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feed xmlns="http://www.w3.org/2005/Atom">
 
 <title>kd's blog</title>
 <link href="http://kdii.github.com/" rel="self"/>
 <link href="http://kdii.github.com"/>
 <updated>2014-01-02T19:27:01-08:00</updated>
 <id>http://kdii.github.com</id>
 <author>
   <name>kd</name>
   <email>kdiimeme@gmail.test</email>
 </author>

 
 <entry>
   <title>从税收的角度来看Google Adsense 的问题</title>
   <link href="http://kdii.github.com/internet/2011/09/14/weigh-on-google-adsense-from-tax"/>
   <updated>2011-09-14T00:00:00-07:00</updated>
   <id>http://kdii.github.com/internet/2011/09/14/weigh-on-google-adsense-from-tax</id>
   <content type="html">&lt;p&gt;GoogleAdsense是个不错的商业模式，但自推出到现在，在Google总营收中收所占比例，从最开始的40%～50%降到现在的30%，估计2011年可能要低于30%了(Link)。我好奇为什么Adsense没有呈现爆发性的增长，给Google的总营收做出更大的贡献。下面从税收的角度来简单分析一下Google Adsense的问题。&lt;/p&gt;

&lt;p&gt;要讨论税收，先要界定通过Adsense模式获得的收入是属于什么样的收入？通常参与Adsense项目的有两类主体：1）个人网站/博客的所有者 2）公司。&lt;/p&gt;

&lt;p&gt;如果是个人参与Adsense,其收入在美国被认为是self-employment所得，在中国被认为是个人劳务所得。美国认定为self-employment所得，个人要把Adsense总收入减去租用服务器，购买域名，宽带费用等成本，来计算应纳税收入，这和公司缴税有点类似。以Google Adsense为例，减去成本之后的应纳税收入超过400刀时，个人开始要缴税，税率是13.3% (2011年的税率，其中10.4% for Social Security and 2.9% for Medicare，Link) 。中国认定为个人劳务所得，个人的Adsense收入必须由谷歌公司代为扣税，个人不用缴税，这和公司代员工缴税类似，但其实Adsense用户和Google并没有雇佣/被雇佣关系。由于Google Adsense在中国没有本地化，因此没有按照中国的代缴代扣的法规行事，这里以百度联盟（百度copy adsense的产品）为例。百度联盟每个结算周期支付给个人的金额，要按照国家个税规定代扣个人劳务所得税：金额低于4000元时，扣800元，金额高于4000元时，扣除800元后，余额按照20%的税率征税。&lt;/p&gt;

&lt;p&gt;如果参与Adsense的主体是公司，那么征税就很简单了，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标准来缴税就行了，中美都是如此。我在网上看到有建议收入不错的Adsense个人用户去注册公司来避税的（Link），除去注册公司/维持公司运营带来的诸多麻烦和潜在成本之外，对于年收入超过20,000刀的adsense用户来说，注册公司是个可行的思路，何况美国还有S-corp这种小公司种类来专供Adsense用户选择。而在中国，有人计算月广告收入在1455元以上时，公司用户可能比个人用户缴税更少一些（Link），当然这是百度联盟的数据，而且非常理想化。&lt;/p&gt;

&lt;p&gt;回到开始提到的Adsense的问题。Adsense模式在美国缴税看起来十分顺利，因为美国的个税申报制度很完善也很灵活，美国的个人站长用Adsense赚点外快还是很容易的事情，但要想在其他国家推广和实施Adsense模式却没那么简单了，如何处理税收很关键。&lt;/p&gt;

&lt;p&gt;对于个人从Adsense获得的收入，国家收税不外乎第三方代缴代扣和个人自行申报/自行缴纳两种。&lt;/p&gt;

&lt;p&gt;第三方代缴代扣要求Google在当地开设公司，按照当地法律法规承担扣税缴税的义务。设想如果全球所有国家都是通过代缴代扣的方式来对Adsense收入收税，Google要做以下事情：&lt;/p&gt;

&lt;p&gt;1）在全球每一个国家/地区都注册一家公司 2）获取所有当地Adsense个人用户的详细信息，尤其是个人缴税信息，提交给当地政府 3）替和自己没有雇佣/被雇佣关系的个人用户缴税，当然也享受Adsense用户32%的分成 4）帮助和自己没多大关系的当地政府扣税，当然还要缴纳注册公司的税收&lt;/p&gt;

