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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乱象，印迹</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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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One more struggle, and I am free</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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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语录的困境</title>
		<link>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878.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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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3 Feb 2010 10:31:48 +0000</pubDate>
		<dc:creator>Yurii</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一家之言]]></category>
		<category><![CDATA[历史]]></category>
		<category><![CDATA[孔子]]></category>
		<category><![CDATA[苏联]]></category>
		<category><![CDATA[语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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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先讲两个和语录有关的小故事：
1918年，俄国爆发了震惊全球的“十月革命”，让无数人欢呼“一个新世界的到来”。然而根据1992年新解密的苏联档案显示，在苏联成立之初的大饥荒时期，1921年全国判处贪污贿赂罪69641起，1922年判处贪污贿赂罪32587起（当然有相当部分是贪污挪用美国救济总署支援的物资），相比后世认为“贪污受贿的真正转折点”赫鲁晓夫时期，这个数字其实更为惊人：在1957年，犯贪污腐败罪的也只有1800人。如何解释这个问题？布尔什维克认为部分原因在于党的干部文化程度太低。列宁说：“真正有政治素养的人是不会贪污受贿的”，掷地有声的话语给出了铿锵有力的解释。
前不久，我去一位长辈家拜访，他的女儿学习非常好，高考考上全国闻名的X大学之后，今年又要出国深造，值得恭喜。谈到这个话题，他说：“感觉去了X大，毕业出国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跟其它学校截然不一样”。我说“似乎是这样，用毛主席的话说，上X大是出国的必要准备，出国是上X大的必然结果”，于是大家相视而笑。在这里，语录又一次发挥了神奇的作用。
说起来，在我们生活的环境里，各种各样的语录似乎扮演着特别重要的角色。这里我说的“语录”，不仅限于常见的标语横幅，还包括各种名人名言，尤其是革命领袖（近来也包括上古圣人）的语录，似乎其中包含了无穷深奥的道理，用处也无穷广泛（甚至可以用来开些似是而非的玩笑，比如上述第二个例子）。
偏巧，这类语录和我也有点渊源：中学政治课见到了“物质决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规律之后，我就困扰于一个问题：既然革命导师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也认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符合”某种水平的生产力的，为什么生产力水平低于这种程度的时候，要采取其它生产关系？难道同样的生产力，能够“决定”出两种不同的生产关系？为此，这些年我陆陆续续地读过了列位革命导师的著作，终于明白了这问题要怎么解释。同时获得的另一大收获就是：回头看生活中随处存在的“语录”，凭空多了种奇妙的感觉，也深刻觉得，太过倚重语录，赋予这些语录太多的意义，恐怕并非好事。至少就我所见，这种做法存在三大弊病：
第一，倚重语录，等于把字词从语境中割裂出来，这样可能产生全然不同的意义。这方面最极端的例子就是黑格尔的名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句话，常常被人用来辩护（而不是解释）。然而我们需知道，黑格尔所说的“存在”并非普通生活中的“发生”，黑格尔所说的“合理”也并非辩护者所暗示的“正当”。“语录”式引用背后的逻辑是：黑格尔是大哲学家-&#62;他的论断是有哲理的-&#62;他说的&#8221;存在的就是合理的&#8221;是有道理的-&#62;存在的就是合理的-&#62;发生了的就是正当的。在这根链条上，黑格尔的身份、学说，“存在”与“合理”的哲学意义都不见了，只空余孤零零的几个词和几道巨大的逻辑鸿沟。也正因为倚重语录可能割裂语境，胡适先生当年才会告诫青年学子：做学问，思考问题，不加思索地把名人名言当成论据，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
第二，倚重语录，可能遮蔽对现实的认识。最突出的例子是这类论调：“中国乃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因为）孔子说过如何如何”。我们对历史稍有了解就会知道，中国文化虽然与“儒”有脱不开的联系，但“独尊儒术”的“儒”，乃是董仲舒解释定调的“儒”，而且即便“独尊儒术”，其实也是“阳儒阴法”，里外两张皮的。再者说，孔子的话，即便真的被广大人命所接受、背诵，充其量也只是生活的希冀或规矩，是否生活的常态和真相尚待考证，怎么能当成论据呢？拿孔子的语录来“证明”中国历史如何如何，搞混了实然和应然的区别，实在是非常大的错误（依我看，上面第一个例子中列宁的语录，其实也有这种问题）。
第三，倚重语录，可能得到看似正确但非常滑稽的结果。语录本身，可能并非逻辑自恰的整体：十月革命之后，斯大林告诉大家，“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存在了”，但到了大清洗时期，他又提出要“反击剥削阶级分子的进攻”。前后明显矛盾，但无论争论的过程如何，结果却很可能是“斯大林的判断很英明”。类似的例子，在我国也发生过：文革中，斗争的两派各自援引领袖语录攻击对方，最后的结果却是：这是xx思想的胜利。这种依靠语录，无视矛盾而直取结果的做法，尤其荒谬。
有人可能会说：外国许多书籍，每一章的开头也引用其它人说过的话，岂不是有同样的问题？不过，就我所见，外国作者虽然有在章节开头引用名人名言的习惯，但多半不会把它们当成倚重的论据，更多的是作为“导入的台阶”或者“辅料”，只起修饰和陪衬的作用——所以总而言之，对负责任的作者来说，语录还是少用、慎用的好。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先讲两个和语录有关的小故事：</p>
<p>1918年，俄国爆发了震惊全球的“十月革命”，让无数人欢呼“一个新世界的到来”。然而根据1992年新解密的苏联档案显示，在苏联成立之初的大饥荒时期，1921年全国判处贪污贿赂罪69641起，1922年判处贪污贿赂罪32587起（当然有相当部分是贪污挪用美国救济总署支援的物资），相比后世认为“贪污受贿的真正转折点”赫鲁晓夫时期，这个数字其实更为惊人：在1957年，犯贪污腐败罪的也只有1800人。如何解释这个问题？布尔什维克认为部分原因在于党的干部文化程度太低。列宁说：“真正有政治素养的人是不会贪污受贿的”，掷地有声的话语给出了铿锵有力的解释。</p>
<p>前不久，我去一位长辈家拜访，他的女儿学习非常好，高考考上全国闻名的X大学之后，今年又要出国深造，值得恭喜。谈到这个话题，他说：“感觉去了X大，毕业出国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跟其它学校截然不一样”。我说“似乎是这样，用毛主席的话说，上X大是出国的必要准备，出国是上X大的必然结果”，于是大家相视而笑。在这里，语录又一次发挥了神奇的作用。</p>
<p>说起来，在我们生活的环境里，各种各样的语录似乎扮演着特别重要的角色。这里我说的“语录”，不仅限于常见的标语横幅，还包括各种名人名言，尤其是革命领袖（近来也包括上古圣人）的语录，似乎其中包含了无穷深奥的道理，用处也无穷广泛（甚至可以用来开些似是而非的玩笑，比如上述第二个例子）。<br />
偏巧，这类语录和我也有点渊源：中学政治课见到了“物质决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规律之后，我就困扰于一个问题：既然革命导师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也认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符合”某种水平的生产力的，为什么生产力水平低于这种程度的时候，要采取其它生产关系？难道同样的生产力，能够“决定”出两种不同的生产关系？为此，这些年我陆陆续续地读过了列位革命导师的著作，终于明白了这问题要怎么解释。同时获得的另一大收获就是：回头看生活中随处存在的“语录”，凭空多了种奇妙的感觉，也深刻觉得，太过倚重语录，赋予这些语录太多的意义，恐怕并非好事。至少就我所见，这种做法存在三大弊病：</p>
<p>第一，倚重语录，等于把字词从语境中割裂出来，这样可能产生全然不同的意义。这方面最极端的例子就是黑格尔的名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句话，常常被人用来辩护（而不是解释）。然而我们需知道，黑格尔所说的“存在”并非普通生活中的“发生”，黑格尔所说的“合理”也并非辩护者所暗示的“正当”。“语录”式引用背后的逻辑是：黑格尔是大哲学家-&gt;他的论断是有哲理的-&gt;他说的&#8221;存在的就是合理的&#8221;是有道理的-&gt;存在的就是合理的-&gt;发生了的就是正当的。在这根链条上，黑格尔的身份、学说，“存在”与“合理”的哲学意义都不见了，只空余孤零零的几个词和几道巨大的逻辑鸿沟。也正因为倚重语录可能割裂语境，胡适先生当年才会告诫青年学子：做学问，思考问题，不加思索地把名人名言当成论据，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p>
<p>第二，倚重语录，可能遮蔽对现实的认识。最突出的例子是这类论调：“中国乃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因为）孔子说过如何如何”。我们对历史稍有了解就会知道，中国文化虽然与“儒”有脱不开的联系，但“独尊儒术”的“儒”，乃是董仲舒解释定调的“儒”，而且即便“独尊儒术”，其实也是“阳儒阴法”，里外两张皮的。再者说，孔子的话，即便真的被广大人命所接受、背诵，充其量也只是生活的希冀或规矩，是否生活的常态和真相尚待考证，怎么能当成论据呢？拿孔子的语录来“证明”中国历史如何如何，搞混了实然和应然的区别，实在是非常大的错误（依我看，上面第一个例子中列宁的语录，其实也有这种问题）。</p>
<p>第三，倚重语录，可能得到看似正确但非常滑稽的结果。语录本身，可能并非逻辑自恰的整体：十月革命之后，斯大林告诉大家，“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存在了”，但到了大清洗时期，他又提出要“反击剥削阶级分子的进攻”。前后明显矛盾，但无论争论的过程如何，结果却很可能是“斯大林的判断很英明”。类似的例子，在我国也发生过：文革中，斗争的两派各自援引领袖语录攻击对方，最后的结果却是：这是xx思想的胜利。这种依靠语录，无视矛盾而直取结果的做法，尤其荒谬。</p>
<p>有人可能会说：外国许多书籍，每一章的开头也引用其它人说过的话，岂不是有同样的问题？不过，就我所见，外国作者虽然有在章节开头引用名人名言的习惯，但多半不会把它们当成倚重的论据，更多的是作为“导入的台阶”或者“辅料”，只起修饰和陪衬的作用——所以总而言之，对负责任的作者来说，语录还是少用、慎用的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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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正则问题，这边请</title>
		<link>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873.html</link>
		<comments>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873.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26 Jan 2010 02:08:37 +0000</pubDate>
		<dc:creator>Yurii</dc:creator>
				<category><![CDATA[没想好放哪]]></category>
		<category><![CDATA[学习]]></category>
		<category><![CDATA[正则表达式]]></category>
