分名咀，就事件窮追不捨，檢方／當局又怎會小心翼翼調查？這個說法，無疑是出於「傳媒作為第四權」的理論，就這事件而言，拍下事發經過的影片，部分要在事發數天後才發現，確會令人認為負責調查的人有粗疏的地方。但是第四權涉及的，是監察政府、立法及司法，這性質與近日民眾所呈現、跡近公審的風氣，完全扯不上關係。現時令人感到不安的，是但凡對佔據網絡評論空間，以至主流傳媒空間、代表極大多數人意見的立場稍有異議者，都會被標籤為Makiyo的同路人，那些要將涉案四人「趕盡殺絕」的風氣，看上來就是借第四權為名，行公審私刑之實，在我這個老學究、學院派而言，這是第四權實踐過了火位，亦是台灣民眾對司法檢調機關不信任的投射－－這個，我是不太理解的。</p>
<p>我自己很喜歡看台灣電視的綜藝節目，也看過不少Makiyo有份亮相的節目。看到有評論說，以前我們看Makiyo在節目中，就飲酒、泡夜店這些話題侃侃而談，可以看得十分高興，但是這些節目的片段，在今次打人事件發生了以後，就成為傳媒「翻舊帳」的罪證，我們要反問自己，是不是我們太喜歡看這些節目，而令對方活在一個「我飲酒，我出糗，我讓大家高興」的世界中？在今次事件中，批評有理，但亦應想想，傳媒的報「導」是否已失控？批評、開罵已否已不合比例（out of proportion)？但是我相信，無論他人法庭如何判刑，很多人都會不滿意，因為案中四人，以至與Makiyo有關的友人（「Ma幫」），都得打落萬丈深淵不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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