&lt;p&gt;这些事情对于Google来说，大多吃力不讨好。除非当地的adsense市场十分活跃，能给Google带来足够多的利润分成，除非当地的个人用户对于自己的个人信息，尤其是额外收入的信息提交给政府没有担忧，否则Google犯不着去干这种收集验证用户信息交给政府（可能得罪用户），还要承担漏税风险（对用户没什么掌控），同时还可能赚不到钱的事情。拿天朝做例子，很多有名气的博主都是拿网名经营博客，为了点adsense收入，把个人信息悉数交给政府，估计很多人不愿意的。这样一来，Google Adsense在通过第三方代缴代扣来征税的国家的扩张其实是动力不足的。 （P.S. 本地化有个好处，就是Adsense的付款到账速度比从美国寄支票要快，支票还要兑现什么的，可能一个月之后才能到账。）&lt;/p&gt;

&lt;p&gt;那么在依靠个人自行申报/自行缴纳税收的国家呢？这种情况下，Google似乎什么事情都不用做了，因为缴税的任务全部落在adsense个人用户身上。以下问题需要提出：&lt;/p&gt;

&lt;p&gt;1）当地的立法必须与时俱进，能够对这种依靠网络赚取的广告服务收入进行界定，个人才能顺利的申报缴纳税收。Adsense刚出来的时候，是一种创新的商业模式，促进了虚拟世界里的价值流动。美国是在2005年才将Adsense税收归类成Service tax (Link)，其他国家的立法更慢，可以说到即使到现在，很多国家的税法都没有对adsense模式的收入进行明确的说明。法律没有跟上，报税征税就无法顺利进行，如此带来的逃税漏税，使Adsense在当地的扩张和发展受到限制，至少不会得到政府公开的支持。&lt;/p&gt;

&lt;p&gt;2）即使个人能够依法在当地顺利申报和缴纳Adsense税收，但是，由于这种模式是个人和一家美国公司之间的经济往来，当地税务部门其实很难对个人申报缴纳的Adsense税收进行核实和监管。自行报税缴税是将纳税人的缴税义务完全归还给个人，但同时政府应该拥有随时对税收数据进行核查的能力。例如在美国，Google要把adsense收入超过600刀的美国用户信息提交给美国政府，但对于和Google没有监管关系的外国政府，这种信息显然很难得到。&lt;/p&gt;

&lt;p&gt;3）经常会发生Google冻结海外Adsense账户的事情，原因是因为该账户所拥有的网站有U.S. Activities，但没有向美国缴税，比如该网站使用设在美国的服务器，利用美国的资源人力进行开发营销。根据Adsense的官方说明（Link），对于租用美国服务器是否属于US Activity也是十分模糊的。对于海外Adsense用户来说，向美国缴税，或者不用美国的资源/No US Activity 都是很头疼的事情。一旦发生违反规定的情况，Google会毫不留情的冻结Adsense账户。&lt;/p&gt;

&lt;p&gt;综上，GoogleAdsense增长缓慢，在全球扩张乏力，和Adsense这种模式对税收提出的挑战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不能建立适应本地化的税收渠道，Adsense顶多只能在美国玩玩，在其他国家很难长远发展，这就给本土公司留下了机会。&lt;/p&gt;

&lt;p&gt;Adsense的问题是由它的本身的模式决定的，它加速了网络虚拟世界信息运转的效率，创造了新的价值，但由于虚拟世界的边界和现实世界大相径庭，对于虚拟世界经济活动产生价值的认定和管理，不能简单套用现实世界的法律和经验，这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下次找到好的切入点再写。&lt;/p&gt;</content>
 </entry>
 
 <entry>
   <title>信息过载和道德过载</title>
   <link href="http://kdii.github.com/internet/2010/09/17/information-overload-morality-overload"/>
   <updated>2010-09-17T00:00:00-07:00</updated>
   <id>http://kdii.github.com/internet/2010/09/17/information-overload-morality-overload</id>
   <content type="html">&lt;p&gt;前几天又在rtmeme上看到《10个著名的思想实验》了，进去温习了一下“电车难题”和“定时炸弹”&lt;/p&gt;

&lt;p&gt;10．电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 “电 车难题”是伦理学领域最为知名的思想实验之一，其内容大致是：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 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疯子在那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应该拉拉杆吗？&lt;/p&gt;

&lt;p&gt;8．定时炸弹（The Ticking Time Bomb） 如果你关注近几年的政治时事，或者看过动作电影，那么你对于“定时炸弹”思想实验肯定很熟悉。它要求你想象一个炸弹或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藏在你的城市中，并且爆炸的倒计时马上就到零了。在羁押中有一个知情者，他知道炸弹的埋藏点。你是否会使用酷刑来获取情报？&lt;/p&gt;