		<category><![CDATA[讨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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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老话说“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这是非常对的。许多朋友认为我写正则表达式很有经验，其实不然，我虽然翻译《精通正则表达式》，其实自己写正则表达式的机会并不多，充其量是帮朋友写写一些“够用就好”的表达式，在“精于勤”的朋友面前，是不值一提的。
相反，2010年1月11日晚我在上海龙阳路地铁站附近见到的两位朋友rex和cnhacktnt，都是“精于勤”的榜样：因为工作的原因，他们几乎每天都需要用到正则表达式，所以他们几乎是“全方位地”精通正则表达式：对语法的精确把握，对未知情况的处理，对匹配效率的要求……或许平时我们不需要注意这么多的方面，但多了解一点经验以供借鉴，总不是坏事。
举例来说吧：撰写高效率的正则表达式，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更极端一点：正则表达式怎样匹配“0…1…”但‘0’和‘1’出现次数相同的字符串？这样的问题，对正则表达式没有相当研究和经验的人，是无法回答的。而答案和讨论，也让我这种半瓶醋看得眼花缭乱，大呼过瘾。
目前，国内已经有大量专业的开发论坛和社区，但是正则表达式这种“关键时候要命”的匕首式应用，总没有专门的场合讨论，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有鉴于此，rex同学开设了专门的正则表达式论坛 http://www.regex.me，大家有任何关于正则表达式的疑惑，都可以提问讨论，对《精通正则表达式》有什么意见，也可以自由发问，我会尽力解答。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老话说“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这是非常对的。许多朋友认为我写正则表达式很有经验，其实不然，我虽然翻译《精通正则表达式》，其实自己写正则表达式的机会并不多，充其量是帮朋友写写一些“够用就好”的表达式，在“精于勤”的朋友面前，是不值一提的。</p>
<p>相反，2010年1月11日晚我在上海龙阳路地铁站附近见到的两位朋友<a href="http://iregex.org/">rex</a>和<a href="http://www.wanghui.org/">cnhacktnt</a>，都是“精于勤”的榜样：因为工作的原因，他们几乎每天都需要用到正则表达式，所以他们几乎是“全方位地”精通正则表达式：对语法的精确把握，对未知情况的处理，对匹配效率的要求……或许平时我们不需要注意这么多的方面，但多了解一点经验以供借鉴，总不是坏事。<br />
举例来说吧：<a href="http://iregex.org/blog/regex-optimizing.html">撰写高效率的正则表达式，需要注意哪些方面</a>？更极端一点：<a href="http://iregex.org/blog/recursive-regular-expressions.html">正则表达式怎样匹配“0…1…”但‘0’和‘1’出现次数相同的字符串</a>？这样的问题，对正则表达式没有相当研究和经验的人，是无法回答的。而答案和讨论，也让我这种半瓶醋看得眼花缭乱，大呼过瘾。<br />
目前，国内已经有大量专业的开发论坛和社区，但是正则表达式这种“关键时候要命”的匕首式应用，总没有专门的场合讨论，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有鉴于此，rex同学开设了专门的正则表达式论坛 <a href="http://www.regex.me/">http://www.regex.me</a>，大家有任何关于正则表达式的疑惑，都可以提问讨论，对《精通正则表达式》有什么意见，也可以自由发问，我会尽力解答。</p>
<div>
<h2><a title="正则表达式论坛" href="http://www.regex.me/index.php"><img src="http://www.regex.me/images/default/logo.gif" border="0" alt="正则表达式论坛" /></a></h2>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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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曲曲折折回家路</title>
		<link>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864.html</link>
		<comments>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864.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24 Jan 2010 11:37:52 +0000</pubDate>
		<dc:creator>Yurii</dc:creator>
				<category><![CDATA[没想好放哪]]></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记]]></category>
		<category><![CDATA[返乡]]></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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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月17日，给小切做了最后的检查，更换了稍微有点漏的水泵，检查了五油三水（汽油、机油、变速箱油、刹车油、转向助力油；水箱水、电瓶水、玻璃水）都没问题，新换了四条邓禄普数码AT2轮胎，全车电气正常，于是信心满满。
1月18日
5:00 出发就不顺，钥匙孔堵住了，想了想应该是昨天洗车留下的水被冻住导致，从副驾一侧开门，去加油站，油箱盖又被冻住了，加油站也没热水，只能打电话给一路回家的师妹小杏，让她准备开水。
5:30 到小杏那里，看她东西也不少，我便把放在后座的笔记本包拿出来背上，趁她往车上装行李的空档，用开水淋油箱盖，因为嫌弃笔记本包碍事，就摘下来放在路边。油箱盖的冰很快就化了，我见她的行李已经装完，人已经上车，于是上车出发。
6:30 已经进入京珠高速，在第一个服务区把油加满，天很黑，雾气比较重，进京的车很多，出京的车很少，新换的小糸（Koito）H4灯泡远光非常亮，不需要雾灯也完全够用。
8:30 离开北京两百公里，进入服务区休息，我忽然觉得少了什么，仔细一看，自己的笔记本包不见了，找遍了全车都没有，回想了一下，里面有笔记本电脑、相机、所有的银行卡、手机电池和日记本（更糟糕的是现在手机快没电了）。确认包不在车上，我想了想，首先挂失了信用卡（不用密码的），其它的损失无法挽回，只能说背运了。我侥幸地想，如果确认包丢了，明天再挂失其它卡不迟。再仔细回忆回忆，应当是化开油箱盖的冰时把包放在了路边，小杏电话朋友回去找，我没抱多大期望。
9:00 决定继续上路，此时折返北京又要两三个小时，而且多半找不到，只能按下不安的心情继续向南——这真是令人沮丧的事情，无比重要的东西遗失在两百多公里的身后，我却要以一百公里的时速向南开进。
9:20 北京的朋友来电话说，笔记本包找到了——一位不知名的快递员在路边发现了我的包，把它送到了附近的邮局，朋友说出丢失时间、包的颜色和内装物品等等之后，就顺利拿回了包，电话两边比对之后，发现什么也没少。这可真是意外的惊喜，请朋友立即用快递把包送回家。打完电话，虽然小切仍然穿行在雾气弥漫的高速上，我却觉得天气明朗了不少。
21:00 终于抵达武汉，可以打开窗户大口呼吸南方湿润的空气。照GPS的指引，先把小杏送到汉口，我再去武昌找博文视点借宿。在武汉市内小心谨慎行车，还是走了不少弯路，而且发现发动机低速运转的声音有些不对，也不敢多想。到目的地已经是十点多了，我用手机最后剩下的一点电联系上了徐定翔同学，他深夜赶来，我被领到安排好的宿舍，倒头就睡。
1月19日
7:00 我已经习惯了早起，起来之后首先想解决的是发动机的问题。仔细想了想，车况一直很好，不应该出问题，唯一可能的变量就是北京之外的地区都加的乙醇汽油，油气混合比必须调整，于是取出随车工具调整混合比，果然问题减轻了一些，再仔细检查，发现有一根真空管因为长期颠簸已经漏气，重新插好之后，挪用博文视点的固定资产——一个晒衣夹子夹住，于是一切正常。
9:40 徐定翔同学带我参观了博文视点的办公环境，很开放，视野也很好，白板上的任务列表，又清楚地标明这里紧张的工作进度。据说我是作译者里少数有机会来武汉博文参观的幸运者之一，确实很幸运。
10:00 在徐定翔同学和杨小勤同学陪同下参观了武大，上次我到武大只是自己走马观花，这次有人介绍，收获不少，参观了武大的老图书馆，气氛很不错（当然，樱园路的女生宿舍也给人很深印象）。徐定翔同学是武汉博文视点的策划编辑，业务水平很不错，为我的《正则表达式傻瓜书》草稿提的建议非常精当中肯，他自己还在翻译《97 Things Every Software Architect Should Know》；杨小勤同学设计了许多技术书籍的封面，风格各异但都别具匠心，这些年来技艺日趋精进，封面的感觉也越来越好。他们上午陪我参观武大，心里非常感激。
15:50 大概是我运气好，本来没打算看《阿凡达》的，却赶上武汉博文视点的观影活动，于是蹭了张票，在光谷的电影院看了3D版的阿凡达，效果无与伦比，不过最有意思的还是编剧——类似的故事已经有许多电影讲过，我本以为《阿凡达》难免会“类型”，但剧本的设定却巧妙而高明，有几处超过了我的想象。
19:20 在武汉的一家湖南米粉店吃了晚餐。店子是正对马路的，只是高出几个台阶而已，在桌边吃饭，看人行道上路人来往，听不远处车辆穿梭，熟悉的感觉瞬间就穿透了时空的障碍，仿佛找到了自己成长的烙印。
21:30 蹭博文视点周筠老师的卡，在小区的按摩店享受了一把，放松放松我整日驾车的肌肉。按摩师说：除了颈部和腰部的肌肉比较紧张，身上其它部分肌肉的状态都很不错。心里很是宽慰：每天锻炼，虽然时间不长，到底还是有效果的。
1月20日
6:30 再次出发，先去汉口，再上武汉三环（似乎全国各个城市都有x环），奔京珠高速，天气很好，很暖和。
10:00 通过湘鄂省界，进入湖南境内，能见度依然不好，路旁密密的樟树，和脚下的红土地，是家乡的标志。
12:05 从株洲北收费站下京珠高速，进入株洲大道，满眼看去都是“湘B”牌照的车，终于到家了。
1月22日
中午，从外面吃饭回来，发现家里多了一个宅急送的大纸箱子，急忙打开，发现笔记本、相机、手机电池、银行卡，全都在里面。谢天谢地，什么也没丢，只是晚到了几天！
后记：
我已经许久不写个人生活了，回忆起这几天的经历，我总是想起胡适先生提过的一句话：人心曲曲弯弯水，世事重重叠叠山。曲曲弯弯、重重叠叠，或许并非不着边际的苦闷，也可能是失而复得的惊喜；这种惊喜的曲曲弯弯的源头，就叫做“善良”。
再次感谢这位不知名的快递员（抱歉，根据取包那位朋友的描述，这位快递员没有留下名字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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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1月17日，给小切做了最后的检查，更换了稍微有点漏的水泵，检查了五油三水（汽油、机油、变速箱油、刹车油、转向助力油；水箱水、电瓶水、玻璃水）都没问题，新换了四条邓禄普数码AT2轮胎，全车电气正常，于是信心满满。</p>
<p>1月18日<br />
5:00 出发就不顺，钥匙孔堵住了，想了想应该是昨天洗车留下的水被冻住导致，从副驾一侧开门，去加油站，油箱盖又被冻住了，加油站也没热水，只能打电话给一路回家的师妹小杏，让她准备开水。<br />
5:30 到小杏那里，看她东西也不少，我便把放在后座的笔记本包拿出来背上，趁她往车上装行李的空档，用开水淋油箱盖，因为嫌弃笔记本包碍事，就摘下来放在路边。油箱盖的冰很快就化了，我见她的行李已经装完，人已经上车，于是上车出发。<br />
6:30 已经进入京珠高速，在第一个服务区把油加满，天很黑，雾气比较重，进京的车很多，出京的车很少，新换的小糸（Koito）H4灯泡远光非常亮，不需要雾灯也完全够用。<br />
8:30 离开北京两百公里，进入服务区休息，我忽然觉得少了什么，仔细一看，自己的笔记本包不见了，找遍了全车都没有，回想了一下，里面有笔记本电脑、相机、所有的银行卡、手机电池和日记本（更糟糕的是现在手机快没电了）。确认包不在车上，我想了想，首先挂失了信用卡（不用密码的），其它的损失无法挽回，只能说背运了。我侥幸地想，如果确认包丢了，明天再挂失其它卡不迟。再仔细回忆回忆，应当是化开油箱盖的冰时把包放在了路边，小杏电话朋友回去找，我没抱多大期望。<br />
9:00 决定继续上路，此时折返北京又要两三个小时，而且多半找不到，只能按下不安的心情继续向南——这真是令人沮丧的事情，无比重要的东西遗失在两百多公里的身后，我却要以一百公里的时速向南开进。<br />
9:20 北京的朋友来电话说，笔记本包找到了——一位不知名的快递员在路边发现了我的包，把它送到了附近的邮局，朋友说出丢失时间、包的颜色和内装物品等等之后，就顺利拿回了包，电话两边比对之后，发现什么也没少。这可真是意外的惊喜，请朋友立即用快递把包送回家。打完电话，虽然小切仍然穿行在雾气弥漫的高速上，我却觉得天气明朗了不少。<br />
21:00 终于抵达武汉，可以打开窗户大口呼吸南方湿润的空气。照GPS的指引，先把小杏送到汉口，我再去武昌找博文视点借宿。在武汉市内小心谨慎行车，还是走了不少弯路，而且发现发动机低速运转的声音有些不对，也不敢多想。到目的地已经是十点多了，我用手机最后剩下的一点电联系上了徐定翔同学，他深夜赶来，我被领到安排好的宿舍，倒头就睡。</p>
<p>1月19日<br />
7:00 我已经习惯了早起，起来之后首先想解决的是发动机的问题。仔细想了想，车况一直很好，不应该出问题，唯一可能的变量就是北京之外的地区都加的乙醇汽油，油气混合比必须调整，于是取出随车工具调整混合比，果然问题减轻了一些，再仔细检查，发现有一根真空管因为长期颠簸已经漏气，重新插好之后，挪用博文视点的固定资产——一个晒衣夹子夹住，于是一切正常。<br />
9:40 徐定翔同学带我参观了博文视点的办公环境，很开放，视野也很好，白板上的任务列表，又清楚地标明这里紧张的工作进度。据说我是作译者里少数有机会来武汉博文参观的幸运者之一，确实很幸运。<br />
10:00 在徐定翔同学和杨小勤同学陪同下参观了武大，上次我到武大只是自己走马观花，这次有人介绍，收获不少，参观了武大的老图书馆，气氛很不错（当然，樱园路的女生宿舍也给人很深印象）。徐定翔同学是武汉博文视点的策划编辑，业务水平很不错，为我的《正则表达式傻瓜书》草稿提的建议非常精当中肯，他自己还在翻译《<a href="http://www.amazon.com/Things-Every-Software-Architect-Should/dp/059652269X">97 Things Every Software Architect Should Know</a>》；杨小勤同学设计了许多技术书籍的封面，风格各异但都别具匠心，<a href="http://www.eygle.com/archives/2010/01/oracle_dba_notebook.html">这些年来技艺日趋精进，封面的感觉也越来越好</a>。他们上午陪我参观武大，心里非常感激。<br />
15:50 大概是我运气好，本来没打算看《阿凡达》的，却赶上武汉博文视点的观影活动，于是蹭了张票，在光谷的电影院看了3D版的阿凡达，效果无与伦比，不过最有意思的还是编剧——类似的故事已经有许多电影讲过，我本以为《阿凡达》难免会“类型”，但剧本的设定却巧妙而高明，有几处超过了我的想象。<br />
19:20 在武汉的一家湖南米粉店吃了晚餐。店子是正对马路的，只是高出几个台阶而已，在桌边吃饭，看人行道上路人来往，听不远处车辆穿梭，熟悉的感觉瞬间就穿透了时空的障碍，仿佛找到了自己成长的烙印。<br />
21:30 蹭博文视点周筠老师的卡，在小区的按摩店享受了一把，放松放松我整日驾车的肌肉。按摩师说：除了颈部和腰部的肌肉比较紧张，身上其它部分肌肉的状态都很不错。心里很是宽慰：<a href="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460.html">每天锻炼，虽然时间不长，到底还是有效果的</a>。</p>
<p>1月20日<br />
6:30 再次出发，先去汉口，再上武汉三环（似乎全国各个城市都有x环），奔京珠高速，天气很好，很暖和。<br />
10:00 通过湘鄂省界，进入湖南境内，能见度依然不好，路旁密密的樟树，和脚下的红土地，是家乡的标志。<br />
12:05 从株洲北收费站下京珠高速，进入株洲大道，满眼看去都是“湘B”牌照的车，终于到家了。</p>
<p>1月22日<br />
中午，从外面吃饭回来，发现家里多了一个宅急送的大纸箱子，急忙打开，发现笔记本、相机、手机电池、银行卡，全都在里面。谢天谢地，什么也没丢，只是晚到了几天！</p>
<p>后记：<br />
我已经许久不写个人生活了，回忆起这几天的经历，我总是想起胡适先生提过的一句话：人心曲曲弯弯水，世事重重叠叠山。曲曲弯弯、重重叠叠，或许并非不着边际的苦闷，也可能是失而复得的惊喜；这种惊喜的曲曲弯弯的源头，就叫做“善良”。<br />
再次感谢这位不知名的快递员（抱歉，根据取包那位朋友的描述，这位快递员没有留下名字和联系方式）。</p>
<p><a href="http://www.luanxiang.org/blog/wp-content/uploads/2010/01/laptop.jpg"><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869" title="laptop" src="http://www.luanxiang.org/blog/wp-content/uploads/2010/01/laptop.jpg" alt="" width="550" height="367" /></a></p>
<img src="http://www.luanxiang.org/blog/?ak_action=api_record_view&id=864&type=feed" alt=""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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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读史更知今日事</title>
		<link>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858.html</link>
		<comments>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858.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17 Jan 2010 03:54:41 +0000</pubDate>
		<dc:creator>Yurii</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一家之言]]></category>
		<category><![CDATA[google]]></category>
		<category><![CDATA[Sullivan Principle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luanxiang.org/blog/?p=858</guid>
		<description><![CDATA[有句老话说：读史早知今日事。我觉得应该改改，改成“读史更知今日事”更合适——读史不太可能让人预测将来会发生什么，但是多了解点历史，就可以在一个更广阔的背景下审视当今发生的事情，于是能认清来龙去脉，获得更完整的判断，退一万步说，至少自己说话不会太过丢人现眼。譬如最近热门的所谓“Google要挟中国”的事件，面对“难道公司除了追逐利润还有其他目的?”之类的核心观点，光讲道理，恐怕不如看看历史来得利索。
1977年，南非实行种族隔离制度，大量美国公司因而抵触“当地法规”纷纷撤资，这就是“南非撤资运动（Disinvestment from South Africa）”。这场运动的关键因素，形成了日后所谓的“沙利文原则（The Sullivan Principles）”，按照沙利文牧师的论述，该原则的目的是鼓励各个公司无论在何地经营，都要支持“经济上，社会上和政治上的公平”。或者，按照人民网某篇文章的说法：
……今天世界上出现了一种崭新的企业新概念，即企业是必须对整个社会负责的组成部分之一，企业已不再被看作只是为拥有者创造财富的工具，它还必须对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负责……
具体的情况这里不多说了，给几个参考链接：
Wiki: Disinvestment from South Africa
Wiki: Sullivan Principles
P.S.
读史更知今日事。了解上面的内容，再看看这类说辞，您是什么感受？
尽可能的设法为百姓提供便捷的信息获取技术服务，提供切实的价值，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宣称自己do no evil和政府撕破脸皮搞壮烈，才是一种真切的负责态度。找台阶下可以，但不要拿一个搞管制国家的民众感情来做台阶，这是极其不道德的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有句老话说：读史早知今日事。我觉得应该改改，改成“读史更知今日事”更合适——读史不太可能让人预测将来会发生什么，但是多了解点历史，就可以在一个更广阔的背景下审视当今发生的事情，于是能认清来龙去脉，获得更完整的判断，退一万步说，至少自己说话不会太过丢人现眼。譬如最近热门的所谓“Google要挟中国”的事件，面对“难道公司除了追逐利润还有其他目的?”之类的核心观点，光讲道理，恐怕不如看看历史来得利索。</p>
<p>1977年，南非实行种族隔离制度，大量美国公司因而抵触“当地法规”纷纷撤资，这就是“南非撤资运动（Disinvestment from South Africa）”。这场运动的关键因素，形成了日后所谓的“沙利文原则（The Sullivan Principles）”，按照沙利文牧师的论述，该原则的目的是<strong>鼓励各个公司无论在何地经营，都要支持“经济上，社会上和政治上的公平”</strong>。或者，按照<a href="http://www.people.com.cn/GB/paper66/1152/172242.html">人民网某篇文章</a>的说法：</p>
<blockquote><p>……今天世界上出现了一种崭新的企业新概念，即企业是必须对整个社会负责的组成部分之一，企业已不再被看作只是为拥有者创造财富的工具，<strong>它还必须对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负责</strong>……</p></blockquote>
<p>具体的情况这里不多说了，给几个参考链接：<br />
<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Disinvestment_from_South_Africa">Wiki: Disinvestment from South Africa</a><br />
<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Sullivan_Principles">Wiki: Sullivan Principles</a></p>
<p>P.S.<br />
读史更知今日事。了解上面的内容，再看看这类说辞，您是什么感受？</p>
<blockquote><p><a href="http://blog.devep.net/virushuo/2010/01/13/post_69.html">尽可能的设法为百姓提供便捷的信息获取技术服务，提供切实的价值，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宣称自己do no evil和政府撕破脸皮搞壮烈，才是一种真切的负责态度。找台阶下可以，但不要拿一个搞管制国家的民众感情来做台阶，这是极其不道德的</a></p></blockquote>
<img src="http://www.luanxiang.org/blog/?ak_action=api_record_view&id=858&type=feed" alt=""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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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技术领导之路》勘误列表发布</title>
		<link>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844.html</link>
		<comments>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844.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15 Jan 2010 04:55:15 +0000</pubDate>
		<dc:creator>Yurii</dc:creator>
				<category><![CDATA[没想好放哪]]></category>
		<category><![CDATA[勘误]]></category>
		<category><![CDATA[技术领导之路]]></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luanxiang.org/blog/?p=844</guid>
		<description><![CDATA[我曾写过《稀释》，也一直认为，世上许多事情的道理，就是“不讲道理”：你做了十万分的努力，对方可能“只能”感觉到十分；若觉得这不够公平，而只做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分努力，对方就很可能连一分都感觉不到。
所以，我在第一时间发布了《技术领导之路》的勘误。惭愧之余，也希望各位读者，如果发现更多错误，一定来信指正。
《技术领导之路》（中英文对照版）勘误：
http://www.luanxiang.org/blog/batl_errata 。
另：《精通正则表达式》（第三版）勘误列表也已单独列出，烦请大家移步
http://www.luanxiang.org/blog/mre_errata。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曾写过<a href="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562.html">《稀释》</a>，也一直认为，世上许多事情的道理，就是“不讲道理”：你做了十万分的努力，对方可能“只能”感觉到十分；若觉得这不够公平，而只做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分努力，对方就很可能连一分都感觉不到。</p>
<p>所以，我在第一时间发布了<a href="http://www.douban.com/subject/4187478/">《技术领导之路》</a>的勘误。惭愧之余，也希望各位读者，如果发现更多错误，一定来信指正。</p>
<p><a href="http://www.douban.com/subject/4187478/">《技术领导之路》（中英文对照版）</a>勘误：<br />
<a href="http://www.luanxiang.org/blog/batl_errata"></a><a href="http://www.luanxiang.org/blog/batl_errata">http://www.luanxiang.org/blog/batl_errata</a> 。</p>