&lt;p&gt;两个都是非常经典的思想实验，其中“电车难题”是哈佛大学公开课程 “Justice:what is the right thing to do?” [Michael Sandel] 的开篇案例，而“定时炸弹”的情形在一些电影电视剧里可见。“电车难题”和“定时炸弹”构建的都是一个人要从两种不道德行径中进行选择的伦理问题，面对想 象中的“道德审判”，无论你做出何种选择，你都会被认为“不道德”。&lt;/p&gt;

&lt;p&gt;当然本文不想再重复“两难选择”，“功利主义“和“道德审判”这样的经典阐释，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这两个实验都是基于一些类似的假设- “电车难题”基于： 1）你知道电车碾压人，人会死（废话） 2）你知道电车失控了 3）你知道控制拉杆，电车会开到另外一条轨道上 4）你知道另外一条轨道上也绑着一个人 …….. “定时炸弹”基于： 1）你知道倒计时的含义 （废话） 2）你知道爆炸的威力 3）你知道知情者在你的羁押下 4）你知道使用酷刑他会提供情报 ……. 这 些假设要么是你掌握的知识或常识，比如“电车难题”的“废话”1）和3），“定时炸弹”的“废话”1）和2），要么是你即时获取的信息，如“电车难题”的 2）和4），“定时炸弹”的3）。也就是说对你进行的任何”道德审判“都是基于你有恰到好处的知识或常识，同时也能正常的获取现场即时的信息。假设，“电 车难题”中如果你是个盲人+聋哑人，或者你是个傻子（不知道电车失控了），难道还需要承担和正常人一样的责任吗？“定时炸弹”中如果你不懂倒计时的含义， 或者你不知道怎么对犯人施以酷刑，或者你掌握信息不全只知道你的羁押下有知情者，但不知道具体是谁，这时结局肯定大不一样了。&lt;/p&gt;

&lt;p&gt;以上可以看出“掌握的知识”，“获取的信息”跟道德是有某种联系的。或许可以这样说，你被认定–别人认定或者你自己认定–知道的越多，那么你承担的道德责任可能就越大。当然这不是我的发现，古往今来的哲人（如休谟，康德等）早就深刻的论述了知识和道德的关系。我感兴趣的是，你知道的（先容许我暂时把知道和知识划个等号）太多了，会发生什么情况？&lt;/p&gt;

&lt;p&gt;信息过载（information overload）是互联网出现之后才变成一个普遍现象的。同时接触太多的信息，接入超过自己需要，超过自己处理能力的信息，并且这些信息的真实性无法验 证，随时可能被错误信息误导，可以被称为信息过载。据说信息过载的后果是“信息麻木”，“新闻麻木”，“敏感词麻木”等等。&lt;/p&gt;

&lt;p&gt;如果你被曝露在信息的海洋，正遭遇信息过载，你可能会遇到以下两种情况： 一）你认定自己知道得太多了，也就是说你认为自己接入到足够多的信息当中，这么多的信息尽管都很新鲜，刺激，但是你已经处理不过来了。那么恭喜你，你除了信息过载,可能也会遭遇“道德过载”(morality overload)。因为按照上面的推论，你被认定（自己认定也是“被认定”）知道的越多，那么你承担的道德责任可能就越大。这 种道德责任可能只有你自己在内心才能感受到，别人根本无法察觉。举例说，如果每天看到的消息都是开心的事，当然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但如果每天看到的都是拆 迁办，城管大队攻城掠寨的战斗事迹，或者各种人间杯具百花齐放争相上演，好比“电车难题”里那个疯子和失控的电车的事情天天要你做出选择，你每获取到一条 杯具信息时都要拷问自己的良心，但是从来没有伸出手改变过什么,这就是“道德过载”。“道德过载”的后果是“道德麻木”，“道德麻木”的后果….能让 你看到一个死亡人数100人的灾难新闻直接pass过去，也能让你在一个抢劫或落水求救的现场无动于衷。&lt;/p&gt;

&lt;p&gt;面对这种情况，要么你不要认定自己知道的太多了，你获取的信息只是让你知道某 件事情而已，和真相，和知识距离还很远，只是承认和接受无知还是比较困难的事情；要么就是根除信息过载，让自己知道的少一点，信息闭塞的地方，那里的人们 常常能过得很开心。在获取信息少减少时间，就能让自己在深入调查和行动上投入更多时间，或许行动能够让你在良心上好受一点。&lt;/p&gt;

&lt;p&gt;二）你被（xx部门）认定知道得太多了，那么也恭喜你，除了“过载”这类麻烦事，可能还有河蟹等着你，不过这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了。&lt;/p&gt;</content>
 </entry>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