<p>另：<a href="http://www.douban.com/subject/2154713/">《精通正则表达式》（第三版）</a>勘误列表也已单独列出，烦请大家移步<br />
<a href="http://www.luanxiang.org/blog/mre_errata">http://www.luanxiang.org/blog/mre_errata</a>。</p>
<img src="http://www.luanxiang.org/blog/?ak_action=api_record_view&id=844&type=feed" alt=""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844.html/feed</wfw:comment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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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书摘]八·五长沙《大公报》维权纪实</title>
		<link>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825.html</link>
		<comments>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825.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26 Dec 2009 14:29:29 +0000</pubDate>
		<dc:creator>Yurii</dc:creator>
				<category><![CDATA[读读写写]]></category>
		<category><![CDATA[历史]]></category>
		<category><![CDATA[湖南]]></category>
		<category><![CDATA[立宪]]></category>
		<category><![CDATA[读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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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按：了解历史和文化，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可是，不少人了解异乡的历史文化，往往多过对故乡——对于异乡，他们有更为广阔的视野，更加深刻的认识；而对于故乡的了解，就只囿于自己的生活经验了。
我觉得，对于故乡的历史文化的了解，应当是更具趣味，也更为亲切的——尤其你拥有更多样的视角、更深远的目光之后，重新审视自己熟悉的、生活过的一切，生活体验就会因为那些背后的积淀，更加丰厚了。
这些年来，我陆续阅读了不少关于湖南历史、民俗、方言、地理方面的作品，于是每次回家，都会有更新鲜更深刻的联想。最近读完了何文辉博士所著《历史拐点处的记忆——1920年代湖南的立宪自治运动》，才知道湖南省竟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制定了宪法的省份，由此也了解了整个立宪自治运动的来龙去脉，掩卷遥想，感慨万千：北洋军阀的统治之下，原来并非“乱世”；《湖南省宪法》乃是牵动了全国目光的大事，被视为“连省自治”的希望；“齐声唤，前头捉了张辉瓒”的张辉瓒，原来也参与了“三千万湖南人民打跑一个民贼”的大好事；虽说第一次议员选举，投票过程漏洞百出，毕竟有不少平日“高高在上”的人，深入田间地头，对民众笑脸相迎，期望获得一张选票……
以下摘录其中一节，管中窥豹，可发见当时社会的复杂生态。有兴趣的读者，不妨找全书来看。
八·五 长沙《大公报》维权纪实
省宪的实施，不仅为公民推动政府裁撤军队、发展教育等事业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公民团体争取和维护自身权利提供了法律武器：前文曾提到，《湖南省宪法》最为时人称道之处，是对人民权利的保护条款，它不但逐条列举了人民所应有的权利义务，还特别明确了政府权力的界限，以及进行政治表达的制度途径。省宪法公布实施后，各种各样的请愿、罢工、罢课、集会、结社等等，皆无不援省宪条文为依据，理直气壮。而在各种政治表达的渠道中，最常见的是请愿，尤其是向省议会请愿。根据《湖南省议会报告书》的详尽记录，省宪公布后数年间，湖南省议会通过的各类议案中，人民请愿案约占三分之二。请愿者主要是各县议会、民间团体以及公民个人，内容包括请政府豁免田赋、租税；请剿匪施贩、拨款恤灾；请惩办有劣迹的知事、团总、征收官吏和议员；请制止军队驻扎民宅、学校；请制止地方驻军非法抵借田赋、勒索捐税、劫夺团防枪支；请制止警察违法检查、违法阻止公民集会，等等。
虽然作为民意机构的议会，经常扮演为民请命的角色，它本身却并不是一个公正无私不需要被监督的权力机构。议会及其议员完全有可能像政府和政府官员一样，越出自身权力的边界，充当侵犯民权的祸首，发生在1923年春天的省议会咨请政府取缔长沙《大公报》案，便是一例。不过这里要讨论的不是议会专制的问题，而是《大公报》如何打着省宪的旗帜，别开生面地将一桩“政府查封报馆案”，闹成了“报馆状告政府违宪案”。
长沙《大公报》是自治运动时期湖南省内最大最有影响力的报纸，以持论公允、直言不阿著称。它常以“人民的喉舌”自命，摘奸发伏，为人景仰亦遭人怨毒，其与省议会及议员结怨，由来已久。还在省议员普选时，《大公报》便屡屡揭发其中种种黑幕。省议会成立后，更经常毫不留情揭露不肖议员之丑状，比如某某议员卖官，某某抽鸦片，某某包赌包娟，等等。曾被指名道姓批评过的省议员彭熙治无比委屈地说：“报纸对于议员，好似做起居注，天天任意谩骂”。1923年3月，《大公报》又登载了某些省议员包围内务司，替人谋求差事的“怪剧”，当事者郴县籍议员谢宝林大为愤恨，在议会开会时大骂：“毫无价值之大公报，应咨请省长严加取缔。”《大公报》不示弱，指责谢宝林违宪干涉言论自由，回敬道：“毫无价值之省议员！请郴县人民撤回。”这位挨了骂的议员更加愤怒了，第二天又在议会大吹法螺，说：“在我个人受骂，不算什么。但该报说是有少数不肖议员，包围行政长官，替人家谋差事。试问同人谁未荐人，是大家都受了骂。”经他这一番妙论，就有不少议员附和，说言论自由应有限制，报纸应在法律之内说话，甚至有人发挥说，骂了166名省议员，“就是骂了三千万人，就是破坏省宪”。更多议员认为，新闻记者应从大处着眼监督政治，对细处则应从略，“以免传播外省，有失自治省名誉”，等等。《大公报》将这些言论一一搬到报纸上，附上“编者按”，将谢宝林连同所有议员，认真地教训了一番：
编者按：本报所载包围内务司之某议员，未曾注明某字就是你谢宝林的符号，你谢宝林何必如此干急！即使注明是你谢宝林，你谢宝林也只可履行正当手续，要求本报更正；你不履行正当手续，动辄就在大会红头赤脸的大骂，甚么“挑拨恶感”，甚么“毫无价值”，都自你口中骂出来了。试问谢宝林，你且沉着脑壳想想！到底是你不是？还是我们不是？至于你违宪的话，你无故要政府取缔本报，干涉言论自由，不是显然违宪吗！你动辄谓言论自由要在法律之内，难道说了你们议员几句，就到了法律以外吗！
其余各议员要报纸少说些，恐怕要失自治省名誉。话本来不错，只是各位还要自己检点！太弄糟了，报纸有报纸的天职，不能不说；报纸即或一时绒口不说，议会也未必能保全名誉咧！“止谤莫如自修”，议会中多少脑筋清醒的人当能体谅斯语。
省议员们受了这番数落，无可奈何，毕竟报纸针对的只是议员个人的言行，不便治罪，因此谢宝林要求咨请政府取缔《大公报》的动议没有通过。事隔不久，4月11日，《大公报》又登载了一篇题为《省宪》的“编辑余话”，将省宪、省议员、政府司厅院长等都绑在一起，讲了几句很不中听的话，省议员们终于抓着了把柄，新仇旧恨一起报。这篇招来横祸的“编辑余话”是这样写的：
北京的省宪同志会开会的那一天，褚辅成公然把湘宪端了出来恭维几句，在我看来，褚君到底是外省人，不晓得湘省的真相，所以敢于恭维；褚君对于省宪到底是外行，所以敢于胡乱恭维。若记者住在这里许久，莫说是恭维，就是提及，他也要脑壳痛了。省宪对于人民的成绩，只加进几层痛苦；对于政府的成绩，只造就一百多个金钱购买的议员和几个金钱购买的司厅院长而已。褚君又说道，省宪成绩不良决不是他本身的罪过，我们不可因咬废食。这话本是不错的，但我们不怪省宪难道怪人民吗？人民怪不上，由省宪所产生的议员和司厅院长等等也怪不上，追根究底就不能不怪那想借着制造省宪以图自私自利的了。
这篇短文见报后，正在开会的省议会马上变更议事日程，于当天表决通过一个临时议案，请政府“依法惩治”《大公报》。省议会的咨文说：
为咨行事。案准本会黄议员孟祥陈议员小元等于四月十一日在大会临时动议，略谓本日《大公报》时评栏内言论荒谬，信口雌黄，显系破坏省宪，对于本会同人及政府当局公然侮辱，应恳变更议事日表，提前讨论，当经表决通过。金谓破坏省宪公然侮辱，应请政府依法惩处，案经全体公决，相应附粘《大公报》时评，咨请贵省长查照依法惩治为荷。此咨。
两天之后，省长正式咨复议会，准“请高等检察厅依法办理，并令行省会警察厅勒令即日停刊”。而在此之前，就在4月11日当天，内务司长吴景鸿已致函警察厅长，请派警员至大公报馆勒令停刊。随后，内务司又向省高等检察厅提起公诉，告《大公报》破坏省宪罪，“想借这个题目极力见好议会”。
最初，《大公报》知因言获罪，曾商恳政府从轻发落，至被勒令停刊，即通电全国，抗议湖南省议会与政府干涉言论自由。与此同时，报馆向湖南省高等检察厅提出辩诉状，要求对于省当局所提公诉，为不成立之宣告。理由如下：
本报言论受省宪法第十一条之保护，并未抵触刑事法典何条。“破坏省宪”四字，遍查刑律，绝无条文法律无正条者不问何种行为不为罪。若援以内乱罪诸条文，则必力行动为要件，本报仅以言论触怒省议员，无任何阴谋暴动事实以“破坏省宪罪”不成立。
被控侮辱罪亦不成立。本报“编话”既非于省议员与司厅院长执行职务时当场侮辱，也非当场而对箕职务公然侮辱，更非对公署公然侮辱。且侮辱罪必须有特定被侮辱之人，本报并未列举何人姓名，省议会依法无诉讼能力。因此，本案控两点皆不成立，应为不起诉之判定。
《大公报》不但理直气壮为自己辩护，更反过来向长沙地方审判厅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内务司长吴景鸿在法庭认定事实之前，逞用私函指示警察厅长查封报馆，构成行政违法。《大公报》因此要求：
请依《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先行停止被告吴景鸿勒令停刊之原处分之执行。
请依同法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取消原处分。
请依同法第三十条及（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将该被告移交初级检察厅提起公诉。
请依同法第三十条之规定，附带判令该被告赔偿《大公报》因停刊所受之经济损失。
长沙地审厅接到《大公报》的讼案之后，不知如何举措，只得先搁置起来。过了一个月，终于想出一个理由，将这桩棘手的案子奉送到省高等审判厅。原来，内务厅长吴景鸿4月11日勒令《大公报》停刊的函中，有“奉省长面谕”字样，4月13日省长更有关于此事的公开训令，也就是说，查封《大公报》的命令实际上来自省长而不是内务司长。《行政诉讼法》有规定，凡属省长之违法处分损害人民权利者，应向高等审判厅提起诉讼。长沙地审厅因此将此案驳回，不予受理。《大公报》当即提出抗告，指长沙地审厅“惮于推断其事理，而狠以推卸为能事”，要求地审厅“迅赐解卷湖南高等审判厅依法核办”。高审厅接到这个变得更加棘手的案子后，也不知如何举措，也只好先搁置起来，然后以“据官吏服务令第二条长官所发之命令有违法令规定及形式不完具者属官无服从之义务是停刊即出自省长之意思亦应由吴景鸿负责”为由，判决“此案仍应由长沙地方审判厅受理”。就在长沙地审厅与湖南高审厅之间推来让去，不肯执法的时候，省外舆论及省内社会各界，发起了声援《大公报》的运动。湖南省报界联合会、教育会、商会、自治研究会、司法促进会等公法团体，留日同乡会等旅外团体，甚至一些向来追随省议会的县议会，皆纷纷通电，或指责政府破坏省宪蹂厢民权，或敦劝司法机关毅然决然判断是非，或鼓励《大公报》不屈不挠将官司打到底。其中，湘潭县议会更通电各县议会，请一致声援。原电文如下：
各县县议会公鉴：昨接省议会严电内开，十一日《大公报》所载编样余话一则，低毁省宪，侮辱议员，业经咨请政府依法惩处等语。正考查间，又接《大公报》代电，陈述该报被内务司长吴景鸿函请警察厅长石成金派警勒令停版情形，并诉行政处分违法状一纸过会。比经本会常驻委员及各议员切实研究，均认此次各县县议会公鉴：昨接省议会严电内开，十一日《大公报》所载编样余话一则，低毁省宪，侮辱议员，业经咨请政府依法惩处等语。正考查间，又接《大公报》代电，陈述该报被内务司长吴景鸿函请警察厅长石成金派警勒令停版情形，并诉行政处分违法状一纸过会〔比经本会常驻委员及各议员切实研究，均认此次查封报馆为不合法。兹将理由说明如次：查省宪法第十一条人民在不抵触刑事法典之范围内有用语言文字图书印刷及其他方法自由发表意见之权，并不受何种特别法令之限制或检查机关之侵害。今《大公报》据事直书，有闻必录，此天职也。因触省议员之怒，乃竟用大会名义，咨请政府惩处，而内务司又逗用私函交警厅勒令停刊，按之宪法，实相违背，不合者一。又查省宪法第六条人民受法庭审判时，非正式宣告判决有罪确定后，不受何种刑罚之执行。《大公报》果有抵触刑事行为，应向检察厅告发，及行侦察手续，提起公诉，并须经审判厅判决罪名确定后，方能处罚。行政官厅不能慢夺法权，又何能发布司法处分之命令？不合者二。又查报纸条例定有停版罚则，乃帝制时代之法规。民国肇兴，遂经北政府废止。湘省首称立宪，不采文明制度，而袭专制淫威，止谤甚于防川，外省藉为口实，封一报馆不惜，如自治何？如宪法何？不合者三。溯吾湘制宪之初，众谤群疑，毫无保障，独（大公报）出而拥护，另列专栏，缕析条分，声嘶力竭，对内则引起人民觉悟，对外则激励各省赞襄，省宪告成，实该报鼓吹提倡之力。连其苦心孤诣，盖深愿朝野人士始终悟守宪法，以固邦本，而保羊荣，遇有轨外行动，因其嘱望之殷的，遂不觉言之过激，非侮辱也。纵或评论失当，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似应区心略迹，以示大公。计不出此，又从而摧残之，负厥初衷，没其成绩，不合者四。且大公报组设以来，中外欢迎，所宝贵者，直言耳，正义耳。能直言则必不畏强梁，持正义则必不恃唯阿，是以补救功多，声誉隆隆。自停刊后，喧传外埠，报载朗然，或就事实发明，或据法律解决，影响所及，关系匪轻。如果政府立予起封，日月之食何伤，桑榆之失何挽，而竟违反典论，剥夺自由。不合者五。本以上理由，故认定此次勒令《大公报》停刊为不合法。本会为车重省宪起见，除函请省议会取消原议外，用特代电贵会，希即主张公道，一致援助，是为至盼。湘潭县议会叩鱼印。
湘潭县议会的这番通电，晓之以法理，动之以道义，将政府之违法与此案之利害关系，分析得头头是道，尤其是动员各县议会起来反对省议会的成案，确属非同寻常。紧接着就有永绥县议会通电规劝省议会道：“议会为民意机关，报馆乃舆论代表，议会与报馆名称虽异而其展扬民意则一。查封报馆与解散议会之举动虽异，而其摧残民意则一。如不互相维护，铲除专制萌芽，则从此淫威日长，民意日消，将来之以武力解散议会，当亦犹今日之查封报馆也。”
省议会方面，虽然有一部分议员始终坚持严惩《大公报》，但谁都不愿承担钳制舆论、查封报馆的恶名。当《大公报》通电全国请求声援时，省议会深恐“嫁祸于本会”，也马上发出一则通电，声明议会只是要求政府“依法惩处”，并未要政府查封报馆。不久，又有省议员包道平、方维夏、朱剑凡、潘仲青等20余人向政府提出质问，谓政府“在未咨交法院起诉之先，邃即以行政命令勒令该报停版，此种处分，实系与省宪第十一条相抵触，亦与本会咨请政府依法惩处之意相违背”。又责问，本案既已经地方审判厅受理，何以迁延将近一月，受理行政诉讼之审判衙门，与命令该报停刊之处分机关，均未见发布停止原处分执行之命令，“政府对于人民法赋之权利自由，似不应如此视同儿戏”。这样，此案始作俑者之省议会反得以逍遥事外指指点点，而本想极力见好于议会的政府则落得里外不是人了。
法院方面，地审厅和高审厅虽未正式开审此案，但高等检察厅对于内务司所提公诉，已宣告为不成立，予以驳回，这等于认定《大公报》之无罪。
基于各方面压力，更为了维护自治省形象，内务司于6月4日停止了对《大公报》原处分决定的执行，准恢复原状。重新出版后的《大公报》以胜利者姿态于当日头版头条发表时评，将此案定义为“正义不可磨灭”的证明。时评说：
被省议会咨请省政府勒令停刊五十三天的《大公报》，今天又出版了！我想在今天直径七里三分的长沙城中，一定充满了“《大公报》又出版了”的声浪。这种声浪，固然百分之九十八九是由一般人民欢喜脏内迸露出来的。也许还有百分之一并不是欢喜，乃是疑惑猜忌或嫉妒的表示。究竟为欢喜，为疑惑，为猜忌，为嫉妒，我们且不管它，我们只认定“正义不可磨灭”是一种必然的事实，《大公报》遂基于此事实而又出版了！
有人说：“《大公报》此次因为周识忌讳，做了几句开罪权要的时评，遂致停刊五十三天，营业上受了三千余元的损失，料他这回出版，一定再不敢放胆直言了。”这种揣测，确是根本错误：报纸是人民的喉舌，民有所命，不敢不言，阿附取容，岂不丧失了代表舆论的资格？况报纸之在中国，若非开在租界内托庇外人，被停被封，乃其本分；不停不封，不成其为报纸！《大公报》不停刊封闭几次，更不成其为《大公报》！
我们从这桩公案的过程分析，该案所以能得到正义的结果，很难、说是省宪本身的法力。如果报馆不奋起反击，如果公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不起而声援，那么无论宪法条文多么美观，都将无济于事。这个案例表明，具有独立意志的公民社会，尤其是破除了政府迷信也破除了议会迷信的新闻界，已作为一种社会权力而存在。它不但能运用省宪维护社会的自由权利，还在很大程度上督促政府在宪法的轨道上行使权力。而公民社会监督政府权力、维护自身权利的过程，就是省宪条文发生效力的过程。时人每讥湖南省宪法为具文，的确，对于没有政治能力的个人和群体，省宪只是一纸空文；但对于有意志有能力者，省宪就可以成为其权利的保障书。换句话说，省宪虽不能成为人民权利的根本保障，但能作为人民保卫自身权利的工具。
事实上，《湖南省宪法》实施前后，省内各公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发起裁兵运动、发展教育事业、促进司法独立等等，诸如此类的努力，皆无不是以宪法条文为工具来推动宪法的实施，以期通过不懈的努力，一点一滴构筑起民治政治的基础，使形式美观却根基肤浅的省宪法，有朝一日能够名符其实。因此当我们评价湖南省宪运动的时候，除了要看到武人政客借着省宪以图自私自利的一面，也要看到公民社会借着省宪致力于社会进步的一面。联治运动进行之时，曾有论者指出，省宪自治是打不倒军阀的，但是，它试图发展社会力量，培养人民政治能力的精神，“是顺的，不是逆的”。而这，也是我们探讨那场立宪运动之意义所在。
P.S. 本书尚未发现电子版，我的书是从国家图书馆借来的，以上这段是我用数码相机拍照之后，拿Office做OCR所得——感谢微软给了我一个TechNet Plus帐号，因此有了全系列正版微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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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按：了解历史和文化，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可是，不少人了解异乡的历史文化，往往多过对故乡——对于异乡，他们有更为广阔的视野，更加深刻的认识；而对于故乡的了解，就只囿于自己的生活经验了。<br />
我觉得，对于故乡的历史文化的了解，应当是更具趣味，也更为亲切的——尤其你拥有更多样的视角、更深远的目光之后，重新审视自己熟悉的、生活过的一切，生活体验就会因为那些背后的积淀，更加丰厚了。<br />
这些年来，我陆续阅读了不少关于湖南历史、民俗、方言、地理方面的作品，于是每次回家，都会有更新鲜更深刻的联想。最近读完了何文辉博士所著《<a href="http://www.douban.com/subject/2428744/">历史拐点处的记忆——1920年代湖南的立宪自治运动</a>》，才知道湖南省竟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制定了宪法的省份，由此也了解了整个立宪自治运动的来龙去脉，掩卷遥想，感慨万千：北洋军阀的统治之下，原来并非“乱世”；《湖南省宪法》乃是牵动了全国目光的大事，被视为“连省自治”的希望；“齐声唤，前头捉了张辉瓒”的张辉瓒，原来也参与了“三千万湖南人民打跑一个民贼”的大好事；虽说第一次议员选举，投票过程漏洞百出，毕竟有不少平日“高高在上”的人，深入田间地头，对民众笑脸相迎，期望获得一张选票……<br />
以下摘录其中一节，管中窥豹，可发见当时社会的复杂生态。有兴趣的读者，不妨找全书来看。</p>
<h1>八·五 长沙《大公报》维权纪实</h1>
<p>省宪的实施，不仅为公民推动政府裁撤军队、发展教育等事业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公民团体争取和维护自身权利提供了法律武器：前文曾提到，《湖南省宪法》最为时人称道之处，是对人民权利的保护条款，它不但逐条列举了人民所应有的权利义务，还特别明确了政府权力的界限，以及进行政治表达的制度途径。省宪法公布实施后，各种各样的请愿、罢工、罢课、集会、结社等等，皆无不援省宪条文为依据，理直气壮。而在各种政治表达的渠道中，最常见的是请愿，尤其是向省议会请愿。根据《湖南省议会报告书》的详尽记录，省宪公布后数年间，湖南省议会通过的各类议案中，人民请愿案约占三分之二。请愿者主要是各县议会、民间团体以及公民个人，内容包括请政府豁免田赋、租税；请剿匪施贩、拨款恤灾；请惩办有劣迹的知事、团总、征收官吏和议员；请制止军队驻扎民宅、学校；请制止地方驻军非法抵借田赋、勒索捐税、劫夺团防枪支；请制止警察违法检查、违法阻止公民集会，等等。</p>
<p>虽然作为民意机构的议会，经常扮演为民请命的角色，它本身却并不是一个公正无私不需要被监督的权力机构。议会及其议员完全有可能像政府和政府官员一样，越出自身权力的边界，充当侵犯民权的祸首，发生在1923年春天的省议会咨请政府取缔长沙《大公报》案，便是一例。不过这里要讨论的不是议会专制的问题，而是《大公报》如何打着省宪的旗帜，别开生面地将一桩“政府查封报馆案”，闹成了“报馆状告政府违宪案”。</p>
<p><span id="more-825"></span>长沙《大公报》是自治运动时期湖南省内最大最有影响力的报纸，以持论公允、直言不阿著称。它常以“人民的喉舌”自命，摘奸发伏，为人景仰亦遭人怨毒，其与省议会及议员结怨，由来已久。还在省议员普选时，《大公报》便屡屡揭发其中种种黑幕。省议会成立后，更经常毫不留情揭露不肖议员之丑状，比如某某议员卖官，某某抽鸦片，某某包赌包娟，等等。曾被指名道姓批评过的省议员彭熙治无比委屈地说：“报纸对于议员，好似做起居注，天天任意谩骂”。1923年3月，《大公报》又登载了某些省议员包围内务司，替人谋求差事的“怪剧”，当事者郴县籍议员谢宝林大为愤恨，在议会开会时大骂：“毫无价值之大公报，应咨请省长严加取缔。”《大公报》不示弱，指责谢宝林违宪干涉言论自由，回敬道：“毫无价值之省议员！请郴县人民撤回。”这位挨了骂的议员更加愤怒了，第二天又在议会大吹法螺，说：“在我个人受骂，不算什么。但该报说是有少数不肖议员，包围行政长官，替人家谋差事。试问同人谁未荐人，是大家都受了骂。”经他这一番妙论，就有不少议员附和，说言论自由应有限制，报纸应在法律之内说话，甚至有人发挥说，骂了166名省议员，“就是骂了三千万人，就是破坏省宪”。更多议员认为，新闻记者应从大处着眼监督政治，对细处则应从略，“以免传播外省，有失自治省名誉”，等等。《大公报》将这些言论一一搬到报纸上，附上“编者按”，将谢宝林连同所有议员，认真地教训了一番：</p>
<blockquote><p>编者按：本报所载包围内务司之某议员，未曾注明某字就是你谢宝林的符号，你谢宝林何必如此干急！即使注明是你谢宝林，你谢宝林也只可履行正当手续，要求本报更正；你不履行正当手续，动辄就在大会红头赤脸的大骂，甚么“挑拨恶感”，甚么“毫无价值”，都自你口中骂出来了。试问谢宝林，你且沉着脑壳想想！到底是你不是？还是我们不是？至于你违宪的话，你无故要政府取缔本报，干涉言论自由，不是显然违宪吗！你动辄谓言论自由要在法律之内，难道说了你们议员几句，就到了法律以外吗！<br />
其余各议员要报纸少说些，恐怕要失自治省名誉。话本来不错，只是各位还要自己检点！太弄糟了，报纸有报纸的天职，不能不说；报纸即或一时绒口不说，议会也未必能保全名誉咧！“止谤莫如自修”，议会中多少脑筋清醒的人当能体谅斯语。</p></blockquote>
<p>省议员们受了这番数落，无可奈何，毕竟报纸针对的只是议员个人的言行，不便治罪，因此谢宝林要求咨请政府取缔《大公报》的动议没有通过。事隔不久，4月11日，《大公报》又登载了一篇题为《省宪》的“编辑余话”，将省宪、省议员、政府司厅院长等都绑在一起，讲了几句很不中听的话，省议员们终于抓着了把柄，新仇旧恨一起报。这篇招来横祸的“编辑余话”是这样写的：</p>
<blockquote><p>北京的省宪同志会开会的那一天，褚辅成公然把湘宪端了出来恭维几句，在我看来，褚君到底是外省人，不晓得湘省的真相，所以敢于恭维；褚君对于省宪到底是外行，所以敢于胡乱恭维。若记者住在这里许久，莫说是恭维，就是提及，他也要脑壳痛了。省宪对于人民的成绩，只加进几层痛苦；对于政府的成绩，只造就一百多个金钱购买的议员和几个金钱购买的司厅院长而已。褚君又说道，省宪成绩不良决不是他本身的罪过，我们不可因咬废食。这话本是不错的，但我们不怪省宪难道怪人民吗？人民怪不上，由省宪所产生的议员和司厅院长等等也怪不上，追根究底就不能不怪那想借着制造省宪以图自私自利的了。</p></blockquote>
<p>这篇短文见报后，正在开会的省议会马上变更议事日程，于当天表决通过一个临时议案，请政府“依法惩治”《大公报》。省议会的咨文说：</p>
<blockquote><p>为咨行事。案准本会黄议员孟祥陈议员小元等于四月十一日在大会临时动议，略谓本日《大公报》时评栏内言论荒谬，信口雌黄，显系破坏省宪，对于本会同人及政府当局公然侮辱，应恳变更议事日表，提前讨论，当经表决通过。金谓破坏省宪公然侮辱，应请政府依法惩处，案经全体公决，相应附粘《大公报》时评，咨请贵省长查照依法惩治为荷。此咨。</p></blockquote>
<p>两天之后，省长正式咨复议会，准“请高等检察厅依法办理，并令行省会警察厅勒令即日停刊”。而在此之前，就在4月11日当天，内务司长吴景鸿已致函警察厅长，请派警员至大公报馆勒令停刊。随后，内务司又向省高等检察厅提起公诉，告《大公报》破坏省宪罪，“想借这个题目极力见好议会”。</p>
<p>最初，《大公报》知因言获罪，曾商恳政府从轻发落，至被勒令停刊，即通电全国，抗议湖南省议会与政府干涉言论自由。与此同时，报馆向湖南省高等检察厅提出辩诉状，要求对于省当局所提公诉，为不成立之宣告。理由如下：</p>
<blockquote><p>本报言论受省宪法第十一条之保护，并未抵触刑事法典何条。“破坏省宪”四字，遍查刑律，绝无条文法律无正条者不问何种行为不为罪。若援以内乱罪诸条文，则必力行动为要件，本报仅以言论触怒省议员，无任何阴谋暴动事实以“破坏省宪罪”不成立。<br />
被控侮辱罪亦不成立。本报“编话”既非于省议员与司厅院长执行职务时当场侮辱，也非当场而对箕职务公然侮辱，更非对公署公然侮辱。且侮辱罪必须有特定被侮辱之人，本报并未列举何人姓名，省议会依法无诉讼能力。因此，本案控两点皆不成立，应为不起诉之判定。</p></blockquote>
<p>《大公报》不但理直气壮为自己辩护，更反过来向长沙地方审判厅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内务司长吴景鸿在法庭认定事实之前，逞用私函指示警察厅长查封报馆，构成行政违法。《大公报》因此要求：</p>
<p style="padding-left: 30px;">请依《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先行停止被告吴景鸿勒令停刊之原处分之执行。<br />
请依同法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取消原处分。<br />
请依同法第三十条及（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将该被告移交初级检察厅提起公诉。<br />
请依同法第三十条之规定，附带判令该被告赔偿《大公报》因停刊所受之经济损失。</p>
<p>长沙地审厅接到《大公报》的讼案之后，不知如何举措，只得先搁置起来。过了一个月，终于想出一个理由，将这桩棘手的案子奉送到省高等审判厅。原来，内务厅长吴景鸿4月11日勒令《大公报》停刊的函中，有“奉省长面谕”字样，4月13日省长更有关于此事的公开训令，也就是说，查封《大公报》的命令实际上来自省长而不是内务司长。《行政诉讼法》有规定，凡属省长之违法处分损害人民权利者，应向高等审判厅提起诉讼。长沙地审厅因此将此案驳回，不予受理。《大公报》当即提出抗告，指长沙地审厅“惮于推断其事理，而狠以推卸为能事”，要求地审厅“迅赐解卷湖南高等审判厅依法核办”。高审厅接到这个变得更加棘手的案子后，也不知如何举措，也只好先搁置起来，然后以“据官吏服务令第二条长官所发之命令有违法令规定及形式不完具者属官无服从之义务是停刊即出自省长之意思亦应由吴景鸿负责”为由，判决“此案仍应由长沙地方审判厅受理”。就在长沙地审厅与湖南高审厅之间推来让去，不肯执法的时候，省外舆论及省内社会各界，发起了声援《大公报》的运动。湖南省报界联合会、教育会、商会、自治研究会、司法促进会等公法团体，留日同乡会等旅外团体，甚至一些向来追随省议会的县议会，皆纷纷通电，或指责政府破坏省宪蹂厢民权，或敦劝司法机关毅然决然判断是非，或鼓励《大公报》不屈不挠将官司打到底。其中，湘潭县议会更通电各县议会，请一致声援。原电文如下：</p>
<blockquote><p>各县县议会公鉴：昨接省议会严电内开，十一日《大公报》所载编样余话一则，低毁省宪，侮辱议员，业经咨请政府依法惩处等语。正考查间，又接《大公报》代电，陈述该报被内务司长吴景鸿函请警察厅长石成金派警勒令停版情形，并诉行政处分违法状一纸过会。比经本会常驻委员及各议员切实研究，均认此次各县县议会公鉴：昨接省议会严电内开，十一日《大公报》所载编样余话一则，低毁省宪，侮辱议员，业经咨请政府依法惩处等语。正考查间，又接《大公报》代电，陈述该报被内务司长吴景鸿函请警察厅长石成金派警勒令停版情形，并诉行政处分违法状一纸过会〔比经本会常驻委员及各议员切实研究，均认此次查封报馆为不合法。兹将理由说明如次：查省宪法第十一条人民在不抵触刑事法典之范围内有用语言文字图书印刷及其他方法自由发表意见之权，并不受何种特别法令之限制或检查机关之侵害。今《大公报》据事直书，有闻必录，此天职也。因触省议员之怒，乃竟用大会名义，咨请政府惩处，而内务司又逗用私函交警厅勒令停刊，按之宪法，实相违背，不合者一。又查省宪法第六条人民受法庭审判时，非正式宣告判决有罪确定后，不受何种刑罚之执行。《大公报》果有抵触刑事行为，应向检察厅告发，及行侦察手续，提起公诉，并须经审判厅判决罪名确定后，方能处罚。行政官厅不能慢夺法权，又何能发布司法处分之命令？不合者二。又查报纸条例定有停版罚则，乃帝制时代之法规。民国肇兴，遂经北政府废止。湘省首称立宪，不采文明制度，而袭专制淫威，止谤甚于防川，外省藉为口实，封一报馆不惜，如自治何？如宪法何？不合者三。溯吾湘制宪之初，众谤群疑，毫无保障，独（大公报）出而拥护，另列专栏，缕析条分，声嘶力竭，对内则引起人民觉悟，对外则激励各省赞襄，省宪告成，实该报鼓吹提倡之力。连其苦心孤诣，盖深愿朝野人士始终悟守宪法，以固邦本，而保羊荣，遇有轨外行动，因其嘱望之殷的，遂不觉言之过激，非侮辱也。纵或评论失当，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似应区心略迹，以示大公。计不出此，又从而摧残之，负厥初衷，没其成绩，不合者四。且大公报组设以来，中外欢迎，所宝贵者，直言耳，正义耳。能直言则必不畏强梁，持正义则必不恃唯阿，是以补救功多，声誉隆隆。自停刊后，喧传外埠，报载朗然，或就事实发明，或据法律解决，影响所及，关系匪轻。如果政府立予起封，日月之食何伤，桑榆之失何挽，而竟违反典论，剥夺自由。不合者五。本以上理由，故认定此次勒令《大公报》停刊为不合法。本会为车重省宪起见，除函请省议会取消原议外，用特代电贵会，希即主张公道，一致援助，是为至盼。湘潭县议会叩鱼印。</p></blockquote>
<p>湘潭县议会的这番通电，晓之以法理，动之以道义，将政府之违法与此案之利害关系，分析得头头是道，尤其是动员各县议会起来反对省议会的成案，确属非同寻常。紧接着就有永绥县议会通电规劝省议会道：“议会为民意机关，报馆乃舆论代表，议会与报馆名称虽异而其展扬民意则一。查封报馆与解散议会之举动虽异，而其摧残民意则一。如不互相维护，铲除专制萌芽，则从此淫威日长，民意日消，将来之以武力解散议会，当亦犹今日之查封报馆也。”</p>
<p>省议会方面，虽然有一部分议员始终坚持严惩《大公报》，但谁都不愿承担钳制舆论、查封报馆的恶名。当《大公报》通电全国请求声援时，省议会深恐“嫁祸于本会”，也马上发出一则通电，声明议会只是要求政府“依法惩处”，并未要政府查封报馆。不久，又有省议员包道平、方维夏、朱剑凡、潘仲青等20余人向政府提出质问，谓政府“在未咨交法院起诉之先，邃即以行政命令勒令该报停版，此种处分，实系与省宪第十一条相抵触，亦与本会咨请政府依法惩处之意相违背”。又责问，本案既已经地方审判厅受理，何以迁延将近一月，受理行政诉讼之审判衙门，与命令该报停刊之处分机关，均未见发布停止原处分执行之命令，“政府对于人民法赋之权利自由，似不应如此视同儿戏”。这样，此案始作俑者之省议会反得以逍遥事外指指点点，而本想极力见好于议会的政府则落得里外不是人了。</p>
<p>法院方面，地审厅和高审厅虽未正式开审此案，但高等检察厅对于内务司所提公诉，已宣告为不成立，予以驳回，这等于认定《大公报》之无罪。</p>
<p>基于各方面压力，更为了维护自治省形象，内务司于6月4日停止了对《大公报》原处分决定的执行，准恢复原状。重新出版后的《大公报》以胜利者姿态于当日头版头条发表时评，将此案定义为“正义不可磨灭”的证明。时评说：</p>
<blockquote><p>被省议会咨请省政府勒令停刊五十三天的《大公报》，今天又出版了！我想在今天直径七里三分的长沙城中，一定充满了“《大公报》又出版了”的声浪。这种声浪，固然百分之九十八九是由一般人民欢喜脏内迸露出来的。也许还有百分之一并不是欢喜，乃是疑惑猜忌或嫉妒的表示。究竟为欢喜，为疑惑，为猜忌，为嫉妒，我们且不管它，我们只认定“正义不可磨灭”是一种必然的事实，《大公报》遂基于此事实而又出版了！<br />
有人说：“《大公报》此次因为周识忌讳，做了几句开罪权要的时评，遂致停刊五十三天，营业上受了三千余元的损失，料他这回出版，一定再不敢放胆直言了。”这种揣测，确是根本错误：报纸是人民的喉舌，民有所命，不敢不言，阿附取容，岂不丧失了代表舆论的资格？况报纸之在中国，若非开在租界内托庇外人，被停被封，乃其本分；不停不封，不成其为报纸！《大公报》不停刊封闭几次，更不成其为《大公报》！</p></blockquote>
<p>我们从这桩公案的过程分析，该案所以能得到正义的结果，很难、说是省宪本身的法力。如果报馆不奋起反击，如果公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不起而声援，那么无论宪法条文多么美观，都将无济于事。这个案例表明，具有独立意志的公民社会，尤其是破除了政府迷信也破除了议会迷信的新闻界，已作为一种社会权力而存在。它不但能运用省宪维护社会的自由权利，还在很大程度上督促政府在宪法的轨道上行使权力。而公民社会监督政府权力、维护自身权利的过程，就是省宪条文发生效力的过程。时人每讥湖南省宪法为具文，的确，对于没有政治能力的个人和群体，省宪只是一纸空文；但对于有意志有能力者，省宪就可以成为其权利的保障书。换句话说，省宪虽不能成为人民权利的根本保障，但能作为人民保卫自身权利的工具。</p>
<p>事实上，《湖南省宪法》实施前后，省内各公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发起裁兵运动、发展教育事业、促进司法独立等等，诸如此类的努力，皆无不是以宪法条文为工具来推动宪法的实施，以期通过不懈的努力，一点一滴构筑起民治政治的基础，使形式美观却根基肤浅的省宪法，有朝一日能够名符其实。因此当我们评价湖南省宪运动的时候，除了要看到武人政客借着省宪以图自私自利的一面，也要看到公民社会借着省宪致力于社会进步的一面。联治运动进行之时，曾有论者指出，省宪自治是打不倒军阀的，但是，它试图发展社会力量，培养人民政治能力的精神，“是顺的，不是逆的”。而这，也是我们探讨那场立宪运动之意义所在。</p>
<p>P.S. 本书尚未发现电子版，我的书是从国家图书馆借来的，以上这段是我用数码相机拍照之后，拿Office做OCR所得——感谢微软给了我一个TechNet Plus帐号，因此有了全系列正版微软产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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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是…</title>
		<link>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81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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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1 Dec 2009 09:50:56 +0000</pubDate>
		<dc:creator>Yurii</dc:creator>
				<category><![CDATA[痴人呓语]]></category>
		<category><![CDATA[技术领导之路]]></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luanxiang.org/blog/?p=815</guid>
		<description><![CDATA[笛卡儿有句名言，“我思，故我在”，简单凝练，隐隐又有乐府的节奏，因此有许多人称颂。不过，称颂人未必都懂得它的真意。更合适的翻译恐怕是“我思，故我是”：我们都“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却未必都“是”自我，唯有经过思考（质疑），我才真正成为本体论意义上的自我。
所以，每次念到这名句，我总想起古希腊德尔菲神庙门前石碑上的箴言：认识你自己。认识自己，换句话说，就是弄清“我是什么”、“我究竟是怎样的人”…… 这些问题的答案往往截然不同于自己的想象，实际上获得答案也绝非易事——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人面对“follow my heart”徒然激动，却无动于衷了。借用笛卡儿的说法，要找到“我是”的真相，质疑（或者说反思）乃是不可或缺的步骤。
去年，我有幸翻译了温伯格的《技术领导之路》，由此开始触碰到“我是”的真谛。实话实说，开始我也只是把它当作“成功学”的教科书——这样的书，已经汗牛充栋了；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我逐渐发现这本书不一样的地方：它并没有描绘一副美好的图景，让读者欣欣然向往；反倒是如实记述了各种各样的挫折，给出许多低调甚至是笨拙的措施。好罢，作为译者，我不妨亲身实践一把——即便将来恶评如潮，我也可以提早做心里准备。
于是，我照着温伯格的建议，每天花10分钟写日记，“想写什么就写什么，重要的是坚持，第一点要克服的障碍就是‘不想写’”。一年下来，记下了厚厚的一本：终于从信马由缰、恣意而为，到规律、精炼起来。更重要的是，通过持续的记述来感知和反思，加深对自己的认识；这有点像从各个不同的方向来照镜子，于是慢慢能认清自己的形象。
一年来，我弄明白的问题有不少，比如下面三个：

我以为自己爱好很多，却发现除去工作之外，自己并没有花时间在有些所谓的“爱好”上——所以，这其实不是我的“爱好”，如果要做，不妨以习惯来对抗；


我以为自己想要做许多事，却发现自己总是推说忙、没时间，于是迟迟不肯动手，或者进展缓慢——所以，我其实没那么“想要”去做，于是要么干脆放弃，要么说服自己下定决心，立刻动手；


我以为自己总是能积极吸收各种新的知识，却发现自己时常沮丧，不得其门而入便不入，或者浅尝辄止，三分钟热度——所以，我其实还是比较贪恋现状，不过我现在知道了，进入全新而不够熟悉的领域，总会伴随巨大的挫折感，挺过去，才能登上新的高原；

做IT的人都知道，软件开发“没有银弹”，不可能一蹴而就；好的系统是“改出来的”，完美设计多半是空中楼阁。其实，这道理也适用于其它许多方面——日复一日的反思，才能逐渐认清“我是”的真相；对于“我是”，多认识一分，生活的迷惘和困惑就少一分，改变的难度也就小了一分。
《技术领导之路》本周付印，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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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笛卡儿有句名言，“我思，故我在”，简单凝练，隐隐又有乐府的节奏，因此有许多人称颂。不过，称颂人未必都懂得它的真意。更合适的翻译恐怕是“我思，故我是”：我们都“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却未必都“是”自我，唯有<a href="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503.html">经过思考（质疑），我才真正成为本体论意义上的自我</a>。<br />
所以，每次念到这名句，我总想起古希腊德尔菲神庙门前石碑上的箴言：<strong>认识你自己</strong>。认识自己，换句话说，就是弄清“我是什么”、“我究竟是怎样的人”…… 这些问题的答案往往截然不同于自己的想象，实际上获得答案也绝非易事——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人面对“follow my heart”徒然激动，却无动于衷了。借用笛卡儿的说法，要找到“我是”的真相，质疑（或者说反思）乃是不可或缺的步骤。</p>
<p>去年，我有幸翻译了温伯格的<a href="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570.html">《技术领导之路》</a>，由此开始触碰到“我是”的真谛。实话实说，开始我也只是把它当作“成功学”的教科书——这样的书，已经汗牛充栋了；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我逐渐发现这本书不一样的地方：它并没有描绘一副美好的图景，让读者欣欣然向往；反倒是如实记述了各种各样的挫折，给出许多低调甚至是笨拙的措施。好罢，作为译者，我不妨亲身实践一把——即便将来恶评如潮，我也可以提早做心里准备。<br />
于是，我照着温伯格的建议，每天花10分钟写日记，“想写什么就写什么，重要的是坚持，第一点要克服的障碍就是‘不想写’”。一年下来，记下了厚厚的一本：终于从信马由缰、恣意而为，到规律、精炼起来。更重要的是，通过持续的记述来感知和反思，加深对自己的认识；这有点像从各个不同的方向来照镜子，于是慢慢能认清自己的形象。<br />
一年来，我弄明白的问题有不少，比如下面三个：</p>
<ul>
<li>我以为自己爱好很多，却发现除去工作之外，自己并没有花时间在有些所谓的“爱好”上——所以，这其实不是我的“爱好”，如果要做，不妨<a href="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556.html">以习惯来对抗</a>；</li>
</ul>
<ul>
<li>我以为自己想要做许多事，却发现自己总是推说忙、没时间，于是迟迟不肯动手，或者进展缓慢——所以，我其实没那么“想要”去做，于是要么干脆放弃，要么说服自己下定决心，立刻动手；</li>
</ul>
<ul>
<li>我以为自己总是能积极吸收各种新的知识，却发现自己时常沮丧，不得其门而入便不入，或者浅尝辄止，三分钟热度——所以，我其实还是比较贪恋现状，不过我现在知道了，进入全新而不够熟悉的领域，总会伴随巨大的挫折感，挺过去，才能登上新的高原；</li>
</ul>
<p>做IT的人都知道，软件开发“没有银弹”，不可能一蹴而就；好的系统是“改出来的”，完美设计多半是空中楼阁。其实，这道理也适用于其它许多方面——日复一日的反思，才能逐渐认清“我是”的真相；对于“我是”，多认识一分，生活的迷惘和困惑就少一分，改变的难度也就小了一分。</p>
<p>《技术领导之路》本周付印，是为记。</p>
<p><a href="http://www.luanxiang.org/blog/wp-content/uploads/2009/12/cover.jpg"><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816" title="cover" src="http://www.luanxiang.org/blog/wp-content/uploads/2009/12/cover.jpg" alt="" width="498" height="750" /></a></p>
<p><a href="http://www.amazon.cn/mn/detailApp/ref=sr_1_1?_encoding=UTF8&amp;s=books&amp;qid=1262228717&amp;asin=B0031ERV22">卓越网购买</a></p>
<p><a href="http://www.china-pub.com/196215">China-Pub购买</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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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Down with GFW</title>
		<link>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752.html</link>
		<comments>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752.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19 Dec 2009 03:15:25 +0000</pubDate>
		<dc:creator>Yurii</dc:creator>
				<category><![CDATA[瞎折腾]]></category>
		<category><![CDATA[gfw]]></category>
		<category><![CDATA[parod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luanxiang.org/blog/?p=752</guid>
		<description><![CDATA[Down with GFW
by yurii
In a place no one can tell,
dwells gfw, the great firewall,
like a demon from the hell,
valuable information, it blocks them all.


Bureaucrats said, internet opens a door,
meanwhile, they shut out sites for fun,
day by day, the wall grows tall,
one by one, bypass software fall down.


People told me, the wall&#8217;s father is  Fang,
something of,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Down with GFW</h2>
<p>by yurii</p>
<p><em>In a place no one can tell,<br />
dwells gfw, the great firewall,<br />
like a demon from the hell,<br />
valuable information, it blocks them all.</em></p>
<p><em><br />
</em></p>
<p><em>Bureaucrats</em><em> said, internet opens a door,<br />
meanwhile, they shut out sites for fun,<br />
day by day, the wall grows tall,<br />
one by one, bypass software fall down.</em></p>
<p><em><br />
</em></p>
<p><em>People told me, the wall&#8217;s father is  Fang,<br />
something of, a so-called scientist,<br />
for his idea, netizen&#8217;s nightmare begun,<br />
due to his wall, websites became &#8220;connection reset&#8221;</em></p>
<p><em><br />
</em></p>
<p><em>GFW, down with you!<br />
Sooner or later, we will get back our own view!</em></p>
<p>Comment:<a href="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66329.html"> In 1987, China sent out its first email declaring &#8220;Across the Great Wall we can reach every corner in the world!&#8221;</a></p>
<p><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753" title="GFW, go hell!" src="http://www.luanxiang.org/blog/wp-content/uploads/2009/12/gfw.jpg" alt="GFW, go hell!" width="512" height="359" /></p>
<img src="http://www.luanxiang.org/blog/?ak_action=api_record_view&id=752&type=feed" alt=""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752.html/feed</wfw:comment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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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写作，还是“进行写作”？</title>
		<link>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742.html</link>
		<comments>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742.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6 Dec 2009 11:36:41 +0000</pubDate>
		<dc:creator>Yurii</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一家之言]]></category>
		<category><![CDATA[写作]]></category>
		<category><![CDATA[阮一峰]]></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luanxiang.org/blog/?p=742</guid>
		<description><![CDATA[阮一峰先生写了篇很有意思的文章：决定，还是做决定。阮先生的意见是，语言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成分——可以说“决定xx”，就不要说“做了xx的决定”；可以“观察一周”，就不要“进行一周的观察”——简单点说就是，语言以简洁为美。就我所知，外国有这样的故事：某家商店出售帽子，最开始的标牌是“本店出售帽子”，然后改为“出售帽子”，最后改为“帽子”才算满意。看来，各种语言大都是欣赏“言简意赅”的。
更有趣的是阮先生文章后面的评论以及其它转载处的回应，似乎原文中“大家一起努力，保持我们母语的纯洁性和美感”引起了不少争议：许多人认为这样太过“较真”或者“矫情”，语言只要能交流（表意），就足够了。看起来，两种说法发生了矛盾，“简洁为美”到底是不是”矫情“？我觉得，两个问题并不矛盾。
语言的主要目的是交流，这并没有错，但语言的目的并非“只是交流”，在“研究（分析）”和“交流（表意）”两个极端之间，还有一片广阔的地带：运用。表达同样的意思，运用却有不同，运用得越好，读起来越自然，接受的难度也越低，受众越广泛。英国作家笛福曾说，优秀的作家能面对台下的五百人讲话——这五百人身份、地位、教育各不相同，但都能准确理解作家的意思。
那么，“运用的好”的语言，到底是简洁的好，还是繁复的好？依我看，一般来说，语言越简洁（而不是简单），运用水平也就越高。
举几个常见的例子吧：
大家在阅览室里都保持很安静的状态。
大家在阅览室里都很安静。
这条道路的修建，使我市的交通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这条道路的修建，大大改善了我市的交通。
发射武器！
开火！
因为下了大雨，使我们没有赶上火车。
我们因为大雨误了火车。
以上几个例子，两种说法都算不得错，表达的意思也完全相同，然而细读之下，还是有许多差别，我以为，第二种形式明显好于第一种形式，因为它简洁，更自然，念起来更舒服，使用这种形式能降低理解的难度，拉近与读者的距离，所以，写作时适宜优先采用（即便说这是“矫情”，也是追求“雅俗共赏”的矫情，而不是“学究”式的矫情，我甚至以为，第一种说法相比之下更“矫情”）。
当然，这里要澄清三点：
首先，“适宜采用”针对自己写作所说的，所谓“聪明人就是多为其他人考虑的人”，写作时为读者考虑，采用“听起来更顺耳”形式的作者，自然是聪明的作者，但对于繁杂的形式，只要意义没有错，一般不必挞伐，毕竟，写作属于个人自由，文字本身也没有刚性的标准，所以，这种选择最好是“对己不对人”，用于提醒自己。
其次，在细节上多以这种标准要求自己，往往能有大的收获。通常的交流不会局限于一两个短句，我们阅读的总是一段一段的文字，如果放任这些“不算错”但又“不够顺耳”的形式，整篇文字的阅读难度无形中就大大增加了（底不平的鞋子当然也能穿，只是走起来费劲，而且走的越远越难受）。仔细看看那些公认“流畅”的文字，似乎很少出现这些“不算错”但“不够顺耳”的形式。举个简单的例子（原文在http://chinese.joelonsoftware.com/Articles/AdviceforComputerScienceC.html），哪段话更好读？
我和那些前辈也差不多，当我给别人建议时，实际上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我是如此的落后于时尚，以至于连AIM也搞不明白，而不得不使用 email。
我和那些前辈差不多，给别人建议时我也不知道自己真正在说什么。我太落后了，连AIM都搞不明白，只好用email。
最后，有人说，这样“别扭”的形式，乃是受了英文的影响，我反对这种说法：假若此说成立，我们“受英文影响过多”，则说英文的时候，岂不是思维障碍、形式错误更少？但现实是，这样“洋化”的句子翻译成英文更加别扭，凸现“中国特色”——我手上有一本书《中式英语之鉴》，是美国女士John Pinkham写的，其中罗列了许多极为难看的“中式英语”，其中不少照字面意思翻译过来，恰恰是“洋味很浓”的中文，且举上面的一句话为例：
大家在阅览室里都保持很安静的状态。
People kept the status of silence in the reading room.
可是真正的“老外”多半会说：
People kept quiet in the reading room.
写到这里，我也有点糊涂：“大家在阅览室里都保持很安静的状态”的说法，文言里没有，白话里没有，英文里也没有，现在却不少见，那么，它是从哪里来的？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ruanyifeng.com/blog/">阮一峰先生</a>写了篇很有意思的文章：<a href="http://www.ruanyifeng.com/blog/2009/12/deciding_or_making_a_decision.html">决定，还是做决定</a>。阮先生的意见是，语言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成分——可以说“决定xx”，就不要说“<strong>做了</strong>xx的决定”；可以“观察一周”，就不要“<strong>进行</strong>一周的观察”——简单点说就是，语言以简洁为美。就我所知，外国有这样的故事：某家商店出售帽子，最开始的标牌是“本店出售帽子”，然后改为“出售帽子”，最后改为“帽子”才算满意。看来，各种语言大都是欣赏“言简意赅”的。</p>
<p>更有趣的是阮先生文章后面的评论以及其它转载处的回应，似乎原文中“大家一起努力，保持我们母语的纯洁性和美感”引起了不少争议：许多人认为这样太过“较真”或者“矫情”，语言只要能交流（表意），就足够了。看起来，两种说法发生了矛盾，“简洁为美”到底是不是”矫情“？我觉得，两个问题并不矛盾。</p>
<p>语言的主要目的是交流，这并没有错，但语言的目的并非“只是交流”，在“研究（分析）”和“交流（表意）”两个极端之间，还有一片广阔的地带：运用。表达同样的意思，运用却有不同，运用得越好，读起来越自然，接受的难度也越低，受众越广泛。英国作家笛福曾说，优秀的作家能面对台下的五百人讲话——这五百人身份、地位、教育各不相同，但都能准确理解作家的意思。<br />
那么，“运用的好”的语言，到底是简洁的好，还是繁复的好？依我看，一般来说，语言越简洁（而不是简单），运用水平也就越高。<br />
举几个常见的例子吧：</p>
<blockquote><p>大家在阅览室里都保持很安静的状态。<br />
<strong>大家在阅览室里都很安静。</strong></p>
<p>这条道路的修建，使我市的交通得到了极大的改善。<br />
<strong>这条道路的修建，大大改善了我市的交通。</strong></p>
<p>发射武器！<br />
<strong>开火！</strong></p>
<p>因为下了大雨，使我们没有赶上火车。<br />
<strong>我们因为大雨误了火车。</strong></p></blockquote>
<p>以上几个例子，两种说法都算不得错，表达的意思也完全相同，然而细读之下，还是有许多差别，我以为，第二种形式明显好于第一种形式，因为它简洁，更自然，念起来更舒服，使用这种形式能降低理解的难度，拉近与读者的距离，所以，写作时适宜优先采用（即便说这是“矫情”，也是追求“雅俗共赏”的矫情，而不是“学究”式的矫情，我甚至以为，第一种说法相比之下更“矫情”）。<br />
当然，这里要澄清三点：<br />
首先，“适宜采用”针对自己写作所说的，所谓“聪明人就是多为其他人考虑的人”，写作时为读者考虑，采用“听起来更顺耳”形式的作者，自然是聪明的作者，但对于繁杂的形式，只要意义没有错，一般不必挞伐，毕竟，写作属于个人自由，文字本身也没有刚性的标准，所以，这种选择最好是“对己不对人”，用于提醒自己。<br />
其次，在细节上多以这种标准要求自己，往往能有大的收获。通常的交流不会局限于一两个短句，我们阅读的总是一段一段的文字，如果放任这些“不算错”但又“不够顺耳”的形式，整篇文字的阅读难度无形中就大大增加了（底不平的鞋子当然也能穿，只是走起来费劲，而且走的越远越难受）。仔细看看那些公认“流畅”的文字，似乎很少出现这些“不算错”但“不够顺耳”的形式。举个简单的例子（原文在<a href="http://chinese.joelonsoftware.com/Articles/AdviceforComputerScienceC.html">http://chinese.joelonsoftware.com/Articles/AdviceforComputerScienceC.html</a>），哪段话更好读？</p>
<blockquote><p>我和那些前辈也差不多，当我给别人建议时，实际上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我是如此的落后于时尚，以至于连AIM也搞不明白，而不得不使用 email。<br />
<strong>我和那些前辈差不多，给别人建议时我也不知道自己真正在说什么。我太落后了，连AIM都搞不明白，只好用email。</strong></p></blockquote>
<p>最后，有人说，这样“别扭”的形式，乃是受了英文的影响，我反对这种说法：假若此说成立，我们“受英文影响过多”，则说英文的时候，岂不是思维障碍、形式错误更少？但现实是，这样“洋化”的句子翻译成英文更加别扭，凸现“中国特色”——我手上有一本书《中式英语之鉴》，是美国女士John Pinkham写的，其中罗列了许多极为难看的“中式英语”，其中不少照字面意思翻译过来，恰恰是“洋味很浓”的中文，且举上面的一句话为例：</p>
<blockquote><p>大家在阅览室里都保持很安静的状态。<br />
People kept the status of silence in the reading room.</p></blockquote>
<p>可是真正的“老外”多半会说：</p>
<blockquote><p>People kept quiet in the reading room.</p></blockquote>
<p>写到这里，我也有点糊涂：“大家在阅览室里都保持很安静的状态”的说法，文言里没有，白话里没有，英文里也没有，现在却不少见，那么，它是从哪里来的？</p>
<img src="http://www.luanxiang.org/blog/?ak_action=api_record_view&id=742&type=feed" alt=""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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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与智者交流的三重境界</title>
		<link>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739.html</link>
		<comments>http://www.luanxiang.org/blog/archives/739.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13 Dec 2009 16:57:09 +0000</pubDate>
		<dc:creator>Yurii</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一家之言]]></category>
		<category><![CDATA[三重境界]]></category>
		<category><![CDATA[交流]]></category>
		<category><![CDATA[学习]]></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luanxiang.org/blog/?p=739</guid>
		<description><![CDATA[我喜欢的专栏作家连岳曾说过一句话：与智者交流的坏处在于，你会觉得自己之前的生命都白活了，而好处在于，你今后不必像之前那样白活。
对此我是深有体会也深信不疑的：即便你不能由此找到更好的活法，至少也能发现自己之前竟然在浪费生命，于是会开始寻找新的方式——这就是了不起的进步了。我总结与身边各位堪称“智者（聪明人）”的朋友交流的经验，发现这样的交流大概可以分为三重境界（虽然有标题党的嫌疑），草草列出来，一家之言，供大家参考：
第一重境界：一鳞半爪
在这一重境界，最重要的就是“敢于承认错误”：我们时常会与人争论，而且大部分时候是“为争论而争论”，忽略了问题本身，在乎的并不是谁更“有道理”，谁的想法更高明，谁的看法更全面……如果能跳出囹圄来旁观，多半能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可是，往往在这时候，心里已经明白高下，面子上还挂不住，网络上层出不穷的“狡辩”，许多都是出于这种心理——其实，坦诚大方地承认错误，反而可以让自己内心更踏实，也更容易赢得其他人的好感。
如果能够平心静气地想明白自己的错误，并且大方承认，就进入了第一重境界。在这个阶段，你的收获是一鳞半爪的：对某个问题，你获得了更高明的认知，再次遇到它时，你可以“出动”更高明的结论。

第二重境界：由表及里
我喜欢的经济学者薛兆丰曾经讲过一个故事，某次他与老师辩论，这位老师忽然意识到自己错了，接下来的第一句话是竟然是“你最近看的什么书？”。薛兆丰说，他非常佩服这位老师。
这个故事我印象很深，以前是因为不懂：为什么要“佩服”这位老师呢？几年以后我明白了，印象也更加深刻：这位老师果然比常人高明：他完全不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不仅仅在乎一两个论争上的高明结论，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对方观点背后的知识结构上——学会了高明的思维方法，掌握了更高明的视角，自然就能拥有一系列更高明的观点。有渔在手，何愁无鱼？
第三重境界：源头活水
读一本好书，可以收获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新的视角，因此能够提升（开拓）对许多问题的看法。然而，人的思想不可能只来自一本书，智者尤其如此。如果仅仅在乎一本书、两本书，可能还是没法缩小与智者的差异——有位我非常佩服的老师曾说：“我只读好书”！相比之下，能读到一两本好书，还远远不够。
那么，该怎么缩小差距呢（至少不要扩大差距吧）？我的经验是，不但要从他人那里获得具体的信息，还需要再进一层，了解他人获取信息的来源，以及他们对这些信息的甄别能力（也可以叫“品味”）。如果人家说自己“只读好书”，那么他用什么办法判断书的好坏；如果人家说自己“只做重要的事情”，那么他如何判断事情的重要程度……，掌握了这样的“元”能力，就不再纠缠于一两本好书，一两件重要的事情，即便面对根本不熟悉的问题/领域，也不会冤枉浪费大量的时间精力。
当然，事情总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搜索新知识的能力，判断甄别这些知识的能力，学习掌握起来，很可能是漫长而艰苦的过程（否则人人都是智者了），可是只要达到这一重境界，就如同找到了源泉，自然能收获汩汩而出的活水：于是乎，“只读好书”、“只做重要的事情”，也就是顺理成章的结果了。
“三重境界”大致就是如此，比较粗陋，各重之间的界限（尤其是第二重和第三重）有时候可能并不明显。而且，一重重境界地实践起来，需要大量的精力和漫长的时间，有可能让人心生疑窦。但是我总觉得，无论身处什么状态、哪个阶段，都不可错失坐标感和方位感，换种说法就是：忙得不可开交不是错，忙得没有头绪才是错。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喜欢的专栏作家连岳曾说过一句话：与智者交流的坏处在于，你会觉得自己之前的生命都白活了，而好处在于，你今后不必像之前那样白活。<br />
对此我是深有体会也深信不疑的：即便你不能由此找到更好的活法，至少也能发现自己之前竟然在浪费生命，于是会开始寻找新的方式——这就是了不起的进步了。我总结与身边各位堪称“智者（聪明人）”的朋友交流的经验，发现这样的交流大概可以分为三重境界（虽然有标题党的嫌疑），草草列出来，一家之言，供大家参考：</p>
<p><strong>第一重境界：一鳞半爪</strong><br />
在这一重境界，最重要的就是“敢于承认错误”：我们时常会与人争论，而且大部分时候是“为争论而争论”，忽略了问题本身，在乎的并不是谁更“有道理”，谁的想法更高明，谁的看法更全面……如果能跳出囹圄来旁观，多半能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可是，往往在这时候，心里已经明白高下，面子上还挂不住，网络上层出不穷的“狡辩”，许多都是出于这种心理——其实，坦诚大方地承认错误，反而可以让自己内心更踏实，也更容易赢得其他人的好感。<br />
如果能够平心静气地想明白自己的错误，并且大方承认，就进入了第一重境界。在这个阶段，你的收获是一鳞半爪的：对某个问题，你获得了更高明的认知，再次遇到它时，你可以“出动”更高明的结论。<br />
<strong><br />
第二重境界：由表及里</strong><br />
我喜欢的经济学者薛兆丰曾经讲过一个故事，某次他与老师辩论，这位老师忽然意识到自己错了，接下来的第一句话是竟然是“你最近看的什么书？”。薛兆丰说，他非常佩服这位老师。<br />
这个故事我印象很深，以前是因为不懂：为什么要“佩服”这位老师呢？几年以后我明白了，印象也更加深刻：这位老师果然比常人高明：他完全不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不仅仅在乎一两个论争上的高明结论，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对方观点背后的知识结构上——学会了高明的思维方法，掌握了更高明的视角，自然就能拥有一系列更高明的观点。有渔在手，何愁无鱼？</p>
<p><strong>第三重境界：源头活水</strong><br />
读一本好书，可以收获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新的视角，因此能够提升（开拓）对许多问题的看法。然而，人的思想不可能只来自一本书，智者尤其如此。如果仅仅在乎一本书、两本书，可能还是没法缩小与智者的差异——有位我非常佩服的老师曾说：“我只读好书”！相比之下，能读到一两本好书，还远远不够。<br />
那么，该怎么缩小差距呢（至少不要扩大差距吧）？我的经验是，不但要从他人那里获得具体的信息，还需要再进一层，了解他人获取信息的来源，以及他们对这些信息的甄别能力（也可以叫“品味”）。如果人家说自己“只读好书”，那么他用什么办法判断书的好坏；如果人家说自己“只做重要的事情”，那么他如何判断事情的重要程度……，掌握了这样的“元”能力，就不再纠缠于一两本好书，一两件重要的事情，即便面对根本不熟悉的问题/领域，也不会冤枉浪费大量的时间精力。<br />
当然，事情总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搜索新知识的能力，判断甄别这些知识的能力，学习掌握起来，很可能是漫长而艰苦的过程（否则人人都是智者了），可是只要达到这一重境界，就如同找到了源泉，自然能收获汩汩而出的活水：于是乎，“只读好书”、“只做重要的事情”，也就是顺理成章的结果了。</p>
<p>“三重境界”大致就是如此，比较粗陋，各重之间的界限（尤其是第二重和第三重）有时候可能并不明显。而且，一重重境界地实践起来，需要大量的精力和漫长的时间，有可能让人心生疑窦。但是我总觉得，无论身处什么状态、哪个阶段，都不可错失坐标感和方位感，换种说法就是：忙得不可开交不是错，忙得没有头绪才是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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